(2026)鲁1325强清1号临沂市鼎宏置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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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7-29
发布于
山东临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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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鼎宏置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公告

公开时间:20分钟前 公 开 人:临沂市鼎宏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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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鼎宏置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公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费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1325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临沂市鼎宏置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清算组。

为积极推进临沂市鼎宏置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工作,清理公司财产、债权、债务,清算组决定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临沂市鼎宏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涛,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723393,注册资本:12,6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二、审计

(一)审计机构应对临沂市鼎宏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全面审计。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确定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工作人员,并驻单位现场办公,应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

(二)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被审计单位的以下事项及对该事项的认定:

1.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分析,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情况分析;企业的债权、债务情况。

2.资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清产核资审计;债权情况及分类;企业资产出租等情况;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等情况。

3.负债情况(包括或有负债),包括但不限于:

债务情况及分类;欠付职工款项情况;或有负债情况。

4.股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股东身份确认;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出资到位情况;是否存在抽逃出资、股权转让的情形。

5.公司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公司涉诉案件情况及资产抵押情况。

6.清算组或法院强制清算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审计机构严格按上述要求进行审计,报告中要全部体现并作出结论。

(三)审计机构应负责与强制清算有关的其他财务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其他专项审计报告等,不再另行收取费用;协助清算组调查职工债权、审查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等。

(四)审计机构应按照清算组或法院的要求出席案件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三、评估

(一)评估机构应对临沂市鼎宏置业有限公司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及涉及租赁户资产因清算需要评估的资产)进行全面评估,不得漏评。执行评估工作时,应当确定评估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工作人员,并驻单位现场办公,应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

(二)评估机构工作事项还包括法院及清算组安排的与强制清算有关的其他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出具债务人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不再另行收取费用;协助清算组审查抵押物及评估情况;其他相关事项及工作。

(三)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业务要求进行评估,并按照清算组或法院的要求出席案件会议,对相关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四)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提出的案件有关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完成工作的时限:

1.审计报告根据清算组要求按时出具。

2.评估报告根据清算组要求按时出具。

五、费用计算及支付方式

1.本次选聘审计、评估机构提供服务的收费作为清算费用优先支付,费用采取定额方式确定;

2.本项目在强制清算程序中因对审计、资产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清算组要求出具新的审计、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3.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或其他问题,经清算组沟通拒不调整的,清算组有权相应调减费用或者解除合同。

4.如出现清算企业财产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等情形的,相关风险由选聘审计评估机构承担;

六、参选机构的基本要求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正常执业年限在3年以上;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与质量控制体系;

3.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重大过失等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人民法院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4.与债权人、债务人或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5.熟悉公司法、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接过强制清算审计评估业务的优先考虑。

七、参选文件

参选机构应向清算组提交参选文件及与参选文件内容相对应的支持性文件,参选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参选机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参选人主体资格、财务状况、职业责任险缴纳情况、获奖情况等);

2.关于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未受过惩戒和处分的声明;

3.拟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和经验简历,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人数;

4.具体服务工作方案;

5.服务费用报价;

6.服务承诺,须保证参与本项目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期间驻项目现场办公,拟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未经清算组同意不得更换;

7.参选文件所需附件及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项目人员联系方式等。

八、提交参选文件

1.参选机构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点前向清算组提交参选文件(一式叁份),并将参选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形成PDF文档发送至清算组邮箱。

2.参选文件接收:

联系人:郭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1049923233@qq.com;

邮寄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探沂镇工业园北方木都沿街楼

九、评审

报名结束后,清算组根据各参选机构条件择优选取,确定一家审计机构、一家评估机构为中选机构,另确定一家审计机构、一家评估机构为备选机构。审计、评估机构确定后,签订审计、评估服务合同。未中选的参选机构,清算组不再另行通知。

十、其他事项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沂市鼎宏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如出现影响本次选聘的重大事项或费县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清算组可以随时中止、变更、撤回本次选聘。本次选聘中止、变更或撤回的,清算组对报名单位所投入的工作不进行任何补偿。

特此公告

临沂市鼎宏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鼎宏置业公司选聘审计、评估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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