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管】海洋都市智造产业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9-18
发布于
江苏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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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都市智造产业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洋都市智造产业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赣数备〔2025〕19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金真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市金真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高新区南区,228国道以东、欢乐海岸美食城以北、紫菜产业园以南。

2.2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10亩,总建筑面积约22.5万平方米,项目一期占地面积102亩,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二期占地面积185亩,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道路、雨污水管网、强弱电、天然气、厂房装修、智能化停车场、门卫、智能路口,以及变电所等基础设施。方案设计及规划方案文本报批约为287亩,施工图纸分期设计、分期报建,其中一期施工图设计用地面积约为102亩,施工图纸视一期建设情况分期实施,具体实施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2.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20天完成一、二期概念性方案设计,10天完成一期的建筑规划方案设计),建筑规划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后20日内完成一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纸视一期建设情况分期实施,具体实施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根据招标人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应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2.4招标范围:海洋都市智造产业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体的概念性方案、一期的建筑规划方案设计,一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二期设计(概念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效果图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2.4.1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及规划方案文本报批、报建图(文本形式)编制及报批、设计概算编制和细化及论证后的修改、配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图设计(包含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文本及总平图、红线内一期的所有施工图纸设计)、专项工程设计、图纸报审(图纸审查、图纸审批等)、工程设计咨询等,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变更、专业设计(报告)等;

2.4.2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质量缺陷处理及其他设计配合服务、配合验收、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工程规模的调整、方案编制前后及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变更等,以及配合后续因变更导致的方案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图合格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设计及配合服务等(包括报批报建、图纸报审相关手续所需的设计工作、所有设计过程中项目评审论证费用的支付);

2.4.3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桩基)、基坑支护及降水、节能、门窗、幕墙、铝板、雨棚、百叶、防火门窗、机电安装(含消防、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电梯、楼宇亮化照明、智能化(数字化)等)、装修(含公共区域装修设计,不含厨房设备)、绿建、标识标牌(含园区、建筑室内外等)、外立面装饰、光伏支架、抗震支架、变电房(不含电力专项工艺设计)、污水处理设施、环保设施等,项目范围内市政设计(道路、预留光储充管道、管线综合(含事故应急池、雨水收集池、污水提升池等)、生产污水管廊、低压供电管线)、景观绿化(含灯光照明设计、室外道路标识)、航空障碍灯设计、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本项目与市政道路交叉处道路专项设计、综合附属设计、障碍物迁移设计、过渡期一期建设期间临时用房的装修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竣工验收前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设计总包管理以及设计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合理设计等。

2.4.4其它涉及本次设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所有成果均须通过招标人及有关审查机构审核批准,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2.6最高投标限价:38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有效期内)。

3.6企业业绩:*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0万㎡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注:(1)上述工业建筑工程分类标准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 执行。

(2)投标人须提供设计合同,否则不予认可。

(3)时间、建筑面积均以设计合同内容为准。

(4)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建筑面积)、投资额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以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或以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为准。如果因上传的证明资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不予认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近3年内)、法定代表人(近5年内)、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人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注册建筑师证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社保缴纳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一个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注: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上传的截止时间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 资格审查(有效的)

7.1企业营业执照;

7.2企业资质证书;

7.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7.4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一个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注: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5企业业绩证明资料;

7.6投标人承诺书;

7.7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彩色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9. 其它要求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名称:连云港市金真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503室

联系人:林主任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兴亿达大厦14楼西厅

联系人:陈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负责人:陈帅

电子邮件:/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异议渠道

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异议,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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