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1181破72号丹阳市天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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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11
发布于
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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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天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17分钟前 公 开 人:丹阳市天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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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天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苏泽友破管字第6号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苏1181破申85号裁定书,裁定对丹阳市天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纺织公司)动破产清算程序,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苏1181破72号决定书,指定江苏泽友律师事务所担任天顺纺织公司管理人。

为顺利开展破产管理工作,管理人拟公开选聘具备资质与相关业务经验且勇于担当的审计机构,对天顺纺织公司进行破产审计。现将公开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丹阳市天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登记设立。现法定代表人为刘毅;股东为黄小东(持股比例为42.86%)、刘毅(持股比例为57.14%);注册资本175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为丹阳市珥陵镇三陵桥北。经营范围为制线、印染、织布加工生产销售,普通货运。

二、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审计机构工作内容

1.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日*开通会员可解锁*为基准日,对天顺纺织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明确天顺纺织公司出现破产原因的时间节点;

(2)审计注册资本是否实缴到位;

(3)审计股东有无抽逃注册资本现象;

(4)审计天顺纺织公司资产构成与变动情况,以及总的资产负债情况及变动情况;

(5)核查天顺纺织公司大额资金流向情况,特别是天顺纺织公司与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往来明细;就天顺纺织公司与关联企业是否存在人格高度混同独立发表审计意见;

(6)核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情况,对形成依据逐笔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记账凭证给管理人;对没有收回可能的应收账款或者并非真正的“应收账款”,应当标明可以通过相关程序进行核销,不应统统列为“应收账款”;

(7)披露天顺纺织公司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的行为,以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

(8)审计天顺纺织公司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的欠付情况及社保费用、医保费用、公积金费用的欠缴情况;

(9)审核天顺纺织公司对外负债情况,对每笔应收款的形成依据进行说明;

(10)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对债权申报人申报的每一笔债权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11)核查天顺纺织公司为股东、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12)披露天顺纺织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13)审计天顺纺织公司购房人房款支付情况;

(14)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2.根据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会议,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法院或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工作事项。

5.经管理人初步调查,天顺纺织公司无财务账册等材料、也无电子账套。

(二)审计机构参与人员要求

1.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都要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应资质、资格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相关矛盾的能力。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2.机构对拟派出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人数、工作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和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3.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4.机构一经选定,须在3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入驻天顺纺织公司,开始工作。

三、审计费用

(一)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者审计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

充审计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报价为一次性固定费用,无预付款,报价为含税费用,包括差旅费、人员食宿及其他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中选后不再增补其他任何费用。

(二)如审计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三)法院和管理人有权对审计费用进行调整。

(四)审计费用在破产财产集中分配时向受托人支付。

四、报名条件

(一)参选机构具备相应的资质,已列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二)参选机构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最近三年内未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参选机构不得与天顺纺织公司、管理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

(四)参选机构拟派出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不少于5人,且团队负责人在近5年内有担任企业破产审计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历;

(五)本项目只接受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五、参选机构须提交的文件

(一)有效的审计机构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和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入围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三)参选机构的基本情况、工作业绩及本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介绍;

(四)服务方案,包括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完成时间、报价方案等;

(五)承诺书,包括参选机构信用良好的承诺、同意管理人调整审计费用的承诺、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承诺等。

参选机构在递交参选文件时,应将参选文件装订成册,参选材料一式一份,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如对申报要求有疑问的,请提前向管理人咨询。

六、报名方式及遴选方式

(一)参选机构于报名期限届满前按前述要求向管理人递交材料。

(二)对于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管理人将在本次参选截止后3日内,综合报价、经验、资质、服务方案、完成时间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对参选文件进行初评,确定排名前三的参选机构。

(三)初评结束后,管理人将通过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确定首选机构和一家备选机构,一并报送法院备案。管理人在法院备案后的3日内向首选机构送达确认书,并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签订委托协议。

(四)如首选机构自愿放弃天顺纺织公司的破产审计工作,或经谈判磋商后不同意与管理人签订协议,或不能按其提交的参选方案及承诺履行相关义务,或不能完全履行相关义务,则管理人可以将备选机构确定为受托审计方。

(五)若报名机构仅有二家或三家,则由管理人综合报价、经验、资质、服务方案、完成时间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后,选择评分最高者为首选单位,次者为备选单位。若报名机构仅有一家,则由管理人直接确定后,依法签订委托协议。

未被选定的参选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报名地点:江苏省丹阳市迎宾路18号丽苑大厦六楼江苏泽友律师事务所。

管理人联系方式:朱海涛*开通会员可解锁*;郭怡洁*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附:

1.(2025)苏1181破申85号《民事裁定书》

2.(2025)苏1181破72号《决定书》

丹阳市天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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