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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1分钟前 | 公 开 人:成都市金川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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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川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成都市金川茶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金川茶业破管8号
四川省邛崃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邛崃市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川018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市金川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茶业"或"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开通会员可解锁*,邛崃市法院作出(2025)川0183破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四川明之鉴律师事务所为金川茶业管理人,张锦为负责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因潜在投资人对金川茶业资产现值存疑,为依法推进破产重整程序,核查金川茶业资产价值,最大限度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报请邛崃市法院同意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成都市金川茶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开通会员可解锁*542552,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为成都市邛崃市夹关镇龚店村十一组二十号,登记机关为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登记股东为韩军(持股60%,认缴出资480万元)、高永兰(持股40%,认缴出资32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茶叶制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休闲观光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茶叶种植;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管理人所聘审计机构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市金川茶业有限公司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涉及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清查报告》(中衡安信〔2026〕专审0102号),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破产重整受理日),金川茶业资产清查总额为12,675,543.12元,负债清查总额为37,478,408.75元,所有者权益为-24,802,865.63元,已严重资不抵债。
二、评估工作范围及要求
(一)评估对象:成都市金川茶业有限公司名下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1.固定资产(清查金额8,021,470.65元):主要为厂房建筑物及生产专用机器设备。
2.无形资产(清查金额4,586,643.94元):主要为土地使用权(面积12,917.07平方米)及专利权、商标权;
3.酒店装饰装修:厂区内红茶车间改造为酒店形成的装饰装修(涉及第三方权益,需专项核查评估);
4.其他纳入债务人财产的各类资产,例如存货等。
(二)评估机构主要工作内容:
1.配合管理人完成对债务人的清产核资工作,对债务人全部资产进行清理、盘点、造册,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无形资产等;
2.按照管理人要求的评估基准日,对债务人全部资产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评估机构就债务人资产全部或单独出具评估报告),资产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清算价值等;
3.按照管理人要求出具破产清偿率分析报告;
4.根据法院或管理人要求,对债务人拟剥离或处置的资产、担保财产及其他专门问题出具专项评估报告;
5.破产重整或转为破产清算期间,资产变价处置前,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管理人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说明,且不得额外增加服务费用;
6.按照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7.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认为有必要由评估机构出具的其他报告、说明或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工作时限:中选机构应自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30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初稿。如因资产情况复杂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提前书面说明理由并经管理人同意。
三、参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相关执业资质;
2.已入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库(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参选机构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具有破产案件(破产清算、破产重整、预重整)评估工作经验;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参选机构及拟指派工作人员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选):
1.与债务人、债权人存在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5.近三年内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的纪律处分;
6.被纳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债务人、债权人或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利害关系;
8.可能影响忠实、独立、客观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要求:
1.参选机构须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得将评估工作转委托或分包;
2.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参选文件要求
参选机构应提交装订成册的书面参选文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参选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参选机构简介及主体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入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库的有效证明文件;
2.参选机构及拟指派工作人员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及行业协会纪律处分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参选机构关于与金川茶业及债权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机构业绩证明材料:参选机构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完成的破产案件资产评估业务清单,并附委托合同、评估报告签章页及备案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单独列示项目名称、委托方、完成时间);
5.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配置方案,包括:
(1)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的个人简历、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破产案件评估业绩证明;
(2)团队其他成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分工安排;
(3)团队组织架构图及保持项目期间人员稳定的书面承诺。
6.评估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本案评估工作的理解及总体评估思路(须包含对酒店装饰装修涉及第三方权益、存货茶叶过期、专利权、商标权已到期或未申报成功等特殊情况的评估处理方案);
(2)详细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及进度表(须明确各阶段完成时间节点);
(3)质量控制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4)与破产管理人的沟通机制及协同工作方案。
7.报价函(格式自拟),须载明:
(1)全部资产的包干总价(含税),总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万元(含税),费用应包含整体报告及单项报告的所有包干费用;
(2)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人民币6万元(含税)的,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应为一次性包干价,中选后在评估服务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8.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应包括:
(1)所提交全部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同意评估费用作为破产费用,若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会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则经人民法院批准后支付;若转为破产清算程序,则破产财产变价后,经人民法院批准后支付,管理人迟延付款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3)如未按期完成工作或出具的报告存在重大瑕疵经指出后拒不整改的,管理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评估机构且不予支付评估费用;
(4)对工作中接触的未公开信息承担严格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目的;
(5)承诺不将评估工作转委托或分包。
五、报价原则
1.本次报价费用采取包干计费方式,总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万元(含税),报价须为含税包干价,包含整体报告及单项报告的全部费用。中选后在评估服务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2.评估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为:评估机构先开展工作并提交合格报告,破产重整程序中,则债权人会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若转为破产清算程序,则破产财产变价后;均应经人民法院批准作为破产费用支付。管理人迟延付款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参选机构应充分考虑该情形并合理报价。
3.参选机构参与本次比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编制费、差旅费、现场勘查费等)由参选机构自行承担。
