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东坝)院区餐饮服务管理项目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2-30
发布于
北京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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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东坝)院区餐饮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编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727)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东坝院区餐饮服务管理:

中标人:中良润禾(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0

二、其他:

详见附件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13号

联 系 人:武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9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2区1号楼(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 系 人: 张伯涵、孙薇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东坝)院区餐饮服务管理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727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东坝)院区餐饮服务管理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1包 东坝院区餐饮服务管理

供应商名称:中良润禾(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22号2幢1层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东坝院区餐饮

服务管理

1项

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东

坝)院区(下文简称采购人)拟委

托一家专业公司,全权管理职工食

堂、营养食堂及餐厅(职工食堂、

应具备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

内持续具有为本项目进行运

营服务的全部资质,并根据北

京市规定做好相关资质的年

服务期三

年,合同一

年一签,经

采购人考核

智能自助服务,提供线上点

餐功能,提高用餐效率,减

少排队时间等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营养食堂、餐厅以下简称“食堂”),

并将食堂餐饮的膳食供应委托该

专业公司负责等

度检查及审核工作等

合格后,续

签下一年合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九洲、贾志凌、张爱梅、向英、温庆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

格[2002]1980号)中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按照各包预算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

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金额:1.05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定标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项目用途:自用。

合同执行期、服务要求: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第1包: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中良润禾(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94.6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13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3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伯涵、孙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公告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北京市政府采

购项目

公开招

标文件

项目名称: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东坝)院区

饮服务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包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727

购 人: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

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资格审查 ........................................26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3

第五章 采购需求 ........................................48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0

注:采购文件条款中以“■ ”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 以 “□

”形式标记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

2

第一章

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727

2.项目名称: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东坝)院区餐饮服务管理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万元,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

签下一年合同、项目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1-1

东坝院区餐饮服务

管理

1项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采购需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

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

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

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

3.方式: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按网上操作流

程支付平台信息技术支持服务费,服务费为:500元/包。如遇平台问题,请联系中国

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400-680-8126。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

司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执行。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不重复享受政策。

(3) 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

购需求》。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

(1)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

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

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

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

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

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

被管理关系。

5

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

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4)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购买采购文件流程:供应商先在通用招标网采购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

下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申请,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1) 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网上

下载采购文件,纸质文件可采用快递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领取

。纸质采购文件和电子版本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采购文件发票领取方式:网上支付时申请领取电子发票(本项目不提供纸

质发票)。

特别提示:

提示1: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

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提示2: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3) 标书室工作时间:每天(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时。联系人:邵伟;联系人电话:400-680-

8126转2。

4) 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

4.本项目资金情况: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6

名 称: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13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3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伯涵、孙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7

第二章

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

条目

内容

2.2

项目属性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2.3

科研仪器设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2.4

核心产品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

考察地点: / 。

3.1

开标前答疑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

召开地点: / _。

4.1

样品

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_;

8

条款

条目

内容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不需要

□需要

(3)样品递交要求: / _;

(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 / ;

(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 / ;

(6)其他要求(如有): / 。

5.2.5

标的所属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包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1-1

东坝院区餐饮服务管理

餐饮业

11.2

投标报价(

不适用)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2.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包号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元)

1

10500

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

效。

(3)投标保证金形式:有效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电汇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或者金融机

构出具的保函。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采用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选择

9

条款

条目

内容

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

tender.com.cn)进行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和退回,具体方式如下

提示1: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

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在下载标书页面中

,在已下载过标书的招标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选择要交

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成汇款

账户,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束后

,系统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

提示2: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

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

提示3:投标人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国通用

招标网注册投标人的名称相同,否则将会被退款。

提示4:汇款用途或摘要,请务必注明:项目的招标编号。

提示5: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

电话:400-680-8126。

12.8.2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

■有,具体情形: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3)投标人存在恶意串通行为;

(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5条规定签订

10

条款

条目

内容

合同。

13.1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18.2

解密时间

解密时间:

分钟(建议不少于10分钟)(本项目不适用)

22.1

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是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

技术服务部分_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随机抽取

25.5

分包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

(3)其他要求: / 。

25.6

政采贷

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

《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

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

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

11

条款

条目

内容

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 ”。

26.1.1

询问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送达或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后电子邮件送

达。

26.3

联系方式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部门: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

采购人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13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91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六业务部;

采购代理机构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

C座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7

代理费

收费对象:

□采购人

■中标人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

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按

照3年金额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

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为10500元。此中标服务费应计入投标报价

中,但无须单独开列。中标服务费的收取以包为单位计算。

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_。

17

投标文件的

递交

(1)纸质正本文件的份数:1份

(2)纸质副本文件的份数:5份

12

条款

条目

内容

(3)投标保证金的份数:1份。投标保证金递交凭据(汇款单

据复印件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需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4)随投标文件,投标人需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份PDF(U 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

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投标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

有缺漏。

注:注:1.投标人如没有开户许可证,可不予提供。

2.投标文件格式特殊要求:投标人以包为单位提供和装订投标

文件,最好胶装,不易散页。

13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1.1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

一章《投标邀请》。

1.2 投 标 人 ( 也 称 “供 应 商 ” 、 “ 申 请 人

”):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

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

政性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4 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3.1 若 《 投 标 人 须 知 资 料 表 》 中 规 定 了 组 织 现 场 考 察

、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 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 于 未 参 加 现 场 考 察 或 开 标 前 答 疑 会 而 导 致 对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不 了 解

, 影 响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 投 标 报 价 准 确 性

、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 样品

4.1 本 项 目 是 否 要 求 投 标 人 提 供 样 品 , 以 及 样 品 制 作 的 标 准 和 要 求

、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资料表》。

4.2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

、评标方法和评准》。

14

5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5.1 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5.1.1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5.1.2

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

五章《采购需求》。

5.1.3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

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

定 依 据 《 政 府 采 购 进 口 产 品 管 理 办 法 》 ( 财 库 〔 2007〕 119

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

库〔2008〕 248 号文)。

5.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2.1 中小企业定义:

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

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

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

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020〕

46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5.2.1.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

15

扶持政策:

( 1 ) 在 货 物 采 购 项 目 中 , 货 物 由 中 小 企 业 制 造 ,

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2 ) 在 工 程 采 购 项 目 中 , 工 程 由 中 小 企 业 承 建 ,

即工程施 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 3 ) 在 服 务 采 购 项 目 中 , 服 务 由 中 小 企 业 承 接 ,

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 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2.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

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

5.2.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

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

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2.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

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

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

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5.2.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16

位应当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

人);

5.2.3.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

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5.2.3.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

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

险费;

5.2.3.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

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

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2.3.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

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5.2.3.6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

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

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5.2.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7

5.2.6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

方法和评标标准》。

5.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3.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

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

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

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3.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

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

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 〔2019〕9 号)。

5.3.3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

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

期 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否则投标无效

5.3.4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

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

5.4 正版软件

5.4.1

18

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

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

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

购 已 预 装 正 版 操 作 系 统 软 件 产 品 的 通 知 》 (

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

(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

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

5.5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5.5.1

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

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

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

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

格 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

5.6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5.6.1 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

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

胶 黏 剂 、 油 墨 、 清 洗 剂 等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产 品 的

, 属 于 强 制 性 标 准 的 , 供 应 商 应 执 行 符 合 本 市 和 国 家 的

VOCs含

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

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7 采购需求标准

19

5.7.1

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

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

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2020〕

123

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5.7.2

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

》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

第五章《采购需求》。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 标 人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标 文 件 的 全 部 内 容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

20

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8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

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

8.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

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

责 任。

8.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

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

15日

,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所 有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

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9.1

,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

包 进 行 投 标 。 投 标 人 应 当 对 所 投 采 购 包 对 应 第 五 章 《 采 购

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

,否 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2

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

释 。 投 标 人 提 交 的 支 持 资 料 和 已 印 制 的 文 献 可 以 用 外 文 , 但 相 应

21

内 容 应 附 有 中 文 翻 译 本 , 在 解 释 投 标 文 件 时 以 中 文 翻 译 本 为 准

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 承担。

10 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 标 人 应 当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建议将

