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关于华兴玻璃(阳江)有限公司绿色智能轻量化玻璃瓶生产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15
发布于
广东阳江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环评批复文件

下载地址

华兴玻璃(阳江)有限公司绿色智能轻量化玻璃瓶生产项目

华兴玻璃(阳江)有限公司

阳江市阳西县高新区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YX4-04-16B1地块

项目位于阳江市阳西县高新区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YX4-04-16B1地块,占地面积约136168.96平方米,建筑面积130669.52平方米,共设七栋厂房及配套设施辅助用房,设有熔制车间、配料车间、成品车间、粉料车间、原料车间、碎玻璃加工车间、毛玻璃卸料检验库、员工宿舍等。本项目主要从事普通玻璃容器生产,配套生产线16条,设置2座窑炉,单个窑炉年产15万吨,项目合计年产玻璃容器30万t/a。职工人数为600人,年工作时间为365天,三班制,一班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时间8760小时。项目总投资1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00万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阳环(西)建审〔2025〕18号

同意

点击下载

阳环(西)建审〔2025〕18号关于华兴玻璃(阳江)有限公司绿色智能轻量化玻璃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或阳西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