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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依法对所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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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
邮编:0174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 1 |
杭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锡尼镇垃圾填埋场危废暂存库新建项目 |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垃圾填埋场内 |
杭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内蒙古乐洁绿色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危废暂存库一座,建筑面积为11.9㎡。用于暂存杭锦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工程锡尼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中污水处理工程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监测废液,年存储量为0.8t。项目总投资5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主要为建筑施工粉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现场,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不得超出车厢板高度,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散落,及时扫清散落在路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并指定专人对附近的运输道路定期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防止道路扬尘。②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统一堆放,少量水泥应设专门库房或者依托现有院区内库房存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③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地加快施工速度,减少施工时间。④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弃土、杂物及建筑垃圾等。 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依托填埋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②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是含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该部分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根据废水特征,在施工场地内可设置防渗沉淀池,对收集的施工生产废水进行简单沉淀处理,处理水首先回用于施工生产,其余用于施工现场、临时堆场的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结束后对沉淀池进行回填恢复。 3.噪声: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作业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的减缓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22:00-06:00期间施工。③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置。 4.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①建筑垃圾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部分可以回用于项目建设,不能回用的定期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指定地点设置垃圾桶并加强管理,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主要为危废废液暂存库内的异味。本项目主要用于暂存填埋场污水处理工程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监测废液,产生的废气量极小,主要为臭味,废液由防腐蚀密封塑料桶桶装,并带桶一并转运。暂存间设置强制通风设施,加强通风,减少异味的产生,限制存放时间,及时外运处置。 2.废水:不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3.噪声:主要为危废废液转运时,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对来往车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后,经距离衰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固体废物。暂存的杭锦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工程锡尼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中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监测废液,年存储量为0.8t/a,定期送具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理处置。 5.地下水、土壤:(1)污染途径:本项目正常状况下无废水产生,不会对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产生影响。在非正常工况下,暂存的危废废液可能发生泄漏,泄漏物料通过导流集液槽收集。导流集液槽沿内墙墙壁布置。此时如果导流集液槽底部防渗系统发生破损,废液可能会渗入土壤,在包气带中垂直向下迁移,并进入到含水层中。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后,以对流作用和弥散作用为主对地下水产生污染。(2)分区防渗措施:按照分区防控的要求,本项目属于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防渗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危废暂存库地面、导流集液槽全部采取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公示版——杭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锡尼镇垃圾填埋场危废暂存库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附件:公示版——杭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锡尼镇垃圾填埋场危废暂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