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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度公司经营性租赁用车(5辆)服务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8.60 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环保集团苏州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年度公司经营性租赁用车(5辆)服务采购,以磋商文件为准。
范围:详见项目需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最近一期未审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如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需提供近期财务报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社保证明材料,纳税材料提供银行扣款凭证或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资料须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税务局代收后出具的税种为社保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无需纳税的投标人须提供无需纳税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供应商近三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5)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6)截止响应文件递交前,响应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磋商,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
(10)响应人没有被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不在拒绝再次注册期限之内。(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
(11)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关汽车租赁备案或许可证明(不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协会颁发的汽车租赁证书),其中供应商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其经营范围需包括汽车租赁。
(12)车况性能良好、车容整洁、车辆行驶手续齐全,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拟提供租赁的车辆自购入后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13)车龄在2年以内,以机动车登记证登记时间为准,且已行驶里程数低于42000公里,提供相关证明。
(14)拟提供租赁的车辆必须是公司所有(禁止私人车辆挂靠)、手续齐全,提供相关证明,如车辆非本公司或其子公司(分公司)所有,需提供租赁协议。
(15)拟提供租赁车辆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及年检均合法有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车况性能良好,提供相关证明。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到 *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先行登录江苏省环保集团数字化采购平台(网址为:http://221.6.38.162:8081/portal?index=0)进行供应商身份免费注册,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所需时间。供应商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注册,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无法完成后续的操作,并且由此导致的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通过如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1)关注微信公众号:Hollyitc(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选择招标服务;
(2)选择项目1009-2540HOLLY146并填写正确的供应商信息;
(3)上传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纸质标书工本费:1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递交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汇融广场21楼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城际路21号2幢21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30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汇融广场21楼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城际路21号2幢21层)。
供应商所报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到达开标会现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会现场或未在响应截止之前递交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视为自动放弃响应。
七、其他
(1)服务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份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最高限价:18.60万元;
(4)其他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磋商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环保集团苏州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环保集团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华工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中华路 50 号弘业大厦10楼
联 系 人:陆俊华、施兰芳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