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瑞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4.9%股权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11
发布于
河南平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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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苏州银瑞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4.9%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GQ41*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告开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告截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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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苏州银瑞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华云路1号8幢2楼
法定代表人: 李春阳 成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册资本: 43102128.89 元 企业性质: 国有控股公司
职工人数: 所属行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097682 经营规模: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与销售:银粉、导电浆料、贵金属试剂、稀土发光材料;销售:贵金属、有色金属材料、金属微粉、非金属微粉、电子浆料、导电涂料、化工产品、机电产品及设备、电子产品;从事公司生产所需原料及设备的进口和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相关技术的转让和服务。 一般项目:特种设备出租;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贵金属冶炼(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1 股东名称: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65.2%
2 股东名称: 河南中平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17.75%
3 股东名称: 平顶山金鼎煤化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11.95%
4 股东名称: 温瑞峰 持股比例: 3.48%
5 股东名称: 丁雪梅 持股比例: 1.62%

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度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上一年度)
营业收入: 7158647002.78元 利润总额: 120024536.94元
净利润: 104024852.72元 资产总额: 704882180.92元
负债总计: 537617447.68元 所有者权益: 167264733.24 元
审计机构: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 报告号: 希豫分审字(2025)0252号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最近一期)
报表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表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 493163076.51元 利润总额: 3672597.15元
净利润: 3672597.15元 资产总计: 803862899.35元
负债总计: 713086246.31元 所有者权益: 90776653.04 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及报告号 河南中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中信评报字【2025】第019号)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核准(备案)号 2025-A-12
评估基准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资产总额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负债总额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净资产
账面价值: 75002900 元 评估价值: *开通会员可解锁*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55399548.6 元
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机构及报告号 河南中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豫中专审字【2025】第008号)
法律意见书出具机构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是否拟向管理层转让
重大事项揭示:

转让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力:否

转让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否

标的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人:是

特别告知: 是否涉及金融债务等债务处置: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事项:是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
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64.9%股权包括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35.2%股权、河南中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7.75%股权及平顶山金鼎煤化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11.95%股权。

2.转让方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标的企业苏州银瑞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借款4.71亿(其中4.65亿元的借款于2026年到期,0.06亿元的项目贷款于2032年到期),受让方同意由标的企业向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房屋、土地、设备、库存(约5.2亿元)、股东股权等资产提供抵押、质押。

3.本次产权转让后新增贷款或现有贷款到期续贷,均由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各方按照股权比例提供贷款担保,即受让方应按照受让后所持标的企业股权比例为相关贷款提供担保。

4.本次转让后,参照优先股模式,标的企业每年向转让方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股息为其原始投资额的8%;在标的企业利润不足以支付股息时,则由受让方负责补齐。在标的企业年净资产回报率达到20%以上时,标的企业则将超出净资产回报率部分再按照股权比例分红。

5.受让方将本次受让股权中30%-40%用于管理团队的股权激励。本次转让后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参股股东,保留1名董事会席位。

6.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股东方,在股东会中保留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表决权,拥有查阅和复制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三会”决议等资料的权利,或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

7.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公司进行全面了解,包括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对有关风险进行仔细评估,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公司、标的公司股权状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债权债务、成本费用或标的公司存在其他瑕疵等原因为由拒绝受让或拒付股权转让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8.标的资产情况详见评估报告:中信评报字【2025】第019号。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国有企业
住所: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中路21号院
法定代表人: 李毛 注册资本: 1943209万元
机构性质: 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742526
所属行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经营规模:
企业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94.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4.9%

转让方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类型: 省级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资监管机构: 河南省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742526
内部决策文件名称: 2025年第十八次董事长办公会议纪要(中平董办纪〔2025〕18号)
批准单位: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形式: 其他
批准文号: 中平董办纪【2025】18号 批准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批准文件名称: 2025年第十八次董事长办公会议纪要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是指信息披露期满后,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心的网络竞价系统进行动态递增报价,将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支付要求: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产权交易总价款的30%,其余价款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合同签订当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每月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次股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5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相关附件: 网络竞价操作细则.pdf 17.经转让方确认的《产权交易合同》.pdf

报名指南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00止
报名手续: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录系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中心联系人: 吴女士、陈先生 中心联系人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心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93号中国平煤神马金融资本运营中心10楼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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