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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10分钟前 | 公 开 人:河北宏博牧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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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刘律师 |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报名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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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宏博牧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河北宏博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宏博牧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考虑到宏博牧业公司具有发展潜能和重整价值,为充分实现宏博牧业公司的资产价值、运营价值,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宏博牧业公司实际情况及本案工作安排,并经债会人会议同意,拟通过市场化机制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宏博牧业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注册资本为31900万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开通会员可解锁*3712R,住所地为河北省邢台市威县方营乡宋庄村、邢临公路南侧,经营范围为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所需原材料收购;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销售;家禽屠宰;畜禽(不含种畜禽)销售;畜禽养殖信息咨询服务;农产品销售;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其他类制品)生产、销售(仅限自产产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调味料生产、销售;以下仅限分公司经营:科宝商品代雏鸡及种蛋生产、销售;肉鸡养殖。
(二)股东及出资情况
截至法院受理日宏博牧业公司股东分别为李晓光、北京德鼎鑫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的出资情况如下:
1、李晓光认缴31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实缴0万元;
2、北京德鼎鑫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3158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实缴3900万元。
二、审计、评估情况
(一)审计情况
根据邢台和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邢和审字(2025)第082号《审计报告》显示,截止审计基准日,宏博牧业公司账面资产总额456,848,347.75元,负债总额416,754,556.18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0,093,791.57 元,资产负债率91.22%。
(二)评估情况
根据河北卓勤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卓勤评报字(2025)第054号《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截止评估基准日,宏博牧业公司的资产评估值为63550500元。
三、主要财产情况
经管理人调查,宏博牧业公司名下主要资产具体如下: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
1、2016年,经威县人民政府批准宏博牧业公司取得威国用2016第出2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载使用面积为108776.73㎡;该宗地位于邢临公路以南、金沙河以西;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2、2011年,经威县人民政府批准宏博牧业公司取得威国用2011第变3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载使用面积为24811.6㎡;该宗地位于威县方营乡宋庄村、邢临公路南侧;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3、2011年,经威县人民政府批准宏博牧业公司取得威国用2011第变3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载使用面积为43616.9㎡;该宗地位于威县方营乡宋庄村、邢临公路南侧;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房屋所有权
1、*开通会员可解锁*,宏博牧业公司申请办理了威房权证2013第tc746号房产证,建筑面积:10630.08㎡,坐落于威国用2011字第变3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上。
2、*开通会员可解锁*,宏博牧业公司申请办理了威房权证2011字第608号房产证,建筑面积:15369.24㎡,坐落于威国用2011字第变3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上。
(三)机器设备
宏博牧业公司的机器设备主要包括冷库,预冷罐,鼓风机,变压器等。
(四)经营资质
宏博牧业公司是*开通会员可解锁*成立的农牧型企业,其名下拥有牛、羊两类畜禽定点屠宰证、排污许可证(屠宰及肉类加工),此类资质为宏博牧业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系宏博牧业公司重整后恢复运营的核心基础,但接管宏博牧业公司时部分证件企业未向管理人提交。故管理人向威县环保局、威县农业农村局、邢台市行政审批局、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宏博牧业公司的牛、羊畜禽定点屠宰证,经邢台市行政审批局、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核发。经调查了解,宏博牧业公司的牛、羊畜禽定点屠宰证目前仍然有效。
2、宏博公司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开通会员可解锁*3712R001Z,有效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行业类别:屠宰及肉类加工。
以上信息、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调结果为准。
四、负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宏博牧业公司已召开第一、二次债权人会议并核查债权。目前,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有41户,债权金额为131,001,121.44元。最终金额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金额为准。
五、招募须知
(一)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宏博牧业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本公告内容对所有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公告所载明的宏博牧业公司相关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应视为管理人作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管理人对宏博牧业公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收益不作任何判断或保证。
(三)本招募公告主要用于就管理人已调查到的宏博牧业公司主要资产进行推介,以便于有投资意向的投资人了解相关资产的基本情况,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宏博牧业公司的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四)如后续本案依法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将正式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自动成为重整程序中的意向投资人,无需在重整程序中再次报名、支付投资保证金,相关意向投资人在重整程序中可以更改或调整重整投资方案(但不得劣于清算程序中已提交的投资方案中所载投资条件)。
(五)若本次预招募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的,管理人有权与该家意向投资人进行磋商性谈判并签署《投资意向书》(但该投资意向书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并按照其投资报价的5%收取投资保证金。在破产重整程序中正式招募重整投资人的,除非其他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条件明显优于已签署《投资意向书》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条件,否则签署《投资意向书》的意向投资人将可以直接被确定为破产重整程序中的重整投资人。
(六)若本次预招募有不少于两名意向投资人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的,则前述意向投资人将与重整程序内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一同参与后续遴选程序。
