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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508002026090401001001的招标文件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9-10
发布于
内蒙古巴彦淖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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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 9.3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

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F*开通会员可解锁*9*开通会员可解锁*

施工第一标段

招 标 人: 巴 彦 淖 尔 市 临 河 区 农 田 建 设 服 务 中 心

招标代理: 永 信 恒 昌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0 二六年九月

温 馨 提 示

招投标期间请您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1、在阅读招标文件时,如发现招标文件出现问题或有不足之处

时,请及时提出。在此我单位表示感谢。

2、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涂黑加粗的文字,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

做出响应,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错误。

3、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mg.gov.cn/)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

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9 日上午 09:30 时。您的配合

既给我们的工作带来方便,也不会因为时间的问题给您带来不必要的

损失。

5、建议各投标单位将自己的评审所需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制作投标文件,谢谢配合。

6、本次招标实行电子版招投标,中标前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

7、重要说明

(1)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

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

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

人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

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技术支持:*开通会员可解锁*;CA

锁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详 见 操 作 手 册 ) , 投 标 人 报 名 以 及 投 标 文 件 上 传 地 址 :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5)开 标 地 点 为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系 统 , 地 址 :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6)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

时限为

60 分钟。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各

投标人严格按系统要求时间解密投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发生问

题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或后台技术人员,

如超规定时间无法解密,

导致无法唱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目 录

第一卷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3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6 -

1. 总则.....................................................................................................................- 23 -

1.1 项目概况 ....................................................................................................- 24 -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24 -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 24 -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4 -

1.5 费用承担 ....................................................................................................- 25 -

1.6 保密............................................................................................................- 25 -

1.7 语言文字 ....................................................................................................- 25 -

1.8 计量单位 ....................................................................................................- 25 -

1.9 踏勘现场 ....................................................................................................- 25 -

1.10 投标预备会...............................................................................................- 25 -

1.11 分包..........................................................................................................- 26 -

1.12 偏离..........................................................................................................- 26 -

2. 招标文件..............................................................................................................- 26 -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6 -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6 -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6 -

3. 投标文件..............................................................................................................- 27 -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7 -

3.2 投标报价 ....................................................................................................- 27 -

3.3 投标有效期.................................................................................................- 27 -

3.4 投标保证金.................................................................................................- 27 -

3.5 资格审查资料 .............................................................................................- 28 -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8 -

4. 投标.....................................................................................................................- 29 -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不适用).............................................................- 29 -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9 -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9 -

5. 开标.....................................................................................................................- 30 -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0 -

5.2 开标程序 ....................................................................................................- 30 -

5.3 废标情况 ....................................................................................................- 30 -

6. 评标.....................................................................................................................- 31 -

6.1 评标委员会.................................................................................................- 31 -

6.2 评标原则 ....................................................................................................- 31 -

6.3 评标............................................................................................................- 31 -

7. 合同授予..............................................................................................................- 31 -

7.1 定标方式 ....................................................................................................- 31 -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31 -

7.3 中标通知 ....................................................................................................- 31 -

7.4 履约担保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32 -

7.5 签订合同 ....................................................................................................- 32 -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2 -

8.1 重新招标 ....................................................................................................- 32 -

8.2 不再招标 ....................................................................................................- 32 -

9. 纪律和监督 ..........................................................................................................- 32 -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32 -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32 -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32 -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33 -

9.5 投诉............................................................................................................- 33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 -

附表一 开标记录表 .........................................................................................- 35 -

附表二 问题澄清通知......................................................................................- 36 -

附表三 问题的澄清 .........................................................................................- 37 -

附表四 中标通知书 .........................................................................................- 38 -

附表五 中标结果通知书 ..................................................................................- 39 -

附表六 确认通知.............................................................................................- 40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41 -

评标办法前附表........................................................................................................- 41 -

1. 评标方法..............................................................................................................- 47 -

2. 评审标准..............................................................................................................- 47 -

2.1 初步评审标准 ...........................................................................................- 47 -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47 -

3. 评标程序..............................................................................................................- 48 -

3.1 初步评审...................................................................................................- 48 -

3.2 详细评审...................................................................................................- 48 -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49 -

3.4 评标结果...................................................................................................- 49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50 -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52 -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88 -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104 -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 105 -

附件二 安全生产合同.............................................................................................- 108 -

建设工程廉洁协议 ..................................................................................................- 110 -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114 -

5.1 说明..........................................................................................................- 114 -

5.2 工程量清单和报价汇总.............................................................................- 114 -

第六章 图 纸...............................................................................................................- 147 -

1. 图纸目录............................................................................................................- 147 -

2. 图纸...................................................................................................................- 148 -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49 -

第三卷 ...........................................................................................................................- 154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55 -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158 -

(一)投 标 函......................................................................................................- 158 -

(二)投标函附录 ..................................................................................................- 159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160 -

三、授权委托书.............................................................................................................- 161 -

四、投标保证金.............................................................................................................- 162 -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63 -

六、项目管理机构 .........................................................................................................- 164 -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164 -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165 -

七、资格审查资料 .........................................................................................................- 166 -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166 -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67 -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68 -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170 -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71 -

八、其他材料 ................................................................................................................- 172 -

(一)关于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兑现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承诺书..............................- 172 -

(二)各类信息截图 ..............................................................................................- 173 -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 .......................................................................................- 174 -

- 1 -

第一卷

- 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

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已由巴

彦淖尔市农牧局以《关于临河区新华镇哈达淖村等7个村5.18万亩2026年高

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巴农牧局发【2026】374

号、《关于临河区双河镇黄河村、民族村等4个村2.13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

(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巴农牧局发【2026】375号、《关

于临河区干召庙镇和白脑包镇民主村等4个村2.05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

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巴农牧局发【2026】35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

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

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境内(新华镇-胜丰村、哈达淖村、新荣

村、永红村、七股地村、乌兰图克镇-新乐村、狼山农场一分场;双河镇-黄

河村、

民族村、新河村、富河村;干召庙镇-民主村、永丰村、永华村,白脑包

镇-永胜村)。

2.3 招标规模:新华镇和乌兰图克镇:建设规模为5.18万亩,包括新建

0.93万亩、改造提升4.25万亩。双河镇:建设规模为2.13万亩,包括新建0.33

万亩、改造提升1.80万亩。干召庙镇和白脑包镇:建设规模为2.05万亩,包

括新建0.14万亩、改造提升1.91万亩,实施高效节水3019亩。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具

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

- 4 -

序号

1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施

工第一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1743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6 年 10 月 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7 年 5 月 30 日共计:228 日历天(含所施做渠道的行水期天数)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土方框架工程<新建改建渠道和沟道、新建改建道路、清运田间积土、初步平整土地等土方工程>。2027年 4 月 15 日前形成非衬砌渠道旁的植树沟,不影响春季植树造林。

2027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保灌工

程。

序号

2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施

工第二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2037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6 年 10 月 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7 年 5 月 30 日共计:228 日历天(含所施做渠道的行水期天数)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土方框架工程<新建改建渠道和沟道、新建改建道路、清运田间积土、初步平整土地等土方工程>。2027年 4 月 15 日前形成非衬砌渠道旁的植树沟,不影响春季植树造林。

2027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保灌工程

序号

3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施

工第三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2982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 5 -

日计划完工时间:2027 年 5 月 30 日共计:228 日历天(含所施做渠道的行水期天数)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土方框架工程<新建改建渠道和沟道、新建改建道路、清运田间积土、初步平整土地等土方工程> 。2027年 4 月 15 日前形成非衬砌渠道旁的植树沟,不影响春季植树造林。

2027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保灌工程

序号

4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施

工第四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2517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6 年 10 月 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7 年 5 月 30 日共计:228 日历天(含所施做渠道的行水期天数)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土方框架工程<新建改建渠道和沟道、新建改建道路、清运田间积土、初步平整土地等土方工程>。2027年 4 月 15 日前形成非衬砌渠道旁的植树沟,不影响春季植树造林。

2027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保灌工程

序号

5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施

工第五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2643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6 年 10 月 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7 年 5 月 30 日共计:228 日历天(含所施做渠道的行水期天数)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土方框架工程<新建改建渠道和沟道、新

- 6 -

建改建道路、清运田间积土、初步平整土地等土方工程> 。2027年 4 月 15 日前形成非衬砌渠道旁的植树沟,不影响春季植树造林。

2027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保灌工程

序号

6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施

工第六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2392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6 年 10 月 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7 年 5 月 30 日共计:228 日历天(含所施做渠道的行水期天数)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土方框架工程<新建改建渠道和沟道、新建改建道路、清运田间积土、初步平整土地等土方工程>。2027年 4 月 15 日前形成非衬砌渠道旁的植树沟,不影响春季植树造林。

2027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保灌工程

序号

7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第七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4796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6 年 10 月 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7 年 5 月 30 日共计:228 日历天(含所施做渠道的行水期天数)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土方框架工程<新建改建渠道和沟道、新建改建道路、清运田间积土、初步平整土地等土方工程>。2027年 4 月 15 日前形成非衬砌渠道旁的植树沟,不影响春季植树造林。

- 7 -

2027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保灌工程

序号

8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

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有

机肥(腐熟羊粪)购买、拉运及

抛撒第八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718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6 年 10 月 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7 年 4 月 30 日共计:198 日历天

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购买及拉运,2027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抛撒。

序号

9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

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有

机肥(腐熟羊粪)购买、拉运及

抛撒第九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583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6 年 10 月 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7 年 4 月 30 日共计:198 日历天

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购买及拉运,2027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抛撒。

序号

10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

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挤

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购置及

运输第十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1229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6 年 10 月 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7 年 4 月 30 日共计:198 日历天

序号

11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

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挤

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购置及

运输第十一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8 -

合同估算价(万元

793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6 年 10 月 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7 年 4 月 30 日

共计:198 日历天

序号

12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

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毛渠玻璃钢地田口闸购置、运输

第十二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金属设备及安装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

272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6 年 10 月 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7 年 4 月 30 日

共计:198 日历天

序号

16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

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第十六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912

工期(日历天)

开 工 时 间 :2027 年 4 月 15 日 ,2027 年 5 月 1 日前完成春季造林任务。2027 年 11 月 20 日前完成秋季造林任务。抚育管护期:三年,春季植树抚育管护期:2027 年春季至2030 年 5 月 30 号,秋季植树抚育管护期:2027 年 11 月至 2030 年11 月 30 日。2027 年 11 月至 2030 年 11 月 30号,抚育期结束前浇足水。准确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日期为准

共计:1326 日历天

序号

17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

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C30混凝土一字板、挡土板预制

及运输和金属设备购置及安装

第十七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491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 9 -

日计划完工时间:2027 年 4 月 30 日

共计:198 日历天

序号

18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

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工程监理第十八标段

招标范围

对临河区 9.3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

项目的建设内容内外业全过程进行监理

合同估算价(万元

不超过财政实际投资建

安工程费的

1.6%

工期(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设计建设内容全过程服务,内外业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决算审计与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满。

共计:1538 日历天

序号

19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

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造价咨询第十九标段

招标范围

临河区 9.3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以最终出具审核报告面积为准)的竣工结算审核、跟踪审

计(并全程参与项目工程计量及竣工验收工作)。

合同估算价(万元

不超过临河

区 9.36 万亩 2026 年

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最终送

审金额的

0.6%。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6 年 10 月 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30 年 12 月 30日

共计:1538 日历天

临河区 9.3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开工之日开始实施至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编制完成终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至第六标段(施工)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资质和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时间早于合同完工日期的投标人提供及时延续资质

承诺书,保证在整个服务期间资质有效)

- 10 -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

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4)技术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

级(含)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5)项目管理其他人员配置:安全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

员(质检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总人数不少于

5人。

(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

(7)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需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人员信息须在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中能查询到,如发现

有挂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向投标保函出具机构

索赔),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量员(质

检员)、安全员的*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入

职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入职期间内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社保机

构出具的社保核定单及有效的社保缴费凭证(税票、花名册等),如有其它情

况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和聘用合同)。

第七标段(投资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须具备承担投资融资的实力,能完成土地种植流转、社会化服务等运

营的职能;

(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资质和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时间早于合同完工日期的投标人提供及时延续资质

承诺书,保证在整个服务期间资质有效)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

- 11 -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

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4)技术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

级(含)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

(6)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需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人员信息须在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中能查询到,如发现

有挂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

(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50%以上合同

金额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投标协议应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招标人)。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

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③任何单位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

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标段至第九标段(有机肥(腐熟羊粪)购买、拉运及抛撒)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并具有有效的肥料登记证。

(2)具有产品检验报告(符合NY/T525-2021标准)(提供由具备CMA检验

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第十标段至第十一标段(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购置及运输)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生产企业(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

(2)生产企业需提供本标段所需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验报告(提供

由具备CMA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第十二标段(毛渠玻璃钢地田口闸购置、运输)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

- 12 -

人资格的玻璃钢地田口闸生产企业(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

(2)生产企业需提供本标段所需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验报告(提供

由具备CMA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第十六标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能够完成本标段招标内容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林业或园林绿化中级及

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

保缴费证明,(入职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入职期间内的社保缴纳证明),投

标人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核定单及有效的社保缴费凭证(税票、花名册

等),如有其它情况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退休人

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的管理人员。

第十七标段(C30混凝土一字板、挡土板预制及运输和金属设备购置及安装)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一字板、挡土板、金属设备生产企业(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

(2)生产企业需提供本标段所需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验报告(提供

由具备CMA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第十八标段(工程监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如资质有效

期截止时间早于合同完工日期的投标人提供及时延续资质承诺书,保证在整个

服务期间资质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退休人

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

(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承担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

程施工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执业。

第十九标段(造价咨询)资格要求:

- 13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备案网

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承担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

本企业并具有注册水利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投标人信誉要求(第一至第十九标段):

①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委任项目负责人

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

为准)。(第八标段至第十五标段、第十七标段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查询结果)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的任意一项,不得参加

投标;

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⑤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

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D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5、其他要求(第一至第十九标段):

①除第七标段(投资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接受联合体投标外,其他所有

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投标单位至多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至多允许中一个标段。当

同一投标单位在两个标段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名时,则按照评标顺序靠前的标段

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已经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该标段

之后(按评标顺序)的标段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评标顺序为: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以此类推...第十八标段、第十九标段。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 :59(北

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

//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 ”的招标文件。领

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 14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

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

信封分别上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

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

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9、其他说明

9.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

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9.2 注意事项:

(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形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

