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万州高铁站房2标项目经理部防水材料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11
发布于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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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万州高铁

站房2标项目经理部防水材料物资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ZTBJGCJ-BJGS-2025-073-02)

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万州高铁站房2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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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招标依据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10.问题反馈

附表一:招标公告附表

附表二:投标申请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1.3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

1.10分包、转包

1.11偏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4异议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5.3开标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2评标结果异议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及履约保证金

7.4定标

7.5中标通知

7.6签订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附件六:确认通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办法

2.评标委员会

3.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

3.1形式评审标准:

3.2资格评审标准:

3.3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投标文件的拒绝

3.6评标结果

3.7拒绝所有投标

4.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供货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二、物资需求一览表

三、质量标准

四、验收标准68

五、相关服务要求68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

四、分项报价表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生产能力证明

(四)质量证明材料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五)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七)制造商授权书

(八)投标人资格声明

(九)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情况介绍

六、投标材料质量标准

七、投标承诺书

八、相关服务计划

九、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万州高铁

站房2标项目经理部防水材料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GCJ-BJGS-2025-073-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万州高铁站房2标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万州高铁站房2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及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水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6《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丰都北站站房建筑面积11998.97㎡,站房中心里程为DK132+160.06,车场规模为2台4线(含正线两条),设450.0m×8.0m×1.25m侧式站台2座。设10m宽进出站通道1座,建筑高度23.7m。线侧下式站房,站房地下1层,地上2层,负一层层高5.4m,首层层高6.0m,二层层高5.1m,候车厅吊顶高度为17.7m。忠县站站房建筑面积11975.96㎡,站房中心里程为DK72+825,车场规模为2台4线(含正线),设450.0m×8.0m×1.25m侧式站台2座。设10m宽进出站通道1座。建筑高度23.5m。线侧下式站房,站房地下1层,地上2层,负一层层高8m,首层层高7.5m,二层层高5.4m,候车厅吊顶高度为10.5、17m。

忠县站附属工程建筑面积5539.97㎡,含轨道车棚及机具库Ⅱ2层,建筑面积1602.84㎡,建筑总高8.1m;维修工区综合楼2层,建筑面积2070.56㎡,建筑总高11.63m;公安派出所2层,建筑面积1181.28㎡,建筑总高11.7m;10KV配电所1层,建筑面积535.92㎡,建筑总高5.9m;垃圾转运站1层,建筑面积53.12㎡,建筑总高5.5m;桶装油存放间1层,建筑面积71.68㎡,建筑总高5.2m;门卫室1层,建筑面积24.57㎡,建筑总高5m。

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计划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程造价:3.96亿元。

详细清单、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的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应能力。

4.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标的供应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标的供应经验的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服务提供商

4.1.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以国家税务局官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当地税务局官网查询未联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人身份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应提供任意【1】份【2022-2025】年度内的经审计)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

4.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标的物的制造商,具有与招标物资需求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任意【1】份【2022-2025】年度内专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验检测报告。

4.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任意【1】份【2022-2025】年度内的国内工程建设项目真实有效的标的物的供应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商贸公司之间的物资流通业绩的不计入有效业绩范围)。

4.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企业当前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当前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4.1.7.其他要求:

(1)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址、招标文件下载IP地址、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投标联系人、投标联系电话、企业年报预留的联系电话、邮箱等完全相同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存在关联关系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等情形的、同一人在两家及以上公司任职的,否决其投标。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近三年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在近三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最新商机(公告)】---点击【更多】---在【采购单位”或“采购信息】中查询招标项目---点击对应包件后的【标书获取】---点击对应包件的【编号或名称】进入项目---点击【联系方式】---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标书获取界面的【下载】按钮,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即为响应成功。

(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标书获取---联系方式---保证金交纳---澄清提问---补遗文件查看---报价投标”均于中铁鲁班网上操作完成,请投标人提前研究学习系统操作,如有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3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前将投标申请表(附表二)(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757695322@qq.com邮箱)。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自行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发送投标申请的电子邮件,统一命名为**有限公司投2025-073-02、FSCL-01包件投标申请。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可采用银行转账或办理银行保函,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具体要求如下:

6.1银行转账形式: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附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表一),为避免银行转账延迟,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一】日前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2025-073-02渝万2标项目、FSCL-01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便财务及时查账,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757695322@qq.com邮箱。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193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6.2保函形式:

6.2.1纸质版投标保函:

采用纸质版投标保函,请于开标前【一】日前将投标保函纸质版原件邮寄至招标组织单位,邮寄地址:重庆市丰都县战备码头旁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万州高铁站房2标项目经理部,联系人及电话见招标公告“9.联系方式”中招标组织单位联系信息。

6.2.2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请于开标前【一】日前将电子保函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57695322@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组织单位。

保函形式为银行见索即付保函。

保函受益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保函扫描件(电子版截图)请附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保函处。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或补遗。

7.5系统线上开标后20分钟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投标报价的签字确认,逾期未签字确认的,视为确认无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zgztb.zbytb.com/)

微信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万州高铁站房2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姚传博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757695322@qq.com

竞谈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缴纳保证金及平台操作联系人:刘洋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674814106@qq.com

10.问题反馈

招投标双方应严格遵守招标采购相关法律和规定,维护良好的招标采购市场环境。

招标方不得擅自以与招标文件约定不一致的内容或信息劝止供应商参与投标,供应商凡遇到有违公平采购的问题,请保存证据并及时向招标组织单位反馈,招标组织单位在接到反馈后,将依照规程给予客观、公正的处理结果,并以保密反馈人信息的形式,对处理结果进行公示,以切实行动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以及招标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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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标的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履约地点

供货期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FSCL-01

3mm厚SBS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SBS II PY PE 3mm

147850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万州高铁站房2标项目施工现场及甲方指定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日至工期结束

