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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本天津市宁河区(苗庄、板桥镇等相关街镇)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程水质检测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8.6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宁河区(苗庄、板桥镇等相关街镇)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程水质检测, 本工程将为苗庄镇、板桥镇、廉庄镇、岳龙镇、东棘坨镇、丰台镇、俵口镇、宁河镇、造甲 城镇、潘庄镇、芦台街道、桥北街道12个街镇范围内145家企事业单位及畜牧养殖户(有 取水许可证的)采取新建 PE 输水管线,将自来水引入用水户,实现水源转换。为保证工程 建设需要,需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工程进行水质检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宁河区(苗庄、板桥镇等相关街镇)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程水质检测;
(001天津市宁河区(苗庄、板桥镇等相关街镇)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程水质检测)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 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 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 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 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 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干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四)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换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 印件;
(2)提供1)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2)2025年度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5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相关证明材料。 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同一采购包的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1元录 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 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截止时点,*开通会员可解锁*25 日 9 时 30 分
(8)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CMA 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检测能力范围包含本次检测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到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 供应商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目除外)每日上午 09时 30分至 12时 00分,下午 13时 30分至 17时 00分(北京时间) 持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 原件等有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天津市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兰苑 路 2 号顶佳金领地 1 号楼 3 层) 获取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 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1号楼 3 层) 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号项住金领地1号楼 3 层)
七、其他 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 - 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 107 号
联 系 人: 戴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 址: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号项佳金领地1号楼3层
联 系 人: 杜炎
中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8028
电子邮件:tjhuil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