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有关函件(澄清、通知、情况说明等)只通

过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

发现者后果自负。

(3)坚决杜绝挂靠资质参与项目建设等行为,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列入

黑名单。

(4)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

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

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

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

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6)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

- 15 -

新点软件公司联系。技术支持:*开通会员可解锁*;CA 锁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7)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

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报

名以及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开标地

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 址 :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60分钟。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联系人:刘帅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湖滨街道子芳路长福豪富华大厦七楼

联系人:田凯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559606972@qq.com

行业监管: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和科技局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沙路帅丰街综合办公楼B座7楼

联系人:李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

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

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 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

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 ”打开查看。

10.2 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

- 16 -

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详见网站公告工具下载)

10.3 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联系人:刘帅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湖滨街道子芳路长福豪富华大厦七楼

联系人:田凯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名称

临河区

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1.1.4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

1.1.5

建设地点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建设内容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计划完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共计:228日历天(含所施做渠道的行水期天数)

- 17 -

2026年 11月30日前完成土方框架工程<新建改建渠道和沟道、新建改建道

路、清运田间积土、初步平整土地等土方工程>。*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形成非

衬砌渠道旁的植树沟,不影响春季植树造林。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保灌工程。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

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

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时间早于合同完工日期的投标人提供及

时延续资质承诺书,保证在整个服务期间资质有效)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

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

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4.技术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

(含)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5.项目管理其他人员配置: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质量

员(质检员)不少于 1 人、资料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总人

数不少于 5 人。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7.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需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人员信息须在全

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中能查询到,如发现

有挂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向投标保函出具

机构索赔),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量员(质检

员)、安全员的 2026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入职时间不足 3 个月的,提供入职期间内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需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核定单及有效的社保缴费凭证(税票、花名册

等),如有其它情况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退

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 18 -

9.投标人信誉要求(第一至第十九标段):

①近三年内(2023 年 1 月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委任项目负责

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

结果为准)。(第八标段至第十五标段、第十七标段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

查询结果)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的任意一项,不得参

加投标;

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⑤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

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10.其他要求(第一至第十九标段):

①除第七标段(投资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接受联合体投标外,其他所有

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投标单位至多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至多允许中一个标段。当

同一投标单位在两个标段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名时,则按照评标顺序靠前的

标段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已经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

在该标段之后(按评标顺序)的标段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

会评标顺序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以此类推...第十八标段、

第十九标段。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或转包

不允许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许重大偏离;允许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充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针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

在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10 日 前 将 问 题 以 书 面 的 形 式 发 送 至1559606972@qq.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 19 -

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30 时

2.2.2

招标人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无需确认。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将以带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工

程项目交易系统,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

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

致时,以网站上发出的文件为准。不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自行

登录网站获取。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

时间

无需确认。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将以带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工

程项目交易系统查看,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

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

不一致时,以网站上发出的文件为准。不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

自行登录网站获取。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

时间

无需确认。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将以带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工

程项目交易系统查看,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

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

不一致时,以网站上发出的文件为准。不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

自行登录网站获取。

3.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3.2.1

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将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按无

效标处理,如果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均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将重新

招标。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各标段招标控制价执行设计单位提供的各

标段实施方案概算价格):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施工第一标段

1743万元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1、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银

行本票、支票、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险保函)、电子保函形式等

法定有效形式缴纳;采用转账方式提交的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40000 元(大写:叁拾肆万元)

- 20 -

3、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投标保证金

至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获取保证金缴纳账号、

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查询缴纳状态,均需登录系统进行,缴纳成功后请即时

查询确认状态。此外,务必将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复印件附在投标

文件的指定位置。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近三年度,2023 年度~2025 年度(如果投标单位是新成立企业,按成立

时间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2023 年 1 月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

及仲裁情况的年

近三年,2023 年 1 月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1)签字、盖章位置及要求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2)“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要求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盖章)”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要求“投标人

(盖单位章)”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投标人公章。(3)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要求“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应由委托代理人本人亲笔签署姓名。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果无法使用

CA 锁进

行电子签章,可以先导出,在纸质版本上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导入至

3.7.4

投标文件份数

开标现场不递交。

投标人中标后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2

套(U 盘中包含全套的投标文件)。注:中标人可能被要求免费另加提供的份数,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4.1.1

投标书包封

/

4.1.2

封套上写明

/

4.2.1

投标文件递交地

投 标 人 投 标 文 件 上 传 以 及 招 标 文 件 领 取 地 址 为 :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

- 21 -

交易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4.2.2

投标文件接收人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

不退还

4.2.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9 日 09:30 时

开 标 地 点 : 本 次 开 标 采 用 全 流 程 网 上 不 见 面 开 标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请在规定时间在线参加

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投标人须在

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 60 分钟。开标过程中如

有问题请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

5.2

开标程序

按照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的先后时间进行开标

6.3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按照择优原则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mgggzyjy.gov.cn)

7.4.1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保函等法定有效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 10%;在中标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将履约保证金按时转入招标人

指定基本账户内,保函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至招标人。逾期未缴纳履约

保证金或未提供履约保函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建设单位将按中标候选人

排名顺序,顺延中标候选人。

7.4.2

农民工工资保证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递交;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中标合同价的3%;

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营业执照副本、与发包人签订的

施工合同在经办银行开立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并签署三方

协议(发包人、施工企业、开户行)并提供银行流水。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2 -

10.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

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

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

技术支持: *开通会员可解锁*; CA 锁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 , 投 标 人 报 名 以 及 投 标 文 件 上 传

地 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5)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6)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 60 分钟。开标过程中如有

问题请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各投标人严格按系统要求时间解密投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

发生问题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或后台技术人员,如超规定时间无法解密,导致无法唱标的投

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7)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逐页签字盖章,签字盖章要求如下:

①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逐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0.2

(1)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格审查和评标标准所涉及的赋分证件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包括合

同),(投标单位要对所提供投标文件中相关证照及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负责,中标后招标人将

对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进行核查。)否则投标无效或不予赋分。

(2)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从事本次招标代理活动,本次招标代理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由招标代理机构代招标人做出解释。

(3)按照规范要求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允许参与投标。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资质及人员不得挂靠。签订合同签前,若发现中标人有上述行为的,

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向投标保函出具机构索赔),并追究相关法律责

任。

10.3

在评标结束后,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向招标单位提供中标候选人名单,招标单位

可在中标候选人名单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 2023 年 1 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

公司业绩、项目经理业绩、技术负责人业绩、企业荣誉、企业信息等相关材料进行查询,如发

现任意一项有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顺延选定中标人。

如中标候选人都存在有弄虚作假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可在其它有效投标人中依次顺延中标候选

人并公示,招标单位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 23 -

10.4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须附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同时提供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

管平台公布的个人包含“基本信息”和“执业资格信息或岗位信息”截图。

10.5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须由投标单位出具正式任命文件。

10.6

投标人的暗标投标文件违反暗标制作规则或者有明显暗示投标人信息的文字、符号等标识的,

一经评委查实,则按 0 分处理。

10.7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超出 500 页扣 1 分。

10.8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

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为: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证书的副本;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④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截图;投标人通过“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加盖

公章的截图;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未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截图;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截图。

10.9

注: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认真核对,如有疑问,请在开标前 15 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

公司提出,由代理公司做统一回复。如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视为认同工程量清单的内容相符,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程量清单有异议的,业主不予认同。

10.10

投标单位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当同一投标单位在两个标段得分

排名均为第一名时,则按照评标顺序先后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已经被推荐为第一

中标候选人的,在该标段之后(按评标顺序)的标段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评

标推荐顺序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以此类推。

10.11

请各投标单位仔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代理公司提出,由代理公司统一回复。

10.12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价函,递交调价函按无效标处理。

10.13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投标人

中标后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2套(U 盘中包含全套的投

标文件)。注:中标人可能被要求免费另加提供的份数,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 24 -

10.14

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报价内容必须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

处理。

10.15

各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

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号)文件(见附件)相关要求,并对相关规定进行承诺(承诺

模版见投标文件编制格式)。

10.16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支付金额为中标金额的0.36%(百分之零

点三六)。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25 -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五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14)在巴彦淖尔市地区施工中不按合同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15)发现有转包、倒卖中标工程劣迹的;

(1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

(1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

(18)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截图信息为准);

(20)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

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

(2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 26 -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

的澄清,以公告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偏离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

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

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公告形式发

布,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发现者后果自

负,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

- 27 -

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公告形式修改招标文件,所有购买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发现者后果自负。如果修改招标文件

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

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商务综合标部分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 联合体协议书(无);

(4) 投标保证金;

(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 项目管理机构;

(7)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 资格审查资料;

(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技术标部分

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必须采用暗标,任何一页均不得标注与投标人有关的名称(含人

员名称)或印记,不得有明示或暗示的标记。格式后附

3.2 投标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价函,递交调价函按无效标处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

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

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

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 28 -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

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

履约担保金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鉴定

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类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

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每张表

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

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以上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所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可靠的,如发现所提供的证

件、资料证明缺乏真实性,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向投标保函出具机构

索赔),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

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

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页面设置、格式、字体字号、页码页眉具体按下列要求编制:

- 29 -

(仅供参考)

(1) 页面设置:

纸型:所有文字及表格的纸张均采用白色标准A4 纸(210*297mm);

页边距:上 2.54cm, 下 2.54cm, 左 3.25cm, 右 2.84cm;

页眉:1.57cm, 页脚 1.57cm;

操作方法:文件

→页面设置。

(2) 格式:

正文行距:22 磅;

标题行距:段后 0.5 磅;

操作方法:格式

→段落→行距→固定值→设置值 22 磅。

(3) 字体、字号:正文大标题用 3 号黑体字加粗,正文小标题用小 4 号宋体字加粗,正

文用小 4 号宋体字

(4) 页码:页码应逐页连续标注,宋体、五号,并应设在每页的页脚正中,页码应采用单

纯的阿拉伯数字标示,数字两侧不得出现诸如括弧、小横线等其它符号。

页眉:宋体、五号,居中排列,内容为本次投标的项目名称。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不适用)

4.1.1 商务综合标部分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密封;技术标(暗标)单独密封;

密封好的商务综合标副本和技术标(暗标)统一密封一个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

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封,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详

见投标文件后附的格式。

4.1.3 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资料的原件单独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

人单位章。

4.1.4 除了按本须知第 4.1.2 款和第 4.1.3 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

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等。

4.1.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3.7.5 款、第 4.1.1 款、第 4.1.2 款和第 4.1.3 款

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

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1.6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4.1.7 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投标文件接收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0 -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

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

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

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以电子开评标系统中的程序为准)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

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适用)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

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 废标情况

5.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

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5.3.2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

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

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

- 31 -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5.3.3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

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5.3.4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

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

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七人以上单数,其中技

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占三分之二以上)。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2 -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

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 33 -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

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5.1 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5.2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

9.5.3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招标公告发布

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

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9.5.4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

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9.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9.5.5.1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9.5.5.2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9.5.5.3 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9.5.5.4 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9.5.5.5 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9.5.5.6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9.5.5.7 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9.5.5.8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

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9.5.5.9 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9.5.5.10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 34 -

9.5.6 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3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

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

及商业秘密。

9.5.7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

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

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

文件。已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

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超过投诉时效的;(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并且投

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6)投诉事项应当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

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

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附表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参考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开标记录表

附表二 问题澄清通知

附表三 问题的澄清

附表四 中标通知书

附表五 中标结果通知书

- 35 -

- 36 -

附表一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人

密封

情况

投标

保证金

投标报价

(元)

质量

目标

项目

负责

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元)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 37 -

附表二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

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

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时前

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 38 -

附表三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39 -

附表四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

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项目经理: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

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3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40 -

附表五 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

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 (中

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41 -

附表六 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

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4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43 -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时间早于合同完工日期的投标人提供及时延续资质承诺书,保证在整个服务期间资质有效)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技术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项目管理其他人员

配置

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质量员(质检员)不少于 1 人、资料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总人数不少于 5 人。

信誉要求

①近三年内(2023 年 1 月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委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无 行 贿 犯 罪 行 为 ( 以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第八标段至第十五标段、第十七标段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查询结果)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的任意一项,不得参加投标;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⑤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其他要求

①除第七标段(投资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接受联合体投标外,其他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投标单位至多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至多允许中一个标段。

当同一投标单位在两个标段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名时,

则按照评标顺序靠前的标段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已经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该标段之后(按评标顺序)的标段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评标顺序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以此类推...第十八标段、第十九标段。

- 44 -

企业主要负责人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委托代理人

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投标内容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计划完工时间:2027 年 5 月 30 日共计:228 日历天(含所施做渠道的行水期天数)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土方框架工程<新建改建渠道和沟道、新建改建道路、清运田间积土、初步平整土地等土方工程>。2027 年 4 月 15 日前形成非衬砌渠道旁的植树沟,不影响春季植树造林。2027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保灌工程。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90 天。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1、商务综合标部分(58 分):项目管理机构:9 分投标报价:45 分财务状况:3 分企业信用等级:1 分2、技术标部分(42 分):施工组织设计:42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一、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从低至高依次评审并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0%,且可能低于该投标人个别成本影响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合理性、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和人工费用等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如下: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1、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 5 家时,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2、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 5 家小于 10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1 个最高和 1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3、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 10 家小于 15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2 个最高和 2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4、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 15 家小于 20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3 个最高和 3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5、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 20 家小于 25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4 个最高和 4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 45 -

6、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 25 家小于 30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5 个最高和 5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7、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 30 家小于 35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6 个最高和 6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8、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 35 家小于 40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7 个最高和 7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9、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 40 家小于 45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8 个最高和 8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10、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 45 家小于 50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9 个最高和 9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11、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 50 家小于 55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10 个最高和 10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12、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 55 家小于 60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11 个最高和 11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以此类推。注: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注: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

技术标评分计算

方法

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相加得分的平均得分为技术标得分

2.2.4.1(商务标)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偏差率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1)

报价评分标准

(45 分)

投标报价得分

(45 分)

(1)投标报价得分:(45 分)打分方法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得 45 分,比评标基准价每低 1%以 45 分为基数扣减0.6 分,比评标基准价每高 1%以 45 分为基数扣减 1.8 分,扣完为止。

(2)

项目管理机构

评分标准

(9 分)

企业业绩

(3 分)

近三年内(2023 年 1 月至今)承担过农田水利工程类项目或与本工程类似的水利工程项目的业绩(单项合同价 1000万元以上)有一项得 1 分,(单项合同价 1000 万元以下,500 万元以上)有一项得 0.5 分,500 万元以下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3 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提供不全不得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46 -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项目负责人业