50000

2

1.5mm厚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N I PET 1.5mm

39110

3

1.5mm厚高聚合物沥青涂料

Q/FSWJG-0032-2021高粘抗滑 I型

kg

98495

4

3mm厚高聚物改性沥青涂料

JC/T 408 L型

kg

5104

5

2mm厚环保型蠕变高分子防水涂料

Q/FSWJG-0032-2021高粘抗滑 I型

kg

29142

6

1.5mm厚聚合物沥青涂料

JC/T864-2023 T N型

kg

5475

备注:以上数据为项目初步计划,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所有物资卸车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含机械、人员)。

附表二: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ZTBJGCJ-BJGS-2025-073-02

投标人

投标项目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请投标包件号及说明:

注:无其他要特别说明的情况,本段仅填写包件号即可;投标申请资料发送邮箱时,邮件的名称按照“**有限公司投2025-073-02、FSCL-01包件投标申请”的格式填写。

投标人(章)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万州高铁站房2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姚传博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757695322@qq.com

1.1.3

招标组织单位

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洋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674814106@qq.com

1.1.4

招标项目名称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万州高铁站房2标项目防水卷材物资采购招标

1.1.5

工程项目名称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万州高铁站房2标项目经理部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招标材料名称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3.2

交货期

交货期:合同签订日至工期结束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1.3.3

交货地点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交货地点

1.3.4

质量标准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质量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

费用自理

1.6-1.8

相关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约定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铁鲁班网”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铁鲁班网”

1.10.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1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详见中铁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招标文件的附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形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时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铁鲁班网”

2.2.2

招标人澄清或主动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形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时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铁鲁班网”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及形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时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铁鲁班网”,逾期确认视为确认无误。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及形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时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铁鲁班网”,逾期确认视为确认无误。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附件、修改、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等资料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2投标报价”的约定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内保持有效。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不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见索即付)或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一之约定。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4投标保证金”的约定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之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之要求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之要求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的正本(PDF版本)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相应位置签字(盖印)和加盖单位公章。对签字盖章不符合要求,达到本文件第三章“重大偏差”描述的,否决其投标。

□其他要求:

3.6.4

投标文件份数

两份,PDF格式与doc格式,各一份。

☑须将签字盖章扫描的PDF格式投标文件——上传至文件

☑须将word格式投标文件——上传至附件

□其他:

注:PDF格式与doc格式投标文件均应按照求上传,投标文件上传份数不足的,否决其投标。

3.6.5

编制要求

详见第二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4.1.4

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5.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

5.2

开标程序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开标,招标人开标后要求投标人在20分钟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投标报价的签字确认,逾期未签字确认的,视为确认无误。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中国中铁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铁鲁班网”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7.2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仅以通过中铁鲁班网发出的为准,其他方式获取的均为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

7.3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履约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证金2万元。

□不要求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是

8

纪律和监督

详见第二章正文描述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9.2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9.3

在投标物资报价表中需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税费及税率。

9.4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所列物资型号及规格与招标文件中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为准。

9.5

在投标物资报价表中需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含税报价及税率。

9.6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为熟悉交通运输条件,建议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勘踏。

9.7

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中标与否不做任何解释的权利。

9.8

基准价(出厂价)、运杂费单价、调整金额建议取整,投标总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9.9

第一次外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以后每次抽检不合格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10

合同签订:中标人需通过法大大电子合同签约平台进行线上身份认证和签约,不再签订纸质版合同。(注:1.依法注册设立的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等民事主体均可以注册前述平台并完成合同签订,提高合同签订效率,不属于对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任何限制。2.该平台由法大大研发,由其联合工商总局企业信息系统、公安部公民网络身份系统识别签约主体身份,对签约主体的电子印章和个人签名配备授权机构发行的数字证书。3.该平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的合同与纸质版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该平台由法大大进行安全防护。)

9.11

为更好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方便收集中小企业诉求建议,中铁北京局官网https://www.caccc.com.cn/Website.php?ChannelID=8《联系我们》板块公布了物资设备拖欠处理联系电话和拖欠民营企业线索联系方式。您有相关诉求,可以联系中铁北京局相关部门,报备有关信息,我们收到您的诉求时,将及时核实处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有关物资(下称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牵头组织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投标。

1.3.2招标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招标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供货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址、招标文件下载IP地址、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投标联系人、投标联系电话、企业年报预留的联系电话、邮箱等完全相同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存在关联关系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等情形的,否决其投标;

关联关系释义:

所谓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应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主要包括:控股股东;其他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其他股东控制或参股的企业;对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有实质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发行人参与的合营企业;发行人参与的联营企业;主要投资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与上述关系密切的人士控制的其他企业;其他对发行人有实质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近三年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在近三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10分包、转包

本招标物资不允许违法分包、禁止转包。

1.11偏离

本次招标物资不允许偏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其他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章)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起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和描述,如有澄清函需求,请及时于中铁鲁班网提问,截止时间以后将不再受理。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中铁电子采购商务平台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视为招标文件确认无误。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异议

2.4.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对投标文件的异议仅限于对组织形式或程序的异议,不得以异议的形式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 投标函

(二)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

(四)分项报价表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投标材料质量标准

(七)投标承诺书

(八)相关服务计划

(九)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本次招标物资的投标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基准价(出厂价)、基准价调整金额、运杂费等;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不得随意增减表中任何内容或更改格式)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不得空白,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3.2.3投标物资报价

固定价物资:

结算实行固定单价。投标物资报价=出厂价+运杂费

(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招标人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2)运杂费单价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运杂费包括装卸费)。投标人报出的运杂费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3.2.4招标物资结算价格模式

固定价物资:

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合同执行过程中不考虑调整因素。

3.2.5其他结算说明

(1)合同结算单价由买方根据合同单价确定。

(2)合同结算单价公布确定后,中标人按收货人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并与合同买方进行结算。

(3)申请货币:人民币。

(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及供应链金融产品等。可委托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方式代为支付 。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等有贴息的方式支付时,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费用。

