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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市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项目(项目编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119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 年天津市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国际
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 19 号 302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开通会员可解锁*41194
项目名称:2025 年天津市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142.8 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142.8 万元
采购需求:防疫消毒设备更新购置项目。防疫消毒设备更新购置包括:1)电控系
统,2)主机箱、动力系统、不锈钢药液箱、储水箱,3)全自动水位控制器、温控系统,
4)喷柱,5)耐腐不锈钢喷嘴、过滤系统,6)感应检测系统,7)移动消毒设备,8)
全自动加药系统。此 8 套设备为 1 组,共计购置 6 组(48 套),每个检查站各分配防
疫消毒设备 1 组(8 套)。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所属行业:工业。数量:6 组(48
套)。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 180 日内交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
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
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
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
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2)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根据《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的规定进行评审。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本项目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tmp/468ebb63-28f7-44cb-8011-f4b4f23371e9-html.html4)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
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
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
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特别声明:第 2)、3)、4)项不重复享受以上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1)供应商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2)分支机构参
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企业营业执照、由所隶属的法人单位出具在有
效期内的年度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每家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且法人单位不得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2)供应商须提供:1)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
声明。
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3)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42.8 万
元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开标当天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的信息进行查询。2022 年 12
月 01 日至本项目开标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同时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
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应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6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tmp/468ebb63-28f7-44cb-8011-f4b4f23371e9-html.html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 19 号 302 室)
方式:网上获取或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 19 号 302 室)
获取。
售价:每包 300 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 19 号 201 室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 19 号 201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
帐 号:4411*开通会员可解锁*78668668
2、电子邮箱:shijie_7777777@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 423 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 19 号 302 室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永青 王小刚 李静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