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医院2025年多科室基础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批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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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12
发布于
北京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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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医院2025年多科室基础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批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86-25300I042938N)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朝阳医院2025年多科室基础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7.5万元,招标人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北京朝阳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87.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等离子体手术系统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等离子体手术系统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置 否

П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 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应具有合 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供应商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应 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时3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3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通过微信关注"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众号,通过 聊天窗口底部"招标业务"-"信息填报"-

"查询项目",填写信息后进行购买。供应商须填写完整信息,联系人手机号 和邮箱地址等(邮箱地址与获取文件邮箱地址一致)。填写好信息后可拨打*开通会员可解锁*告知业务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聊天窗口底部"招标业务"-

"状态查询及支付"完成标书款缴纳。付款成功后,及时发送邮件(收件地址: bwtc0909@163.com)索取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内容注明所需项目名称、招标编 号、所投包号、公司名称、付款截图),文件将以邮件的形式回复至报名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3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3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七、其他

北京朝阳医院2025年多科室基础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南路8号

联 系 人:胡老师

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娇、张珊、梁潇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bwtc0909@163.com

第五章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1. 采购标的(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台/套) 是否允许采购进 口产品 质保期限
1 1-1 等离子体手术系统 Ku 6年
1-2 低温等离子体多功能手 术系统 1 ਦੇ ਦੇ
1-3 脉冲紫外线消毒器 1 6年

二、商务要求

1. 交货时间和地点:

1.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1.2 交货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指定地点。

2.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详见"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 包装和运输(如适用,须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 20)123号))

4. 质保服务:

1、维保期:本合同项下设备产品、配套产品、零配件以及软件的维保期详 见"采购标的(货物需求一览表)",自双方共同全部签署《医疗设备验收报告 》的次日开始计算。

2、维保期内乙方提供7天/周×24小时/天全天候维保服务。乙方在接到甲 方通知(电话、书面、传真等方式均可)后的

8小时内到现场并维修成功,恢复正常使用。若乙方不能

8小时内修复产品至正常使用,乙方应无偿提供备用机供甲方使用至产品恢复正 常使用为止。

3、维保期内,乙方应提供每月一次的定期预防性巡检、检测及维护、保养 服务(具体方案见本合同附件),并在服务完成后

3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巡检、检测及维护、保养明细清单和报告,并加盖乙方 主体公章,经使用科室护士长及责任工程师签名确认提供了该服务后,交甲方 物资器械中心档案室保存。

4、维保期内,乙方承担人工费、交通费、运费、税费、零配件费、软件升 级、数据恢复等全部费用。乙方提供的零配件应当是产品原厂家生产的或是经 其认可的,全新、未使用、未维修过的,不存在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

5、乙方对缺陷产品提供保修、包换、包退服务;对产品中的软件提供升级 服务,乙方应当在软件版本更新后的24小时内告知甲方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 完成免费软件升级服务,升级后的软件性能和条件等不能低于升级前。

6、维保期结束前,双方和生产商代表共同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检查 报告,乙方对产品进行修复保养。维保期满后,若甲方委托乙方继续维保,乙 方只收取配件合理的成本费,免收工时费、交通费、运费等费用,双方签订书 面维保协议。后续维保协议除乙方收取合理的配件费用外,其他条款沿用本协 议。维保期满后,乙方仍然应当为甲方提供不低于十年的维保服务和零配件的 供应。

7. 须提供质量保证期(保修期)结束后,年度维保费用最高不超过合同金 额5%的承诺函。保修费用应含维保工时费、零配件费用和软件维护、升级费用 ,服务内容和细则与免费维保期相同。

8、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人员需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及资质。乙方提供的售后 服务人员负责处理甲方因使用本合同项下产品而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售后服务。

9、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产品达24小时,维保期按照不能正常使用时间的5倍 顺延。故障时间累计达10日,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保或者要求乙方退货或者 换货。甲方选择第三方维保的,乙方应向甲方及该第三方无条件公开技术参数 、密码、源代码等数据资料,因此支出的维保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选择 退货或换货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完成退货或换货。