(5)金融工具支付的最高比例:/

6)付款比例:货款分期支付。每月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向乙方支付本月结算金额的70%,渝万站房2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合同末次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80%,待渝万站房2标项目工程整体竣工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剩余7%为预留款,3%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6个月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3.2.6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7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为避免银行转账延迟,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一】日前,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办理完成保函寄到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或被保证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及现金。

采用投标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保函格式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格式办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若本次招标包件出现流标情况,招标人计划重新挂网招标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该包件重新招标后予以退还。招标人郑重承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约定,及时处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不会以任何不合理理由刻意延迟退还保证金,望投标人理解。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若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资料涉嫌伪造、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招标人将上报上级单位将其列入(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4)涉及与同包件其他投标人招标文件下载IP地址、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投标人联系人、投标联系电话相同及其他串通投标情形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其中因此造成项目部实际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将予追偿。

5)投标文件属性中,作者最后一次保存者为同一人的,视为串通投标。(注:采用招标文件模板编写,导致投标文件属性中作者与招标文件属性中作者相同的情形除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资格或者资质证书等资料;及制造商资质证书等资料(如有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第一章投标人资格”所约定的财务会计报表,具体年份和份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所提供的资料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财务报表年份适配,形成配套财务报表体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具体年份和份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提供业绩若明确约定双方签字盖章方生效的,则务必确保签字盖章完备无缺。

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具体年份和份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7提供投标物资检验报告的,其检验报告与投标人或制造商应具有合理的逻辑关系,中标人所供应标的物的品牌、质量标准、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须完全符合其投标文件中所承诺或描述的内容,且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要求;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铁鲁班网”报价和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约定签字和加盖印章。

3.7.4签字盖章后扫描件PDF格式投标文件应上传至投标文件中,附件部分应上传doc格式的WORD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规定的份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

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开标,线上开标后20分钟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投标报价的签字确认。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电脑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2)电脑主持人介绍本包件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3)电脑主持人开标并宣读和公布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4)投标人线上确认报价并扫码签字。

(5)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并扫码签字;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将质疑资料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招标人和招标组织单位邮箱,招标人及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包含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从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抽取在评标前两天内进行。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将根据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进行核实与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异议问题解决后,投标人恶意反复质疑,影响招标采购工作正常开展的,招标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及履约保证金

7.3.1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至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3.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至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附表7.3中履约担保要求方式进行缴纳。

7.3.4在招标人书面通知签订合同截止日期前未提交的,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招标人原则上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经招标人确认盖章后,由招标组织单位通过中铁鲁班网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及向其他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仅以通过中铁鲁班网发出的为准,其他形式获取的均为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

7.6签订合同

7.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招标人不得无故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得无故拒绝与中标人进行合同的执行。双方不得违背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9.2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9.3在投标物资报价表中需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税费及税率。

9.4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所列物资型号及规格与招标文件中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为准。

9.5招标文件中提到的“买方”是指与各包件对应的“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单位。

9.6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为熟悉交通运输条件,建议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勘踏。

9.7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中标与否不做任何解释的权利。

9.8投标总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9.10第一次外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以后每次抽检不合格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11中铁鲁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

(万元)

交货期

备注

投标人代表

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

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

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

物资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

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关于

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见本章正文详述

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包含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从股份公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抽取在评标前两天内进行。

3.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等证照一致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投标文件份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投标文件递交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3.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财务能力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生产能力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质量保证能力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供货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履约信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

3.3.1

商务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供货业绩及证明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近几年中标履约能力

对本次招标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科学、合理、可靠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条件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3.3.2

技术评审标准

投标物资规格型号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符合要求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的要求

生产和检验设备

满足生产能力要求

产品质量保证能力

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3.3.3

重大偏差

/

1.不接受报价修订和评标价的评定的;

2.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

3.3.4

投标报价的评审

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

评标价的评定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认为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经评审的评标价相等又均通过评审,(则以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高者优先;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相同,则以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大者优先;如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相同则与招标人有合同且履约良好者优先。

不同税率报价的,以不含税价格进行排序

2.评标委员会

2.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工作。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

3.1形式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其中一般不得将装订、纸张、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情形”

3.2资格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27 号)不得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否决其投标。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3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

3.3.1商务评审

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要求的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2技术评审

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3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

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否决其投标: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签字盖章的;(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4)投标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

(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或投标货物的交货期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投标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6)投标物资规格型号与招标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招标物资要求的,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的、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8)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

3.3.4投标报价的评审

3.3.4.1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电商平台系统中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报价为准。

3.3.4.2评标价的评定

(1)本次评标价以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予以评定;

(2)如果发现投标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投标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评标价;

(3)投标报价按照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价分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超出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疑似低于成本价竞标的,需投标人对情况进行澄清,描述成本并提供以往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价格合理性,后评标委员会评定,若认为低于成本价竞标则否决投标,若认为不属于低于成本价竞标的,则可继续评审。

(5)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依据进行排序。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4.4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应否决其投标。

3.5投标文件的拒绝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

(1)明显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或超出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的;

(2)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6评标结果

3.6.1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排序前1至3名的中标候选人,其中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3.6.2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共同签字确认。

3.6.3中标人的确定:在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招标人原则上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中标的,经采购管理部门审批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

3.6.4经评审后,拟推荐投标人中含本包件最低报价并经论证具备竞争性的,应予以推荐,招标人不得以超出可接受范围在评标阶段按招标失败处理。但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除外。

3.7拒绝所有投标

3.7.1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该包件的所有投标,

(1)投标人都不能通过评审;

(2)经评标委员会证实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

3.7.2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的,招标人应出具拒绝所有投标报价的会签资料。但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除外。

4.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被否决投标。

4.5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函、评标资料、评标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中国中铁采购评审工作纪律

(一)评审工作人员(包括进入评审现场的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及根据需要配置的评审服务人员、采购业务监督人员等,下同)与参与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二)评审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进入评审区,自觉遵守评审区管理规定,不得私自带入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器具或电子设备,不得擅自离开评审区域。