两部分文件做成一套)。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10.2 对 于 招 标 文 件 中 标 记 了 “实 质 性 格 式 ”文 件 的

,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

,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

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 标 无 效 。未标记“实质性格式

”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 ,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0.3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10.4

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

做 出 了 响 应 , 或 申 明 与 第 五 章 《 采 购 需 求 》 的 偏 差 和 例 外

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10.5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1 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11.2 投 标 人 的 报 价 应 包 括 为 完 成 本 项 目 所 发 生 的 一 切 费 用 和 税 费

,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内容,《投标人 须知资料表》 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1.2.1

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

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

22

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

、 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

11.2.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11.3 采 购 人 不 得 向 供 应 商 索 要 或 者 接 受 其 给 予 的 赠 品

、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1.4

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否则其投标无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

12.2

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

票、 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2.3 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以支票 、汇票

、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

、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

无效

12.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2.5

, 可 以 由 联 合 体 中 的 一 方 或 者 多 方 共 同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

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3

12.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

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2.6.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人;

12.6.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内退还未中标人;

12.6.4

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1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2.7.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2.7.2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 标 文 件 应 在 本 招 标 文 件 《 投 标 人 须 知 资 料 表 》

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4.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本等文挡,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本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17条。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

本”“电子文档”。若正本、副本不符,以正本纸质文件为准;电子文档和

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文件的复印

件,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或签

章。投标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应盖单位/公司公章(若拟使用投标专用章

或合同专用章等,需同时提交备案说明,备案说明应有投标人单位公章)。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

24

字才有效。对于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和符合性审查部分,没有按招标文

件规定签字和盖章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4.3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

15.2 为方便开标拆启和对逾期送达的投标进行处理,密封包装上建议:

(1)

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投标的

包号、标的名称等。

(2) 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6 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

16.1 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地址接收投标文件。

16.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

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

间递交投标文件。

16.3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

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

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16.4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7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5

17.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

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7.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7.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

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2.7条

的规定被没收。

五 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

18 开标

18.1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规 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 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18.2 投

1-

2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8.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

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

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8.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18.3条的规定在开标时

宣读的全部内容。与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8.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6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

18.7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

19 资格审查

19.1 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20 评标委员会

20.1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

具体评标事务 ,独立履行职责。

20.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

、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1.1 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六 确定中标

22 确定中标人

22.1 采 购 人 将 在 评 标 报 告 确 定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名 单 中 按 顺 序 确 定 中 标 人 ,

由 采 购 人 或 者 采 购 人 委 托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方 式 确

定 中 标 人 ; 招 标 文 件 未 规 定 的 , 采 取 随 机 抽 取 的 方 式 确 定

。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

23 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3.1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自 中 标 人 确 定 之 日 起 2个 工 作 日 内

,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公 告 中 标 结 果 ,

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 作日。

23.2

27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24 废标

24.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三家的;

2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2 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

。 所 签 订 的 合 同 不 得 对 招 标 文 件 确 定 的 事 项

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 采 购 人 可 以 按 照 评 标 报 告 推 荐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名 单 排 序

,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3 联 合 体 中 标 的 ,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当 共 同 与 采 购 人 签 订 合 同

,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5.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5.5

采 购 人 允 许 采 用 分 包 方 式 履 行 合 同 的 ,

中 标 人 可 以 依 法 在 中 标 后 将 中 标 项 目 的 非 主 体

、 非 关 键 性 工 作 采 取 分 包 方 式 履 行 合 同 。 本 项 目 的 非 主 体

、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

包 履 行 的 , 应 当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载 明 分 包 承 担 主 体

,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且不得再次分包 否则投标无效

28

。 中 标 人 就 采 购 项 目 和 分 包 项 目 向 采 购 人 负

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5.6 “政采贷 ”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6 询问与质疑

26.1 询问

26.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 构提出询问 ,提出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6.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

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6.2 质疑

26.2.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

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6.2.2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

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

、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

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9

26.2.4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6.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7 代理费

27.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

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30

第三章

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程序

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

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2

《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

”文件(审查因素中写明“不适用”的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投标无效

4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二、资格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31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

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

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

工商户营业执照”;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

证明。

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

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

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

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

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

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

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

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

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1-2

投标人资格声明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

书》。

格式见《

投标文件

格式》

32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1-3

投标人信用记录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

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

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

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无须投标

人提供,

由采购人

或采购代

理机构查

询。

1-4

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满足的资格

要求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2-1

中小企业政策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33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2-1-1

中小企业证明文

件(本项目不适

用)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

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

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

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

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

要求。

格式见《

投标文件

格式》

2-1-2

拟分包情况说明

及分包意向协议

(类型一)(本

项目不适用)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

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

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

须提供。

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

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格式见《

投标文件

格式》

34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的资格要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

格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35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3-1

本项目对于联合

体的要求(本项

目不适用)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

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

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

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

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

容同时递交。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

1、1-

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

表3-2项规定。

3、本表序号3-

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

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

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

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

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

联合体的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

为联合体。

提供《联

合协议》

格式见《

投标文件

格式》

36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3-2

政府购买服务承

接主体的要求

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

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

保障的群团组织。

格式见《

投标文件

格式》

“1-

2投标人

资格声明

书”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注: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

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均应当提供资质证书

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4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

获取招标文件

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中国通用招标网获取所参与

包的招标文件。

注: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

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

求。

37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

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

要求的,投标无效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2

投标完整性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3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

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4

报价唯一性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的除外);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

期的;

6

实质性格式

标记为 “实质性格式”

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

7

★号条款响应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拟签订

的合同文本》中★号条款要求的;

8

分包承担主体

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

38

资质(如有)

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9

分包其他要求

(如有)

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的规定;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

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10

报价的修正(

如有)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

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11

报价合理性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

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2

进口产品(如

有)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

进口产品;

13

国家有关部门

对投标人的投

标产品有强制

性规定或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

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

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

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

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

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

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

产品已经获得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

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

3)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

39

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VOCs 含量限制标准。

14

公平竞争

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

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情形的;

15

串通投标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

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

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

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

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6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7

其他无效情形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其他无效情形。

40

2 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

2.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

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

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

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

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

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

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

2.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4.1

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

■无,按下述2.4.2-2.4.8项规定修正。

2.4.2

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

表)为准;

2.4.3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

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41

2.4.4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5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

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6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

为准。

2.4.7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4.8

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

认的,其投标无效

2.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

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

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

2.5.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

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

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

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

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

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3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

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优惠政策。

2.5.4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42

2.5.5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

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

2.5.6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8

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

优惠政策。

3

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

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

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3.2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2.1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

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

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

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

43

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

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

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

3.2.3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

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

及)__/_。

3.2.4

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

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

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4.1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

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

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

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以_技术服务部分_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4.2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

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

求的响应程度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

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4

4.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4

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

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4.5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

)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

员会共(各)推荐 1名中标候选人。

5

报告违法行为

5.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

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45

二、评标标准

评分

项目

分值

评分因素分项

评分标准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得2分,没有的为

0分。

注:投标人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得0分。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没有

的为0分。

注:投标人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

则得0分。

履约能力情况

(6分)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

分,没有的为0分。

注:投标人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

则得0分。

内部管理制度

(4分)

投标人内部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培训制度完善、档案管

理制度齐全、安全管理制度细致有效得4分,每有一项制

度有不足扣1分。

商务

部分

20

投标人以往类

似服务案例业

绩(10分)

针对投标人*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发布

前(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的餐饮管理服

务业绩进行评价,每提供1份有效合同的得2分,最高得1

0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或协议(需至少包含首页、合同

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证

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

技术

80

对投标人餐饮

评价项1:针对本项目特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堂餐饮

46

整体服务管理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价,其

中:

(1)食堂餐饮管理方案完善,有针对性、框架完整,服

务组织计划详尽可行的的得5分;

