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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04省道谷多村至冷泉村路段及淇水路平交路口等路段增设交通设施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鹤壁浚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S304省道谷多村至冷泉村路段及淇水路平交路口等路段增设交通设施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对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S304省道谷多村至冷泉村路段及淇水路平交路口等路段增设交通设施。(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
(4)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质 保 期:1年(质保期大于1年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进行。
二、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鹤壁浚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三、成交结果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昌宏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四、代理服务费:
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标准计取;
五、成交公告及期限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期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2.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鹤壁浚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泰山路115号 地址:浚县中原建材商贸城B2807
联系人:张红宙 联系人:马宇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