(三)评审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审期间,评审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触与评审项目相关的供应商及其代理人或者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四)评审小组成员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未纳入采购文件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五)评审小组成员应独立完成所有的评审工作,对所出具的评审意见负责;不得委托评审服务人员从事评审工作,不得抄袭或借鉴其他小组成员的评审结果。

(六)评审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不得以导向、暗示等形式影响其他评审小组成员的评审工作,不得相互串通、合谋作出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行为。

(七)评审小组成员不得诱导或者暗示供应商对采购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也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八)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向采购单位征询确定成交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九)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成员应主动归还评审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资料,移交所有评审过程中产生的工作记录,不得私自抄录或带离评审现场。

(十)评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按规定对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和评审项目保密,不得向外界透露对采购文件的评审、比较和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等参评项目相关信息及股份公司规定应当保密的其他信息。

(十一)评审服务人员的工作仅限于文件资料搬运、评审资料整理打印、澄清函发送与接收、现场设备维护管理和评审小组委托的供应商信息核查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不得就评审事项发表意见。

(十二)监督人对评审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和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及评审服务人员的行为合规性进行监督,不得对评审事项发表意见。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YWZF2-WZMM-2025-

新建重庆至万州高速铁路站房及客服信息工程YWGTZF-2标段 工程

买卖合同

买方: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

签订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

告知书

致 :

根据公司管理需要,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我公司对外签订合同通过中国中铁合同电子签章平台进行线上签约并加盖公司电子签章。除我公司明确授权外,项目印章不再用于与贵方签订任何经济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补充协议、承诺、担保、确认等。项目部印章加盖的经济性文件不具有合法性,不产生合同效力,我公司不予认可,对相应文件不承担任何履行义务。请贵方特别关注,合同文件订立、修改、确认均应当通过中国中铁合同电子签章平台进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他途径或方法,由贵方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和风险。本告知书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为送达之日,视为贵方已知悉上述内容及风险,予以接受并执行。

特此告知。

2025 年月日

买卖合同

(一般货物)

买方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增值税单价(元)

不含增值税总价(元)

含增值税单价(元)

含增值税总价(元)

生产 厂家

备注

小计

增值税税率为 %,增值税额: 元。

含增值税总价(大写): (小写): 元。

1.1名称、品种、规格、产地:__/_。

1.2质量,按下列第__1.2.3_项执行:

1.2.1按照_/__标准执行。

1.2.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1.2.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1.SBS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执行标准为 GB18242-2008《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其质量要求包括可溶物含量,3mm 厚卷材≥2100g/m²,4mm 厚卷材≥2900g/m²,5mm 厚卷材≥3500g/m²;耐热性 Ⅰ 型为 90℃,Ⅱ 型为 105℃,无流淌、滴落;低温柔性 Ⅰ 型为 - 20℃,Ⅱ 型为 - 25℃,无裂缝;不透水性 30min,Ⅰ 型 PY 类为 0.3MPa,G 类为 0.2MPa,Ⅱ 型 PY 类和 PYG 类为 0.3MPa;拉力方面,Ⅰ 型 PY 类峰值拉力≥500N/50mm,Ⅱ 型 PY 类峰值拉力≥800N/50mm,PYG 类峰值拉力≥900N/50mm;

2.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执行标准是 GB23441-2009《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质量要求有拉力≥150N/50mm,最大拉力时延伸率≥30%,沥青断裂延伸率≥150%,钉杆撕裂强度≥30N,耐热性 70℃滑动不超过 2mm,低温柔性 - 20℃无裂纹,剥离强度(卷材与卷材)≥1.0N/mm,剥离强度(卷材与铝板)≥1.5N/mm,持粘性≥20min;

3.高聚合物沥青涂料:以高粘结聚合物沥青防水涂料为例,执行标准为《高粘结聚合物沥青防水涂料》。质量要求包括外观搅拌后均匀无色差、无凝胶、无结块、无明显沥青丝;固体含量≥50%;耐热性 110℃无流淌、滑动、滴落;不透水性 0.3MPa,120min 无渗水;粘结强度干燥基面和潮湿基面均≥0.5MPa;表干时间≤4h,实干时间≤8h;低温柔性标准条件 - 15℃,碱处理、热处理、紫外线处理后断裂伸长率≥600%;耐水性 14d 无裂纹、分层、起泡、破碎;剥离强度≥2N/mm 或卷材破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8g/L;

4.高聚物改性沥青涂料: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乳型沥青防水涂料》JC/T 408、《溶剂型橡胶沥青防水涂料》JC/T 852 的要求。

5.环保型蠕变高分子防水涂料:执行标准为 Q/SDKS 138-2024《环保型蠕变高分子防水涂料》。其质量要求有 I 型耐低温 - 10℃,耐高温 120℃,II 型耐低温 - 25℃,高温 150℃,低温无断裂,高温不流淌,能与建筑物各种基面、各类防水卷材及无纺布牢固粘附。

6.聚合物沥青涂料:执行标准为 JC/T864-2023《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该标准规定了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各类以合成高分子乳液为主要原料,加入其他添加剂而制得的水性防水涂料,产品适用于非长期浸水环境下的建筑防水工程。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2.1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该数量为暂定数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2.2计量单位和方法:以实际进场点收为准

2.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验收后由甲方物资人员签订数量验收单_。

2.4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__。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合同供货期限

本合同供货期限自 2025 日至2027 4 30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供货期限,但应提前3 日通知乙方。

第四条 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

4.1交货时间:每批次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4.2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_。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4.3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卸货由_乙_方负责,卸货费用由_乙_方承担。

4.4保 险:运输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4.5货物附随单证的转移:_材料的相关检测报告(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合格证、生产厂家相关资质等资料一式六

第五条 验收

5.1验收时间: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24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2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5.2验收方式:现场点验