(2)食堂餐饮管理方案合理,框架较完整,服务组织计

划合理的的得3分;

(3)具备餐饮管理方案和服务组织计划但仅能部分满足

项目的得1分;

(4)未提供本项方案的为0分。

评价项2:针对本项目特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堂餐饮

工作标准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价,其中:

(1)食堂餐饮工作标准方案完善,工作流程有针对性,

工作标准细致得5分;

(2)食堂餐饮工作标准方案合理,工作流程较有针对定

,工作标准基本可行的得3分;

(3)具备食堂餐饮工作标准方案但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

距采购需求仍有一定差距的得1分;

(4)未提供本项方案的为0分。

服务

部分

服务管理方案

的评价(30分

评价项3:针对本项目特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堂餐饮

收支管理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价,其中:

(1)食堂餐饮收支管理方案健全规范,能够严格控制成

本、具备完善的监督机制的得5分;

(2)食堂食堂餐饮收支管理方案收支管理方案合理,具

有控制成本的一定措施、监督机制较完善的得3分;

(3)食堂食堂餐饮收支管理方案收支管理方案距采购需

47

求仍有一定差距的得1分;

(4)未提供本项方案的为0分。

评价项4:针对本项目特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堂库房

管理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价,其中:

(1)食堂库房管理方案完善,食堂物资的保管、使用、

调拨流程规范,物资妥善保管措施有力的得5分;

(2)食堂库房管理方案合理,食堂物资的保管、使用、

调拨流程可行,物资妥善保管措施较为完备的得3分;

(3)食堂库房管理方案距采购需求仍有一定差距的得1

分;

(4)未提供本项方案的为0分。

评价项5:针对本项目特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厨余垃圾

处理、环境保护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其中:

(1)厨余垃圾处理、环境保护方案完善具体,能够满足

北京市相关环境卫生标准要求及污水排放要求,且保证

厨余垃圾不与其他垃圾混放的得5分;

(2)厨余垃圾处理、环境保护方案较为完善具体,能够

满足北京市相关环境卫生标准要求及污水排放要求的,

但距离招标文件有一定差距的得3分;

(3)厨余垃圾处理、环境保护方案距采购需求仍有一定

差距的的得1分;

(4)未提供本项方案的为0分;

评价项6:针对本项目特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原材

料采购管理方案合理性、完整性和原材料采购渠道安全

性进行综合评价,其中:

48

(1)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详尽可行能够控制成本力

度大、原材料采购渠道明确合理、食品原材料安全性保

障有力的得5分;

(2)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较健全能够有效控制成本

、原材料采购渠道较为合理、食品原材料安全性有一定

保障的得2分;

(3)具备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原材料采购渠道明

确、食品原材料安全性有保障的得1分;

(4)未提供本项方案的为0分。

对投标人提供

的一周食谱进

行评价(7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一周食谱设计合理

性和膳食搭配科学性进行综合评价,其中:

(1)一周食谱设计合理、膳食搭配科学性强的得7分;

(2)一周食谱设计较为合理、膳食搭配有一定科学性的

得4分;

(3)一周食谱设计和膳食搭配距采购需求仍有一定差距

的得1分;

(4)未提供本项方案的为0分。

对投标人提供

的应急预案(应

包括但不限于

食品和消防安

全、生产安全

、设备设施故

障、人员更替

等)和投诉处理

方案的评价(7

对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和消防安

全、生产安全、设备设施故障、人员更替等)

和投诉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其中

(1)应急预案和投诉处理方案合理、针对性强、出现问

题能及时实施应对措施的得7分;

(2)应急预案和投诉处理方案较合理、具有一定针对性

、出现问题有一定应对措施的得4分;

(3)应急预案措施和投诉处理方距采购需求仍有一定差

49

分)

距的的得1分;

(5)未提供本项方案的为0分。

智慧化服务以

及改造方案(5

分)

针对投标人提供的智慧化服务(订餐系统、满意度测评

)以及改造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其中:

(1)投标人具备完善的智慧化服务(订餐系统、满意度

测评)以及提出改造方案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采购

人实际需求,得5分;

(2)投标正在研发智慧化服务(订餐系统、满意度测评

)以及提出的改造方案虽阐述但并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

进行论述或内容中未包括具体细节及措施的,得3分;

(3)投标人对智慧化服务(订餐系统、满意度测评)以

及改造方案未进行阐述的,得1分

(4)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分。

进驻、接管方

案(5分)

根据采购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对投标人提供的进

驻、接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1)针对本项目的进驻、接管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

可行性强的,得5分;

(2)针对本项目的进驻、接管方案科学性、合理性一般

,针对性、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

(3)针对本项目的进驻、接管方案科学性、合理性较差

,针对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对招标文件技

术规格要求的

响应程度(8分

根据投标文件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七、采购标

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

“3.服务要求”的条款响应程度进行评价,全部满足该

50

部分要求得8分;

一般条款共32项,有1项一般条款不满足的,扣0.25分,

最低得分0分。

注:1、投标人须针对第五章采购需求中七、采购标的需

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的“3

.服务要求”的条款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按要求逐条响应

2、以标注序号“1”“2”……为一条,如有多级序号,

以最小级别序号为一条。

3、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条款作为实质性要求,不纳入评分。

评价项1: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

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其它同等学历具的,得6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专科学历

或国家认可的其它同等学历具的,得4分。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中学历

或国家认可的其它同等学历具的,得2分。

注:

1)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

明材料,否则相关评审项不予认可。

2)投标人还需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的劳动

合同,否则本项评审为0分。

对投标人拟投

入项目团队主

要人员的评价

(18分)

评价项2: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餐饮从业

经验三年以上的,得4分。

51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餐饮从业

经验二到三年的,得2分。

(3)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不得分。

注:1)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餐饮从业经验证明的

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评审项不予认可。

2)投标人还需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的劳动

合同,否则本项评审为0分。

评审项3:

在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从投标人项目人员

配备合理性、职责分工明确性、人员经验等方面对项目

团队成员进行评价:

(1)人员安排及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各专业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相关人员资格资质证书

齐全的得8分;

(2)人员安排及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各专业管理人

员、技术人员配备较为齐全、分工较为明确、相关人员

资格资质证书较齐全的得6分;

(3)人员安排及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性与项目需求有一定

差距,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齐全性与项目需

求有一定差距、相关证书不够齐全的得2分;

(4)未提供项目实施团队人员配备方案的得0分。

注:提供项目组成员配备情况表、相关团队成员资格资

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

第五章

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次招标采购是“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东坝)院区餐饮服务管理项目”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服务要求,以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

自己的竞争实力。

(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

本项目采购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

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依据《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

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

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

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4.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53

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节能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

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5.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环境标志产品获证产品信

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等

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标的的数量: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01

东坝院区餐饮服务管理

1项

(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指定地点。

2、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时间: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指定时间。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符合采购人服务范围要求。

54

2.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备符合采购人要求。

3.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工作内容。

4.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和质量标准。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项目概况

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东坝)院区(下文简称采购人)拟委托一家专业公

司,全权管理职工食堂、营养食堂及餐厅(职工食堂、营养食堂、餐厅以下简称“食

堂”),并将食堂餐饮的膳食供应委托该专业公司负责。

采购人内部职工数量约285人,外部职工84人(保洁员、护工、保安员等),外单

位进修人员5人,病床165张,每日就餐预估为150人次。

食堂操作间及餐区位于医院南侧平房,面积共计220平方米,其中操作间总面积约

80平米,餐厅总面积约60平米。

服务应突出以人为本的现代绿色医院餐饮服务理念,投标人应通过先进规范的管

理模式及现代化手段,提供高效、精准、健康、多样、便捷的优质餐饮服务,协助采

购人做好患者及医护人员的后勤保障。

特别说明:本项目合同期内,采购人除提供食堂的使用权、灶具及灶具附属设施

(详见附件)、餐厅的餐桌及餐椅、保障食堂服务场地及服务场所所需的水、电、通

风等基础设施硬件配置到位,确保水、电、等能源设施和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不负

责各类能源费用)外,不再向投标人支付或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各投标人应综合判断

