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h-25年-水质理化检测自动化实验平台开发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20
发布于
四川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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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理化检测自动化实验平台开发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质理化检测自动化实验平台开发 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四

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

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YZN0-XJD-25-07385

2.2

招标项目名称

水质理化检测自动化实验平台开发

2.3

招标项目概况

根据招标人物资采购需求,设计安装一套水质自动化分析测试实验室。其中,检测指

标应至少涵盖氟离子、氯离子、氨氮、化学需氧量、pH、五日生化需氧量,另可扩展目标重

金属等水质检测功能。本采购总计由以下三大部分组成:检测设备设计与制造、软件系统适

配、实验室空间水电配套改造与设备安装。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2.4.1.1 本项目拟采购自动化水质检测实验室系统 1 套。系统包含:智能样品单元、自

动开/关盖单元、自动进样模块、自动检测单元、自动清洗单元、中控系统硬件组件、自动

化系统辅助组件等,具体如下:

表 1 自动化水质检测实验室系统子系统明细表

子系统

子系统基本功能描述

1

智能样品单元

1、设计自动上样区与下样区,配套标准样品瓶筐,支持人工取送操作。

2、样品瓶筐具有位置坐标信息,具有防倒瓶支架和脱筐识别报警功能。

3、采用二维码技术自动识别样品信息、检测任务。

2

自动开/关盖单

1、可兼容多种不同尺寸的样品瓶,开盖成功率≥99%。

2、可实现对样品瓶的扫码识别、开盖、关盖等功能操作。

3

自动进样模块

1、应包含主机、进样探针、龙门架、推平器、电机传动装置等,可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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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系统

子系统基本功能描述

系统检测单元数量进行匹配,负责样品瓶的推进/推出,并建立样品与检

测模块间的连接。

2、应采用龙门架等设计,确保非本站工位样品可自由通过,待检样品主

动抓取,检测单元取样后可立即将样品瓶推入流转轨道,提高样品流转

效率。

3、支持样品流路自动清洗、样品自动搅拌功能。

4

自动检测单元

1、自动检测单元应采用模块化设计,检测单元覆盖化学需氧量、氨氮、

氟化物、氯化物、pH 等检测任务,可扩展重金属等指标的检测,实现多

参数同时快速自动分析。

2、检测模块组合采取防交叉干扰设计,集成必要的样品前处理技术,可

对应实现自动稀释、自动消解、自动萃取、自动蒸馏等功能。

5

全自动实验室玻

璃器皿清洗机

1、容积≥150L,负责各种样品瓶的自动清洗、烘干等。

2、供水:冷水、热水或纯水。

6

中控系统硬件组

1、应包括工控机、PLC、电气控制组件、急停/报警控制、人机交互等硬

件。

2、电力网络等集成控制系统,可为各功能单元及检测工位提供电力和网

络传输,接收链路反馈,发送控制指令。

3、人机交互界面需采用触屏等方式、可对系统进行设置和控制。

4、系统软硬件的 CPU、芯片、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应符合中国信息安全测

评中心和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的自主可控要求。

7

自动化系统辅助

组件

包含系统样品流转传送及相关配套系统的检测台架及实验平台、伺服传

动组件、瓶位分隔组件、样品推车、纯水系统、UPS、试剂低温存储箱、

废气/废液处理功能、数据展示大屏等确保平台可正常运行的辅助功能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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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系统

子系统基本功能描述

8

全流程分析自动

化控制软件

1、包含系统控制、管理辅助、轨迹留痕、数据查询、报告生成、日志记

录等功能。

2、支持采样数据、人员权限、检测任务、检测数据和数据分析应用等功

能模块,样品轨迹跟踪、仿真展示、数据审核、报告生成、样品同步、

试剂余量监控、故障和日志查询等功能。

3、支持多级数据审核与溯源,支持线上/下质控,可禁用质控不合格的

检测单元;

4、集成控制系统:提供自动化集成部署和调试系统,支持 SLPA 协议和

CLAP 控制模型算法。

5、提供自动化分析操作智能化管理终端 10 个。

6、支持自主可信 CPU 和数据库环境下安全运行。

9

自动化设备二次

开发与运行保障

配套

1、提供设备二次开发与加工;

2、提供自动化系统现场设施设备入场适配与运行必须的改造包括硬件保

障(水、电、气、排风等)和软件集成化保障,可为水质全自动分析实

验室仪器设备正常运行以及人员的工作环境提供安全可靠的运行保障条

件。

2.4.1.2 自动化水质检测实验室系统应实现自动化、智能化、模块化、标准化和自主可

信。自动化智能检测系统集成高精度放置、传输样品、自动化分析的系统,具备自动快速分

析的能力;兼备中控系统,具备调度完成水样全自动检测,实时显示检测进度和状态等功能。

同时配备有辅助系统,包括集成废液自动收集处理、纯水自动供应、试剂冷藏、样品冷藏、

通风系统、安全保障系统等。

自动化水质检测实验室系统应具备样品自动分配、样品信息自动解析、样品瓶自动开启

与复位、检测单元自动进样与批量检测、智能自动质控、数据实时采集、报告自动生成等功

能,可实现水质多参数无人值守自动化分析,达到分析高效、数据准确、过程智能、结果溯

源、安全稳定等目的。系统应采用模块设计,分析方法完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可根据任务需求灵活增减(或扩展)检测单元;软件系统、操作系统、数据库、硬件系统应

整体符合安全可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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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3 主要样品处理过程应实现功能及相关服务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质量标准

及要求)。

2.5

交货地点

四川省峨眉山市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指定现场。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供货,(具备交付条件可提前交付)。

2.7

质量标准

2.7.1 在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标准的同时满足文件要求,同时需提供与本次采购产品

相对应的技术说明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文件(如有)、第三方具有检测检验资质机构出

具的检定证书(如有)等(上述需求应交货时须提供)。

2.7.2 本次采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

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技术要求和有关标准,并且品质优良的

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同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职业健康、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

求。

2.7.3 本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

的标准执行,但并不限于此。

2.7.4 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报价产品品牌、型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

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

重失信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

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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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

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

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

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

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若中标后,后续项目执行期间如未能取得出口

许可,投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标现场查

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 3.1 规定

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否则,相关响应

方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晚上 19 时 5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26 日下午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下同),

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

文件款项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

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

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

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

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

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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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

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以平

台上传完成时间为准。

(2)纸质版投标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戊 1 号,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月坛分部(月坛大厦北门马路对面胡同内 50 米),

收件人:王经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未按 5.2 规定的时间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已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作废。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5 年 12 月 12 日 09:30。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集采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乐山市峨眉山市佛光东路 800 号

联系人:王茜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wangxschh@cnncmail.cn

集采机构: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wangy@mails.cneic.com.cn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同集采机构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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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电子邮件:/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

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

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集采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

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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