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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法律服务单位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BJZTMZ-2025-082)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选聘法律服务单位项目:
中标价格:65万元 中标人:北京秉道律师事务所 二、其他:
1、遴选范围:成交人需为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涉及行 政诉讼、行政复议、信息公开、信访接待法律服务等)。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3、评审专家名单:梁松、朱玉群、肖大海。
4、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93.00分。
5、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 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原发改办价格[20 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等。收费金额:0.975万元。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甲一号 華
联 系 人:王警官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田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天铭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联 系 人: 宋洋、曾佑娟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电子邮件: bjztmz@163.com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的 选聘法律服务单位项目采购活动,项目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选聘法律服务单位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轰 道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551万元,资产总额为 763.20 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增 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像法承担相应
企业名称: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 乐成立个 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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