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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拟对任丘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卸料平台及垃圾池保温加热技改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9月9日-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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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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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卸料平台及垃圾池保温加热技改工程 |
任丘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
任丘市 |
河北安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任丘市议论堡乡石村北侧任丘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利用原有场地,无新增建筑。购置渗滤液加热回喷系统1套、热风加热系统1套及辅助设施。主要利用厂内蒸汽,加热垃圾产生的渗滤液和垃圾池内冷风,然后将渗滤液热水和热风送入垃圾池内,提升垃圾池内部温度与湿度,加速垃圾的生物干化与发酵进程。提高进炉垃圾热值、增加发电量、优化臭气控制、增加一般固体废物种类及掺烧量,掺烧后总处理能力不变,一般固废最大掺烧量为350吨/天(一般工业固废 120吨/天、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 50吨/天、类似生活垃圾的固废 170吨/天、农林废物 10吨/天)。项目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大气、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一)废气相关治理措施 2台焚烧炉废气分别经“SNCR+PNCR(与SCR互为备用)+半干法脱酸+干法(氢氧化钙/碳酸氢钠)喷射脱酸(备用)+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SCR(与PNCR互为备用)”处理装置处理后经一根80m高排气筒排放(2筒集束式DA001、DA002)。熟石灰仓、活性炭仓颗粒物分别经各自配置的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一根4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飞灰仓废气颗粒物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4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飞灰螯合物养护车间废气采用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垃圾池、渗滤液处理站恶臭气体引入焚烧炉内燃烧、分解,停炉期间经一套活性炭除臭装置+43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碳酸氢钠仓、PNCR脱硝剂仓分别经各自仓顶除尘器净化处理后于烟气净化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相关治理措施 垃圾渗滤液、分析化验室排水、垃圾卸料平台清洗、汽车衡清洗等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渗滤液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站采用“调节池+UASB厌氧反应器+MBR+纳滤+反渗透”工艺,处理规模为300m3/d,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循环水补水、锅炉补给水系统补水、配药,浓液用于石灰浆制备、回喷焚烧炉。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锅炉补给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等废水排入全厂废水收集水池,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排至城东污水处理厂。 (三)固体废物相关治理措施 焚烧炉炉渣、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各料仓仓顶除尘器废布袋、应急除臭系统废活性炭,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焚烧炉炉渣外售综合利用,其他一般固废送入厂内垃圾贮坑焚烧处理。 焚烧飞灰、焚烧炉布袋除尘器废布袋、飞灰仓废布袋、实验室废物(含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及废油桶、SCR废催化剂、废油漆桶、实验室药剂容器(含其他废旧药剂容器)、废铅蓄电池、渗滤液处理站废膜,属于危险废物,焚烧过程产生的飞灰经螯合后检验达标后送任丘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分区填埋处置,其他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相关治理措施 项目优选低噪声设备,厂区内合理布局,落实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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