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街道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收运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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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2-20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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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岭南街道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分类率,确保完成各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指标,对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结合辖内实际,拟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的服务方式,有效促进岭南街道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分类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二)项目名称:岭南街道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收运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三)项目内容:

1.承接单位(公司)必须确保完成岭南街道每天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任务指标总量,每天要完成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分类不少于17728斤(约8.86吨)。

2.若荔湾区对岭南街道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分配任务指标发生变动,承接单位(公司)需及时调整并保证完成任务指标数量),承接单位(公司)须确保每天100%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指标总量。

3.承接单位合理安排人员和车辆,每天按约定时间在岭南街道辖内对机团单位、专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住宅小区、酒楼、酒店、超市、小食店、快餐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进行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收运工作。

4.承接单位(公司)承诺,将所收运的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全部交由广州市城管部门指定委托的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单位(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单位)进行运输处理。

5.承接单位(公司)收运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过程中要遵守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收运对象收取费用。

6.需按时提供月度、年度收运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的相关收运记录及统计数据。

(四)项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辖区范围内。

(五)项目期限:一年。

(六)项目金额: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9.34万元。

二、报价单位公司资格

(一)报价单位(公司)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报价单位(公司)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相关资质的企业。

(三)供应商未被例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询价小组于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参与报价的单位必须具备广州市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运输的相关资质。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2月25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岭南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地址荔湾区杨巷路万钟东1号一楼),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81852376。

(三)报名方式:以纸质资料提交,所有资料加盖红色公章并用文件袋装好密封递交。

四、提交资料清单

(一)单位(公司)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报价清单(原件,并加盖公章),包括最高限价报价。

(三)提供具备广州市餐厨和厨余垃圾运输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提供单位(公司)商务资料包括信用信誉、过往业绩、履约能力,技术力量包括承接岭南街道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工作方案、保障措施、项目实施计划等资料(并加盖公章)。

、询价

由采购单位组织询价小组,参照项目报价、信用信誉、过往业绩、履约能力、技术力量(承接岭南街道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工作方案)、保障措施、项目实施计划等因素,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公司)进行综合比选。

岭南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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