绩(3 分)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农田水利工程类项目或与本工程类似的水利工程项目的业绩(单项合同价 1000 万元以上)有一项得 1.5 分,(单项合同价 1000 万元以下,500 万元以上)有一项得 1 分,500 万元以下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3 分。须同时提供承担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

注: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中均未载明项目经理名称,

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在证明文件中载明

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名称,企业内部文件无效。

技术负责人业

绩(3 分)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业绩承担过农田水利工程类项目或与本工程类似的水利工程项目的业绩(单项合同价 1000万元以上)有一项得 1.5 分,(单项合同价 1000 万元以下,500 万元以上)有一项得 1 分,500 万元以下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3 分。须同时提供承担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注: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中均未载明技术负责人业绩名称,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在证明文件中载明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名称,企业内部文件无效。

(3)

财务状况(3 分)

财务状况

(3 分)

近三年 2023 年度~2025 年度的审计报告齐全(如果投标

单位是新成立企业,按成立时间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且

盈利的,每提供一年得 1 分,最多得 3 分(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必须齐全,不齐全不得分)。

(4)

企业信用等级

(1 分)

企业信用等级

(1 分)

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网站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为 A 级的得 1 分,信用评价等级为 B 级得 0.7 分,信用评价等级为 C 级的得 0 分。对于未参与过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的参建单位信用等级可参照B 级参建单位信用得分执行,未提供真实的信用等级评价情况,视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已参评企业提供网站截图、体现本单位信用等级的附件截图。

2.2.4.2(技术标暗标)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7)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

标准

(42 分)

⼯⽅案与技术措

施(0-18 分)

根据投标

⼈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以下四个⽅⾯进⾏评审:

①项目编制依据及施

⼯准备⽅案;②工程建设内容(建筑物

工程、渠道衬砌、土地平整、道路修筑等工程)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③“以工代赈”工程(土地深松翻、土地精平等)按照自治区政策的组织措施和施工管理办法;④季节性专项施工方案(雨季、高温、冬季、汛期施工保障)。上述四项内容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4.5分,最多得 18.0 分。上述四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4.5 分,每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5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 47 -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安全管理体系与

措施(0-6 分)

根据投标

⼈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以下三个⽅⾯进⾏评审:

①安全管理体系;②安全管理措施(含安全度汛);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上述三项内容中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2.0 分,最多得 6.0 分。上述三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2.0 分,每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2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环境保护管理体

系与措施(0-6 分)

根据投标

⼈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以下二个⽅⾯进⾏评审:

①环境保护管理体系;②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等内容。上述二项内容中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3.0 分,最多得 6.0 分。上述二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3.0 分,每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3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工程进度计划与

措施(0-6 分)

根据投标

⼈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以下三个⽅⾯进⾏评审:

①结合当地水文、气候、地质条件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②施工进度组织保障措施;③施工进度技术保障措施等内容。上述三项内容中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2.0分,最多得 6.0 分。上述三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2.0 分,每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2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资源配备计划

(0-6 分)

根据投标

⼈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以下二个⽅⾯进⾏评审:

①主要施工设备配备计划;②施工班组及劳动力配备计划等内容。上述二项内容中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3.0 分,最多得 6.0 分。上述二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3.0分,每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3 分,扣完为止。【注:“缺

- 48 -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项”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施工组织设计页

不得超过 500 页,否则扣 1 分

注:1、评标标准所涉及的赋分证件在投标文件中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否则不予赋分。

(投标单位要对所提供投标文件中相关证照及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负责,中标后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的投

标文件中所附证件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证书、证件、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或向投标保函出具机构索赔),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评委专家对每个投标单位技术标部分评分得分如低于 25 分或高于 38 分要对打分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并签字。

3、技术标部分第一名得分高于本标段各投标人得分的平均值 8 分以上(含 8 分),该评委要对得分第

一名的打分依据做出详细说明。

4、有以上 2 种情况未作出详细说明或说明与事实情况不符的按无效分处理,建设单位并以正式文件按

不良记录上报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处理。

注:最终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

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

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49 -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

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

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

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 50 -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

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

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

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

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

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

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

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51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52 -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 53 -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

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2)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

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7)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

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

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

(5)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6)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

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

备。

(4)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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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

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6)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

时工程和材料。

(7)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

(9)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

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0)永久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临时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

1.1.4 日期

(1)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 11.1 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 11.1 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3)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 11.3 款、

第 11.4 款和第 11.6 款约定所作的变更。

(4)竣工日期:指第 1.1.4.3 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

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5)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 19.2 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

约定,包括根据第 19.3 款约定所作的延长。

(6)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 28 天的日期。

(7)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

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

总金额。

(2)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

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

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4)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

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

金额。

(5)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

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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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

付款。

(7)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 17.4.1 项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

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

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

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

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

合同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

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 11.3 款的约定办理。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

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 56 -

1.6.3 图纸的修改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

前的合理期限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具体签发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应

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1.6.4 图纸的错误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1.6.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第 1.6.1 项、第 1.6.2 项、第

1.6.3 项约定内容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7 联络

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

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7.2 第 1.7.1 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

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1.8 转让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

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1.9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

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 化石、文物

1.10.1 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

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

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

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

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1.10.2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

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1 专利技术

1.11.1 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

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

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

1.11.2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1.11.3 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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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

1.12 图纸和文件的保密

1.12.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

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1.12.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

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2. 发包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

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 11.1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2.3 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

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2.5 组织设计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

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3.1.2 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

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1.3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文件的审查或

批准,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

解除。

- 58 -

3.2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时,

应在调离 14 天前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短期离开施工场地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并通知承包人。

3.3 监理人员

3.3.1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

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

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

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承包人。

3.3.2 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

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

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

3.3.3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向总监理工程师

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 48 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 3.5 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

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3.4 监理人的指示

3.4.1 监理人应按第 3.1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

的施工场地机构章,

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 3.3.1 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

3.4.2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 3.4.1 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

按第 15 条处理。

3.4.3 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

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 24 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

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 24 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

指示。

3.4.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 3.3.1 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

处取得指示。

3.4.5 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

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3.5 商定或确定

3.5.1 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

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

定。

3.5.2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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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 24 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

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 24 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

结果执行。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 遵守法律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

的任何责任。

4.1.2 依法纳税

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4.1.3 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 3.4 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

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

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

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4.1.4 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

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4.1.5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人应按第 9.2 款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

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1.6 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承包人应按照第 9.4 款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4.1.7 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

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

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4.1.8 为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

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

4.1.9 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

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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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

4.1.10 其他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

证书颁发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3 分包

4.3.1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

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4.3.2 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4.3.3 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4.3.4 按投标函附录约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4.3.5 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联合体

4.4.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

责任。

4.4.2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4.4.3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

全面履行合同。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4.5.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更换项目经

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 14 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

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4.5.2 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

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 3.4 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

与监理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 24

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书面报告。

4.5.3 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章,

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5.4 承包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

名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人。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6.1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 28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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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

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

的报告。

4.6.2 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承包人应向施工场地派遣或雇佣足够数量的下列人

员:

(1)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工和合格的普工;

(2)具有相应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各级管理人员。

4.6.3 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承包人更换主要

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时,应取得监理人的同意。

4.6.4 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监理人认

为有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核。

4.7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

4.8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4.8.1 承包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4.8.2 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

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4.8.3 承包人应为其雇佣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以及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

活环境,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

4.8.4 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

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其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

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8.5 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

4.8.6 承包人应负责处理其雇佣人员因工伤亡事故的善后事宜。

4.9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

4.10 承包人现场查勘

4.10.1 发包人应将其持有的现场地质勘探资料、水文气象资料提供给承包人,并对其

准确性负责。但承包人应对其阅读上述有关资料后所作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

4.10.2 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

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在全部合同工作中,应视为

- 62 -

承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 不利物质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是指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

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

条件。

4.11.2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

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 15 条约定办理。监理

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运输和保管。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

5.1.2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

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5.1.3 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

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

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

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等。

5.2.2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向监理人报送要求发包人交货的日期计划。

发包人应按照监理人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商定的交货日期,向承包人提交材料和工程设备。

5.2.3 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 7 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定

的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

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

5.2.4 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货的,承包人不得拒绝,但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

增加的费用。

5.2.5 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或地点的,应事先报请监理人批准。由于承包人要求更

改交货时间或地点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2.6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发包

人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及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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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

5.3.1 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

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5.3.2 随同工程设备运入施工场地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应由承包人会

同监理人按供货人的装箱单清点后共同封存,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启用。承包人因合同工作

需要使用上述物品时,应向监理人提出申请。

5.4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4.1 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

换。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

担。

5.4.2 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即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

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4.3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发

包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1 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

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

应报监理人批准。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

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6.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

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

承包人承担。

6.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6.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

施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中的任何部分运出

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6.4.2 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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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

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

有关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7.2 场内施工道路

7.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

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

用。

7.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

人和监理人使用。

7.3 场外交通

7.3.1 承包人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由承包人承

担。

7.3.2 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

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7.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7.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

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

7.6 水路和航空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

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

船舶和飞机等。

8 测量放线

8.1 施工控制网

8.1.1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

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

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

网,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8.1.2 承包人应负责管理施工控制网点。施工控制网点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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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承包人应承担施工控制网点的管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将施工控制网点移交发

包人。

8.2 施工测量

8.2.1 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

设备和其他物品。

8.2.2 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错误或出现超过合同约定的

误差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并承担相应的复测费用。

8.3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测量放线工作的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的,

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承包人发现

发包人提供的上述基准资料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8.4 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监理人需要使用施工控制网的,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人不再为此支付费用。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1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授权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监督、

检查承包人安全工作的实施,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9.1.2 发包人应对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原因

造成发包人人员工伤的,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9.1.3 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2)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9.2.2 承包人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

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管理。

9.2.3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

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

9.2.4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还

应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

全。

9.2.5 合同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包括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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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工作的合同价格中。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

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

9.2.6 承包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

但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工伤事故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9.2.7 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9.3 治安保卫

9.3.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

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9.3.2 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

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9.3.3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

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

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产

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

9.4 环境保护

9.4.1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义

务,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9.4.2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环保工作内容,编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9.4.3 承包人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避免对环

境造成破坏。因承包人任意堆放或弃置施工废弃物造成妨碍公共交通、影响城镇居民生活、

降低河流行洪能力、危及居民安全、破坏周边环境,或者影响其他承包人施工等后果的,承

包人应承担责任。

9.4.4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维护排水设

施,并进行水土保护,避免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

9.4.5 承包人应按国家饮用水管理标准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监测,防止施工活动污染饮

用水源。

9.4.6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的控制,努力降低

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9.5 事故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

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

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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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

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10. 进度计划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

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

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

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

10.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 10.1 款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可以在专

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

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

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监理人在批复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

11. 开工和竣工

11.1 开工

11.1.1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 7 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

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承包人应在开

工日期后尽快施工。

11.1.2 承包人应按第 10.1 款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

监理人审批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合同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

设施、材料设备、施工人员等施工组织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

11.2 竣工

承包人应在第 1.1.4.3 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

11.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

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 10.2 款的约

定办理。

(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5)提供图纸延误;

(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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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异常恶劣气候的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

包人延长工期。

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施工进度不能满

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

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专用合

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11.6 工期提前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

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

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并向承包人支付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相应奖金。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因下列暂停施工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承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2)由于承包人原因为工程合理施工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暂停施工;

(3)承包人擅自暂停施工;

(4)承包人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5)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

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

(或)

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12.3 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

12.3.1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

示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工程

并提供安全保障。

12.3.2 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发生暂停施工的紧急情况,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

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向监理人提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人应在接到书

面请求后的 24 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的暂停施工请求。

12.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12.4.1 暂停施工后,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

工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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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后,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

12.4.2 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

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

理利润。

12.5 暂停施工持续 56 天以上

12.5.1 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 56 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

于第 12.1 款的情况外,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28

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如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人

可以通知监理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按第 15.1(1)项的可取消工作。如暂停施工影

响到整个工程,可视为发包人违约,应按第 22.2 款的规定办理。

12.5.2 由于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 56 天

内不认真采取有效的复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 22.1 款的规定办

理。

13. 工程质量

13.1 工程质量要求

13.1.1 工程质量验收按合同约定验收标准执行。

13.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

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3.1.3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承

包人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3.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3.2.1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

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

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检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报送监理人

审批。

13.2.2 承包人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

能,严格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

13.3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

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

13.4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

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场地,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

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施工场地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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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监

理人要求进行的其他工作。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13.5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13.5.1 通知监理人检查

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

内检查。承包人的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经监理

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监理人检查

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由监理人重新检查。

13.5.2 监理人未到场检查

监理人未按第 13.5.1 项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完

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

的,可按第 13.5.3 项的约定重新检查。

13.5.3 监理人重新检查

承包人按第 13.5.1 项或第 13.5.2 项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

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

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

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3.5.4 承包人私自覆盖

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

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3.6 清除不合格工程

13.6.1 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

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

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3.6.2 由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合格造成的工程不合格,需要承包人采取

措施补救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4. 试验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

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

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14.1.2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

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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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

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

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

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

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4.2 现场材料试验

14.2.1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

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

14.2.2 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

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14.3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

认为必要时,应由承包人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

理人审批。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变

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15.2 变更权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 15.3 款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

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15.3 变更程序

15.3.1 变更的提出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第 15.1 款约定情形的,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变更

意向书。变更意向书应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发包人对变更的时间要求,并附必要的图纸和

相关资料。变更意向书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和竣工时间等内

容的实施方案。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根据变更意向书要求提交的变更实施方案的,由监理人按

第 15.3.3 项约定发出变更指示。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第 15.1 款约定情形的,监理人应按照第 15.3.3 项约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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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3)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发出的图纸和文件,经检查认为其中存在第 15.1 款

约定情形的,可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

图纸和说明。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

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的 14 天内作出变更指示。经研究后不同意作为变更的,应由监理人书

面答复承包人。

(4)若承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应立即通知监理人,

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

向书。

15.3.2 变更估价

(1)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

14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报价内容应根据第 15.4 款约定的估价原则,详细开列

变更工作的价格组成及其依据,并附必要的施工方法说明和有关图纸。

(2)变更工作影响工期的,承包人应提出调整工期的具体细节。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

可要求承包人提交要求提前或延长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应施工措施等详细资料。

(3)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 14 天内,

根据第 15.4 款约定的估价原则,按照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15.3.3 变更指示

