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陕03破7号太白县佳鑫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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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16
发布于
陕西宝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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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佳鑫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6分钟前 公 开 人:太白县佳鑫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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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佳鑫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以(2025)陕03破申7号民事裁定,受理陕西太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太白县佳鑫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指定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管理人。

管理人因履行职务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拟向社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对债务人资产进行全面评估。现就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太白县佳鑫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王建军占股30%,张元军占股30%,薛诚占股40%,出资均实缴,后经股权变动由薛诚占股70%,陈彩铃占股30%。经营范围为矿产品加工销售、采矿业机械配件零售、工程机械租赁、铅锌矿开采。2018公司停业。

债务人主要资产包括两块工业用地使用权,一块面积3066m²,土地证号:太国用(2009)字第22号;一块6800m²,土地证号:太国用(2009)字第21号,在土地上还建有厂房1579.72m²(宝房权证太白县字第347号)。一个小坡沟尾矿库(49万m³)、1台自制提升机、2台胶带运输机、2台颚式破碎机、1台摆式给矿机、1台球磨机、1台分离机、1台搅拌罐、31台浮选机、1台搅拌槽、1台喷水式抽水泵、1台稳压管、1台地上衡(地磅)、1台型号400的变压器、1台型号100的变压器等。

二、工作范围

对债务人名下的全部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产、设施设备等)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三、工作要求

核实资产数量、规格、状态及权属情况,收集评估所需资料(含权属证明、财务凭证、设备台账等),按照相关行业规范,结合行业资产特点,选择合理评估方法,出具客观、公正的资产评估报告。

四、工作内容

(一)协助管理人对债务人全部资产进行盘点并登记造册;

(二)按管理人要求按期提交债务人的资产评估报告;

(三)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针对评估事项为管理人提供专业知识咨询,出具补充意见或报告;

(四)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报告或意见进行解释、说明;

(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六)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五、选聘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具有评估机构相应的资质证书;

(二)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三)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四)与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五)申报机构有破产案件评估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六)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都要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具备审计的相应资质、资格要求;

(七)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六、参选文件要求

参与本次公开选聘的评估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至少应包括:(一)参加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意向书;

(二)有效的机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许可)证书等;

(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的执业资格资质证书;

(四)入围人民法院备案机构名册的证明;

(五)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机构参与企业破产清算或重整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破产清算或重整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名单及联系方式、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告的提交时间等)并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六)承诺书:承诺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擅自变更团队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所提交的材料真实与准确,出具的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内容。

(七)报价函(明确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包括收费依据、收费金额及可协商的最大折扣等);

(八)业绩证明,近3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委托合同、评估报告首页等);

(九)近3年无因评估报告失实、违规操作被行业协会惩戒,或被司法机关认定承担评估过错责任的情形。

七、评估费用与支付

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报价应是完成本次评估工作所必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评估费用将在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时一次性足额支付。

八、选定方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机构资质、工作效率和相关项目经验、团队人员配置、服务价格等因素确定中选机构。除一名中选机构外,本次还将确定一名备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九、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将申报文件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址,并将扫描件(加盖机构公章、PDF格式)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

管理人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龙廷山水临街商业房90号理想国独立书店三楼,联系人:张诚,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380167960@qq.com)。

十、特别说明

(一)管理人公开聘请评估机构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职责,接受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二)中选机构须全面、严格按服务合同提供服务,如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现象导致合同解除,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中选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须符合市场价值,若实际成交金额超出或低于评估结果的60%,则视为评估结果偏离市场价值,管理人有权核减评估费用;

(四)参评机构若需要相关资料,请以邮件方式向管理人申请并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书;

(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破产管理人;

(六)参选机构提交的材料需真实、完整,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

(七)本次选聘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参选机构因报名、评审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二○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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