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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轨道交通 Z2 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水土保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YQY-*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轨道交通 Z2 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水土保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预算内资金:312611.28 万元,专项债资
金 468916.92 万元,招标人为中铁滨海(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轨道交通 Z2 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
,线路全长约 39.26km,
共设 14 座车站,车辆基地 1 处,主变电所 1 座。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129.88 公顷。工程建设
挖方总量 223.41 万立方米,填方总量 218.34 万立方米,借方总量 147.96 万立方米,弃方
总量 157.56 万立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轨道交通 Z2 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002)天津市轨道交通 Z2 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水土保持监理项目; (003)天
津市轨道交通 Z2 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水土保持验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轨道交通 Z2 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水土保持监测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等合法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
内;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3、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
(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
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
,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及
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002 天津市轨道交通 Z2 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水土保持监理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等合法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
内;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且在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
(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
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
,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6、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及
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003 天津市轨道交通 Z2 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水土保持验收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等合法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
内;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3、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
(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
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
,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及
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天津
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购买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
资格。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1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中铁滨海(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金江路 335
号)二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1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中铁滨海(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金江路 335
号)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1、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2、招标范围:(1)天津市轨道交通 Z2 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水土保持监测项
目。招标范围:依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
》
,
负责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并协助建设单位将监测
结果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等其
他工作。工作范围及内容包括扰动土地情况、取土(石、料)弃土(石、渣)情况、水土流
失情况、水土保持措施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2)天津市轨道交通 Z2 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水土保持监理项目。招标范围:
依据《水土保持监理规范》
,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水土保持监理服务,制定细致完善的
水土保持监理大纲和实施细则。定期出具《水土保持监理报告》
,满足竣工水土保持验收的
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3)天津市轨道交通 Z2 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水土保持验收项目。招标范围:
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
程》,在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措施全部完工后,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对水土保持
情况进行评价,做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并对结论负责。将验收结论进行公开,且投产
使用前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并取得验收报备回函。具
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并完成相关备案工作(特殊情况
以合同为准)
。
3、补充说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以通知为准,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铁滨海(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滨海(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联 系 人:姜杨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
联 系 人: 王伟、蔺琳琳、张馨玉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fangyouwangwe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