(1)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

(2)变更指示应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变更内容以及变更的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

求,并附有关图纸和文件。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5.4.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15.4.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

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15.4.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

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

的合理化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合理化建议书的内容应包括建议工作的详细说

明、进度计划和效益以及与其他工作的协调等,并附必要的设计文件。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

商是否采纳建议。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应按第 15.3.3 项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15.5.2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

- 73 -

益的,发包人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给予奖励。

15.6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并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5.7 计日工

15.7.1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

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15.7.2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

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15.7.3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第 17.3.2 项的约定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

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

15.8 暂估价

15.8.1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

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中标金额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

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

15.8.2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

围或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第 5.1 款的约定提供。经监理人确认的材料、

工程设备的价格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

价格。

15.8.3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未

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监理人按照第 15.4 款进行估价,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经估价的专业工程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

同价格。

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6.1.1 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

(1)价格调整公式

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

- 74 -

表约定的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





1

B

A

P

0

03

3

3

02

2

2

01

1

1

0

n

tn

n

t

t

t

F

F

B

F

F

B

F

F

B

F

F

P

式中:△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P0—第 17.3.3 项、第 17.5.2 项和第 17.6.2 项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

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

的支付和扣回。第 15 条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

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

B1;B2;B3·····Bn—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投标函投

标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

Ft1;Ft2;Ft3·····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第 17.3.3 项、第 17.5.2 项和第

17.6.2 项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 42 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Fo1;Fo2;Fo3·····Fon—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

数。

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投

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有关部门提供的价格指数,缺乏上

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有关部门提供的价格代替。

(2)暂时确定调整差额

在计算调整差额时得不到现行价格指数的,可暂用上一次价格指数计算,并在以后的付

款中再按实际价格指数进行调整。

(3)权重的调整

按第 15.1 款约定的变更导致原定合同中的权重不合理时,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

商后进行调整。

(4)承包人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在约定的工期内竣工的,则对原约定竣工日期后继续施工的工程,在

使用第 16.1.1(1)目价格调整公式时,应采用原约定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

数中较低的一个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16.1.2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施工期内,因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

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

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

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应由监理人复核,监理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

调整工程合同价格差额的依据。

16.2 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在基准日后,因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除第 16.1 款约

- 75 -

定以外的增减时,监理人应根据法律、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需调整的合同价款。

17. 计量与支付

17.1 计量

17.1.1 计量单位

计量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7.1.2 计量方法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

执行。

17.1.3 计量周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总价子目的计量周期按

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确定。

17.1.4 单价子目的计量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

成的,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

(2)承包人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

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数量有

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按第 8.2 款约定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

复核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监理人复核或修

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通知承包人共同进行联合测量、计量,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5)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子目的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

个子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补充计

量资料,以确定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派员参加的,监理

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完成该子目的准确工程量。

(6)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 7 天内进行复核,监理人未在约定

时间内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

算工程价款。

17.1.5 总价子目的计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子目的分解和计量按照下述约定进行。

(1)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不因第 16.1 款中的因素而进行调整。承

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

(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向监理人提交

- 76 -

进度付款申请单、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总价支付分解表所表示的阶段性或分项计量的支

持性资料,以及所达到工程形象目标或分阶段需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分阶段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

形象目标。对其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按第 8.2 款约定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

(4)除按照第 15 条约定的变更外,总价子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17.2 预付款

17.2.1 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

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

合同工程。

17.2.2 预付款保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相同。保函的担保金额可根据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

递减。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

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预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

包人的到期应付款。

17.2.4 本项目无预付款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1 付款周期

付款周期同计量周期。

17.3.2 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

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

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

(2)根据第 15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根据第 23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根据第 17.2 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根据第 17.4.1 项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 14 天内完成

- 77 -

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

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

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 28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

部分工作。

(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

的约定办理。

17.3.4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

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

付或扣除。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 监理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

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

质量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17.4.2 在第 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

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 14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

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17.4.3 在第 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没有完成缺陷责任的,发包

人有权扣留与未履行责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余额,并有权根据第 19.3 款约

定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直至完成剩余工作为止。

17.5 竣工结算

17.5.1 竣工付款申请单

(1)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竣

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

下列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

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

(2)监理人对竣工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经

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竣工付款申请单。

17.5.2 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后的 14 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

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14 天内审核完毕,

- 78 -

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

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已经监理人核查同意;发包人未在约定时

间内审核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监理人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经发包

人同意。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竣工付款证书后的 14 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

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第 17.3.3(2)目的约定,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发包人可出具竣工付款申请单中承

包人已同意部分的临时付款证书。存在争议的部分,按第 24 条的约定办理。

(4)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 17.3.3(4)目的约定办理。

17.6 最终结清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

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发包人对最终结清申请单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

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清申请单。

17.6.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的 14 天内,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

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14 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

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

视为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已经监理人核查同意;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又未提出

具体意见的,监理人提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经发包人同意。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 14 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

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第 17.3.3(2)目的约定,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有异议的,按第 24 条的约定办理。

(4)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 17.3.3(4)目的约定办理。

18. 竣工验收

18.1 竣工验收的含义

18.1.1 竣工验收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

18.1.2 国家验收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范、规程和政策要求,针对发包人全面组

织实施的整个工程正式交付投运前的验收。

18.1.3 需要进行国家验收的,竣工验收是国家验收的一部分。竣工验收所采用的各项验

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发包人和承包人为竣工验收提供的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

符合国家验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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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

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完

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2)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

(3)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

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

(4)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

18.3 验收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第 18.2 款约定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

内容,并按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8.3.1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

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 28

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完成监理人通

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监理人同意为止。

18.3.2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 28

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

18.3.3 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受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 56

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但

提出整修和完善要求的,限期修好,并缓发工程接收证书。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后,监理人

复查达到要求的,经发包人同意后,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

18.3.4 发包人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验收意见发出指示,

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重作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在

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重作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按第 18.3.1 项、

第 18.3.2 项和第 18.3.3 项的约定进行。

18.3.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

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

18.3.6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56 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

除外。

18.4 单位工程验收

18.4.1 发包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经竣工的单位工

程时,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时,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的程序可参照第 18.2 款与

- 80 -

第 18.3 款的约定进行。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

书。已签发单位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由发包人负责照管。单位工程的验收成果和结论作

为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18.4.2 发包人在全部工程竣工前,使用已接收的单位工程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的,发

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8.5 施工期运行

18.5.1 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

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按第 18.4 款的约

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18.5.2 在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 19.2 款

约定进行修复。

18.6 试运行

18.6.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

备试运行,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

18.6.2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合格,并

承担相应费用。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合格,

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8.7 竣工清场

18.7.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场地进

行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施工场地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

(2)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已按合同要求进行清理、平整或复原;

(3)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承包人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

计划撤离施工场地;

(4)工程建筑物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按监理人指示全部清理;

(5)监理人指示的其他场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18.7.2 承包人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发

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金额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18.8 施工队伍的撤离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 56 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

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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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 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

位工程,其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

19.2 缺陷责任

19.2.1 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

19.2.2 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发包人在使用

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承包人应

负责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

19.2.3 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共同查清缺陷和(或)损坏的原因。经查明属承包人原因造

成的,应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经查验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应承担修复

和查验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9.2.4 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缺陷的,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其他人修复,

所需费用和利润的承担,按第 19.2.3 项约定办理。

19.3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

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

不超过 2 年。

19.4 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

任何一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经检查证明其影响了工程或工程设备的使用性能,承包人

应重新进行合同约定的试验和试运行,试验和试运行的全部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

19.5 承包人的进入权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为缺陷修复工作需要,有权进入工程现场,但应遵守发包人的保安

和保密规定。

19.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在第 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包括根据第 19.3 款延长的期限终止后 14 天内,

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19.7 保修责任

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

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

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向双方同意的保险

- 82 -

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其具体的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

期限等有关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0.2 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20.2.1 承包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

保险费,并要求其分包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20.2.2 发包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发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

险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20.3 人身意外伤害险

20.3.1 发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缴纳保险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20.3.2 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缴纳保险费,并要求其分包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20.4 第三者责任险

20.4.1 第三者责任系指在保险期内,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

的工地上及毗邻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本工程除外),以及被保险人因

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

20.4.2 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

20.4.1 项约定的第三者责任险,其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等有关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0.5 其他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

险。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

保险单必须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条件保持一致。

20.6.2 保险合同条款的变动

承包人需要变动保险合同条款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保险人作出

变动的,承包人应在收到保险人通知后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

20.6.3 持续保险

承包人应与保险人保持联系,使保险人能够随时了解工程实施中的变动,并确保按保险

合同条款要求持续保险。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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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应由承包人和(或)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负责补偿。

20.6.5 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1)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

另一方当事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2)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受益人未能得到

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20.6.6 报告义务

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

21. 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

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

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21.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

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发生争议时,按第 24 条的约定办理。

21.2 不可抗力的通知

21.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

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21.2.2 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

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

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21.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21.3.1 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

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

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

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

(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

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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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2 延迟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

合同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责任。

21.3.3 避免和减少不可抗力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

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21.3.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

承包人应按照第 22.2.5 项约定撤离施工场地。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

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

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合同解除后的付款,参照第 22.2.4 项约定,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

22. 违约

22.1 承包人违约

22.1.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属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第 1.8 款或第 4.3 款的约定,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

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

(2)承包人违反第 5.3 款或第 6.4 款的约定,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

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

(3)承包人违反第 5.4 款的约定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

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4)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

(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

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

(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7)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2.1.2 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1)承包人发生第 22.1.1(6)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

同,并按有关法律处理。

(2)承包人发生除第 22.1.1(6)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

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

工期延误。

(3)经检查证明承包人已采取了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具备复工条件的,可由监理人

签发复工通知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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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3 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 28 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

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

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

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

赔权利。

22.1.4 合同解除后的估价、付款和结清

(1)合同解除后,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的价值,以及承包

人已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暂停对承包人的一切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金额,包

括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按第 23.4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索赔由于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

成的损失。

(4)合同双方确认上述往来款项后,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合同款项。

(5)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而形成争议的,按第 24 条的约

定办理。

22.1.5 协议利益的转让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合同而签订的材料和设备

的订货协议或任何服务协议利益转让给发包人,并在解除合同后的 14 天内,依法办理转让手

续。

22.1.6 紧急情况下无能力或不愿进行抢救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

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的,发包人有权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抢救。此类抢救按合同

约定属于承包人义务的,由此发生的金额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22.2 发包人违约

22.2.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

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的;

(2)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

(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

22.2.2 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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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发生除第 22.2.1(4)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

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 28 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承

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

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22.2.3 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1)发生第 22.2.1(4)目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

(2)承包人按 22.2.2 项暂停施工 28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可向发

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但承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

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22.2.4 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向承包人支付下列金额,承包

人应在此期限内及时向发包人提交要求支付下列金额的有关资料和凭证:

(1)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该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金额。发包人付

还后,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归发包人所有;

(3)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未支付的金额;

(4)承包人撤离施工场地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金额;

(5)由于解除合同应赔偿的承包人损失;

(6)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日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金额。

发包人应按本项约定支付上述金额并退还质量保证金和履约担保,但有权要求承包人支

付应偿还给发包人的各项金额。

22.2.5 解除合同后的承包人撤离

因发包人违约而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竣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

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承包人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承包人撤出施工场地应遵守第

18.7.1 项的约定,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22.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

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23. 索赔

23.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

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28 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

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 28 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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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 28 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

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

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

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28 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

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3.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审查索赔通知书的内容、查验承包

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2)监理人应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

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42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28 天内完成赔

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24 条的约定办理。

23.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23.3.1 承包人按第 17.5 款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

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3.3.2 承包人按第 17.6 款的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

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23.4 发包人的索赔

23.4.1 发生索赔事件后,监理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详细说明发包人有权得到的

索赔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细节和依据。发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和要求与第 23.3 款

的约定相同,延长缺陷责任期的通知应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

23.4.2 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发包人从承包人处得到赔付的金额和(或)缺陷

责任期的延长期。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

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

24. 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在专用

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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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友好解决

在提请争议评审、仲裁或者诉讼前,以及在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发包人和承

包人均可共同努力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24.3 争议评审

24.3. 1 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开工日后的 28 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

商成立争议评审组。争议评审组由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

24.3.2 合同双方的争议,应首先由申请人向争议评审组提交一份详细的评审申请报告,

并附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申请人还应将上述报告的副本同时提交给被申请人和监

理人。

24.3.3 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人评审申请报告副本后的 28 天内,向争议评审组提交一份

答辩报告,并附证明材料。被申请人应将答辩报告的副本同时提交给申请人和监理人。

24.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争议评审组在收到合同双方报告后的 14 天内,邀

请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向双方调查争议细节;必要时争议评审组可要求双方进

一步提供补充材料。

24.3.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调查会结束后的 14 天内,争议评审组应在不受

任何干扰的情况下进行独立、公正的评审,作出书面评审意见,并说明理由。在争议评审期

间,争议双方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

24.3.6 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评审意见的,由监理人根据评审意见拟定执行协议,经争议

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

24.3.7 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评审

意见后的 14 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但在仲裁或诉讼结束前

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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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发包人(甲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2)承包人(乙方):

(3)监理人:

1.1.2 工程和设备

(1)永久工程:渠道衬砌工程及各类水工建筑物工程。

(2)临时工程:/。

(3)单位工程: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划分的单位工程

(4)基本预备费: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支出的费用

1.2 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为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隐蔽

工程验收中未发现的质量不合格工程,发包人在使用周期内向施工方追责返工

或维修。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导致的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保修期自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签署之日起算。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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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招标文件。

(10)《安全生产合同》

(11)《建设工程廉洁协议》

1.4 合同生效的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1 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施工图纸由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法人单

位领取,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组织施工图会审并签字分送;会审后在 5 日内送相关

单位;3 套(包括监理单位、现场建管、施工单位)。

1.5.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

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数量:以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具体期限和数量为准。

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供文件后 7 天。

1.5.3 监理人签发图纸修改的期限:不少于该项工程施工前 7 天。

1.6 联络

联络送达的期限:3 天,

发包人指定联络人:

联系方式:

监理方指定联络人:

联系方式:

承包人指定联络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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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包人义务

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有关资料的时间:发出开工通知前 7 天内。

3.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行使的权力:1、发出指示、检查工程质量、进度等现场

管理工作;2、事权范围内商定或确定有关事项,提出变更估价、索赔建议等。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使用混凝土的方式可选取就近有资质的商砼企业购买。选择有资质商砼站购