三、技术要求

1. 基本要求

1.1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次招标采购是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配置基本设备,供应商

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所投货物的适用性, 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货物前来投标。供应商应以先进的技术、优良的服 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己的竞争实力。

1.2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按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办理备案,供应商须 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商应按原国家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办理医疗器 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备 案凭证。

★(3)投标产品及制造商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计量、节能 、安全和环保法规及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产品或其制造商有强制性 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产品或其制造商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供应商须提 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 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

2.1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性能、材料、结构、外观、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 性等要求:

品目1-1:等离子体手术系统

(一)用途:配合专用手术电极使用,用于人体组织的凝血。可用于肝胆外科 的术中止血,如解性肝脏切除术及开放下肝切除术等术中强力止血。

(二)技术参数:

(1) 性能指标:

1. 电源:AC220V/50Hz。

▲2. 工作频率:350KHz土10%、100KHz土10% 两种频率可选。

▲3.能量输出模式≥4种:

切割最大输出功率300W时,≥8档可调;最大输出功率350W时,≥10档可调; 凝血模式最大输出功率200W时,≥8档可调;最大输出功率100W时,≥10档可调

:

4. 阻抗显示:工作组织阻抗值显示范围:200~600Ω

5. 工作计时 0-99s循环计时。

6.整机功耗≤1000W。

7.输出功率≤350W。

▲8. 内置蠕动泵流量:100ml/min@16#管,误差≤±20%,流速可调;

▲9. 超温提示设置:可显示设置温度超温提示阈值,显示范围:40~80℃。

▲10. 温度显示:显示电极温度值,显示范围:30~90℃。

(2) 界面显示及指示:

1. 触摸式操作界面,具备液晶触摸屏显示,面板具备防水功能。

2. 具有阻抗显示、工作时间显示、温度显示;

3.具有工作模式指示、刀头、脚踏开关、连接指示;

4. 支持中英双语言切换。

(3)性能特点:

1.具备单极、双极、多极切割;低温消融、切割、止血、凝固等功能。

▲2.工作模式≥4种:单极切割、单极止血、双极等离子切割、双极等离子止血 等。

3. 具备多刀头选择:根据不同的手术,选择不同的治疗刀头。支持接入通用可 重复使用高频电极、通用一次性使用高频电极、专用一次性射频等离子手术电 极、专用一次性高频电极等。

4. 独立流量控制器一键排气:启用后,可快速填充生理盐水管路。

5. 治疗主机声音大小可调节,

切割模式和止血模式的工作声音不同,避免踏错脚踏。

6.具备阻抗检测和自动能量检测技术。

7.支持术中实时能量调整

8. 治疗主机自动识别手柄、脚踏的连接状态。

9. 能在连接好脚踏和手柄后主机根据不同刀头自动设置默认功率大小。

10.能通过脚踏开关或手柄启动、切换不同工作端口。

11. 主机最多可同时连接3只手术电极。

12. 主机自动侦测刀头触碰金属或刀头短路等异常情况并

声音报警提示、停止功率输出。

(三)配置要求:

1. 系统主机 1台

2. 脚踏控制器 1个

品目1-2:低温等离子体多功能手术系统

(一)用途:前列腺增生、尿道狭窄、非侵润性膀胱癌等

(二)技术参数:

▲1. 主机界面具备 全触屏式智能操作,LED液晶显示屏。

2. 具有两种等离子切割模式

:超脉冲等离子切割模式、动能量等离子切割模式;两种电凝模式;功率≤300 W,工作档位≥9档可调。

△3.

