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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通州区
本南许场村地上物拆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 金 22.638125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规模:南许场村地上物拆除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许场村地上物拆除项目;
(001 南许场村地上物拆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5)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 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
3.8 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 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纸质版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政府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政府会议室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南许场村地上物拆除项目,比选人为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资金已 落实,比选服务代理机构为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程名称:南许场村地上物拆除项目
2.2项目编号:QTQZB-2025-287
2.3 项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
2.4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5建设规模:/
2.6 比选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本项目的全部内容
2.7工期:2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时间以签订
合同时间为准)
2.8质量要求:合格
2.9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5)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 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7)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
3.8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5年 12月16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 09时 00分至下午 16时 00分(北京 时间),在 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 70号院百合湾 18号楼 912 室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携带:
(1)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必须包含项目名称和 项目编号);
(2)法人到场领取比选文件的开具法人证明即可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有效的企业资质复印件一份;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 证书(简称B本);
(7)外地进京企业另携带进京备案证书复印件一份(适用外地进京企业);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3 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张 家湾镇政府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 标 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地 - 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 址: 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 70 号院百合湾 18 号楼 912 室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qitaiqiao200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交长1/2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