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北京信息科技创新园B4科研培训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
资审
发布时间:
2025-12-29
发布于
北京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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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北京信息科技创新园 B4 科研培训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

(招标编号:S110000A*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昌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电信北京信息科技创新园 B4 科研培训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招标人为中

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

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的总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42533.04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7040.41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5492.63 平方米,地上 5 层,地下 2 层,规划高度 27.5 米、合同估

算金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电信北京信息科技创新园 B4 科研培训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电信北京信息科技创新园 B4 科研培训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其他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1 月 12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扑满山大厦 1 号楼 7 层 703 室,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

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

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中国电信北京信息科技创新园 B4 科研培训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中国电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中国电信工程【2020】234 号,中国电信北京科创【2025】19 号批准建设,招

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工程出资比

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电信北京信息科技创新园 C54 地块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42533.04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7040.41 平方

米,

地下建筑面积 15492.63 平方米,

地上 5 层,

地下 2 层,

规划高度 27.5 米。

合同估算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867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工程及室外工程

等)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专项及深化设计、配合完成规划及施工

手续办理、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联调联试、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

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2.5 其他:获取资审文件携带资料:(1)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成

员单位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2 份)

。提示:申请人的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

的权利义务,至少应说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内部职

责分工情况等内容。

(2)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确认成功的

回执,并加盖单位公章。

(3)外地来京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还需提供进

京备案相关资料加盖申请人单位章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说明:申请人须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平台(https://ggzyfw.beijing.gov.cn/)的注册企业。如申请人未注册,申请人在领

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应及时办理注册手续,避免影响系统登记。为便于申请人信息登记,申

请人还需同时提供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 2

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双方均需分别提供)。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a.设计业绩要求:近

五年具有投资额在 24000 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 33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或担任设计方的单项合同投资额在 24000 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 33000㎡及以上的房屋建

筑工程 EPC 工程总承包业绩(投资额是指设计概算金额)

; b.施工业绩要求:/ 。

(近年类似

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

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

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在确定中标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

包)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一并办理

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

展执业活动。 ②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

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且在确

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说明: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项目

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联合体

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

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3)自愿组成联合体的申请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为本

项目的设计方; (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对牵头人有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签章授权内容的,可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规定部分加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公章和法

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可视为申请文件签章有效; (5)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

超过 2 家(含牵头人)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1)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

资格的法人单位; (2)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

内(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 (3)外地来京建筑业(施工)企业须在北京建立企

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

(如为联合

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 (4)本次招标对申请人企业经营状态要求:申请人当前没有处于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状态;近三年(2022 年 12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含起止日)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

题或重大设计问题; (5)申请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上述有特殊说明的外,则联合体

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6)本资格预审文件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

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7)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8)本

次招标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如为联合体形式,

指施工方)

; 本项目将 公开 以下资料: A、可研报告; B、地勘报告; C、方案设计文件。

说明: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

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市规(2019)12 号)第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

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 09

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在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扑满山大厦1号楼7层 720

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

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_____/_____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___日内寄

送。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1 月 12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扑

满山大厦 1 号楼 7 层 703 室(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

市〕

,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1 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扑满山大厦 1 号楼 7 层

联 系 人: 王超、李晓飞、时久霜、宋鹏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wgzhaobiao@bjweigon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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