和评估需要自行投入的日常经营所需各类设备设施和人员成本,充分考虑经营风险。

二)服务需求

1.总体要求

1.1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2应具备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持续具有为本项目进行运营服务的全部资质,并

根据北京市规定做好相关资质的年度检查及审核工作。

55

1.3负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制订本项目完善的服务方

案、规章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法、操作流程、服务标准、实施细则及安全措施

,制定各类经营服务活动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报采购人审核及备案。

1.4服务符合卫生部颁布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和标准。

1.5服务人员要求(人员配置不少于6人),餐饮公司拟用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

,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厨师(具备四级及以上厨师证)队伍、营养师、食品安全

员(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和富有经验的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能够满足采购

人员工餐和患者用餐等需求,人员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结合采购需求,需要为本项目开发专门的服务管理系统,确保服务的人性化、

智能化、便捷化、精准化,以及食堂日常收支账务管理的信息化。采购人有权对日常

服务质量及食堂财务、收支账务进行监管。

1.7投标人需提供接管方案或退场方案,如果不是正在服务的单位投标,需提供详

细的接管方案,如果是正在服务的单位投标,不需要提供接管方案,但应提供详细的

退场方案。

1.8投标人需对现用食堂及餐厅进行装修改造,改善操作间及餐厅环境。

1.9投标人自行承担水、电、燃料(包括但不限于白油)、暖气费。

1.10采购人不提供投标人人员住宿。

2.服务内容

2.1负责采购人一年365天供应每日早7到晚7供餐;因医务人员工作的特殊性(工

作时间长且就餐时间不固定),在保证菜品营养丰富的基础上,通过小程序预定系统

可为加班、夜班、手术医生及患者提供早7到晚7供餐(送)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

供:手术室送餐服务保障,体检餐服务保障(进行体检中心餐区软装修,配备配餐员

及保温设备,提供餐品发放及餐盘回收等服务),科室送餐服务保障,进修人员餐饮

服务保障,医院外带服务窗口服务保障。

2.2提供系统订餐与送餐服务(病房、科室);

2.3餐厅应根据节日,季节,气候变化,每季度更换调整菜单;

2.4应增设各式酱制品、主食产品、半成品外带服务,为采购人职工日常家庭生活

提供方便。设置员工福利专柜,以不高于“京客隆”APP所列的商品价格为本院职工提

供日常食品及食品原材料。

56

2.5应配合采购人举办餐饮活动,为采购人职工与患者提供好的工作与生活氛围;

根据节日、节气为采购人职工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如暑期提供免费绿豆汤等消暑饮品

,端午节免费送粽子、中秋节免费送月饼、医师节、护士节适当提供水果或饮料等)

,全方位协助采购人服务好患者、家属、职工;

2.6职工食堂定位:

职工食堂定位为职工福利餐饮;并针对服务、菜品根据采购人职工、患者的需求

进行持续优化改进。

2.7营养食堂定位:

营养食堂定位为:为住院患者提供膳食服务,设置具有技术资格的厨师配合临床

营养科营养师的配餐计划和要求按时完成膳食制作,临床营养科负责膳食营养管理的

质控和监督,投标人营养食堂工作人员接受营养医(或)技师对膳食的监督、指导等

检查记录工作,定期接受培训,有效保证膳食质量,达到营养治疗目的。

做好生活垃圾减量工作,患者餐非必要不使用一次性餐盒送餐,一次性餐盒使用

量不得超过用餐患者总量的5%。

2.8智慧化服务

投标人需在合同签署后3个月内提供智慧化服务,至少包括以下:

(1)智能化菜单的设计:通过升级点餐系统,利用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根

据职工实际就餐数据,收集反馈意见,每月公示菜品排行,不断优化菜单、服务和用

户体验。每月对菜品进行末位调整;提供科学化的饮食选择;从而更好地满足职工的

需求。

(2)智能自助服务,提供线上点餐功能,提高用餐效率,减少排队时间。

(3)智能满意度测评:通过线上点餐程序或其他系统,可对食堂环境、服务、菜

品等打分,并进行后台汇总、统计。

(4)营造温馨愉悦轻松的美食就餐环境,投标人对职工餐厅进行改造,于合同签

订后3个月内完成。

3.服务要求

3.1投标人负责在采购人提供物品的基础上(详见附件)根据食堂实际需求购置食

堂食品加工厨具设备、餐具清洗消毒设备、送餐餐车、厨房杂件等全部厨房餐厅用品

采购,费用自理,应满足基本运营所需(签订合同时投标人应提供《厨房用具清单》

《厨房杂件清单》)保证食堂正常运行及膳食正常供应。厨房餐厅用品必须为合格产

57

品,环保、无毒、无害。投标人负责厨房设备设施(含附件中采购人提供的物品)的

维护与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投标人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及人为原因导致设备、

设施、家具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或赔偿。

3.2投标人负责项目日常运营所需的开支,包括但不限于食材、物料、日常低值易

耗品、卫生清洁和餐饮用具洗刷消毒、食堂设备设施维修、灭蚊虫、烟道清洗、分类

垃圾清运、电话通信、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等的一切开支。

3.3采购人不为投标人及人员提供任何员工住宿的房屋,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当合理分配及使用采购人提供的食堂区域及其水电,不得破

坏房屋结构性工程,不得私搭乱接电线及上下水管路,如果针对非结构性工程进行粉

刷、装饰或接通电源线、水管等事项,应当在动工前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投标

人应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必须恢复原状,投标人对房屋进行的装饰装修在本

项目合同终止后全部归采购人所有,且采购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3.4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3.5投标人须具备并保证在服务有效期内持续具有在北京市为本项目进行运营服务

的餐饮承包资质,并根据北京市规定,做好相关资质的年度检查及审核工作。

3.6投标人负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合同的规定,制订本项目完善的规

章制度、管理办法、操作流程、服务标准、实施细则及安全措施,制定各类经营服务

活动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报采购人审核及备案。

3.7投标人负责提供餐卡终端系统,并负责刷卡操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刷卡终端系

统后台管理向采购人完全开放。

3.8根据北京市《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投标人负责餐厅及厨房的日常保洁

和垃圾分类、清理及清运至垃圾处理站,保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投标人负责餐厅

、厨房垃圾分类台帐建立及日常管理:投标人应与具备相关资质的垃圾清运及废弃油

回收企业签署有效合同,做到日登日清,确保去向可追溯。

3.9投标人负责本项目区域内的病媒生物防治、餐厅和厨房的卫生消毒及油烟净化

设备的清洗保养工作;每个月请专业消杀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对餐厅、厨房

进行一次彻底消杀,杜绝滋生各类病媒生物;每两个月请专业公司对厨房油烟净化设

备进行彻底清洗,杜绝烟道油污引发火灾,确保排烟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投标人须与

相关公司签订有效合同,明确每次消杀、清洗后必须提供书面报告及影像资料并负责

保存;投标人负责建立消杀、清洗台帐。

58

3.10投标人负责厨房及餐饮服务区域防火等安全工作,杜绝火灾、食物中毒等责

任事故。投标人对所属员工、业务合作方尽到安全培训、管理义务。

3.11投标人负责提供餐厅正常运营所需要的洗消药剂、餐巾纸、食品袋、垃圾袋

、一次性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包括食品袋、一次性餐具等),所提供用品必须符合国

家相关卫生规范;投标人负责低值易耗品库房物品摆放整洁、有序。

3.12投标人负责厨房内各类设备设施、器具等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制定日

常保养计划并执行,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合理、有序运行;负责提出设备设

施的定期检测及厨杂等用品日常购置、更新计划,报采购人审批并组织实施。

3.13投标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原材料的出入库和库房管理工作,做到食品及原材料