买混凝土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派本合同监理对于乙方选定的第三方进行审查以

及备案,并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商砼站提出建议要求必须更换。合同履行过程中

经甲方或监理方检查发现,乙方使用商砼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的,有权要求乙

方立即停止商砼一切交易、加工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拆除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砼,

以上情形每发现 1 次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10 万元,经甲方检查发现前述情形出现 2

次以上的(含本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商砼站,乙方对此知悉且同意。

4.1.1 为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为其他承包人在使用施工用地、道路和其它

公用设施等方面提供方便。

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的处理方法:由监理人按约定商定或确

定。如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则无需商定或确定。

4.1.2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投标文件中拟派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资料员必须

到现场跟进度整理资料,不得过后补资料。投标企业一经中标,不得随意更换人

员,确需更换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新换人员执业资格及职业等级

不得低于原人员,且必须由项目法人批准,并报市县两级农牧部门备案,上述人

员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更换投标文件明确的其他项目人员,必须报项目法人备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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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发包人将从施工单位缴纳的履约担保金中

每人扣除违约金 5 万元整,擅自更换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安全员,

从施工单位缴纳的履约担保金中每人扣除违约金 1 万元整。

项目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如确需离开现场须向监理单位履

行书面请假手续,并向建设单位备案。如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从

施工单位缴纳的履约担保金中每人每次扣除违约金 5000 元整。

承包人各工种人员进场后须及时向现场监理提供所有到场施工的管理人员及

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管理,由监理单位审核后及时向发包人提交。

4.1.3 承包人后勤保障要求

承包方应设立工程项目部及龙门架式项目部标识,满足施工管理、工人等人

员的生产、生活相关条件。按工程工期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包括混凝土渠道衬

砌机、全断面切缝机、人工收面电动平台)、生产生活设施、管理制度、安全标

识等,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1.4 分包的内容

承包人对本工程中某些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关于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规范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农民增收的通知》(内农牧建发

[2025]27 号),中标施工企业要将田块整治、田间道路修筑、农田防护林栽植抚

育等技术要求较低的部分工程,在同等条件下以劳务分包方式分包给项目所在地

村集体或合作社,通过“以工代赈”增加农民合法收益。或以前述形式分包给政

策要求的第三方。

4.2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

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本合同

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的,工期自动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除本合同出

现的不可抗力情形外,承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程量,每逾期 1 日应按照 5000

元/日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 15 日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 条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本合同退场条款退场。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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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工程设备:除工程量清单备

注注明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外,其它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

人需采购的材料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材料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自行购买材

料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及设计要求,经检测、检查每发现 1 次不合格的扣除违

约金 10 万元。

本工程使用的钢筋混凝土涵管、闸门、一字板、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等预制

构件由发包人统一提供。供货时应出具国家规定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货物进场

需经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对货物外观、尺寸及数量等可见指标进行查验,查验合

格后由施工企业出具接收单。货物到工地后由现场监理、施工企业负责人、发包

人共同取样送到有相应资质的检测中心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在使用过

程中对产品质量、数量有异议的,在 7 日之内向承包人提出质疑,并可取样检验。

有重大质量问题的终生追究。承包人提供的货物,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因使用

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使用方承担责任。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严禁进入

施工现场,已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退回,承包人承担各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5.1.2 承包人报送实施本工程有关材料、工程设备书面资料供监理人审批,时

间为 7 日。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本工程使用的的预制毛渠构件、毛

渠进水闸一字板、毛渠生产桥涵管基础及圆涵桥挡土板、铸铁闸门、涵管(钢筋混凝土涵管)、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物资由发包人统一提供。

5.2.2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接收、运输和保管:发包人提供甲供材料运输到

项目区指定地点,二次短距离运输、装卸由承包方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均包含

在相应的安装费中,不再单独列报。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临时占地的申请: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请手续。

临时占地相关费用: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

7. 交通运输

- 94 -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的办理人:承包人。

相关费用:承包人承担。

7.2 场内施工道路

7.2.1 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承包人。

7.2.2 临时道路、修建、维护、养护和交通设施相关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

担,相关费用应计入投标报价。

7.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费用

应计入投标报价。

8. 测量放线

施工控制网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的期限:开工前 7 天。

施工控制网的测设:由承包人负责。

报监理人审批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期限:发出开工通知后 3 天。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 治安保卫

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由承包人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

9.2 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由承包人编制。

10. 进度计划

合同进度计划

- 95 -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开工后由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人三方共同确

定。

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签订合同后 7 日内

监理人批复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收到方案后 3 日内

11. 开工和竣工

11.1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20 年一遇的最大降水(雪)量、最高(低)气

温等。

11.2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5000 元/天计,发包人向担保公司索赔,担保

公司赔偿不足时从工程款中扣除。未按要求完成阶段工期的,按施工期(除去停

工期)1000 元/天计执行违约金。工期确认后 15 天内必须报验,每逾期一天按

1000 元/天计执行违约金。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20%。

11.3 工期提前

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无(但作为评选优秀施工企业的条件之一)。

12. 暂停施工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承包人承担由于己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暂停施工 10

日以上不能复工的,承包人完成工程量不足 60%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包

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并承担履约担保限额赔偿。承包人完成工程量在 60%

以上,尾留工程量达到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招标金额以上的重新招标,并按承包

人形成工程量计量金额的 10%收取违约金;达不到招标金额的由发包人通过有条

件施做尾留工程的个人或施工单位采用询价的办法确定尾留工程承包人和承包价

格,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由原承包人承担,增加的费用从原承包人的工程款里扣

除,并收取形成工程量 2%的违约金。

- 96 -

13. 工程质量

13.1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收到开工通知后 7 天内。

13.2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由承包人通知监理人按监理规范现场旁站检查,并留存影像资料。

13.3 发包人的质量检查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或不执行发包人、监理人指令的给

予警告 2 次后,仍然不整改的,视情况从履约担保公司申请索赔每次 3000 元至

5000 元。

实行工程质量评比制:本项目完工后,发包人、监理人根据承包人施工、农

民工工资发放、完工时间等情况评选优秀施工企业和施工质量、进度差的企业,

按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并上报内蒙古自治区平台,并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公示,

对评比结果在下年度招标工作中应用。

承包人进场后必须遵守相关行业规范及发包人制定的考核验收管理办法,违

反上述规定的,以发包人制定的考核验收管理办法执行,施工期内发包人、监理

单位开具违约责任单达到 5 次的信用等级评为 C 级、违约责任单达到 7 次的信用

等级评为 D 级并上报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平台;通过各类

平台信访达到 3 次且在规定时限内未处理完毕的或在农牧局和信访局等机关单位

实地走访 2 次的评为 C 级;走访 3 次的评为 D 级并上报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

建设参建单位信用平台;一个年度内被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警告 2 次(含)以上,

或被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根据有关规定,其他列入黑名单情况,均

评为 D 级并上报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平台。

对确定为施工质量、进度差的企业,在后三年度招标中作为不良记录,在评

标中扣除 5 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四项制度办

法的通知》(内农牧厅规〔2021〕1 号),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参

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在巴彦淖尔市农牧局网站公布的《关

于巴彦淖尔市 2022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中

被评为 D 级的不进行评标。

- 97 -

承包人的工程档案资料需与施工进度同步完成,发包人根据承包人工程资料

的完整性和提交时间优先支付进度款。

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导致超付工程款的,每出现一项施工企业承担五千元违

约金,累计计算。虚报的工程量不予计算,承包人须退回相应款项;若未按时退

还,则由担保公司承担支付责任,或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4. 变更

14.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变更的范围与内容: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更改、降低设计标准;变更必须上报

项目发包人研究同意并履行书面批复通知手续,否则不得实施。

在授予和执行合同时,发包人有权在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列明的工程量增减

30%以内的,增加的工程量中标企业必须施做,不按要求施做的承担违约金 10 万

元,减少的工程量不予补偿利润。增加工程量的金额超出合同价的 10%时,需签

订施工补充协议。

14.2 变更程序

施工单位所有拟变更的事项,均需发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乡镇或村组(如有必要时)现场勘察后,签署变更意向书,未经同意的变更事项

均无效。

施工单位须负责和乡镇或村组共同做好迁坟前的各种数据确认工作(迁坟的

必要性和数量);迁坟前须以村或项目区为单位统一确定迁坟地点,施工单位进

场后方可迁坟;现场出具五方(所属村、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迁坟方)签

字的迁坟确认单,施工单位按此迁坟确认单上报发包人。事先未签订迁坟确认单

的或在施工单位进场前迁坟的,不予计量。

变更估价

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 7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

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 7 天内。

14.3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 98 -

对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15 价格调整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乙方应承担有关政策性调价和市场价格变化而发生的

风险,由此所增加的费用甲方不再支付。

在投标文件中,单项工程量增加超出 10%且投标报价中出现超出扩初单价 30%的不

合理单价时,变更结算时以实施方案单价进行计价。

单项工程量减少且投标报价中出现高于扩初单价 30%的不合理单价时,变更结算

时以投标报价单价进行核减,不做补偿。

单项工程量减少且投标报价中出现低于扩初单价 30%的不合理单价时,变更结算

时以实施方案单价进行核减。

16. 计量与支付

16.1 计量

计量周期

本合同的计量周期:单项工程完工后,逐项计量或合并计量。

16.2 总价子目的计量

总价子目的计量方法:按发包人和监理人制定的验收计量程序共同验收合格

的各阶段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量。

16.3 增加条款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价格以

其在“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价格为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变动价格,任何带有浮

动价的投标将不予接受。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栏均应由投标人填

报。“单价”和“合价”只保留两位小数,且“合价”应等于“单价”乘以数量

的和。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一经开标宣布并确认,无论何种原因,不准改变。投标人

应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细目进行平衡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不平衡报价。

- 99 -

现浇斗农渠厚度≥8.8cm,按设计厚度计量;8.5cm≤现浇斗农渠厚度<8.8cm,

按实际厚度计量;现浇斗农渠厚度<8.5cm,不予结算。现浇毛渠厚度≥7.8cm,按

设计厚度计量;7.5cm≤现浇毛渠厚度<7.8cm,按实际厚度计量;现浇毛渠厚度<

7.5cm,不予结算。

16.4 预付款

预付款额度和预付方法:根据甲方的资金到位情况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价

款的 30%。

预付款扣还方法:从拨付进度款中扣还。

16.5 进度款

16.5.1 进度付款申请单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6 份。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1)付款次数或编号;(2)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

已实施工程的价款;(3)变更金额;(4)索赔金额;(5)本次应支付的预付款

扣(或)应扣减的返还预付款;(6)本次缴纳的质量保证金;(7)根据合同应

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16.5.2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根据发包人的资金到位情况和工程进度支付进度工程款。

16.5.3 农民工工资发放时间

承包人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施工中,在发包人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承包

人须用自有资金按时支付工人工资。承包人所收到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所欠施工

中工人的工资,并向发包方提供以银行卡发放工资的凭证和工资表复印件。因未

按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信访讨薪、劳动仲裁的情况,在农民工工资

结算手续清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代替乙方从乙方的剩余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并执

行信访扣分相关条款。

16.6 质量保证金

16.6.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 100 -

16.6.2 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方法:乙方应在甲方进行最后一次支付前,将应缴

纳的 3%质量保证金缴入甲方基本账户。

16.6.3 的退还方法:自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起两年后,退还质量保

证金,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予维修,甲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维修费用,用于质量维修。

16.7 履约担保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6.7.1 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10%,采用转账或保函(担保保函)形式,

担保保函的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续保。农民

工工资保证金额合同价款的 3%,中标企业须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核算。

16.7.2 履约担保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方法:在中标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

日内,中标人须将履约担保函递交甲方,经甲方核验无误后签订施工合同。中标

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营业执照副本、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在

经办银行开立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并签署三方协议(发包人、施

工企业、开户行)并提供银行流水。逾期未递交履约担保保函的,同等条件下发

包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顺延选定中标人。

16.7.3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法:承包人完成土方框架工程,退还履约保证金总

金额的 50%。完成竣工结算审计,缴纳质量保险金和扣除违约金后退还剩余的履

约保证金。

16.7.4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解封方法:完工初步验收后施工单位出具农民工工资

兑现完毕承诺书经监理单位、发包人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审核后出具相关证明,

施工单位持证明材料解封。

16.7.5 承包人因未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形成农民工到各级各单位上访或通过网

络或媒体等平台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未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解决,致使

农民工进行二次上访的,在后三年度招标中作为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将

上报相关业务部门。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递交履约保函导致推迟签订

合同时间较长的扣 2 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网站 3 年度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

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中被评为 D 级的不进行评标。

16.8 竣工结算

竣工付款申请单

- 101 -

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 14 天内提交 5 份

竣工付款申请单。

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应扣回的

预付款、应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等。

16.9 最终结清

最终结清申请单

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在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出具后 28 天内提交

5 份最终结清申请单。

17. 竣工验收

17.1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竣工资料内容:1、合同工程完工报告(包括工程概述,合同工期和工程实际

开工、完工日期,合同工程量和实际完成工程量施工过程中设计、施工与地质条

件的重大变化情况极其处理方案,已完建工程项目清单等);2、竣工图纸(包括

图纸、目录及说明);3、各阶段、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与签证文件;4、竣工地

质报告(含图纸)及竣工地形测绘资料;5、完工合同支付结算报告;6、必须移

交的施工原始记录及其目录(包括检测记录、安全检测记录、施工期测量记录,

以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重要会议和活动记录;7、工程承建合同履行报告(包括重

要工程项目的分包选择及分包合同履行情况、工程承建合同履行情况,以及有关

合同索赔处理等事项;8、工程施工大事记;9、业主或监理机构依据工程承建合

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建单位报送的其他资料等。

竣工资料份数:5 份

17.2 验收

实际竣工日期:验收合格日。

17.3 施工期运行

需要施工期运行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无

17.4 竣工清场

- 102 -

竣工清场:竣工验收前由承包人负责对项目区内遗留的拆旧垃圾、建筑垃圾、

树桩清理、由施工形成的垃圾,全部清理完成后方可申请验收,费用包含在总价

中,验收时发现垃圾未清除干净或掩埋在耕地里的情况,上述所对应施作的全部

工程量全部不予计量。

17.5 施工队伍的撤离

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及其临时工程撤离的要求:除依据有关规定或施工合同

约定,在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前或在保修期满前,应完成场地的清理工作及环境恢

复工作。

18. 保修责任:/。

19. 保险

19.1 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19.1.1 承包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购买人员工伤保险或雇主责任险,按照合同期限

