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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县经济开发区体育馆、图书馆等项目(和田学院二期建设项目)—标识标
牌采购与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DQ-HW-2025-53 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县
一、招标条件
本和田县经济开发区体育馆、图书馆等项目(和田学院二期建设项目)—标识标牌采
购与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北京市对口援疆资
金,200.00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和田县经济开发区体育馆、图书馆等项目(和田学院二期建设项目)-标识标牌
采购及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和田县经济开发区体育馆、图书馆等项目(和田学院二期建设项目)—标识标牌
采购与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和田县经济开发区体育馆、图书馆等项目(和田学院二期建设项目)—标识标牌
采购与安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
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
3.4 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参与投标的
人员(法人或委托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 2024 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
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提供近三
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是指:提供
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 3 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
供,成立时间超过 3 个月的公司如果完税证明不足三个月,请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
明)
,注:完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
缴费等)
;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是指:
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是社保局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社保
系统导出的缴纳汇总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3.7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
(根据财库〔2022〕3 号文,
“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
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
规定)
;
3.8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①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有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有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取消投标资格;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取消投标资格;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http://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将取消投标资格;④“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取消投标资
格;
3.9 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15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交: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
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参与投标的人员(法人
或委托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是指: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 3 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 3 个月的
公司如果完税证明不足三个月,请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注:完税证明以税款
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费等)
;如依法免税的,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是指: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的
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是社保局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社保系统导出的缴纳汇总凭
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和田市阿恰勒东路 11 号新疆地质局和田地质大队四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和田市阿恰勒东路 11 号新疆地质局和田地质大队四楼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外大街甲 275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7055282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和田市阿恰勒东路 11 号新疆地质局和田地质大队四楼
联 系 人: 马女士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31419337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