具备2种工作频率:汽化切割输出频率≥100kz;凝血消融输出频率≥450Khz。

▲4. 主机工作时可 显示 工作功率 :

5. 主机 具备 功能:

1 具备提示工作能量输出状态。

②具备智能化程序控制功能;可根据工作状态自动调节阻抗和能量的输出功率

3具有 手术刀头识别和保护功能、根据插入刀头的不同自动输出不同的功率。

▲6.具备漏电流检测功能。

7. 具有自动检测刀头和附件连接功能。

8. 具有故障自动检测显示和报警提示,能区分汽化切割和消融凝血的工作声音 ,避免踏错脚踏。

9. 使用双脚踏控制,能通过脚踏开关启动、切换汽化切割和消融凝血模式,脚 踏防水等级为IPX8极;

10. 治疗温度:40-70℃

11. 主机尺寸: 410×400×150mm. ±10mm

12. 内窥镜工作长度310(mm)土3%

13. 镜体外径4(mm)+5%

14. 外销26Fr带进出水开关

15. 内鞘24Fr可360° 旋转

16. 分辨率≥6.25(1p/mm)-10%

17. 照度(1x)≥1500

18. 可清晰观察范围(3~50) mm

(三) 配置要求:

1. 等离子手术设备*1

2. 双功能脚踏控制板*1

3. 电源线*1

4. 手术内窥镜*3

品目1-3:脉冲紫外线消毒器

(一) 用途:

用于室内环境对病毒、真菌、细菌、孢子等所有有害微生物进行灭杀;

(二)技术参数:

1、具备脉冲氙灯紫外线消毒功能,发光弧长≥37.5厘米,发光频率≤2Hz,具 备自动检测灯管效率功能。

▲2、消毒因子为全波段脉冲冷光,包括了200nm-315nm波段的紫外线,250nm-280mm波长的脉冲紫外线在1米处能量>62000uw/cm2(提供CMA检测报告证明)。

▲3、照射5分钟3米处对物表耐药菌MRSA、VRE的灭杀率≥99.9%(提供CMA检测 报告证明)。

▲4、照射5分钟3米处对物表耐药菌鲍曼不动杆菌的灭杀率≥99.9%(提供CMA检 测报告证明)。

▲5、消毒时间为5分钟,消毒半径≥3米,照射5分钟3米处对物表自然菌的灭杀 率≥99.0%(提供检测报告证明)。

6、照射5分钟5米处对物表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灭杀率≥99.9% (提供CMA检测报告证明)。

7、照射5分钟3米处对人冠状病毒HcoV-

229E的灭杀率≥99.9%(提供检测报告证明)。

▲8、照射5分钟3米处对粪肠球菌的灭杀率≥99.9%(提供CMA检测报告证明)。 ▲9、照射5分钟3米处对鼠伤寒沙门氏菌、宋氏志贺氏菌的灭杀率≥99.9%(提 供CMA检测报告证明)。

10、照射8分钟3米处对甲型流感病毒H3N2、脊髓灰质炎病毒的灭杀率≥99.9%( 提供检测报告证明)。

▲11、消毒5分钟对空气中的白色葡萄球菌灭杀率≥99.9%,消毒5分钟对60m3空 间中的空气的自然菌灭杀率≥90%(提供检测报告证明)。

12、灯管部分自动升降,升降行程≥50cm,工作高度≥160cm,灯管外侧安装有 石英玻璃管直径≥10cm,保护和防止接触灯管;顶部装有臭氧过滤分解网,分 解过滤臭氧。

13、采用进口镜面铝,形成曲面状反射面,镜面铝的反射率≥90%以上。

14、设备即开即用,消毒5分钟后臭氧浓度≤0.08mg/m³(提供检测报告证明)

,对仪器设备、金属塑料、墙面、窗帘等环境无损伤。

15、具备触控屏≥7英寸

,全程自动跟踪消毒过程,自动记录相关数据和系统相关参数。具备遥控器具 有主机触控屏相同功能。

16、具有智能接口,接入智能云端管理软件,实现对设备的监控,数据的记录 、查询、追溯等功能。

17、电源:输入电压:220V/50HZ,设备功率≤1300W. 整机噪音≤70DB.