先进先出,库房物品摆放有序,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加强对入库食品原材料的审核

和检验,工作日每天对不少于2种蔬菜进行浓药残留物检测;严格控制出入库食品的数

量和质量,做到食材进货渠道及产地可追溯,食品主材必须从大型超市或大型批发市

场进货,杜绝接收、使用“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过期食品,对过期食品应及时清

退、处理。

3.14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与采购人共同确定的餐费标准提供餐饮,并于每月15日前

将上月对帐单及成本报表(纸质及电子版)报采购人审批。

3.15投标人负责餐厅全部餐具、盛器的清洗消毒工作,每月对在用餐具进行一次

检查和统计,根据破损情况及时更换补充。

3.16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定时对

留样食品进行标记并记录,确保留样食品可追溯。

3.17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意见及建议,结合传统节气及时令饮食特点,提前一

周将餐厅菜谱交采购人审核,并严格按照采购人审定的菜谱加工制作,不得擅自更改

;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菜谱的,投标人应提前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批准后执行;投

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一天内(特殊情况需在当天内),准备两套工作餐菜谱供

采购人选择,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调整菜谱,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加工制作并提供

餐饮服务。

3.18投标人应于每年端午、中秋自制粽子、月饼,在餐线供应及提供内部职工外

卖服务;每年春节前提供自制主食、熟食、半成品外卖预订服务;每年暑期、新年举

办两次“特色菜品周”活动。

59

3.19投标人应做到厉行节约,注意节约水、电、燃气等能源;在加强食品粗加工

环节管理,提高净菜率;响应国家“光盘行动”,科学制定菜谱、调配菜品口味,预

估食品制作数量,提供半份餐,避免浪费。

3.20投标人负责餐厅在用餐桌椅每日清洁及每月质量检查,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

及安全隐患的,及时维修。

3.21投标人负责餐厅、厨房、库房内加装锁具部位钥匙的管理,定期核对、检查

并张贴钥匙标签,确保正常使用。

3.22投标人应做好本项目工作人员管理工作。

(1)

投标人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投标人对本项目所有

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及人身安全负完全责任;投标人不得因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纠纷

影响本项目的履行,否则投标人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2)

投标人应建立本项目工作人员审查、健康、薪酬管理体制,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所有

工作人员基本信息情况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健康证。

(3)

投标人应保持本项目经理、厨师长、财务等重要岗位负责人相对固定,在项目工作不

满一年的不予离职;投标人项目重要岗位负责人需提前30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出离职

申请,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4)

投标人所有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均应达到但不限于下列要求:持有健康证并经培训后

上岗;严格遵守食品卫生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餐厅经营服务规范;按照餐饮服务行

业、卫生部门的规定进行操作。

(5)

投标人每年为前厅工作人员购置夏、冬两季服装:工作时间统一着装上岗,保持个人

卫生,不得留指甲、不得纹身,不得佩戴饰品;男性员工不得留长发或怪异发型、蓄

胡须;女性员工仪容仪表端庄整洁,化淡妆,袜色及工作鞋统一,不得漂染怪异发色

,不得染指甲,不得喷香水,工作期间盘发配戴统一发饰;工作时间需使用普通话交

流,注意言行举止,不得大声喧哗,工作时间手机设置静音状态且不得玩手机。

60

(6)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

对本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消防知识、专业技能、服务技能及职业道德教育、

节能意识等培训并做培训记录。

3.23投标人应制定本项目工作人员洗浴管理制度,经采购人审阅同意后严格落实

,洗浴产生生活热水费用由投标人按采购人规定给采购人结算。非本项目的投标人工

作人员,不得进入浴室,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投标人工作人员洗浴权力。

3.24投标人应建立餐厅经营档案,负责随时记录有关变更情况;重大餐饮活动保

障结束后须进行书面工作总结报采购人;投标人应根据合同规定建立年度工作计划,

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3.25投标人配合采购人每月对餐厅进行满意度调查,并按照满意度调查的反馈意

见按照采购人要求限期整改。如就餐率或满意率达到90%,采购人以

100%×职工餐厅消费流水总额-

投标人违约扣款与投标人结算餐费;如就餐率或满意率达到

85%,采购人以95%×职工餐厅消费流水总额-

投标人违约扣款与投标人结算餐费,以此类推)。

★3.26采购人作为食堂的所有人,由投标人代采购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消防安全、年检和复审手续等相关证件,所发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27采购人对食堂相关的管理制度、食品卫生、食品的质量、食品安全、数量、

价格等有监督管理权,采购人监管投标人的进货渠道,消毒记录,食品索证索票、台

账等,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提供,不得弄虚作假无故拖延。

★3.28投标人每年为采购人提供保额不少于500万元公共责任险,采购人为保险受

益人,保费由投标人承担,并将保险单复印件留存采购人。由于投标人管理运营不当

造成的事故(如食物中毒、火灾等),保险理赔金专款专用,超出部分投标人自行解

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同时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29餐食种类及要求:

职工餐种类及要求(下文要求为周菜单最低标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

体的菜品清单)

早餐:不少于4种主食,粥、汤、牛奶、豆浆等不少于4种。

午餐:素菜、荤素菜、主荤菜各3种,主食不少于4种,免费汤、粥、咸菜各1种。

61

晚餐:素菜、半荤菜、全荤菜各2种,主食不少于4种,免费汤、粥、咸菜各1种。

夜餐:点餐。馄饨、水饺、面条不少于2种

具体要求:

职工早餐主食包括但不限于馒头、花卷、烧饼、油条、糖油饼、包子、煎饺等面

点类,豆浆、粥类、豆腐脑、馄炖、汤面类,牛奶、咸菜等,每天不少于5个品种。应

免费提供调味品和不少于1种的小菜。

职工餐食谱每月不少于4套,每周至少1套,按照科学的食品营养进餐概念安排食

谱(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要求提供月食谱一套,并做简单解释说明)。

职工午餐、晚餐菜类为不少于3荤、3荤素、3素、2凉菜,并供应水果,供应汤、

粥、咸菜、小菜、酱豆腐、调味品;另午餐供应米饭、馒头、花卷及发糕等主食、中

西点心和粗粮(不少于5个品种)。

手术餐(份饭)要求:每餐提供熟菜至少4种以上(荤素各半),凉菜至少2种以

上,米面主食制品至少3种以上,同时每人份提供水果一种。

信息化点餐送餐制(普食、治疗餐、特殊饮食)。

根据医院需要配置全职营养师。

主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主料比例不低于80%,辅料比例不高于20%

)。

荤素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肉或水产品原料比例不低于30%)。

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营养餐种类及要求(此要求为最低标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的菜品

清单)

营养食堂主要是向住院患者提供餐饮服务。

病人订餐是点餐制和套餐制,配膳员负责病人的订餐。投标人保证在服务期间,每天

按照以下时间为采购人提供早餐、午餐、晚餐等病人餐:

餐食

用餐时间

餐食种类要求

备 注

早餐

7:00

每天不少于5个品种

(早)加餐

8:30—11:00

清流、流食加餐等

肠内营养制剂

包括治疗饮

62

午餐

11:00—12:00

6种以上热菜,5种以上主

食和2种以上汤粥品种

(午)加餐

13:00—17:00

清流、流食加餐等

肠内营养制剂

晚餐

17:00—19:00

提供4种以上热菜,3种以上主

食和2种以上汤粥品种

(晚)加餐

19:00—20:00

清流、流食加餐等

肠内营养制剂

夜间加餐

0:00—6:30

灵活选择

由采购人营

养师提供各

种食谱包括

(治疗饮食

、肠内营养)

