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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开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境保护工程 二级(含)以上资质,现更正为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 上资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 标 人: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人民政府
# 址: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
联 系 人:赵老师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电子邮件: /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小铁营 10号 506 室
联 系 人: 肖一明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81951641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