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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6.46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86.46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3) 投标人不属于《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京财综
[2017]2059 号)文件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
(5)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
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经办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
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
1 号恩济西园产业园 16 号楼 A 座 106 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 1 号恩济西园产业园 16 号楼 A 座 111 会议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 1 号恩济西园产业园 16 号楼 A 座 111 会议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双林东路 1 号院
联 系 人:唐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 1 号恩济西园产业园 16 号楼 A 座
联 系 人: 刘清瑶、刘晓楠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8027
电子邮件: fhcy31@pgecc.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