5.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第三方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检测费用约定:乙方声明在合同生效后,首次委外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双方对后续检测结果有异议,再次委外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5.4甲方指定姚传博、郝燕飞负责货物的验收、签认;乙方指定 (身份证号: )负责货物的交验、签认。甲方指定的上述人员是甲方唯一的收货代表,其在乙方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货物已到现场的证明,指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的验收、签认,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一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产生效力。送货清单(或相应票据)中事先印刷的相关备注文字(双方验收人员签署的备注内容除外)内容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甲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

5.5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 12 个月,自最后一批次供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甲方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数量等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自收到产品后 3 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3 日内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违约,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收到的产品或重新进行采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产品质量的异议不受该时间的限制,随时发现可随时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

在质保期内,因货物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 日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 日内进行维修等服务,乙方可对甲方合理收费。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6.1单价:详见第一条;本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增值税税率为 %,增值税_ 元(大写:人民币 )。若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税率调整,不含增值税价格不变,具体税金以变更后的税率计算。

此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可以调整,调整方式为:/_ 。 本合同价格为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包含乙方成本、运输、装卸、检测、售后服务等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承担的风险。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均已完全理解,约定内容均为乙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履行本合同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市场价格波动、资金周转、自然条件变化、运输问题、政策问题等均已充分判断,乙方签订本合同已进行了合理报价,乙方签订本合同则视为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6.2上月 16 日至本月的 15 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当月 20 日为本月的结算截止日期。结算时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6.3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 3 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6.4货款支付采用下列第 6.4.3 项:

6.4.1先款后货:全额预付。

6.4.2先款后货:部分预付;甲方于乙方发货前支付每批所购物资金额的 / %, / 日后支付该批物资金额的 / %, / 日后支付该批物资金额的 / %。

6.4.3付款比例:货款分期支付。每月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向乙方支付本月结算金额的70%,渝万站房2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合同末次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80%,待渝万站房2标项目工程整体竣工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剩余7%为预留款,3%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6个月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6.4.4先货后款:货款一次性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 日后,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 / %,剩余 /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 1 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支付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保证责任。

6.5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及供应链金融产品等。可委托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方式代为支付 。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等有贴息的方式支付时,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费用。

乙方指定联系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6.6 如甲方出现未按合同付款,乙方同意给予 3 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7.1 甲方的权利义务

7.1.1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7.1.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7.1.3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货物。

7.1.4按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

7.1.5接受乙方提供的培训和保修服务。

7.2乙方的权利义务

7.2.1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货物;同时乙方应考虑甲方的施工特点,精心组织、配备足够的运输能力和必要的储存场地以保证甲方需要。

7.2.2及时向甲方提供货物合格证书及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7.2.3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货物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如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2.4乙方对甲方相关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培训时间 / ;培训内容包括货物安装、调试、操作、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培训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收取。

7.2.5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7.2.6在涉及到货物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乙方应当履行相关协助义务。

7.2.7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8.1乙方按甲方的供货计划供货并已实际交付甲方后,如甲方违反合同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1_%违约金。

8.2甲方无故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3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起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结算价款,利息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剩余欠款(不含增值税)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赔偿损失、支付其他利息或违约金等其他任何责任。

基于甲乙双方友好合作的初衷,如本项目建设单位延迟支付甲方工程款导致甲方延迟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乙方同意不要求甲方承担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资金占用损失等任何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9.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1_%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2乙方所交货物种类、型号、规格、花色、包装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使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使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_1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4乙方提前交付货物的,甲方无需提前付款,如因乙方提前交付货物导致甲方增加费用的,该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知晓项目资金可能存在不能及时支付的风险,同意不以任何理由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它供应商,同时乙方承担本合同第一条中含增值税总价 1%的违约金并赔偿断货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6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货物合格证书或其他约定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9.7在质保期内,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维修或更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2000元/次,甲方有权交由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亦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将剩余货款和质量保证金用于支付返修费,质保金不足支付返修费用时,由乙方补足。因货物质量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9.8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务机关代开),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

9.9 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发票相应税款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并加收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__1_%的违约金。

9.10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发票,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发票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乙方须按发票金额的1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相应税款,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为有效发票,拒绝或逾期不更换发票的,造成甲方损失及相关风险,由乙方予以承担。发生上述情况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9.11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接受税务机关、审计部门、纪检部门的检查工作,如果乙方拒不配合,由乙方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9.12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任何权利。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时,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一切可能发生的经济上、法律上的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无条件予以赔偿。

9.13如乙方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或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等限制交易名单,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应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9.1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合同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5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其他损失。

9.16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项目部上级部门等各单位对甲方及甲方项目部的罚款、甲方及甲方项目部对外的赔偿、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可直接在结算款中扣除。

9.17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同时触发合同中的两项或多项不同类型的违约责任的,违约责任合并计算;若为同类违约责任约定重复或冲突,以违约责任较高的计算。

9.18 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7__日内将有权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提交对方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11.1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债权,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担保。若乙方擅自转让或用于担保的,则该行为无效,乙方应承担因其转让、担保行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相关款项,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总价的 5 %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1.2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经双方确认,在合同履行中,对于乙方因违约产生的所有违约金,甲方均有权从工程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2、 乙方如果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施工任务而中途退场或甩项施工时,甲方在对已完工程结算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办法,乙方同意按已完工程造价总额为基数下浮5%作为双方最终结算额。

3、 若乙方发票未开具齐全,则应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即使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界满,仍视为付款条件未成就,甲方不承担付款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直至乙方开具发票齐全之日。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①提交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进行诉讼;②由 / 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乙方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不向甲方主张。

第十三条附则

13.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 7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13.2双方确定所预留的以下地址为往来函件、法院(仲裁、公证等机构)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之日起 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A-7943室(集群注册)

联系人: 姚传博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757695322@qq.com

乙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3.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协议。

13.4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_份,双方各执__份。

附件一、合同基本信息表

二、廉洁工程共建责任书

三、供应商质量服务承诺函

四、产品质量安全红线承诺书

五、供应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住所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A-7943室(集群注册)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人员:金峰

