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关于“机场媒体展示宣传服务项目”的投标邀请函
博明传媒(深圳)集团有限公司:
我署拟采购“机场媒体展示宣传服务项目”,现邀请贵单位就本项目采购事项进行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机场媒体展示宣传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
| 媒体 形式 |
媒体位置 |
媒体 数量 |
点位 总数 |
| 55寸LCD |
商务贵宾楼1号楼 |
11 |
66 |
| 商务贵宾楼2号楼 |
3 |
||
| 头等舱公务舱旅客休息室(国内①) |
4 |
||
| 头等舱公务舱旅客休息室(国内②) |
4 |
||
| 头等舱公务舱旅客休息室(国际) |
5 |
||
| 嘉宾休息室(国内①) |
2 |
||
| 卫星厅贵宾休息室 |
3 |
||
| 37寸LCD |
商务贵宾楼1号楼 |
34 |
|
| 播放时间:07:00-23:00; 广告播放频次:15秒/次,240频次/天 服务期:投放内容由投资推广署提供;投放时间自正式投放日起算共6个月。 |
|||
| 备注:海报格式①高1920* 宽1080;格式②高1470 *宽1080 |
|||
三、采购项目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四、采购项目投标限价
42万元。
五、采购项目定标方法
单一来源法。
六、采购项目投标要求
请投标单位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企业资质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等)加盖公章于11月14日12时前送达宝安区政府大楼1076室,投标文件需做好密封,密封不严一律拒收。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推广署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关于“机场媒体展示宣传服务项目”的投标邀请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