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豫0425破1号关于招募评估机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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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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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评估机构公告

公开时间:8分钟前 公 开 人: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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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沈缆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招募评估机构公告

(2025)豫沈缆电缆破管字第006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郏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0425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河南沈缆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缆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豫 0425 破 1 号决定书指定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南沈缆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提高破产清算的效率,充分掌握沈缆公司的资产状况,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沈缆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注册资本为2400万元,系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郏县龙山大道东段路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开通会员可解锁*28564P,法定代表人:张同林。经营范围为:矿用电缆、控制电缆、通讯电缆、船用电缆、电线及钢芯铝绞线、橡胶制品加工制造、销售及相应的技术服务;电缆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销售。

二、评估工作范围

1、对沈缆公司现有的资产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资产设备、办公设施、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股权投资等所有资产。为管理人后续处置上述资产提供参考依据。

2、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报名条件

1、具备评估从业资格及相关资质;

2、报名机构能够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得将评估工作再委托;

3、承办过破产案件的独立评估工作;近三年来无违纪违规行为或被行政处罚记录;

4、能在接受委托后30日内完成本破产案件的评估工作,出具评估报告,并适应破产案件动态评估工作需要;

6、能积极配合管理人的工作,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利益方的监督,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与债权人、债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利害关系。

四、机构选定方式

管理人将在报名日期截止后3日内,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相关资质、报价、破产业务业绩和工作时间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选定一家评估机构与其签订委托合同。

五、费用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上述中介机构的服务费用列入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进行清偿。

(一)本次评估费用的支付方式为:待破产财产变现后,在破产财产分配时统一支付。评估费用支付前需提供符合规定的税务发票。

(二)评估费用报价为全过程含税报价,包含评估计过程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文印费、差旅费、人工费、场地费、办公费等。

(三)破产程序中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重新或补充出具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四)招聘人不提供办公场所及任何办公设备设施,申报机构需自备。

六、报名材料

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提交的报名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报名机构相关材料,包括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拟签字评估、评估人员证书复印件、拟派评估人员材料,评估质量保证措施;

2、如参与过破产清算或重整项目,可提交业绩证明材料;

3、明确的工作计划及完成委托事项的时间;

4、收费标准,包括收费依据及是否可协商及最大折扣比例等;

5、承诺书,承诺事项须包含以下内容:近三年无违法违规或行政处罚记录;拟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近三年没有与评估工作相关的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评估机构及团队成员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信息保密;独立完成评估工作;自愿承担无报酬风险等。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 17 时)。

(二)报名方式:请有意向报名的评估机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以下地址: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南京路与归德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南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

收件人:河南沈缆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联系方式: 田蓓蕾*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箱:644011590@qq.com

八、其他说明

(一)管理人将根据各机构提交的报名申报材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遴选,择优选取本案的评估机构,对于已报名未入选的评估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二)申报机构向破产管理人递交项目服务方案,视为其已经接受本招募公告的各项要求,对本招募公告的内容没有异议,并向管理人承诺予以履行,否则视为违约,破产管理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向其主张赔偿责任。

(三)中选评估机构因不当履行职责给破产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南沈缆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享有。

特此公告。

河南沈缆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河南沈缆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招聘评估机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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