委托代理人: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9111*开通会员可解锁*2B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远大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11*开通会员可解锁*123456

签订日期:

账号:

签订日期:

附件一

合同基本信息表

1

合同编号

YWZF2-WZMM-2025-

2

合同名称

防水材料买卖合同

3

合同类别

买卖合同(一般货物)

4

合同金额(含税)

0(元)

5

税率

0

6

税票种类

专用发票

7

履约保证金

0.00(元)

8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0.00(元)

9

预付款金额

0.00(元)

10

合同约定付款比例

0.7

11

是否约定扣款

12

质量保证金

(元)

13

收款方账户名称

14

收款方开户行名称

15

收款方银行账号

16

签订日期

2025/ /

甲方(盖章): 乙方:

注:1.表内信息必须与合同正文保持一致;

2.如按合同约定,表内信息有变化时需重新签订本表。

附件二

廉洁工程共建责任书

鉴于双方签署了买卖合同,在甲乙双方开展业务过程中,为营造公平竞争、廉洁从业的氛围,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本责任书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责任书的约定,在开展业务、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乙方工作人员应当保待与甲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以各种名义赠送甲方工作人员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给予回扣。

三、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健身的娱乐活动或者出资为甲方人员办私事、娱乐、过生日、婚礼等。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甲方工作人员应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经上级批准。

四、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的要求为甲方及其家属和子女的私事提供赞助和其他便利。

五、乙方同意并承诺本公司股东、管理人员与甲方的业务主管人员没有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如有必须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由于因此种关系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按与甲方已发生全部营业额的3%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责任书者,应如实向甲方举报。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责任书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甲方承诺对举报者严格保密。(举报邮箱:hkgbjgsjw@sina.com)

七、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责任书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或者甲方业务人员向司法机关交待了与乙方相关的受贿事实,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万元或者乙方与甲方已发生全部营业额的5%(以违约金数较高的为准)的违约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款项不足支付的,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承诺在一个月内以支票或汇款方式支付给甲方。但若乙方积极配合甲方的相关调查工作,则甲方将视情节减免乙方的违约责任或违约金。

八、本责任书一经签署,即对双方发生的所有业务包括追溯至双方第一次发生的业务之时以及将来所发生的业务均有效。本责任书对双方具有永久约束力,不因合同履行情况而失效。如果乙方主动或者在甲方提供的情况下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全部违约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则甲方可视乙方配合程度减轻或直至免除追究乙方以上违约责任。

九、本责任书由双方纪检监察部门、财务、审计部门或法规部门负责监督执行。附件三

供应商质量服务承诺函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万州高铁站房2标项目经理部):

我单位自愿为贵公司提供产品及相关服务,并承诺如下:

一、接受并配合贵公司为核实准入资格所做的一切合法的调查、核实、考核工作,保证在贵公司批准的准入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活动。

二、接受并配合贵公司为保证产品质量而展开的驻厂监造。

三、我单位供应的物资质量,在满足谈判文件及施工设计要求的同时,供应的物资相关质量技术指标满足施工规范的要求,具体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参数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四、对出现问题的产品及时召回,根据需要确保及时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或导致贵公司的经济损失。

五、全面配合贵公司上级单位,集团公司组织的质量检查、铁总的质量安全大检查以及业主(监理)的安全质量检查,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全面配合施工项目做好物资质量安全检查工作。

六、对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业主、各铁路局以及国铁等单位抽检原材料,出现不合格情况并下达通报一次的,同意贵公司扣除/万元的质量保证金;出现不合格情况并下达通报两次的,同意贵公司扣除剩余全部质量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七、在与贵公司及所属任何单位交易中出现其他不良行为时,贵公司有权在全公司范围内采取限制交易措施,限制交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参与新的采购活动、取消成交资格、终止合同等。

承诺单位:(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

产品质量安全红线承诺书

致: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万州高铁站房2标项目经理部)

我公司就所供应贵项目部的产品,在供应过程中严格执行贵项目部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并同意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310 号),为铁路建设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我公司现就供应贵项目的产品在质量方面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保证严格按贵项目部要求提供产品和服务。我方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负责;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保证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约定的服务。

2.我方所销售的产品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和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我方对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产品的任何缺陷负责。

3. 我方保证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产品缺陷时将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到达现场免费更换。并保证提供资料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4.我方保证对由于生产制造及未交付买方前的原因造成物资的任何缺陷负责,接到买方通知后保证迅速进行更换,其费用均由我方负责。

5.我方保证是所供产品的合法持有者,如买方因此受到第三方的诉讼,我方将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费处理与第三方的诉讼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费用和损失。

6.若买方要求驻厂监造,我方保证给予全面的配合,并提供监造工作条件。

7.由于设计、制造、维修等缺陷,导致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物资出现同一性的质量问题,我方保证在自行获知缺陷存在或接到买方召回通知时将及时召回,产品召回所需各项费用,由我方承担。因缺陷产品召回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我方负责赔偿。

供应商名称:

承诺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供应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我单位郑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文件规定和工程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对供应的产品质量负责,并依法对该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工程名称:新建重庆至万州高速铁路站房及客服信息工程YWGTZF-2标段

供应物资名称:防水材料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盖章):

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供货要求

供货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丰都北站站房建筑面积11998.97㎡,站房中心里程为DK132+160.06,车场规模为2台4线(含正线两条),设450mX8.0mX1.25m侧式站台2座。设10m宽进出站通道1座,建筑高度23.7m。线侧下式站房,站房地下1层,地上2层,负一层层高5.4m,首层层高6.0m,二层层高5.1m,候车厅吊顶高度为17.7m。站房结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屋面采用钢网架结构。站房基础为桩基础+独立基础。