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人员工伤保险或雇主责任险费用(主险保险

金额不得低于 50 万元)。完工后补买保险的保险期限按合同期限增加 3 个月,开

工时工人进场后,承包人须将进场人员名单及时报送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现场

确认审核无误后报送发包人。

19.1.2 发包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发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缴

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19.3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系指在保险期内,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

负责的工地上及毗邻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本工程除外),

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

赔偿责任。

19.4 其他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

- 103 -

19.5 保险凭证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为其进场人员购买相关保险的凭证。

19.6 报告义务

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

告。

20. 不可抗力

2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的范围:1、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

然灾害。2、国家计划重大调整。3、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

20.2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合同双

方协商承担。

21.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巴彦淖尔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22. 其他

22.1 其他合同组成附件:《安全生产合同》、《建设工程廉洁协议》、《农

民工三方协议》

22.2 本合同为工程承发包协议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生效。

发 包 人 : ( 公 章 ) 承 包 人 : (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104 -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法 定 代 表 人 : � � 法 定 代 表 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 电 子 信 箱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 105 -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 106 -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一 分 合 同 协 议 书

发包人(甲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承包人(乙方):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巴农牧局发【2026】374 号、巴农牧局发【2026】375 号、巴农牧局

发【2026】352 号

4.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

5.工程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工程承包范围:(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见招标文件);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招标文件;

(9)《安全生产合同》;

(10)《建设工程廉洁协议》。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

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 107 -

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计划完工时间: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工完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

数不一致的,以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为准。(含所施做渠道的行水期天数)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框架及保灌工程<新建改建渠道和沟道、新建改建道路、清运田间

积土、初步平整土地等土方工程>

年 月 日前形成环路、非衬砌渠道旁的植树沟,不影响春季植树造林。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五、合同价与最终竣工结算价:

1.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最终竣工结算价以审计后出具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金额为准。

六、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承包人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

施工员: 材料员: 安全员:

质检员: 资料员: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

包及违法分包,并在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缴纳保险费。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

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 108 -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副本肆份,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壹份。

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 109 -

附件二 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临河区 9.3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施工第 标段项

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

项目法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

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

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规定的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有

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增强全员安全生产的法制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

备专(兼)职安全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

必须熟悉和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

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

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等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承包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

应按施工人员的 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

发生。安全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定期不定期由项目经理组织开展各环节安全生产检查。形成影像检查记录、文字书面

记录、整改相关记录。

5、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对全部施工人员进行投保工伤保险或雇主责任险。

- 110 -

6、乙方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劳保护品,做好防署、防寒、防虫蛇、防食物中毒工作;禁止本部

人员江河游泳洗澡;安全用电、安全用煤取暖、安全驾驶相关工程车辆并持证上岗,确保施

工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

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8、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若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与现场安全

员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

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

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乙方做好卫生、防疫、防护工作,避免发生食物中毒,疫病传染。

12、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含一定比例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三、违约责任:

若因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因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

将进入安全事故黑名单三年,在今后投标中一次性扣除 5 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二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

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 111 -

附件三 建设工程廉洁协议

建设工程廉洁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促进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

和自治区有关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自治区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双方签订廉

洁协议的暂行规定》,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关于建设

工程承发包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做到

(一)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

扣等好处费。

(二)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

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

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

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

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一)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

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

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三)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协议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

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

用品等物品。

四、乙方如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当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

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

五、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监理工作人员,查证

属实的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平台中信用等级评为 D 级

- 112 -

单位。

六、本协议作为工程承发包协议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地址:

地址:

- 113 -

临河区 9.3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

项目施工第 标段农民工工资代发专用账户监督管理协议

(双面打印格式,内容必须为打印体)

甲方(企业):

账户名称:

账 号:

乙方(开户银行):

丙方(建设单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为加强和规范高标准农田项目工人工资代发专用账户资金监督和管理,参照《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

[2022]92 号)文件精神,结合临河区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在乙方开

设的工资代发专用账户签订如下监督管理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及时在指定银行开设工资代发专用账户。

(二)及时将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支付的建设工程项目人工费存入工资代

发专用账户;

(三)及时将本企业应存储的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元)存入该账户,作为拖欠工资应急资金,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支取和挪用;

(四)及时将该在丙方中标项目工程工人工资明细按月提供乙方,并使用本账户存入的

建设工程项目人工费用或其他资金,按时支付项目工人的工资;

(五)工程进度款暂时未支付到位,造成本账户可使用资金不足时,企业应及时利用其

他资金补足,用于支付工人工资;

(六)按月及时完成本监管账户对账。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按协议约定,积极配合丙方做好工资代发专用账户资金的监管工作,严格按照账

户规定的用途办理资金的存储和支付业务,严禁挪作他用;

(二)根据甲方提供的工资发放清单,工资发放人员名单需为参建并购买农民工保险的

人员,经丙方和监理公司审核签字后,方可从工资代发专用账户支付工人工资;

(三)未经丙方许可,不得受理支取或使用工资保证金业务,杜绝随意挤占工资保证金

的现象;

(四)法院、检察院、公安、税务等部门对监管账户进行冻结或资金划扣时,乙方有义

务配合账务处理,对此造成的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在未收到丙方审核同意的《工资代发专用账户及工资保证金监管解除申请书》时,

不得解除对工资保证金的监管,不得办理工资保证金的提取和销户等手续。

- 114 -

(六)支持农牧民工使用本人的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者现有银行卡领取工资,

不得拒绝其使用他行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他行银行卡,不得强制要求农牧民工重新办理工

资卡。农牧民工使用他行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他行银行卡的,鼓励执行优惠的跨行代发工

资手续费率。

第三条 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督促甲方按照约定及时开设工资代发专用账户,并存储规定额度的工资保证金;

(二)认真审查甲方提出使用工资保证金的条件是否真实,及在《监管账户用款申请审

批表》上签注使用意见;

(三)严格审查甲方提出解除工资保证金监管的申请,并在《工资代发专用账户及工资

保证金监管解除申请书》上签注意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丙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 115 -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5.1 说明

5.1.1 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和图纸等招标文件一起参照阅读。

5.1.2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

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5.1.3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包括承包人承担的直接费、间接

费、其它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

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1.4 投标人投标时,由投标人保险的保险费由投标人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 20 条

的规定自行测算(其中工程保险的保险金额可按工程量清单各组项目的合计金额计),并摊

入有关项目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5.1.5 符合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和利润都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项目中,合同规

定应由承包人承担而在工程量清单中未详细列出的项目,其费用和利润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

有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

5.1.6 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栏均应由投标人填报。投标人还应填报投标报价汇

总表,并在其结尾处填写投标总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

和合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

5.1.7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其计量和支付的规定详见《技术条款》

有关部分。

5.1.8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日前 10 天当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

承包人缴纳的税金和其它费用均应计入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中。

5.1.9 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应按以下原则改正:

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

准,改正合价。但经合同双方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

改正单价。

5.1.10 本工程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合同期内物价

波动因素,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示为投标人已充分考虑合同期内物价波动因素。

5.2 工程量清单和报价汇总

(1) 工程量清单

(2)设备工程量清单

(3) 临时工程工程量清单

- 116 -

(4) 暂列金

(5) 投标报价汇总

(6)报价合计保留两位小数

汇总工程量清单的报价金额得出投标总报价。(标明标段号)

- 117 -

临河区 9.3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工程量清单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I

工程部分投资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一)

田块整治工程

1

土地平整(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797015

1.1

T1 田块(2223 亩)(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148657

推土机推土推距 40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3

49061.61

3.03

148657

1.2

T2 田块(3587 亩)(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243783

推土机推土推距 40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3

80456.41

3.03

243783

1.3

T3 田块(1678 亩)(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115059

推土机推土推距 40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3

37973.14

3.03

115059

1.4

T4 田块(2517 亩)(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181587

推土机推土推距 40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3

59929.77

3.03

181587

1.5

T5 田块(1542 亩)(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107929

推土机推土推距 40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3

35620.2

3.03

107929

2

坟地土方清理(固定报价)

43208

2.1

T3 田块(固定报价)

15512

土方推运 (推距 40m)(固定报价)

m3

338

3.78

1278

土方调运(运距 2km)(固定报价)

m3

507

14.28

7240

土方调运(运距 1km)(固定报价)

m3

579

12.08

6994

2.2

T4 田块(固定报价)

14145

土方推运 (推距 40m)(固定报价)

m3

232

3.78

877

土方调运(运距 2km)(固定报价)

m3

348

14.28

4969

土方调运(运距 1km)(固定报价)

m3

687

12.08

8299

2.3

T5 田块(固定报价)

13551

土方推运 (推距 40m)(固定报价)

m3

399

3.78

1508

土方调运(运距 2km)(固定报价)

m3

598

14.28

8539

土方调运(运距 1km)(固定报价)

m3

290

12.08

3503

3

土方调配

3.1

T1 田块

土方推运 (推距 40m)

m3

35216

铲运土(运距 500m)

m3

28275

3.2

T2 田块

土方推运 (推距 40m)

m3

45699

铲运土(运距 500m)

m3

19719

土方调运(运距 1km)

m3

3107

3.3

T3 田块

土方推运 (推距 40m)

m3

27643

- 118 -

铲运土(运距 500m)

m3

1502

3.4

T4 田块

土方推运 (推距 40m)

m3

30135

铲运土(运距 500m)

m3

19951

土方调运(运距 1km)

m3

10669

3.5

T5 田块

土方推运 (推距 40m)

m3

23401

铲运土(运距 500m)

m3

9242

4

树桩清运(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3704

17.79

65894

田块挖树根及外运(地径 30-40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3704

17.79

65894

5

废弃沟、渠回填

5.1

T1 田块(废弃沟、渠 48 条)

废弃渠、沟推土机推土(≤20m)

m3

1067

5.2

T2 田块(废弃沟、渠 85 条)

废弃渠、沟推土机推土(≤20m)

m3

2001

5.3

T3 田块(废弃沟、渠 57 条)

废弃渠、沟推土机推土(≤20m)

m3

1581

5.4

T4 田块(废弃沟、渠 66 条)

废弃渠、沟推土机推土(≤20m)

m3

902

5.5

T5 田块(废弃沟、渠 39 条)

废弃渠、沟推土机推土(≤20m)

m3

923

(二)

灌溉与排水工程

1

渠道整治工程

1.1

渠道衬砌

1.1.1

规划衬砌渠-1(西丈渠)(K0+000-K0+650,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3.13m)

m

650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295.75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3237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2977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47.45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46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2925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728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0.85

土方回填(渠道)

m3

5398

土方开挖(渠道)

m3

717

1.1.2

规划衬砌渠-1(西丈渠)(K0+650-K2+000,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2.7m)

m

1350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518.4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5602.5

- 119 -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6142.5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90.45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86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5535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1390.5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1.22

土方回填(渠道)

m3

11211

土方开挖(渠道)

m3

1488

1.1.3

规划衬砌渠-1(西丈渠)(K2+000-K2+560,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2.5m)

m

560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201.04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2161.6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2385.6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34.72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34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2139.2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537.6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0.5

土方回填(渠道)

m3

4650

土方开挖(渠道)

m3

617

1.1.4

规划衬砌渠-2(农渠)(0+000-0+560,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2.20m)

m

560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160.16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1926.4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2150.4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30.8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3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1904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476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0.45

土方回填(渠道)

m3

3996

土方开挖(渠道)

m3

128

1.1.5

规划衬砌渠-3(农渠)(K0+000-K0+264,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2.20m)

m

264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75.5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908.16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1013.76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14.52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14

- 120 -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897.6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224.4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0.21

土方回填(渠道)

m3

839

土方开挖(渠道)

m3

244

1.1.6

规划衬砌渠-4(农渠)(K0+000-K0+528,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2.20m)

m

582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166.45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2002.08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2234.88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32.01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31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1978.8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494.7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0.47

土方回填(渠道)

m3

3087

土方开挖(渠道)

m3

99

1.1.7

规划衬砌渠-5(农渠)(K0+000-K0+366,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2.20m)

m

366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104.68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1259.04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1405.44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20.13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19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1244.4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311.1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0.29

土方回填(渠道)

m3

961

土方开挖(渠道)

m3

490

1.1.8

规划衬砌渠-6(农渠)(K0+000-K0+400,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2.20m)

m

400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114.4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1376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1536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22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21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1360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340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0.32

土方回填(渠道)

m3

3211.23

- 121 -

土方开挖(渠道)

m3

1.1.9

规划衬砌渠-13(东丈渠)(K0+000-K1+050,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3.13m)

m

1050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477.75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4809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5229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76.65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74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4725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1176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1.37

土方回填(渠道)

m3

5480

土方开挖(渠道)

m3

5863

1.1.10

规划衬砌渠-13(东丈渠)(K1+050-K1+550,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2.7m)

m

500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192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2075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2275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33.5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32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2050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515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0.45

土方回填(渠道)

m3

2609

土方开挖(渠道)

m3

2792

1.1.11

规划衬砌渠-13(东丈渠)(K1+550-K1+806,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2.5m)

m

256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91.9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988.16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1090.56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15.87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15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977.92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245.76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0.23

土方回填(渠道)

m3

1336

土方开挖(渠道)

m3

1429

1.1.12

规划衬砌渠-7(农渠)(K0+000-K0+350,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2.5m)

m

350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125.65

- 122 -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1351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1491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21.7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21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1337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336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0.32

土方回填(渠道)

m3

2149

土方开挖(渠道)

m3

48

1.1.13

规划衬砌渠-7(农渠)(K0+350-K0+599,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2.2m)

m

249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71.21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856.56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956.16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13.7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13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846.6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211.65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0.2

土方回填(渠道)

m3

1529

土方开挖(渠道)

m3

34

1.1.14

规划衬砌渠-8(农渠)(K0+000-K0+490,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2.2m)

m

490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140.14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1685.6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1881.6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26.95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26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1666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416.5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0.39

土方回填(渠道)

m3

2747

土方开挖(渠道)

m3

53

1.1.15

规划衬砌渠-9(农渠)(K0+000-K0+443,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2.20m)

m

443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126.7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1523.92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1701.12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24.37

- 123 -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23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1506.2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376.55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0.35

土方回填(渠道)

m3

2818

土方开挖(渠道)

m3

6

1.1.16

规划衬砌渠-10(农渠)(K0+000-K0+400,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2.5m)

m

400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143.6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1544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1704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24.8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24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1528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384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0.36

