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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中医药大学附属保康医院医疗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0,000.00(大写. 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招标人为 天津中医药大学附属保康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规模:天津中医药大学附属保康医院医疗信息系统维保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中医药大学附属保康医院医疗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001 天津中医药大学附属保康医院医疗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 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 告和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义 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注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 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注 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 2号楼 309。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领取,以现金形式支付;3、磋商文件售价:¥500.00/本。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 309), 纸质文件讲交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第一评标室。
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一)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768 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 标 人:天津中医药大学附属保康医院
地 - 址:天津市南开区玉泉路 61 号
联 系 人: 孙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002
电子邮件:/
地 -- 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 309
联 系 人: 周晓丽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806
电子邮件:zxl@tjpyg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