投标人提供的餐品和菜品价格应不得高于周边市场价格,且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

售卖餐品价格进行审核及调整。

病人食谱(治疗饮食),应按照采购人营养师提出的配餐计划和要求进行膳食制

作。

治疗食谱、肠内营养配方均由采购人营养师负责制定;投标人技术人员负责肠内

营养配置工作。肠内营养配置室工作人员的技术标准、资质须由采购人审核后方能上

岗。严格遵守肠内营养配置室的工作要求,如果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出意见撤

换人员,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63

附件:采购人提供的部分燃气灶具及灶具附属设施清单

康宝多功能食具保

洁柜

在用

主卡

固定资

其他生活用电器

超新25型和面机

在用

主卡

固定资

烹调电器

香河60型轧面机

在用

主卡

固定资

烹调电器

排风管道

在用

主卡

固定资

轴(混)流式压缩

广式排烟罩

在用

主卡

固定资

烹调电器

双星水池

在用

主卡

固定资

烹调电器

三星水池

在用

主卡

固定资

烹调电器

管道

在用

主卡

固定资

烹调电器

防盗门

在用

主卡

固定资

其他家具

绞肉机

在用

主卡

固定资

其他厨卫用具

四格保温售饭车

在用

主卡

固定资

其他厨卫用具

四门冰柜

在用

主卡

固定资

电冰箱

调料车

在用

主卡

固定资

其他厨卫用具

工作台

在用

主卡

固定资

厨房操作台

64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本合同模板

仅供参考,最终合同文本以双方最终签订为准)

甲方:北京市第一中西医

结合医院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管理条例》及《北京市餐饮

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

用的基

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管理甲方职工食堂、营养食堂及餐厅(职工食堂、营养食

堂、餐

厅以下简称“食堂”),并将甲方食堂餐饮的膳食供应委托乙方负责。为明确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65

务场地:甲方提供院区地址 ,

平方米服

务场地,该服务场地只作为食堂之用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乙方书面申

请及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食堂用途。

食堂饮食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设备卫生严格执行北京市卫生B级标准。

一、甲方委托乙方的服

务项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一年365天24小

时供餐;因医务人员工作的特殊性(工作时间长且

就餐

时间不固定),在保证菜品营养丰富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化平台预定系统可为加班、

夜班、手

术医生及患者提供24小时送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手术室送餐服务保障,

检餐服务保障,科室送餐服务保障,进修人员餐饮服务保障,医院外带服务窗口服务

保障,24小

时订(送)餐服务保障;提供清真餐饮。

(二)提供系

统订餐与送餐服务(病房、科室);

(三)餐

厅应根据节日,季节,气候变化,更换调整菜单;

(四)

应设各式酱制品、主食产品、半成品外带服务,为甲方职工日常家庭生活提供

方便。

设置员工福利超市,以低于医院周边超市及正规餐饮店所列的商品价格为本院职

工提供日常食品及食品原材料。

(五)

应配合甲方举办餐饮活动,为甲方职工与患者提供好的工作与生活氛围;根据

节日、节气为甲方职工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如暑期提供免费绿豆汤等消暑饮品,端午节

费送粽子、中秋节免费送月饼等),全方位协助甲方服务好患者、家属、甲方职工;

(七)

职工食堂定位:

职工食堂定位为职工福利餐饮;并针对服务、菜品根据甲方职工、患者的需求进行

续优化改进。

(八)

营养食堂定位:(场地确定后实施)

66

营养食堂定位为:为住院患者提供膳食服务,设置具有技术资格的厨师配合临床营

养科

营养师的配餐计划和要求按时完成膳食制作,临床营养科负责膳食营养管理的质控

监督,乙方营养食堂工作人员接受营养医(或)技师对膳食的监督、指导等检查记录工

作,定期接受培

训,有效保证膳食质量,达到营养治疗目的。

做好生活垃圾减量工作,患者餐非必要不使用一次性餐盒送餐,一次性餐盒使用量

不得超

过用餐患者总量的5%。

(九)智慧化服务

乙方在需在合同签署后3个月内提供智慧化服务,至少包括以下:

1.智能化菜单的设计:通过升级点餐系统,利用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根据

职工实际就餐数据,收集反馈意见,每月公示菜品排行,不断优化菜单、服务和用户

体验。每月对菜品进行末位调整;提供科学化的饮食选择;从而更好地满足职工的需

求。

2.智能自助服务,提供线上点餐功能与线下自助保温餐柜取餐的方式,提高用餐

效率,减少排队时间。

(十)

营造温馨愉悦轻松的美食就餐环境,乙方对职工餐厅、进行软装,于合同签订

后3个月内完成。

二、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

权利和义务

1.

对食堂相关的管理制度、食品卫生、食品的质量、食品安全、数量、价格等有监督

管理

权。甲方监管乙方的进货渠道,食品索证索票、台账等;有权对乙方食材采购投标人

进行定期抽检,经甲方抽查发现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存在严重问题的投标人,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立即

进行整改并给予处罚。

2.甲方有

权确定所有委托乙方售卖指定食品价格的审核及调整,有权确定餐厅自制

食品价格。

67

3.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操作流程、服务

标准、实施细则、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等,并有权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甲方有

权对乙方指派的项目经理、厨师长、主管级管理人员及餐厅服务人员的配

备及更换进行审核,如甲方有客观证据证明乙方指派的人员无法满足其服务岗位要求的

,有

权对上述人员的更换提出要求。甲方有权查阅乙方所有工作人员的健康资料和人员

信息,拒

绝乙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人员进入本项目。

5.甲方有

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实行跟踪、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甲方有权监督、考

核、

评价乙方的安全管理、经营管理、人员配备及管理、食品质量、食品卫生、服务过程、

务质量、环境卫生、防火、环境消毒、院感防控等情况,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

甲方有

权对操作现场随时进行检查,并有权对考核标准及范围进行调整。

6.甲方有

权调增或调减乙方的餐饮服务内容或菜品价格标准,调整就餐位置、就餐

时间等内容,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7.甲方

负责提供部分燃气灶具及灶具附属设施(详见附件一);负责提供餐厅的餐桌

及餐椅;

负责保障食堂服务场地及服务场所所需的水、电、燃气、通风等基础设施硬件配

置到位,确保水、

电、燃气等能源设施和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不负责各类能源费用)。

8.甲方

负责对乙方财务、收支账务进行监管。

9.甲方有

权对餐饮和服务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考评。

10.甲方按照上

级爱国卫生部门的要求,指导乙方妥善处理与餐饮服务区域内相关

爱国卫生工作。

(二)乙方的

权利和义务

1.乙方

负责在甲方提供物品的基础上(详见附件一)根据食堂实际需求购置食堂食

品加工厨具

设备、餐具清洗消毒设备、送餐餐车、厨房杂件等全部厨房餐厅用品采购,费

68

用自理,

应满足基本运营所需(详见附件二《厨房用具清单》《厨房杂件清单》)保证食堂正

常运行及膳食正常供

应。厨房餐厅用品必须为合格产品,环保、无毒、无害。乙方负责厨

设备设施(含附件一中甲方提供的物品)的维护与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因乙方管理

不善、使用不当及人

为原因导致设备、设施、家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或赔偿。

2.乙方

负责项目日常运营所需的开支,包括但不限于食材、物料、日常低值易耗品、

卫生清洁和餐饮用具洗刷消毒、食堂设备设施维修、灭蚊虫、烟道清洗、分类垃圾清运、

电话通信、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等的一切开支。

3.甲方不

为乙方及人员提供任何员工住宿的房屋,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

承担。乙方

应当合理分配及使用甲方提供的食堂区域及其水电,不得破坏房屋结构性工

程,不得私搭乱接

电线及上下水管路,如果针对非结构性工程进行粉刷、装饰或接通电

线、水管等事项,应当在动工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并且必

须恢复原状,乙方对房屋进行的装饰装修在本合同终止后全部归甲方所有,且甲

方不

给予任何补偿。

4.乙方提供的服

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5.乙方

须具备并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持续具有在北京市为本项目进行运营服务

的餐

饮承包资质,并根据北京市规定,做好相关资质的年度检查及审核工作。

6.乙方

负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合同的规定,制订本项目完善的规章制

度、管理

办法、操作流程、服务标准、实施细则及安全措施,制定各类经营服务活动的应

处置预案,并报甲方审核及备案。

7.乙方

负责提供餐卡终端系统,并负责刷卡操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刷卡终端系统后

台管理向甲方完全开放。

69

8.乙方

负责餐厅及厨房的日常保洁,保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乙方应根据北京市《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做好垃圾分