土方回填(渠道)

m3

2201

土方开挖(渠道)

m3

47

1.1.17

规划衬砌渠-10(农渠)(K0+400-K0+674,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2.2m)

m

274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78.36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942.56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1052.16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15.07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15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931.6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232.9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0.22

土方回填(渠道)

m3

1507

土方开挖(渠道)

m3

32

1.1.18

规划衬砌渠-11(农渠)(K0+000-K0+465,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2.2m)

m

465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132.99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1599.6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1785.6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25.58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25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1581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395.25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0.37

- 124 -

土方回填(渠道)

m3

2638

土方开挖(渠道)

m3

30

1.1.19

规划衬砌渠-12(农渠)(K0+000-K0+600,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3.13m)

m

600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273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2748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2988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43.8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42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2700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672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0.78

土方回填(渠道)

m3

2682

土方开挖(渠道)

m3

589

1.1.20

规划衬砌渠-12(农渠)(K0+600-K1+600,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2.7m)

m

1000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384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4150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4550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67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64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4100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1030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0.9

土方回填(渠道)

m3

4471

土方开挖(渠道)

m3

981

1.1.21

规划衬砌渠-12(农渠)(K1+600-K2+200,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2.5m)

m

600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215.4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2316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2556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37.2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36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2292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576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0.54

土方回填(渠道)

m3

2683

土方开挖(渠道)

m3

589

1.1.22

规划衬砌渠-12(农渠)(K2+200-K2+613,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2.2m)

m

413

- 125 -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118.12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1420.72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1585.92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22.72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22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1404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351.05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0.33

土方回填(渠道)

m3

1846

土方开挖(渠道)

m3

405

1.1.23

规划衬砌渠-17(农渠)(K0+000-K0+593,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2.5m)

m

593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212.89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2288.98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2526.18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36.77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36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2265.26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569.28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0.53

土方回填(渠道)

m3

457

土方开挖(渠道)

m3

1302

1.1.24

规划衬砌渠-26(农渠)(K0+650-K0+600,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2.5m)

m

600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215.4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2316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2556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37.2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36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2292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576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0.54

土方回填(渠道)

m3

720

土方开挖(渠道)

m3

240

1.1.25

规划衬砌渠-26(农渠)(K0+600-K0+743,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2.2m)

m

143

9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40.9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491.92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549.12

- 126 -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7.87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08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486.2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9cm)

m

121.55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0.11

土方回填(渠道)

m3

172

土方开挖(渠道)

m3

57

1.1.26

预制毛渠

1.1.26

.1

预制毛渠(预制 U 形断面开口 0.9m)

m

16735

土方开挖(渠道)

m3

1847

土方回填(渠道)

m3

18434

C35 预制钢筋砼 U 型渠槽安装

m3

2761.275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38490.5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3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31796.5

闸槽密实硅胶止水条购置及铺设

m

16735

1.1.26

.2

预制毛渠田口闸四通

418.375

C35 钢筋砼四通安装

m3

127.186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1443.394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1255.125

闸槽密实硅胶止水条购置及铺设

m

1861.769

1.1.27

现浇毛渠

1.1.27

.1

现浇毛渠(现浇弧形底梯形断面开口 1.4m)

m

2476

8cm 厚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商砼 F200、W6)

m3

477.868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5571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6190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76.756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879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5571

C 型钢板马镫购置及安装

t

1.486

伸缩缝切割(缝宽 2.5cm,缝深 8cm)

m

1393.988

土方回填(渠道)

m3

4322.08

土方开挖(渠道)

m3

411.68

1.1.27

.2

现浇毛渠田口闸四通

61.9

C35 钢筋砼四通安装

m3

23.336

0.5mm 聚乙烯膜购置及铺设

m2

232.125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铺设

m2

208.913

- 127 -

闸槽密实硅胶止水条购置及铺设

m

272.36

1.2

渠道清淤

1.2.1

西丈斗渠(2+384-3+784)

m

1400

土方开挖(渠道)

m3

420

1.2.2

东丈斗渠(1+130-4+622)

m

3492

土方开挖(渠道)

m3

1048

1.3

毛渠整治

1.3.1

新建普通毛渠

1.3.1.

1

T1 田块新建普通毛渠(32 条)

m

8582

土方开挖(渠道)

m3

1030

土方回填(渠道)

m3

8582

1.3.1.

2

T2 田块新建普通毛渠(44 条)

m

14621

土方开挖(渠道)

m3

1755

土方回填(渠道)

m3

14621

1.3.1.

3

T3 田块新建普通毛渠(20 条)

m

6600

土方开挖(渠道)

m3

792

土方回填(渠道)

m3

6600

1.3.1.

4

T4 田块新建普通毛渠(17 条)

m

6456

土方开挖(渠道)

m3

775

土方回填(渠道)

m3

6456

1.3.1.

5

T5 田块新建普通毛渠(5 条)

m

1381

土方开挖(渠道)

m3

166

土方回填(渠道)

m3

1381

1.4

沟道整治

1.4.1

改建斗沟-1(两侧带路)

m

4222

土方开挖(沟道)

m3

7734

2

渠系建筑物

2.1

进水闸

2.1.1

0.4×0.6 进水闸(胸墙 30cm)

14

土方开挖(建筑物)

m3

70

土方回填(建筑物)

m3

28

C30 钢筋混凝土铺盖(F200、W6)

m3

4.06

C30 钢筋混凝土翼墙(F200、W6)

m3

3.36

C30 钢筋砼一字板安装(F200、W6)

m3

9.52

C30 钢筋网混凝土护坡(F200、W6)

m3

11.76

C30 钢筋混凝土护底(F200、W6)

m3

3.08

C30 钢筋网混凝土护岸(F200、W6)

m3

4.9

C30 钢筋混凝土封口齿墙(F200、W6)

m3

1.12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0098

- 128 -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购置及铺设

m2

147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14

钢筋制作与安装

t

1.148

钢模板制安

m2

313.6

2.1.2

0.6×0.8 进水闸带 D600*2m 涵管桥(40cm 胸墙)

9

C30 钢筋混凝土铺盖(F200、W6)

m3

5.94

C30 钢筋混凝土翼墙(F200、W6)

m3

4.77

C30 钢筋混凝土一字板(F200、W6)

m3

11.7

C30 钢筋混凝土挡土板(F200、W6)

m3

10.62

C30 钢筋混凝土护底(F200、W6)

m3

2.52

C30 钢筋网混凝土护坡(F200、W6)

m3

12.24

C30 砼基础(F200、W6)

m3

3.96

C15 混凝土垫层

m3

10.8

砂砾料垫层

m3

12.06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8.19

φ6×150×150mm 钢筋网片

t

0.387

钢筋制作与安装

t

2.583

土方开挖(建筑物)

m3

225

土方回填(建筑物)

m3

135

钢模板制安

m2

399.33

D600 钢筋砼平口涵管安装(2 米/节)

m

18

4mm 厚 SBS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购置及铺设

m2

57.69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购置及铺设

m2

47.7

2.1.3

0.6×0.8 带 D600*2m 涵管桥+3m 立墙+5m 涵管桥(40cm 胸墙)

28

C30 钢筋混凝土铺盖(F200、W6)

m3

18.48

C30 钢筋混凝土翼墙(F200、W6)

m3

14.84

C30 钢筋混凝土一字板(F200、W6)

m3

36.4

C30 钢筋混凝土挡土板(F200、W6)

m3

99.12

C30 钢筋混凝土立墙(F200、W6)

m3

49

C30 钢筋混凝土护底(F200、W6)

m3

7.84

C30 钢筋网混凝土护坡(F200、W6)

m3

38.08

C30 砼基础(F200、W6)

m3

47.88

C15 混凝土垫层

m3

56

砂砾料垫层

m3

82.32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74.2

φ6×150×150mm 钢筋网片

t

1.232

钢筋制作与安装

t

16.52

土方开挖(建筑物)

m3

1680

- 129 -

土方回填(建筑物)

m3

980

钢模板制安

m2

1555.96

D600 钢筋砼平口涵管安装(2 米/节)

m

196

4mm 厚 SBS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购置及铺设

m2

274.68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购置及铺设

m2

148.4

2.1.4

0.6×0.8 进水闸带 D600*5m 涵管桥(40cm 胸墙)

1

C30 钢筋混凝土铺盖(F200、W6)

m3

0.66

C30 钢筋混凝土翼墙(F200、W6)

m3

0.53

C30 钢筋混凝土一字板(F200、W6)

m3

1.3

C30 钢筋混凝土挡土板 F200、W6)

m3

1.18

C30 钢筋混凝土护底(F200、W6)

m3

0.28

C30 钢筋网混凝土护坡(F200、W6)

m3

1.36

C30 砼基础(F200、W6)

m3

0.44

C15 混凝土垫层

m3

1.5

砂砾料垫层

m3

1.94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0.91

φ6×150×150mm 钢筋网片

t

0.044

钢筋制作与安装

t

0.287

土方开挖(建筑物)

m3

35

土方回填(建筑物)

m3

20

钢模板制安

m2

45.57

D600 钢筋砼平口涵管安装(2 米/节)

m

5

4mm 厚 SBS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购置及铺设

m2

6.41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购置及铺设

m2

5.3

2.1.5

1.0×1.0 进水闸带 D1000*5 米(胸墙 20cm)

15

C30 钢筋混凝土铺盖(F200、W6)

m3

12.9

C30 钢筋混凝土翼墙(F200、W6)

m3

7.95

C30 钢筋混凝土一字板(F200、W6)

m3

32.4

C30 钢筋混凝土排架柱(F200、W6)

m3

5.25

C30 钢筋混凝土挡土板(F200、W6)

m3

27.75

C30 钢筋混凝土护底(F200、W6)

m3

2.85

C30 钢筋网混凝土护坡(F200、W6)

m3

25.8

C30 砼基础(F200、W6)

m3

26.85

C15 混凝土垫层

m3

25.65

砂砾料垫层

m3

31.2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16.35

φ6@100*100mm 钢筋网片

t

1.035

钢筋制作与安装

t

7.32

土方开挖(建筑物)

m3

765

- 130 -

土方回填(建筑物)

m3

600

钢模板制安

m2

957.3

D1000 钢筋砼涵管安装(2 米/节)

m

75

4mm 厚 SBS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购置及铺设

m2

164.1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购置及铺设

m2

100.8

2.1.6

0.4×0.8 进水闸(20cm 胸墙)

28

土方开挖(建筑物)

m3

154

土方回填(建筑物)

m3

70

C15 混凝土垫层

m3

0.56

C30 钢筋混凝土铺盖(F200、W6)

m3

11.48

C30 钢筋混凝土翼墙(F200、W6)

m3

8.4

C30 钢筋砼一字板安装(F200、W6)

m3

19.6

C30 钢筋网混凝土护坡(F200、W6)

m3

39.48

C30 钢筋混凝土护底(F200、W6)

m3

8.96

C30 钢筋网混凝土护岸(F200、W6)

m3

11.2

C30 钢筋混凝土封口齿墙(F200、W6)

m3

2.52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0224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购置及铺设

m2

449.68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30.8

钢筋制作与安装

t

3.248

钢模板制安

m2

784

2.1.7

0.6×0.8 带 D600*2m 涵管桥+3m 立墙+5m 涵管桥(20cm 胸墙)

56

C30 钢筋混凝土铺盖(F200、W6)

m3

32.48

C30 钢筋混凝土翼墙(F200、W6)

m3

22.4

C30 钢筋混凝土一字板(F200、W6)

m3

66.64

C30 钢筋混凝土挡土板(F200、W6)

m3

198.24

C30 钢筋混凝土护底(F200、W6)

m3

15.68

C30 钢筋网混凝土护坡(F200、W6)

m3

76.16

C30 砼基础(F200、W6)

m3

95.76

C15 混凝土垫层

m3

112

砂砾料垫层

m3

164.64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148.4

φ6×150×150mm 钢筋网片

t

2.408

钢筋制作与安装

t

20.944

土方开挖(建筑物)

m3

3360

土方回填(建筑物)

m3

2128

钢模板制安

m2

3111.92

D600 钢筋砼平口涵管安装(2 米/节)

m

392

4mm 厚 SBS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购置及铺设

m2

549.36

- 131 -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购置及铺设

m2

296.8

2.1.8

0.4×0.8 进水闸(30cm 胸墙)

14

土方开挖(建筑物)

m3

105

土方回填(建筑物)

m3

56

C15 混凝土垫层

m3

0.28

C30 钢筋混凝土铺盖(F200、W6)

m3

7.14

C30 钢筋混凝土翼墙(F200、W6)

m3

5.18

C30 钢筋砼一字板安装(F200、W6)

m3

10.36

C30 钢筋网混凝土护坡(F200、W6)

m3

19.74

C30 钢筋混凝土护底(F200、W6)

m3

4.48

C30 钢筋网混凝土护岸(F200、W6)

m3

6.02

C30 钢筋混凝土封口齿墙(F200、W6)

m3

1.4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0126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购置及铺设

m2

224.84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17.5

钢筋制作与安装

t

1.736

钢模板制安

m2

470.4

2.1.9

0.4×0.8 进水闸带 D500*6m(胸墙 30cm)

2

土方开挖(建筑物)

m3

46

土方回填(建筑物)

m3

116

C15 混凝土垫层

m3

0.1

砂砾料垫层

m3

1.92

C30 钢筋混凝土铺盖(F200、W6)

m3

1.02

C30 钢筋混凝土翼墙(F200、W6)

m3

0.74

C30 钢筋砼一字板安装(F200、W6)

m3

1.48

C30 钢筋网混凝土护坡(F200、W6)

m3

2.82

C30 钢筋混凝土护底(F200、W6)

m3

0.64

C30 钢筋网混凝土护岸(F200、W6)

m3

0.86

C30 钢筋混凝土封口齿墙(F200、W6)

m3

0.2

C30 钢筋砼挡土板安装(F200、W6)

m3

2.44

C30 钢筋砼基础安装(F200、W6)

m3

2.1

C30 钢筋网混凝土连接段(F200、W6)

m3

0.46

C30 钢筋混凝土盖板运输、安装(F200、W6)

m3

0.12

沥青麻辫

m2

1.14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

m3

0.0018

4mm 厚 SBS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购置及铺设

m2

4

φ4×100×100mm 钢丝网片制安

m2

3.78

M10 水泥砂浆

m3

0.48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购置及铺设

m2

32.12

- 132 -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4.6

D500 钢筋砼涵管安装(2 米/节)

m

12

钢筋制作与安装

t

0.316

钢模板制安

m2

89.6

2.2

节制闸

2.2.1

0.45m×0.5m 10mm 厚现浇毛渠弧形玻璃钢节制闸

5

钢筋制作与安装

t

0.05

C30 砼基础(F200、W6)

m3

0.9

土方开挖(建筑物)

m3

10

土方回填(建筑物)

m3

5

0.45m×0.5m 10mm 厚现浇毛渠弧形玻璃钢节制闸购置、运输及安装

5

2.2.2

0.6×0.8 毛渠节制闸

43

C30 钢筋混凝土一字板(F200、W6)

m3

71.38

C30 钢筋混凝土护底(F200、W6)

m3

31.82

C30 钢筋网混凝土护坡(F200、W6)

m3

76.11

C30 钢筋混凝土人行桥(F200、W6)

m3

9.89

C30 钢筋混凝土桥墩(F200、W6)

m3

4.3

C15 混凝土垫层

m3

2.58

φ6×150×150mm 钢筋网片

t

2.795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购置及铺设

m2

774

钢筋制作与安装

t

6.364

土方开挖(建筑物)

m3

774

土方回填(建筑物)

m3

473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36.55

钢模板制安

m2

1462

2.2.3

1.0×1.0 节制闸(20cm 胸墙)