4.异常低价审查:参选机构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报价算术平均价50%的,视为异常低价。管理人有权要求该参选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就报价合理性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成本构成明细。参选机构逾期未说明或说明不合理的,管理人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
六、评选方式及评分标准
(一)评选原则
管理人在邛崃市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对所有参选机构一视同仁,严格按照本公告确定的评选程序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确保评选过程透明、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
1.公开原则:本比选公告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开发布,评选标准、评分细则、计分规则均在公告中完整公示,接受全体债权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公平原则:所有参选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平等的参选机会,评分标准适用于全部参选机构,不因机构规模、地域等因素而设置差别化对待;
3.公正原则:评审工作由管理人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实施,严格按照评分标准逐项打分,评分结果附具打分理由。参选机构与评审小组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该成员应回避。
(二)评选程序
1.资格审查:管理人收到参选文件后,首先对参选机构进行资格与合规性审查。资格审查为强制性审查,任何一项不符合即丧失参选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评分环节。
2.综合评分: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机构,由管理人评审小组按照本公告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参选机构不需要现场陈述,管理人依据各参选机构提交的书面参选文件独立评分。
3.结果确定:管理人按总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第一的确定为中选机构,得分第二的确定为备选机构。若总得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依次择优确定:业绩与经验得分高者、团队配置得分高者、服务方案得分高者、增值服务得分高者。若仅有一家机构报名,管理人有权直接确定该机构为中选机构,也有权根据报价情况决定是否再次遴选。
4.公示:中选及备选机构名单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管理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管理人向中选机构发出中选通知书。
5.替补机制:公示期内如因排名在先的机构不符合最终选定条件或放弃中选资格的,由备选机构依次替补。
(三)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评分由以下五部分组成,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第一部分:资格与合规性审查(强制性审查,不计入评分总分)
本部分为参选的前置条件,任何一项不符合的,丧失参选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评分:
(1)参选机构具备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全部参选条件,且不存在排斥情形;
(2)参选文件符合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全部要求,内容完整、形式合规;
(3)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人民币6万元(含税),超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参选机构提交的书面承诺函真实、完整、合法。
第二部分:报价(40分)
报价采用基准分比较法。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包干总价)中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40分;其他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 =(最低有效报价 ÷ 该机构报价)× 40分
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人民币6万元(含税)的,视为无效报价,该项得0分。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第三部分:业绩与经验(25分)
(1)破产案件评估业绩(20分):参选机构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完成的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或预重整案件资产评估业务,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4分,满分20分。同一委托人的多个项目分别计算。须提供委托合同以及评估报告关键页(封面、签章页)复印件.
(2)类似资产评估经验(5分):参选机构近三年具有茶叶生产、食品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类资产评估经验等类似资产评估经验的,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2.5分,满分5分。
第四部分:团队配置(15分)
(1)项目负责人资质(8分):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的得5分;同时具有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资格中任意一项的,加2分;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等高级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8分。
(2)团队专业人员配比(5分):除项目负责人外,团队中每配备一名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全职人员得2分,每配备一名具有房地产估价师或土地估价师资格的人员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3)团队稳定性保障(2分):参选机构出具书面承诺,保证项目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在评估工作期间保持稳定,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的,得2分;未出具承诺的,得0分。
(注:以上人员均须为参选机构本单位人员,须提供人员配备清单及执业资格注册在本单位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第五部分:服务方案(15分)
(1)评估工作方案的完整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10分):方案全面详细,评估思路清晰,对金川茶业资产特点(含土地厂房、机器设备、酒店装饰装修涉及第三方权益、专利权未申报成功等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分析,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合理可行,质量控制措施到位,应急处理预案完善,得7—10分;方案较为完整,评估思路基本清晰,工作安排基本合理,得4—6分;方案简单、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1—3分;未提供服务方案的,得0分。
(2)与破产管理人协同工作机制(5分):明确与破产管理人的沟通机制、报告流程、信息传递方式,方案清晰高效,能有效协助管理人推进评估工作,得3—5分;方案基本清晰,但细节不够充分,得1—2分;未提供的,得0分。
第六部分:增值服务(5分)
(1)配合债权人会议解释(2分):参选机构承诺按照管理人或法院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并提供书面承诺的,得2分。
(2)补充评估不额外收费(3分):参选机构承诺在破产重整或清算期间,如因评估报告期限届满、资产范围变化、管理人补充要求等原因需要重新出具或补充评估报告,不再额外收取服务费用的,得3分。
(四)评审纪律
1.管理人评审小组对参选文件的评审情况以及评分细节,严格保密,不向参选机构或其他人员泄露。
2.参选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不得串通报价或采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选资格。
3.评选结果确定后,对于报名但未中选的参选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七、参选文件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以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
(二)递交方式:参选机构应将密封的参选文件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达管理人。邮寄递交的,请在邮寄凭证上注明"金川茶业评估机构比选参选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参选文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三)递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33号中海国际中心E座25层2509号,四川明之鉴律师事务所。
(四)联系人:马至诚律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特别事项说明
1.评估费用将在中选机构出具全部合格评估报告、相关工作经管理人确认后,若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会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则经人民法院批准后支付;若转为破产清算程序,则破产财产变价后,经人民法院批准后支付,管理人迟延付款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参选机构应充分评估上述付款安排对其现金流的影响,并据此合理报价。
2.破产清算期间,如金川茶业财产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新发现财产、财产权属发生变化等),评估机构应根据管理人要求进行补充评估或出具补充说明,且不得额外增加服务费用。
3.中选机构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按照管理人要求及时签署业务委托协议,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签署。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由备选机构替补,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4.如出现影响本次选聘的重大事项或邛崃市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随时中止、变更或撤回本次选聘。本次选聘中止、变更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参选机构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
5.拟报名参选的机构如需进一步了解金川茶业资产、负债等相关信息,可向管理人咨询。现场勘查所需费用由参选机构自行承担。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市金川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7.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或解释为准。
特此公告。
成都市金川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关于成都市金川茶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