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888-7022
| 项目编号 |
ZZCQ2*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包头东河国家粮食储备库废旧麻袋处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内蒙古包头东河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9.12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1、本次处置的标的为内蒙古包头东河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约40吨废旧麻袋及少量面袋转让。存放于内蒙古包头东河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挂牌底价为麻袋吨单价,数量为预估数量40吨(包括标准麻袋及小麻袋);最终结算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过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本次结算金额为废旧麻袋预估总重量×最终成交单价+100元(约0.26吨面袋价格)。 2、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3、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勘验地点:内蒙古包头东河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勘验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 4、本次标的转让后,资产转让方按当地税务局规定提供发票。 5、竞买成功的受让方负责提货包括且不限于现场装卸、运输的所有费用,在提货完成后对现场进行清理。如因提货产生的安全、环保等费用及处罚均由受让方承担。清运过程需做好环保防护措施不得有沿途扬尘、洒落。如未能按转让方要求工作,经转让方催告仍未能改正,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中心根据废旧麻袋预估总重量×最终成交单价+100元作为成交总价收取转让方、受让方服务费,转让方、受让方服务费为一次性包死价,不做调整,中心最低收费500元。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0、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