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西县好厨康塑料制造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阳西县城三区福祥一街一巷2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邮编:529800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西县好厨康塑料制造厂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阳西县好厨康塑料制造厂 |
建设地点 |
阳江市阳西县县城工业二区14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兴可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阳江市阳西县县城工业二区14号,项目总用地面积3440平方米,建筑面积3740平方米。主体工程建有1栋1层厂房,划分为办公区、注塑区、五金机加工区、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半成品仓库、模具仓库和危废间等。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从事磨刀器制造,年产18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拌料粉尘 |
颗粒物 |
由排风管将拌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引至移动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加强车间通风。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
注塑废气(DA001) |
非甲烷总烃 臭气浓度 |
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烘干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经风管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加强车间通风。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粘合废气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Cr、BOD5、NH3-N、SS |
三级化粪池 |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者 |
声环境 |
机械噪声 |
生产设备 |
防震、隔声和距离衰减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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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做好前期分类,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l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其他区域均进行水泥地面硬底化。 |
生态保护措施 |
本项目周边不存在濒危或者重要野生动植物,不涉及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目标。项目位于阳江市阳西县县城工业二区14号,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项目废气污染物发生量较小,经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妥善处置。正常生产过程中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立应急小组,配备消防器材、防护面罩、胶皮手套、沙袋、吸收棉、收集桶等应急物资或设备;发生泄漏时应用吸收棉或其他材料吸附或吸收,然后置于桶内收集。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按相关环保要求,落实、执行各项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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