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活动中心地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2-08
发布于
天津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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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活动中心地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PYGP-2025-ZB-095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活动中心地板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0.345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活动中心地板改造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活动中心地板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活动中心地板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并加盖公章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提供 2025 年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 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项目部人员配备:供应商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 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项目 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依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 号〕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须由建造师 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 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 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 309。 (2)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领取:以现金形式支付。(3) 磋商文件售价:¥400.00/本。

五、投标文件的弟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

递交方式: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 2号楼 309)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第一评标室

七、其他

1、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现场踏勘

本项目定于 2025年 12 月 16 日 14:00 于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踏勘。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1)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3)采购人在现场介绍项目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

(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磋商文件的组 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供应商在编写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及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踏勘环节为非实质性要求,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斟酌参与与否。但因缺席踏勘,导致对本

项目信息掌握不充分、不全面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地 - 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雅深路 4号

联 系 人: 吴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韩颖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803

电子邮件: hy@tjpyg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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