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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9分钟前 | 公 开 人: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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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新能源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关于公开遴选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单位的公告
乌海市新能源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乌海新能源”)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乌海市新能源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下称“清算组”)依法组织清算,清算组负责人为陈联书。
现清算组已对乌海新能源开展资产、负债等各项调查工作,需聘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协助完成专项审计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为保障选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清算组拟采取公开招募方式选聘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乌海市新能源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乌海市新能源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代表人王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开通会员可解锁*7186E,注册资本为6860万元,登记机关为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0.1749%)、乌海市本原经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7.0554%)、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7697%),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拉僧庙工业园区,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原煤;销售建材、无机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企业当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二、审计机构的选聘方案
(一)选定流程
本公告发布后,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广东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中注册地为广东省内的审计机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组提交竞聘材料,清算组将根据参选机构提交的材料,以审计报价考量为主,综合审计效率、专业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入选机构。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在“广东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中,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且通过最近一次的年审或年检。
2、报名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报名单位与乌海新能源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以回避的情形。
三、审计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工作内容
1、全面核实乌海新能源在审计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2、对异常交易事项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被审计单位是否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等异常财产管理行为;股东是否存在注册资金不实、抽逃注册资金、侵占债务人资产的情况;是否存在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的资产的情况。
3、被审计单位的职工薪酬拖欠情况。
4、被审计单位的各项税费拖欠情况。
5、清算组提出的财务审计相关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要求
被选定的审计机构需要在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
(三)费用支付
待委托方有可供支付的货币资金后,再根据合同约定的节点支付服务费用。
四、报名材料
申报机构应在报名期限届满日前向清算组提交密封的书面申报材料贰份,申报材料包含如下内容:
(一)营业执照、执业证或依法批准设立的文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入围广东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备案名录的证明;
(三)项目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四)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审计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具体工作方案、报价方案(审计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服务费、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均包含在报价方案之内)等;
(五)出具符合“二、审计机构的选聘方案(二)报名条件”及按期出具审计报告等事项的承诺函。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
报名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8:00止。
(二)报名形式
盖章的申报书以电子扫描版的形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8:00之前发至公告载明的邮箱,并同步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8:00之前向清算组在本公告载明地址寄出或现场提交纸质申报书。
邮寄送达的,请在邮件上标明“乌海市新能源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机构申报书”,邮寄或现场送达的纸质申报书应密封。
(三)文件送达地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1号粤海金融中心29层
联系人:马律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guanliren@genius-law.com
六、其他事项
(一)清算组将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最终入选结果通知入选机构。未入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清算组所有。
特此公告
乌海市新能源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乌海市新能源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代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