(七)鉴于本案目前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后续能否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告不表明管理人等相关方对宏博牧业公司后续一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作出承诺或默认。
(八)本次招募无人参与报名的,管理人将视情况采取等价或降价招募的方式再次发布公告。
(九)本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六、报名条件
考虑到本案案情复杂,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资质、能力和经验有较高的要求。为保证预招募工作顺利进行,意向重整投资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二)意向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但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同行业、金融企业或者其他拥有重整投资成功经验的重整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经营管理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意向投资人认可本次招募流程,愿意签署保密协议,且提交的投资方案中不得另行设定投资的附加条件。
(五)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但须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
(六)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报价不得低于5148万元。
七、报名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
参加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向管理人报名,并按照投资报价金额的5%缴纳投资保证金,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算利息,若逾期未能缴纳保证金的,则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投资意向书》,格式不限,但需包含投资意向,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2、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股权结构、股东情况、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近一年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等信息;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投资事宜,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
3、意向投资人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及重整投资资金的来源及计划等,参与重整投资的成功经验(如有);
4、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合伙协议规定的决策机构决议拟对惠恩纳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5、保密承诺书,意向投资人应承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6、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人联合投资的,须提供表明联合投资的共同意向声明;
7、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的凭证。
保证金支付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户名:河北宏博牧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邢台市襄都支行
开户行行号:4*开通会员可解锁*
账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593805
(二)开展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可以向管理人了解债务人的有关情况,也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宏博牧业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工作,管理人将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三)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格式不限,但应包含投资总额、资金投入时间安排、债务清偿方案、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员工安置方案、管理团队方案等主要事项。
(四)确定意向投资人
1、若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仅有1家的,则该意向投资人即成为确定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有权与该家意向投资人进行磋商性谈判并签署《投资意向书》(但该投资意向书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在破产重整程序中正式招募重整投资人的,除非其他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条件明显优于已签署《投资意向书》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条件,否则签署《投资意向书》的意向投资人将可以直接被确定为破产重整程序中的重整投资人。
2、若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超过1家的,预招募程序中不再进行意向投资人的遴选评审。如宏博牧业公司得以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在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后,在正式招募重整投资人程序中,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前述意向投资人将与重整程序内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一同参与后续遴选程序,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3、若意向投资人在尽调工作完成后仅提交《投资方案》,未在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的不视为报名成功。
(五)保证金的退还及转换
1、意向投资人在支付投资保证金之后,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本金。
2、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之后、参与正式重整投资人评审之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或意向投资人参与评审但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在管理人发布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本金。
3、如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后因投资人自身原因退出重整的,包括但不限于拒不签署重整相关的协议、放弃参与重整、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不履行投资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在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不履行其在重整计划中的承诺导致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管理人有权罚没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4、获选的意向投资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重整计划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并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生效后自动转为等额的重整投资价款。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意向报名的单位或个人应将上述报名材料、《投资方案》的纸质材料现场提交或邮寄给管理人,向管理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自然人报名的所有材料需签字按指印),多页文件加盖骑缝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使用专门的文件袋予以密封,文件袋密封处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或签名按指印)。
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刘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中华大街269号。
欢迎有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的单位及个人积极报名。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