类工作,并与具备相关资质的垃圾清运企业签订

协议将垃圾清运至院外垃圾处理站。乙方应做好废弃油脂设备维修维护及清掏工作,做

好室外隔油池清掏工作,与具

备资质的废弃油回收企业签署有效合同,做好废弃油脂处

理工作,确保去向可追溯。

9.乙方

负责本项目区域内的病媒生物防治、餐厅和厨房的卫生消毒及油烟净化设备

的清洗保养工作;每个月

请专业消杀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对餐厅、厨房进行一

彻底消杀,杜绝滋生各类病媒生物;每季度请专业公司对厨房油烟净化设备进行彻底

清洗,杜

绝烟道油污引发火灾,确保排烟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乙方须与相关公司签订有

效合同,明确每次消

杀、清洗后必须提供书面报告及影像资料并负责保存;乙方负责建

立消

杀、清洗台帐。

10.乙方

负责厨房及餐饮服务区域防火等安全工作,杜绝火灾、食物中毒等责任事

故。乙方

对所属员工、业务合作方尽到安全培训、管理义务。

11.乙方

负责提供餐厅正常运营所需要的洗消药剂、餐巾纸、食品袋、垃圾袋、一次

性用品等低

值易耗品(包括食品袋、一次性餐具等),所提供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

规范;乙方负责低值易耗品库房物品摆放整洁、有序。

12.乙方

负责厨房内各类设备设施、器具等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制定日常保养

计划并执行,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合理、有序运行;负责提出设备设施的定期检

测及厨杂等用品日常购置、更新计划,报甲方审批并组织实施。

13.乙方

应指定专人负责原材料的出入库和库房管理工作,做到食品及原材料先进

先出,

库房物品摆放有序,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加强对入库食品原材料的审核和检验,

工作日每天

对不少于2种蔬菜进行浓药残留物检测;严格控制出入库食品的数量和质量,

70

对入库食品须索取每批次检疫检验证明并留存备查,杜绝接收、使用“三无”产品及假冒

伪劣、过期食品,对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退、处理。

14.乙方

应严格按照与甲方共同确定的餐费标准提供餐饮,并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

对帐单及成本报表(纸质及电子版)报甲方审批。

15.乙方

负责餐厅全部餐具、盛器的清洗消毒工作,每月对在用餐具进行一次检查

统计,根据破损情况及时更换补充。

16.乙方

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定时对留样

食品

进行标记并记录,确保留样食品可追溯。

17.乙方

应按照甲方的意见及建议,结合传统节气及时令饮食特点,提前一周将餐

厅菜谱交甲方审核,并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菜谱加工制作,不得擅自更改;如因特殊情

况需

调整菜谱的,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一天内(特殊情况需在当天内),准

备两套工作餐菜谱供甲方选择,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

调整菜谱,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加工制作并提供餐饮服务。

18.乙方

应于每年端午、中秋自制粽子、月饼,在餐线供应及提供内部职工外卖服务

;每年春

节前提供自制主食、熟食、半成品外卖预订服务;每年暑期、新年举办两次“特色

菜品周

”活

动。

19.乙方

应做到厉行节约,注意节约水、电、燃气等能源;在加强食品粗加工环节管

理,提高

净菜率;响应国家“光盘行动”,科学制定菜谱、调配菜品口味,预估食品制作数

量,提供半份餐,避免浪

费。

20.乙方

负责餐厅在用餐桌椅每日清洁及每月质量检查,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及安

隐患的,及时维修。

71

21.乙方

负责餐厅、厨房、库房内加装锁具部位钥匙的管理,定期核对、检查并张贴

钥匙标签,确保正常使用。

22.乙方

应做好本项目工作人员管理工作。

(1)乙方本

项目所有工作人员与甲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乙方对本项目所有

工作人

员的管理教育及人身安全负完全责任;乙方不得因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纠纷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否

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

应建立本项目工作人员审查、健康、薪酬管理体制,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所有

工作人

员基本信息情况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健康证。

(3)乙方

应保持本项目经理、厨师长、财务等重要岗位负责人相对固定,在项目工作

满一年的不予离职;乙方项目重要岗位负责人需提前3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离职申请

,批准后方可

办理离职手续。

(4)乙方所有管理人

员、服务人员均应达到但不限于下列要求:持有健康证并经培训

后上

岗;严格遵守食品卫生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餐厅经营服务规范;按照餐饮服务行

业、卫生部门的规定进行操作。

(5)乙方每年

为前厅工作人员购置夏、冬两季服装:工作时间统一着装上岗,保持个

卫生,不得留指甲、不得纹身,不得佩戴饰品;男性员工不得留长发或怪异发型、蓄胡

须;女性员工仪容仪表端庄整洁,化淡妆,袜色及工作鞋统一,不得漂染怪异发色,不得

染指甲,不得

喷香水,工作期间盘发配戴统一发饰;工作时间需使用普通话交流,注意言

举止,不得大声喧哗,工作时间手机设置静音状态且不得玩手机。

(6)乙方

应保证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定

对本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消防知识、专业技能、服务技能及职业道德教育、节

能意

识等培训并做培训记录。

72

23.乙方

应制定本项目工作人员洗浴管理制度,经甲方审阅同意后严格落实。非本

项目的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浴室,如有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工作人员洗浴

权力。

24.乙方

应建立餐厅经营档案,负责随时记录有关变更情况;重大餐饮活动保障结束

须进行书面工作总结报甲方;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建立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组织

实施。

25.乙方配合甲方每季度

对餐厅进行满意度调查,并按照满意度调查的反馈意见按

照甲方要求限期整改。

26.乙方有

义务协助甲方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年检和复审手续等相

证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7.甲方

对食堂相关的管理制度、食品卫生、食品的质量、食品安全、数量、价格等

监督管理权,甲方监管乙方的进货渠道,消毒记录,食品索证索票、台账等,乙方应无

条件配合提供,不得弄虚作假无故拖延。

28.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生活垃圾减量工作,患者餐非必要不使用一次性餐盒送餐,

一次性餐盒使用量不得超

过用餐患者总量的10%。

29.乙方每年

为甲方提供保额不少于500万元公共责任险,甲方为保险受益人,保费

由乙方承担,并将保

险单复印件留存甲方。由于乙方管理运营不当造成的事故(如食物

中毒、火灾等),保

险理赔金专款专用,超出部分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时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

30.本合同

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餐厅经营服务权,移交食堂服务用房

及房

间全部钥匙,移交甲方提供的厨具设备及合同期内发生的相关检疫、检测资料、管

资料等,并结清所有费用;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应尽快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工作,并

义务协助新进场餐饮公司完成《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工作;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的

73

10个工作日内撤出本

项目:在撤出本项目前,乙方应向甲方员工提供正常的餐饮服务,

并保持原有餐

饮质量及服务水平。乙方提供的厨具、炊具、餐具、厨杂等在乙方撤出后还

应无偿由甲方使用 2个月。

31.乙方无条件

满足北京市和医院关于院感防控、传染病防控不同时期的不同要求

。根据医院内部

对院感防控的特殊要求也要无条件满足。

三、

结算方式

(一)餐

费核算

1.

营养食堂餐费

乙方

设专人负责食堂每日的购卡、充值卡、退卡、挂失卡等手续,完善财务帐务核算

管理。甲方有

权不定时检查乙方收支账务管理的情况。

2.