忠县站站房建筑面积11975.96㎡,站房中心里程为DK72+825,车场规模为2台4线(含正线),设450m×8m×1.25m侧式站台2座。设10m宽进出站通道1座。建筑高度23.5m。线侧下式站房,站房地下1层,地上2层,负一层层高8m,首层层高7.5m,二层层高5.4m,候车厅吊顶高度为10.5、17m。站房结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屋面采用钢网架结构;站房基础为桩基础+独立基础。

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计划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程造价:3.96亿元。

二、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 状态

技术标准及要求

交货 地点

收货人

交货 条件

交货期

1

3mm厚SBS高聚物改性沥青 防水卷材

SBS II PY PE 3mm

147850

符合国家标准

见第五章,质量标准

项目部指定交货地点

合同中指定收货人

汽运至工地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日至工期结束

2

1.5mm厚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 防水卷材

N I PET 1.5mm

39110

3

1.5mm厚高聚合物沥青涂料

Q/FSWJG-0032-2021高粘抗滑 I型

kg

98495

4

3mm厚高聚物改性沥青涂料

JC/T 408 L型

kg

5104

5

2mm厚环保型蠕变高分子 防水涂料

Q/FSWJG-0032-2021高粘抗滑 I型

kg

29142

6

1.5mm厚聚合物沥青涂料

JC/T864-2023 T N型

kg

5475

备注:以上数据为项目初步计划,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所有物资卸车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含机械、人员)。

三、质量标准

1.SBS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执行标准为 GB18242-2008《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其质量要求包括可溶物含量,3mm 厚卷材≥2100g/m²,4mm 厚卷材≥2900g/m²,5mm 厚卷材≥3500g/m²;耐热性 Ⅰ 型为 90℃,Ⅱ 型为 105℃,无流淌、滴落;低温柔性 Ⅰ 型为 - 20℃,Ⅱ 型为 - 25℃,无裂缝;不透水性 30min,Ⅰ 型 PY 类为 0.3MPa,G 类为 0.2MPa,Ⅱ 型 PY 类和 PYG 类为 0.3MPa;拉力方面,Ⅰ 型 PY 类峰值拉力≥500N/50mm,Ⅱ 型 PY 类峰值拉力≥800N/50mm,PYG 类峰值拉力≥900N/50mm;

2.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执行标准是 GB23441-2009《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质量要求有拉力≥150N/50mm,最大拉力时延伸率≥30%,沥青断裂延伸率≥150%,钉杆撕裂强度≥30N,耐热性 70℃滑动不超过 2mm,低温柔性 - 20℃无裂纹,剥离强度(卷材与卷材)≥1.0N/mm,剥离强度(卷材与铝板)≥1.5N/mm,持粘性≥20min;

3.高聚合物沥青涂料:以高粘结聚合物沥青防水涂料为例,执行标准为《高粘结聚合物沥青防水涂料》。质量要求包括外观搅拌后均匀无色差、无凝胶、无结块、无明显沥青丝;固体含量≥50%;耐热性 110℃无流淌、滑动、滴落;不透水性 0.3MPa,120min 无渗水;粘结强度干燥基面和潮湿基面均≥0.5MPa;表干时间≤4h,实干时间≤8h;低温柔性标准条件 - 15℃,碱处理、热处理、紫外线处理后断裂伸长率≥600%;耐水性 14d 无裂纹、分层、起泡、破碎;剥离强度≥2N/mm 或卷材破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8g/L;

4.高聚物改性沥青涂料: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乳型沥青防水涂料》JC/T 408、《溶剂型橡胶沥青防水涂料》JC/T 852 的要求。

5.环保型蠕变高分子防水涂料:执行标准为 Q/SDKS 138-2024《环保型蠕变高分子防水涂料》。其质量要求有 I 型耐低温 - 10℃,耐高温 120℃,II 型耐低温 - 25℃,高温 150℃,低温无断裂,高温不流淌,能与建筑物各种基面、各类防水卷材及无纺布牢固粘附。

6.聚合物沥青涂料:执行标准为 JC/T864-2023《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该标准规定了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各类以合成高分子乳液为主要原料,加入其他添加剂而制得的水性防水涂料,产品适用于非长期浸水环境下的建筑防水工程。

四、验收标准

材料进场时,供货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检测报告。证明书应报货:生产厂名、厂址、商标、产品标记、本批次主要技术性能和生产日期。企业资质证明等资料一式六份。

五、相关服务要求

材料进场卸料时,严禁抛掷和倾倒,应将材料运至我方指定地点,按品种、规格码放整齐,堆置高度不超过1.5m。不按要求进场卸货的材料,我方不予接收,有权对该批次材料进场清理,所产生的清理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物资采购招标

投标文件

(包件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印)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

四、分项报价表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投标材料质量标准

七、投标承诺书

八、相关服务计划

九、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件号)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该包件的投标供应,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2)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

(4)分项报价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投标材料质量标准

(7)投标承诺书

(8)相关服务计划

(9)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内容为准。

3.我方承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有效期为120天。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的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印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与下页二选一)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与上页二选一)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结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印。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盖印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印

身份证号码:

附件:授权与被授权2人身份证扫描件。

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

(1) 若采用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2)若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增加受益人责任或减少受益人权利的其他格式,不符合要求。

银行保函

保函编号:

保函类型: £电子保函 £纸质保函

(请选择保函类型,无勾选默认为纸质版,需邮寄纸质原件)

致:********(下称“受益人”)

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参加贵方项目招标编号为 (项目名称) (包件号)的投标,(即保证人)同意为被保证人出具本保函,在此向受益人提供如下投标担保:

一、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二、本保函有效期自 日起至 日止(建议不低于5个月)。

三、在本保函失效前,如被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形(即被保证人违约),我行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以下索赔单据纸质原件之一后,以最高担保金额为限在30个工作日内见索即付地予以支付。索赔单据包括:受益人出具的书面通知书(告知函)、法院出具的确认被保证人投标违约且需承担赔偿责任的生效终审判决书、法院出具的因被保证人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执行的生效裁定书。

被保证人违约情形包括:

①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②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后,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项目合同。

③被保证人发生招标文件约定应扣除投标保证金的行为。

四、受益人索赔须同时向我行提交本保函正本原件及索赔款未由被保证人支付的书面声明。

五、全部索赔单据须在本保函失效前的我行对公营业日下午五时前送达我行单位地址。

六、本保函担保金额随我行按受益人索赔要求已支付索赔款而相应的减少。

七、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本保函即失效,保函失效则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消灭:(1)保函有效期届满受益人未向我行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全部单据;(2)受益人已出具同意保函失效或解除我行担保责任的文件;(3)保函担保金额已减额至零;(4)保函已退还我行。

八、本保函适用中国法律。因本保函发生的争议由保证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注:保函生效办理应注明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未注明时默认为纸质保函,须邮寄原件。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四、分项报价表

4.1(固定价结算物资)

投标物资报价表

招标编号:ZTBJGCJ-BJGS-2025-073-02 包件号:FSCL-01 投标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 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 数量

出厂单价

运杂费 单价

含税到站单价

含税到站

合价

发货地点

交货地点

运距(km)

1

2

3

4=2+3

5=1×4

1

3mm厚SBS高聚物改性沥青 防水卷材

SBS II PY PE 3mm

详见第五章,质量标准

147850

项目指定 施工位置

2

1.5mm厚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 防水卷材

N I PET 1.5mm

39110

3

1.5mm厚高聚合物沥青涂料

Q/FSWJG-0032-2021高粘抗滑 I型

kg

98495

4

3mm厚高聚物改性沥青涂料

JC/T 408 L型

kg

5104

5

2mm厚环保型蠕变高分子 防水涂料

Q/FSWJG-0032-2021高粘抗滑 I型

kg

29142

6

1.5mm厚聚合物沥青涂料

JC/T864-2023 T N型

kg

5475

合计

备注:以上数据为项目初步计划,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所有物资卸车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含机械、人员)。

税率: %

投标到站总价(人民币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印: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投标人依据谈判文件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对应包件正确、完整完成。按照需求一览表材料规格分别报价,严禁改变材料报价顺序。

4.2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招标编号:ZTBJGCJ-BJGS-2025-073-02 包件号:FSCL-01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含税金额(元)

备注/来源

直接人工费小计

1

……

直接材料费小计

1

……

机械费用小计

1

机械加工费

2

设备折旧费

3

设备维护费

4

……

管理费小计

1

生产管理费

2

销售费

3

服务费

4

财务费

5

……

利润

1

……

税费

税率 %

1

……

其他

成本小计

运杂费小计

公里

注明运输方式

成本合计:

备注:

1. 投标人应按物资品种规格做成本分析。投标物资品种规格过多时,可就本包件一批次物资进行成本分析,应清楚表达成本的构成。

2. 表格内容表达受限时,本页后可辅以文字说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印

日期: 年 月 日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邮箱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标的物制造商名称

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账号及具体的开户行信息)

开票信息

税号: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接收发票的邮箱:

专票/普票(未填写的默认专票):R专票、£普票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本表后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2.如果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财务能力要求,在本页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生产能力证明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生产能力要求,在本页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质量证明材料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在本页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近年完成的或新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标的物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供货业绩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履约信用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七) 制造商授权书

致:(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物资名称)进行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证实,该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关我方的各项证明文件和资料经我方审查属实,有关我们的声明是真实的。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授权期限: (应包含该项目的实施周期)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印

说明:本授权函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八)投标人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1) 制造厂名称:

(2) 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3)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 实收资本:

(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日止)

① 固定资产:

② 流动资产:

③ 长期负债:

④ 流动负债:

⑤ 净值:

(6) 法定代表人姓名:

2. (1)制造投标物资的设施及有关情况:

工厂名称及地址

主要设施名称

年生产能力

职工人数

(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主要零部件名称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3. 本制造厂生产投标物资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4. 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 出口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2) 国内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5. 近三年的营业额

年度

国内

国外

总额

6. 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易损件名称

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7. 最近三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提供的投标物资: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 量:

合同金额:

8. 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9. 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制造厂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盖印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邮箱

(九)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情况介绍

六、投标材料质量标准

1.投标人应根据“第五章 供货要求的‘质量标准’的要求,列明投标物资的质量标准和主要参数。

七、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人):

关于贵方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标文件(编号为**)包件为**),我们作为投标人已熟知,并愿意参加物资号包件的投标,同时承诺如下:

1.我们将按要求及时向评标委员会提交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

2.我们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价格修正条款之规定,承诺以修正后的报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我们将严格按照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投标物资的技术设计、原料和组件的采购、生产工艺、生产地点、制造过程、性能指标、测试检验及各种服务等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监控,保证实际供应物资的质量和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完全一致,并对所供物资的质量负全责。

4.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数量和时间以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质、按量、按时保证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确保物资供应及时,品种配套,并承诺如因我方供货原因造成施工现场停工待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5.我们保证生产投标物资所用的原材料、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主机辅机等是满足设计要求合格的且为优质新产品;若发现我们生产和供应的物资使用了旧料或淘汰产品或与招标文件不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6.若我们备选为中标候选人,我方将按招标方的要求提供投标物资产品样品以供试验,并承担首次试验费用。

7.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做好各项技术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证24小时的联系畅通(联系人:**,联系电话:**),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要求保证在24小时内给予满意的答复或提供售后服务。

8.若我方违反以上承诺,我方同意招标方采取措施消除损失(包括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终止合同)。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印:

日期: 年 月 日

八、相关服务计划

根据项目标段施工特点以及包件交货地点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具体可行的由货源地至交货地的保证组织、计划、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应急预案和配套措施,方案应明确供应生产厂家的地址和品牌名称,包括资源组织、资金运用、人员安排、设备配备等较为详细的内容。

九、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此处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但无对应位置的资料、投标人对相关资料的逻辑性进行说明或证明、投标人的其他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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