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城市发展生活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工作用车租赁服务(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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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17
发布于
河北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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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城市发展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工作用车租赁服务

(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河北雄安城市发展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工作用车租赁服务(二次) 已具备采购

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人: 河北雄安城市发展生活服务有限公司1.2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1.4 落实情况: 已落实1.5 采购项目概况: 为满足河北雄安城市发展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的运营需求,拟面向

社会公开采购工作用车租赁服务。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项目名称: 河北雄安城市发展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工作用车租赁服务

(二次)

2.2 采购项目编号: E*开通会员可解锁*002300012.3 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2.4 本采购标段名称: 河北雄安城市发展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工作用车租赁服

务(二次)

2.5 本采购标段编号: E*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6 本标段采购范围: 为河北雄安城市发展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工作用车租赁服务。

年租车三辆,比亚迪宋

PLUSDM2025 款智驾版 DM-i75KM 豪华型、比亚迪秦 PLUSDM2025

款智驾版

DM-i55KM 领先型(京牌)、比亚迪秦 PLUSEV2025 款智驾版 510KM 领先型;

实际以采购人需求为准,据实结算。

2.7 本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家。2.8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协议期满后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约。2.9 服务地点: 雄安新区。2.10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地区及采购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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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 。

3)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 1

项合同服务范围包含车辆租赁类业绩。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5)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存在相互控股或管理关系;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或撤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的;

9)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

1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且在有效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

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2)在近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有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 以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当 日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13)近一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倒算)供应商因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

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和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14)在本标段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3.4 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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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 2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 9 时 2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bidding.chinaxiongan.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找到本项目并点

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 4.1 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

行用户注册,并进行移动数字证书(

CA)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

操作。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5 年 09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5.2 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

交易平台递交

XATF 格式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

予以拒收。

5.3 开启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

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进入项目】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开标大厅解密】可

进入远程开标系统。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系统自动完成采购文件导入即可。

3)系统自动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上点击【开始解密】,系统自动弹出

二维码,供应商使用移动数字证书(

CA)扫码后,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录密码、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

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

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若供应商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响应文件加密时的 CA 数字

证书和开启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负责。

CA 数字证书在响应文件加密至开启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

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由

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

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系统自动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系统自动生

成开标记录表后,供应商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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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询 比 采 购 公 告 在 中 国 雄 安 集 团 电 子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https://ebidding.chinaxiongan.cn)上发布。

7. 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

“帮助中心”选择对应阶

段的操作手册进行查看。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北雄安城市发展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德路智慧能源大厦

2 楼

联 系 人:李经理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通州区云杉路

2 号院 11 号楼 2 层 203 室

联 系 人:高宗飞、孔瑞颖、张梦倩、李贺、王徽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箱:

becczbb@sina.com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对围串标行为自动预警,

如发现供应商存在: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传文件

IP 地址一致、

MAC 地址一致、造价锁号一致、文件下载联系人或电话一致等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在

该标段内相互串通响应,响应文件在清标评审中按否决处理,且被限制参加该标段后续采购

活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充分考虑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2 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 50M 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

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

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响应文件后,请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印章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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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通过【我的项目】

-

【进入项目】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开标系统(或点击【我的项目】

-【开

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需进行检查

1.建议使用 Edge、google 浏览器登录,确保移动数字证书(CA)能正常使用,如有问

题可拨打网站首页客服电话。

3.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移动数字证书(CA)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避免使用共享的

网络环境(上传文件

IP 地址一致的将被视为串通响应)。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

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平台使用服务:

*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应商审核:为自动审核,基础信息不一致方转由人工复核,复核周期

1 个工作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CA 办理:标证通 *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招互联互认 400-666-4230。

五、潜在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提交地点:对开标异议,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发起异议”在线提交。其他异议

应当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右侧异议按钮”中提交。

2.除对开启过程的异议外,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在“交易平台”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

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

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

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供应商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

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

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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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

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采购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成交资格,并按照评审

小组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依法重新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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