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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聚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委托,采用询比方式,对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办公用品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1.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JLZB25-188
1.3交付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
1.4采购内容:商务会议笔记本、荣誉证书、资料袋、网络水晶头、超五类网线、电源线(三孔)、8口千兆交换机、鼠标垫、钢笔墨水、充电器、USB2.0数据线、CD 光盘、1T移动硬盘、书立、HDMI转USI采集卡、USB3.0数据线、高清线HDMI、64G优盘、路由器、打印机数据线、皮面笔记本、油笔(12支/盒)、中性笔红色(12支盒)、皮面笔记本等。
1.5报价方式:单价报价
2.1、供应商须具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采购活动。
3.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5:00时,将以下加盖公章的材料上传成一个PDF发送至内蒙古聚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投标单位不需到场。资料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
3.2、获取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电子邮件以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命名,且在正文部分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缺少内容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竞标供应商的资格以开标后询比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
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1106开标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110国道与呼锡路中段
联 系 人:杨惠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聚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1106室
联 系 人:董琴、杜蕾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