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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你单位《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变更连城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连发改审批〔2025〕145号文批复连城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109-35*开通会员可解锁*-281613)可研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设计方案:原则同意连城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请你单位在该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项目总平面布置要求,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完善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篮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武术馆、台球馆、蹦床馆、健身操和器械健身馆以及附属配套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概算2517.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098.27万元。建设资金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业主自筹。
四、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和加强资金管理,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项目概算管理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规定》(闽发改投资〔2009〕1号)执行。严格按批准的概算投资组织施工,不得突破。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控制建设规模和工程投资,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连城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总表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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