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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束时间:2026 年 01 月 03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宝鸡高新区八鱼镇范家崖村棚户区改造小区外规划一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陕西金兴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99.816839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陕西致诚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07.212711 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09.477591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金兴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霍小飞二级建造师 陕 261070807640;
中标候选人(陕西致诚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郭俊二级建造师 陕 261161794424;
中标候选人(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秦东林一级建造师 陕 *开通会员可解锁*09841;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金兴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致诚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金兴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致诚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 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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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高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宝鸡市高新大道 569 号科创大厦 A 座 503 室
联 系 人:王涛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宝鸡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宝鸡国际中心 1402 室
联 系 人: 常军霞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8927437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