职工食堂及甲方职工订餐餐费

自合同

签订之日起,双方按月进行餐费核对。乙方根据甲方上月实际消费数据进行

职工餐及其他订餐的确认。甲方安排食堂管理员或指定人员核实餐费,依据实际就餐情

况和

职工福利费补助标准确定当月对食堂的餐费结算金额(即就餐率×当月职工餐厅消

费流水总额-乙方违约扣款=当月结算金额,如就餐率达到90%,甲方以

100%

×

职工餐厅消费流水总额-乙方违约扣款与乙方结算餐费;如就餐率达到

85%,甲方以95%

×

职工餐厅消费流水总额-乙方违约扣款与乙方结算餐费,以此类推)。

(二)餐

费结算(营养食堂不涉及)

1.餐

费为季度结算,每季度首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餐费发票及双方核对确认

单,甲方收到发票后10日,以银行汇款方式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餐费。

74

2.如甲方

审核上述费用和表单时发现多报、误报、谎报或乙方未提供发票或提供发

票不合格等情况,可以

迟延或拒绝支付上述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追究乙方责任

四、

违约责任

(一)在乙方完成合同

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后,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

应费用,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将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出

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自行决定解除本合同,乙方

应在甲方确定的本合同终止次日完成全额赔偿并完全撤出本项目:

1.乙方在甲方院内造成水、火、

电、燃气等灾害或者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不正当男

女关系、盗窃等

违法及损害甲方形象的事件,甲方有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力。

2.乙方在履行

职责时严重疏忽,或在本合同项下属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

失;此种

损失不限于物质损失,亦包括形象、声誉等无形资产的损失。

3.乙方

进行的食堂满意度调查,综合就餐满意度连续两次低于85分,或年累积4次

低于80%。

4.乙方不履行、

错误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三次(含三次)以上的,或不配

合甲方行使本合同

规定权利三次(含三次)以上的。

5

.乙方因破

产或丧失运营资质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乙方在履行

职责时严重疏忽,造成本项目区域发生火灾等重大事故,除解除本

合同外,乙方

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期内餐费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

给甲方及相关人员造成的全部损失;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因乙方未按照国家及北京市关于餐

饮业的规范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管理,给甲方

造成行政

处罚等不利法律后果的,乙方除缴纳罚金外还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期内餐

费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5

(五)甲方与乙方每月

对甲方提供的厨具家具进行盘点,如有损坏乙方应及时修理,

如有

丢失乙方应及时购买补充。

(六)餐

厅满意度调查结果低于85分时,乙方须在一周内提交整改方案并予以实施,

乙方需于一个月内重新

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仍然低于上述标准时,则甲方有权按

照每低于

标准一个百分点扣除餐费3%的标准扣减乙方当月结算餐费。

(七)乙方

应及时更换破损的餐具,保证餐具破损率不得超过3%。

(八)本合同期限内及之后一年内的任何

时候,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应聘

用乙方派出人

员。

(九)乙方服

务质量达不到要求时,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乙方

经营服务范围内的卫生质量,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卫生、原料卫生、餐具卫生、

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在北京市卫生监督部门的卫生检查或检测中达不到标准时,或

甲方院感疾控部

门抽检不达标复检仍不达标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直至达标,

并按照本合同

约定的合同期内餐费总额的3%扣减乙方当年的餐费。

2.乙方工作人

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甲方提供的厨房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及时

修复,并保

证不影响餐厅正常运转,不能修复的应予以全额赔偿。

3.由于食物加工制作

过程中的食物不洁造成甲方工作人员或医院患者食物中毒或

其它后果,情

节较轻的,扣除乙方当月餐费,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情节较重的,除解

除本合同外,乙方

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期内餐费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

偿给甲方及相关人员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合同

终止后,乙方如不能按期撤离本项目现场,甲方可采取必要措施使乙方撤

离,由上述原因而

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附

76

(一)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

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名誉、经济损失

的,双方互不承担

违约责任,并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及时协商处理。

(三)甲方与乙方之

间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

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四)特

别承诺:乙方应保证无任何第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主张任何权利;

如果任何第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

务主张任何权利,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己

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甲方

为反驳第三方的主张、向乙方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律师

费、诉讼费等。

(五)本合同及其附件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

签订补充合同(含附件),补充合

同(含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冲突的,以新补充协议

为准。

(六)本合同一式

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合同在双方法

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开始生效。

(七)履约保证金:

为表示乙方履行合同的诚意,乙方须在本合同签约前交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给甲方

,合同期

满后,乙方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未遗留任何问题且也不存在违约、同时双方无

任何争

议后,甲方于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如果乙方在履行

本合同

过程中发生违约或其他责任,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款或其他款项的,则甲

方有

权优先从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接予以抵销,对此乙方应在5日内补足2万元履约保

证金。

发生以下违约条件甲方不退回履约保证金给乙方:

77

(1)因乙方原因造成

设备损坏,而又不予维修的。

(2)提供的餐

饮质量不合格,造成食品安全问题及损失的。

(3)未按照合同要求去做,而造成甲方名誉和物

质损失的。

(4)因乙方

过错导致甲方终止合同的。

(5)乙方未

经甲方同意擅自终止合同的。

附件一:甲方提供的《

设备清单》

附件二:乙方提供的《食堂

设备清单》《食堂杂件清单》

附件三:《

职工餐种类及要求》

附件四:《

营养餐种类及要求》

附件五:《食堂服

务管理处理条例》

附件六:《服

务满意度调查表》

附件七:其他要求

附件八:安全生产协议

甲 方:北京市第一中西医

结合医院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78

第七章

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

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

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

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

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79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80

1-2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

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

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

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

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除外);

(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

,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单位负责人姓名

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名

81

称及出资比例

投标人的非控股股东/投资人

名称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

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

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

理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填写,如不填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

;不适用的填写“/”。

2.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适用:

投标人名称

82

单位负责人姓名

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名

称及出资比例

投标人的非控股股东/

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

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

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

理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的必须填写,如不填写视为实

质性不响应;不适用的填写“/”。

83

3.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适用: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控股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非控股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

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

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

理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必须

填写,如不填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不适用的填写“/”。

84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2-1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具有上述证明

文件,建议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

(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

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如供应商因落

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还须同时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

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4)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供应商以

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还须同时提供《联合协议》;上述文件 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5)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

1)《中小企业声明函》 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

。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 ,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

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 “标的名称

”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 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 、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

、提供服 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86

(6)温馨提示 :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

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

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

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

号)等 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87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8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89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 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

92

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 投标书(实质性格式)

投标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

此项目进行投标。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3

2 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

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说明:

94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

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

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

的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

5.供应商须附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95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证明,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6

附: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3 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招标文件要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

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

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注: “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8

4 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

号(页码)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注:

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

的内容予以填写,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具体参数。

2.

在本表中未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的视为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

文件的要求,投标无效。

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

),并在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中给予文件名称、所处投标文件页码或位置等必要说明

4.“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9

5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身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

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

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

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

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

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

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

100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3.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4.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10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

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102

6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投标人*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发布前(以合同或协议签订

日期为准)承担过的餐饮管理服务业绩一览表(格式)

项目编号:__________ 项目名称:

序号

医院名称

合同签署时间

服务内容

合同金额

1

2

3

4

5

...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并被

拒绝。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的要求提供

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

日期:

103

2)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2-1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 序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技术职称/执业/职业资格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在项目团队中拟担任的职务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

104

105

2-2项目团队成员简历

项目编号: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

姓名:

出生年月:

学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年限:

执业或职业资格:

技术职称:

在项目团队中拟担任的职务:

单位职务: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公司/项目/职务/有关管理经验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注:1.提供主要成员的专业经验,特别须注明其在技术及管理方面与本项目

相类似项目的特殊经验。

2.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往本项目团队成员的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或等级证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

106

107

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投标人需要提供的投标产品相关证明文件和其

他技术方案

3.1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号条款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

章)

3.2 餐饮服务管理方案。

3.3 一周食谱。

3.4应急预案。

3.5智慧化服务以及改造方案。

3.6进驻、接管方案。

3.7项目团队主要人员。

3.8其他技术证明文件或说明(如果有)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73

4)供应商信息采集表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所属性别

外商投资类型

注: 1.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则应填写联合体各成员信息。

2.供 应 商 所 属 性 别 请 填 写 “男 ”或 “女 ”, 指 拥 有 供 应 商

51%以上绝对所有权的性别;绝对所有权拥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合计计算

3.外商投资类型请填写 “外商单独投资 ” 、“外商部分投资 ”或 “ 内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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