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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 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 2024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 2025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 2025年 1 月至今任意 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 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 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 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年的投标 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3.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章 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材料(限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活动的的投标人)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许 可范围需包含桶装饮用水生产,限桶装水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生产的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文件。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
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7 日 14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陸南道 109 号)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天津市和平区陸南道109号)
受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BH-JKZX2026021
二、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
项目内容、数量 桶装饮用水 约 5200 桶。在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发生 量据实结算 · 预算价格(万元): 6.5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起 8个月或项目预算资金全部 使用完毕为止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 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 同小微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 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 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北京时间上午 09 时 30 分至 12时 00分,下午 14时 00分至 17时 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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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 109 号)。
3、招标文件售价:500人民币/包,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加投标。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时(北京时间)。
六、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 109 号)
七、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址:天津市和平区陸南道 109号 出
111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用的 箱: bohuizhaobiao@126.com
联系人:王卉、李硕璇、陈萌萌
开户名称: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河东支行
账号:12*开通会员可解锁*000586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 6 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质疑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 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A"说明 8. 询问与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质疑受理:1.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 6号
十、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即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6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址: 天津市和平区陸南道 109 号 地
联 系 人: 王卉、李硕璇、陈萌萌
电 |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bohuizhaobiao@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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