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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含诊断试剂)院外集中配送及院内
智慧物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用耗材(含诊断试剂)院外集中配送及院内智慧物流服务的潜在投
标人应在中国通用招标网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注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
于 2026 年 1 月 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850/01/02/03/004/05/06/07/08/09/10/11
2.项目名称:医用耗材(含诊断试剂)院外集中配送及院内智慧物流服务
3.项目预算金额:0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服务费比例要求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
务要求
1
院内智慧物流服务
医用耗材及诊断试剂非国家带量采购类产品每年收取平台服
务费的金额不得超过其供应总额的 3%。医用耗材及诊断试剂
国家带量采购类产品每年收取平台服务费的金额不得超过其
供应总额的 1.5%。
1 项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
耗材 1:基础耗材+手术
投标人基于其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收取供应商配送服务
费,每年配送服务费(非国家带量采购类产品)比例不得超过
其当年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的 7%;每年配送服务费(国
家带量采购类产品)比例不得超过其当年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
金额的 2%。
1 项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
耗材 2:基础耗材+手术
投标人基于其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收取供应商配送服务
费,每年配送服务费(非国家带量采购类产品)比例不得超过
其当年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的 7%;每年配送服务费(国
家带量采购类产品)比例不得超过其当年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
金额的 2%。
1 项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
耗材 3:基础耗材+手术
投标人基于其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收取供应商配送服务
费,每年配送服务费(非国家带量采购类产品)比例不得超过
其当年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的 7%;每年配送服务费(国
家带量采购类产品)比例不得超过其当年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
1 项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金额的 2%。
5
耗材 4:基础耗材+介入
投标人基于其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收取供应商配送服务
费,每年配送服务费(非国家带量采购类产品)比例不得超过
其当年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的 7%;每年配送服务费(国
家带量采购类产品)比例不得超过其当年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
金额的 2%。
1 项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
耗材 5:基础耗材+介入
投标人基于其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收取供应商配送服务
费,每年配送服务费(非国家带量采购类产品)比例不得超过
其当年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的 7%;每年配送服务费(国
家带量采购类产品)比例不得超过其当年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
金额的 2%。
1 项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7
耗材 6:基础耗材+介入
投标人基于其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收取供应商配送服务
费,每年配送服务费(非国家带量采购类产品)比例不得超过
其当年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的 7%;每年配送服务费(国
家带量采购类产品)比例不得超过其当年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
金额的 2%。
1 项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8
耗材 7:基础耗材+介入
投标人基于其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收取供应商配送服务
费,每年配送服务费(非国家带量采购类产品)比例不得超过
其当年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的 7%;每年配送服务费(国
家带量采购类产品)比例不得超过其当年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
金额的 2%。
1 项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9
耗材 8:基础耗材+介入
投标人基于其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收取供应商配送服务
费,每年配送服务费(非国家带量采购类产品)比例不得超过
其当年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的 7%;每年配送服务费(国
家带量采购类产品)比例不得超过其当年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
金额的 2%。
1 项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0
试剂 1
投标人基于其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收取供应商配送服务
费,每年配送服务费(非国家带量采购类产品)比例不得超过
其当年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的 7%;每年配送服务费(国
家带量采购类产品)比例不得超过其当年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
金额的 2%。
1 项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1
试剂 2
投标人基于其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收取供应商配送服务
费,每年配送服务费(非国家带量采购类产品)比例不得超过
其当年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的 7%;每年配送服务费(国
家带量采购类产品)比例不得超过其当年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
金额的 2%。
1 项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各包技术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
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
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
得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第 1 包:无。
第 2 包至第 11 包: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应具有第二类医
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
可证》
,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3.方式:供应商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国通用招标网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https:
//www.china-tender.com.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进行免费注
册报名。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 年 1 月 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
地点: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认证证书登录中国通用招标网参与
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执行。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10%的价格折扣。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
重复享受政策。
(3) 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
购需求》。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
(1)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
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
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
管理关系。
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
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4)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中国通用招标网电子招
标投标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
,办理 CA 认证证
书进行中国通用招标网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认证证书情况确认
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1) 投标人在平台下载投标文件编制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
使用 CA 进行投标文件的加盖签章,
并将加盖签章的投标文件加密导出后上传,
最后使用 CA 进行开标截止时间后的解密。
(2) 本项目将通过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电子招标平台(以
下简称“本平台”)进行网上全流程招投标,有意向的投标人须在平台注册
后办理 CA 电子证书。办理 CA 电子证书后,也可以使用 CA 电子证书参加在本
平台进行的其他全流程招投标项目,因其他项目办理过本平台 CA 锁的,如 CA
锁还在有效期内,则可直接使用。
(3) 办理 CA 电子证书有关事项如下:
1)办理时间:请于开标前 1 周完成办理并检查确认可正常使用。
2)办理程序:投标人须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进
行线上办理,按要求在平台完成信息填报,选择有介质证书或者无介质证书
即可。具体详见《平台操作指导手册》
。
7×24 小时客户服务热线支持:400-880-9888
CFCA 客服电话:400-880-9888
CFCA 微信公众号:CFCA-*开通会员可解锁*
3)售价:初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办理 CA 电子证书费用:100 元/个。
如需办理,应按照网上操作流程在线购买。
4.本项目资金情况: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路 82 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3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号院 2 区 1 号楼(通用时代中心 C 座)9 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811685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强文晓、柳勋伟、孙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1168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