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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10小时前 | 公 开 人:北京中合利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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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合利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产财产线下协议转让征集意向受让人的公告(五)
*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京01破申2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中合利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利成”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依法履行处置债务人财产的职责。
管理人已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以下简称“京东拍卖平台”)针对本公告项下可处置财产启动公开拍卖程序,鉴于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尚无出价者,为提高破产财产的处置效率。管理人拟同步对债务人持有的中合舍源(福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1%的股权启动协议转让程序,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特发布本公告。
一、转让标的概况
北京中合利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合舍源(福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物”)(具体情况请下载本公告附件查看)。
二、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拟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在报价期限届满后,对所有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有效书面报价进行综合评议(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付款条件、受让方资信等因素),并与意向受让人进行协商,结合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以下简称“京东拍卖平台”)的竞价结果(若无有效竞得者),最终择优确定受让人,并向债权人会议进行公示。最终受让人的确定无需向所有报价方解释原因。
三、报价须知
1.报价主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报价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4时整止。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3.本次标的物已在京东拍卖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选择“重整与清算”板块,搜索“北京中合利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点击标的物对应的竞拍链接或直接搜索网址:https://3.cn/-2y8C2Yb,点击标的物对应的竞拍链接)启动公开拍卖程序,意向受让方可选择登录京东拍卖平台参与公开竞拍或按照本公告规定的协议转让方式提交报价。特别说明:本次处置以京东拍卖平台确认的最终竞得者为优先受让方,若平台无有效竞得者,则管理人将对协议转让报价进行综合评估。
4.报价参考价为人民币1,020,000元(大写:壹佰零贰万元整)。该参考价以标的物首次网络公开拍卖起拍价为依据,意向受让方可在参考价基础上自主决定报价金额(可上浮或下浮)。
5.管理人将结合京东拍卖平台的竞拍结果、标的物现状、市场行情及意向受让方的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与最终确定的意向受让方协商确认成交价。因此,意向受让方需明确知晓,其提交的报价金额仅作为评估依据之一,并非最终成交价格,最终成交价以管理人与确定的意向受让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为准。
6.报价方式:本次报价仅接受电子邮件报价,请意向受让人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管理人邮箱project.zqsb@dehenglaw.com。
7.报价文件要求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报价材料(格式自拟,但内容应明确、无歧义)。报价材料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意向受让方全称/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明确的转让标的物描述(可引用本公告所述范围)。
(3)总报价金额(单位:元)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
(4)对遵守本公告内容、认可标的物现状、愿意自行承担标的物本身及转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切法律风险的承诺。
(5)意向受让方签章(自然人签字并按手印,法人/非法人组织加盖公章)。
(6)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同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四、特别提醒
1.本次拟协议转让的标的物为北京中合利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合舍源(福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1%的股权,管理人未接管到标的公司的任何财务账册(含会计凭证、银行流水、审计报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修订文件、出资证明、印章证照(公章、营业执照等)及重大合同(如担保、投融资协议)、文书等相关材料。强烈建议意向受让方在报价前,自行对标的公司的工商、税务、司法诉讼、资产抵押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自行查证报价标的物现状,慎重决定报价行为。同时,意向受让方在报价前务必主动与管理人取得直接联系,了解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参与报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承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各公司积欠的各种税费、资产负债状况、包含北京中合利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内的股东未实际出资、生产经营风险、国家机关处罚、印章证照遗失、财务账册遗失、文件资料遗失、过户风险等)。管理人对前述风险不做任何保证。报价标的物如涉及违法,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沟通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管理人不协助买受人处理前述违法问题,买受人不得向管理人索偿。
2.标的物的各项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债权人/申请执行人主体、过户/变更登记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或管理人无法提供过户所需资料和手续、因股权解封、行业规定、政策原因、目标公司不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原因导致股权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者不能办理的。因相关规定或相关限制导致股东身份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无法变更等等。因政策原因或存在隐性瑕疵、报价过程中产生权利限制等原因导致股权变更手续办理延长或者受阻等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
3.本次报价涉及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福建中农优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4.报价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意向受让方参与报价提供参考,不能作为意向受让方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意向受让方在报价前请务必自行确认是否具备持股资格,能否办理股权转让登记及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所需时间,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核实。一旦参加报价,即视为对本标的物投资入股条件的确认,如不符合条件参加报价或者成交后不能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5.本次报价管理人披露的相关信息不视为各公司相关信息的全部披露,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股权相关政策及规定,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因标的物无法实际看样,详细情况意向受让方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参加报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与。
6.本次报价完全按现状进行,管理人对股权价值、标的公司状况等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7.转让成交时,双方的一切税费,交易过程中及股权转让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报价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五、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德恒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刘星,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北京中合利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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