18、机器净重≤70Kg,尺寸:宽≤55CM,长≤72cm,高≤115cm。

19、产品具有消毒产品安全评价报告,在全国消毒产品备案平台网站有备案。 (三)配置要求:

1、主机1台

2、饲灯灯管1根

3、平板遥控器1台

2.2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

1. 供应商发运货物时,每台设备要提供一整套中文的技术资料,包括安装 、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电路图、零配件清单等,这些资料费 应包括在投标报价内。如果采购人确认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 过程中丢失,供应商需保证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采购 人。

2. 供应商应在保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一周内,自付费用在采购人指定所 在地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直到该产品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合同要 求为止。供应商技术人员的费用,如:差旅费、住宿费等应计入投标报价。供 应商安装人员应自备必要的专用工具、量具及调试用的材料等。

3. 供应商应有能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和提供技术保障。供应商或投标产品 制造商应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有充足的零件储备和能力相当的技术 服务人员,并保证投标产品停产后至少10年的备件供应。

4.应提供原厂维修配件明细表及报价单(如提供公开信息渠道可查询到的, 可免提供,但须注明查询方法及来源)。

5. 供应商应负责投标货物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维修和配件供应,供应商售 后服务维修机构应备有所购货物及时维修所需的关键零部件。

6. 供应商应保证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投标货物专用的软件和相应数据库资 料的免费升级服务。(如果有)

7. 在合同执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维修服务 的通知后1小时内给予反馈,1小时内派合格的技术人员赴现场提供免费服务, 解决问题。如不能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予以修复,供应商应保证免费提供同类 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使用。

8、投标时须提供有关其投标产品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站)的信息,包括

售后服务机构名称、服务人员的数量和水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零备件的储 备等。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售后维修及服务包括所有投标产品及配件,并含第 三方产品,同时投标人应定期对所有投标产品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9. 货物运输符合的相关国际惯例,试剂、耗材运达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 负责。运输途中的货物破损及损失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承担运费。

(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

1.

质量保证期(保修期)及服务要求:详见本章"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4. 质保服 务"。

2.3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所投产品为中小企业制造 的,供应商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 不予认可。供应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所投产品为监狱企业制造的,将视同为小 型或微型企业,将对该投标产品的投标价给予10%的扣除。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 预留份额的情况不适用)

(3)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供应商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 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不重复享受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份额的情况不适用)

(4)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 019)9号)》执行。

2.4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对于技术规格中标注"★"号的技术参数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 该指标项将直接导致投标被拒绝。

(2)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设备油印彩页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需要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并需要同 时加盖投标人和生产厂家(或境内总代理、独家代理)公章。其中技术支持资 料指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若生产厂家公 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 报告为准。如投标人技术响应与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不一致,将以技 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为准。对于技术规格中标注"▲"号的技术参数,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要求提供技术应答的证明材料 ,如技术规格中无特殊要求则应提交本条款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对于投标人 提供的投标文件技术应答未按本条款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 材料)的,或提供的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未按本条款要求同 时加盖投标人和生产厂家(或境内总代理、独家代理)公章的,评标委员会可 不予承认,并可认为该技术应答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此产生的评标风险,

由投标人承担。

(4) 投标人所提供的部件之间及设备之间的连线或接插件均视为设备内部 部件,应包含在相应的配置中。

(5)工作条件:除了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一切仪器、 设备和系统,应符合下列条件:

1)仪器设备的插头要符合中国电工标准。如不符合,则应提供适合仪器插 头的插座,必须要有接地。

2)如果仪器设备需特殊的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特殊温度 、湿度、

震动强度等),投标人应在有关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

(6)培训要求:培训是指涉及产品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和保养 维修等有关内容的学习。投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对每包(品目) 最终用户设备操作人员提供不少于1天的免费培训。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详细的 培训方案(应包括对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做出计划,包括培训时间 、地点、人次、方式、预计培训结果等)。培训教员的差旅费、食宿费、培训 教材等费用,应计入投标报价。

3.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 投标人应保证在发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 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 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 为最终检验。投标人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2. 货物运抵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后,采购人将在 7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的数量、外观、包装、 质量、安全、功能及性能等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依据为采购合同、招标文件和 投标文件。验收小组将根据验收情况制作验收备忘录并签署验收意见。 3. 投标人应负责使所供计量仪器通过计量部门的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 运费)。若需要,应在检测期间提供备用仪器,以便不影响采购人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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