3

C30 混凝土一字板(F200,W6)

m3

6.48

C30 钢筋混凝土护底(F200、W6)

m3

3.18

C30 钢筋网混凝土护坡(F200、W6)

m3

14.55

C30 钢筋混凝土排架柱(F200、W6)

m3

2.04

C15 混凝土垫层

m3

7.53

砂砾料垫层

m3

2.7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5.538

φ6@100*100mm 钢筋网片

t

0.393

钢筋制作与安装

t

0.69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购置及铺设

m2

60.18

土方开挖(建筑物)

m3

58.05

土方回填(建筑物)

m3

43

- 133 -

钢模板制安

m2

136.62

C25 钢筋混凝土作桥(F200、W6)

m3

0.54

钢结构制安及防腐处理(护栏)

t

0.127

2.2.4

0.8×1.0 节制闸(20cm 胸墙)

7

C30 混凝土一字板(F200,W6)

m3

13.86

C30 钢筋混凝土护底(F200、W6)

m3

5.67

C30 钢筋网混凝土护坡(F200、W6)

m3

14.14

C30 混凝土人行桥(F200,W6)

m3

1.82

C30 钢筋混凝土桥墩(F200、W6)

m3

0.7

C15 混凝土垫层

m3

0.49

φ6×150×150mm 钢筋网片

t

0.49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购置及铺设

m2

133

钢筋制作与安装

t

1.673

土方开挖(建筑物)

m3

119

土方回填(建筑物)

m3

84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7

钢模板制安

m2

280

2.3

盖板桥

2.3.1

3×6 盖板桥

15

土方开挖(建筑物)

m3

1050

土方回填(建筑物)

m3

525

砂砾料垫层

m3

157.8

C30 砼基础(F200、W6)

m3

263.1

C30 钢筋混凝土引桥(F200、W6)

m3

53.1

C30 混凝土铺装层(10cm)(F200、W6)

m2

270

C30 钢筋混凝土枕梁(F200、W6)

m3

84.6

C30 混凝土桥面板(F200、W6)

m3

95.25

钢筋制作与安装

t

17.25

4mm 厚 SBS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购置及铺设

m2

132.6

钢模板制安

m2

633

2.3.2

4×6 盖板桥

15

C30 混凝土桥面板(F200、W6)

m3

127.05

C30 钢筋混凝土盖梁(F200、W6)

m3

83.85

C30 砼基础(F200、W6)

m3

263.1

4mm 厚 SBS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购置及铺设

m2

132.6

砂砾料垫层

m3

198.9

C30 混凝土铺装层(10cm)(F200、W6)

m2

360

C30 钢筋混凝土引桥(F200、W6)

m3

91.65

钢筋制作与安装

t

19.92

钢结构制安及防腐处理(护栏)

t

1.56

- 134 -

土方开挖(建筑物)

m3

975

土方回填(建筑物)

m3

495

C30 钢筋混凝土枕梁(F200、W6)

m3

84.6

钢模板制安

m2

1654.5

2.4

涵管桥

2.4.1

D80×6m 涵管桥 L=6 米

5

土方开挖(建筑物)

m3

125

土方回填(建筑物)

m3

275

C30 混凝土挡土板(F200,W6)

m3

12.5

C30 钢筋网混凝土护坡(F200、W6)

m3

3.5

C30 钢筋混凝土护底(F200、W6)

m3

2.1

C30 砼基础(F200、W6)

m3

12.8

砂砾料垫层

m3

7

C15 混凝土垫层

m3

0.3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XPS(厚度5cm,重量不小于 30kg/m3)购置及铺设

m2

33.5

4mm 厚 SBS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购置及铺设

m2

15.1

M10 水泥砂浆

m3

0.5

2.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购置及安装

m2

4

钢筋制作与安装

t

1.825

钢模板制安

m2

280

D800 承插管安装(3 米/节)

m

30

3

排水建筑物

3.1

D1000×6m L=8m 排沟桥

1

C30 混凝土挡土板(F200,W6)

m3

30.8

C30 砼基础(F200、W6)

m3

1.49

砂砾料垫层

m3

7.83

D1000 承插管安装(3 米/节)

m

6

土方开挖(建筑物)

m3

140

土方回填(建筑物)

m3

100

钢筋制作与安装

t

0.096

钢模板制安

m2

98.23

4

渠道衬砌及旧建筑物拆除

4.1

钢筋混凝土拆除及弃渣外运

1902.72

钢筋混凝土拆除及弃渣外运(运距 3km)

1902.72

4.2

砼板拆除及弃渣外运(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³

8678.625

47.77

414578

砼板拆除及弃渣外运(运距 3k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8678.625

47.77

414578

5

项目区标志碑

1

土方开挖(建筑物)

m3

11

土方回填(建筑物)

m3

6

- 135 -

C30 钢筋砼碑体(F200、W6)

m3

3

C30 砼标志碑基础(F200、W6)

m3

5.92

钢模板制安

m2

30

钢筋制作与安装

t

0.114

碑面红色瓷砖购置及铺贴

m2

17

红色花岗岩购置及铺贴

m2

9

6

界桩

25

玻璃钢拐点界桩(长 0.5m,高 1.0m,宽 0.2m)购置及安装

25

(三)

田间道路工程

1

田间道工程

1.1

二级田间道建设

1.1.1

新建二级田间道

1.1.1.

1

新建二级田间道-1(土方计入规划衬砌渠-1 新建西丈斗渠)(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333

45.33

15093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1165.5

12.95

15093

1.1.1.

2

新建二级田间道-2(土方计入规划衬砌渠-6 新建西丈左三农渠)(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395

45.33

17903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1382.5

12.95

17903

1.1.1.

3

新建二级田间道-3(土方计入规划衬砌渠-6 新建西丈左三农渠)(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1051

45.33

47637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3678.5

12.95

47637

1.1.1.

4

新建二级田间道-4(土方计入规划衬砌渠-3 改建西丈左一农渠)(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271

45.33

12283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948.5

12.95

12283

1.1.1.

5

新建二级田间道-5(土方计入规划衬砌渠-2 新建西丈右二农渠)(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635

45.33

28781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2222.5

12.95

28781

1.1.1.

6

新建二级田间道-6(土方计入规划衬砌渠-11 新建东丈左三农渠)(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541

45.33

24521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1893.5

12.95

24521

1.1.1.

7

新建二级田间道-7(土方计入规划衬砌渠-10 新建东丈右三农渠)(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759

45.33

34402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2656.5

12.95

34402

1.1.1.

8

新建二级田间道-8(土方计入规划衬砌渠-8 改建东丈右二农渠)(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615

45.33

27875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2152.5

12.95

27875

1.1.1.

9

新建二级田间道-9(土方计入规划衬砌渠-7 新建东丈左一农渠)(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677

45.33

30685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2369.5

12.95

30685

1.1.1.

10

新建二级田间道-14(土方计入规划衬砌渠-9 新建东丈左二农渠)(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416

45.33

18855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1456

12.95

18855

- 136 -

1.1.2

改建二级田间道

1.1.2.

1

改建二级田间道-1(土方计入西丈斗渠)(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3407

45.33

154422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11924.5

12.95

154422

1.1.2.

2

改建二级田间道-2(土方计入西丈斗渠)(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1516

45.33

68713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5306

12.95

68713

1.1.2.

3

改建二级田间道-3(土方计入规划衬砌渠-4 改建西丈右一农渠)(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584

45.33

26470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2044

12.95

26470

1.1.2.

4

改建二级田间道-4(土方计入规划衬砌渠-5 改建西丈左二农渠)(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393

45.33

17813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1375.5

12.95

17813

1.1.2.

5

改建二级田间道-5(土方计入改建斗沟-1 民主斗沟) (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1740

45.33

78866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6090

12.95

78866

1.1.2.

6

改建二级田间道-6(土方计入改建斗沟-1 民主斗沟)(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4030

45.33

182660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14105

12.95

182660

1.1.2.

7

改建二级田间道-7(土方计入东丈斗渠)(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1323

45.33

59965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4630.5

12.95

59965

1.1.2.

8

改建二级田间道-8(土方计入东丈斗渠)(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4347

45.33

197028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15214.5

12.95

197028

1.1.2.

9

改建二级田间道-9(土方计入改建斗沟-2 永丰斗沟)(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5718

45.33

259168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20013

12.95

259168

1.1.2.

10

改建二级田间道-18(土方计入规划衬砌渠-12改建东丈右四农渠)(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1554

45.33

70435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5439

12.95

70435

1.1.2.

11

改建二级田间道-19(土方计入规划衬砌渠-12改建东丈右四农渠)(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794

45.33

35988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2779

12.95

35988

1.1.2.

12

改建二级田间道-20(土方计入规划衬砌渠-12改建东丈右四农渠)(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1123

45.33

50900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3930.5

12.95

50900

1.1.2.

13

改建二级田间道-21(土方计入规划衬砌渠-12改建东丈右四农渠)(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974

45.33

44147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3409

12.95

44147

1.1.2.

14

改建二级田间道-22(土方计入东丈斗渠)(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2932

45.33

132893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10262

12.95

132893

1.1.2.

改建二级田间道-23

m

1140

- 137 -

15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3990

12.95

51671

道路土方回填压实整形

m3

1117

1.1.2.

16

改建二级田间道-24

m

2152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7532

12.95

97539

道路土方回填压实整形

m3

2109

1.1.2.

17

改建二级田间道-26(土方计入规划衬砌渠-26改建东丈右一农渠)(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

736

45.33

33359

道路铺破碎砾石(粒径 2-4cm,厚 7cm)(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m2

2576

12.95

33359

2

生产路工程

2.1

新建生产路

2.1.1

T1 田块(25 条)

m

9419

道路土方回填压实整形

m3

18838

2.1.2

T2 田块(28 条)

m

11277

道路土方回填压实整形

m3

26596

2.1.3

T3 田块(21 条)

m

7478

道路土方回填压实整形

m3

14956

2.1.4

T4 田块(14 条)

m

7552

道路土方回填压实整形

m3

15104

2.1.5

T5 田块(10 条)

m

5948

道路土方回填压实整形

m3

11896

(四)

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1

重度盐碱地

30

磷石膏购买拉运(1.0t/亩)

t

30

磷石膏抛撒(1.0t/亩)

t

30

2

耕地施肥

20151

土地深翻(以工代赈)(固定报价)

11547

50

577350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0.00

1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管道)及安装工程

0.00

1.1

灌溉与排水工程

0.00

1.1.1

铸铁闸门

0.00

铸铁闸门 PGZ0.4×0.6m、QLP-0.5T 平摇式螺杆启闭机、配套钢排架(角钢 40*40*4mm)(带防盗锁)安装

0.00

铸铁闸门 PGZ0.6×0.8m、QLP-0.5T 平摇式螺杆启闭机、配套钢排架带钢工作桥(角钢40*40*4mm)(带防盗锁)安装

137.00

铸铁闸门 PGZ1.0×1.0m、QLP-1.0T 平摇式螺杆启闭机、配套钢排架带钢工作桥(8#槽钢)(带防盗锁)安装

18.00

铸铁闸门 PGZ0.4×0.8m、QLP-0.5T 平摇式螺杆启闭机、配套钢排架(角钢 40*40*4mm)(带防盗锁)安装

0.00

铸铁闸门 PGZ0.8×1.0m、QLP-1.0T 平摇式螺

7.00

- 138 -

杆启闭机、配套钢排架带钢工作桥(8#槽钢)(带防盗锁)安装

基本预备费(固定报价)

322147

总投资

- 139 -

投 标 总 价

(项目名称)施工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 140 -

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 141 -

5.3 单价分析表

投标人应按下列表格格式编制工程量清单中主要项目的单价分析表,每种单价一份,项

目编号和名称应与工程量清单一致。

单 价 分 析 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单 价:

编 号

名称及规格

单 位

数 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 注

1

直接工程费

1.1

直接费

1.1.1

人工费

1.1.2

材料费

(1)

(2)

1.1.3

机械使用费

(1)

(2)

1.2

其他直接费

1.3

现场经费

2

间接费

3

企业利润

4

税金

合计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 142 -

5.4 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

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

投标人填入工程量清单的总价承包项目应按下列表格格式编制分解表,每一组为一份,

项目编号和名称应与工程量清单一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编号

分 项 名 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 143 -

5.5 分组工程报价组成表

分组工程报价组成表

单位:元

机械使用费

组号

分组工程

名 称

人工费

材料费

一类

二类

三类

其它

直接费

现场

经费

间接费

其它

费用

利润

税金

合计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 144 -

5.6 计日工表

5.6.1 总则

(1)以计日工方式进行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有监理人的书面指示,没有监理人的书面指

示,不得按计日工结算。

(2)投标人应按发包人列出的项目,填报用于计日工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使用费的单

价表(格式附后),投标人可根据其施工需要增列必要的项目。

(3)计日工的项目和单价应在签订合同前经发包人确认后列入合同文件,作为计日工结

算的依据。

(4)计日工表中的单价适用于由监理人指示计日工方式进行的任何工程量。

(5)除计日工表中未规定单价而在计日工发生时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项目外,其它计日

工项目的结算应按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办法进行调整。

5.6.2 人工费

(1)投标人应将用于计日工的各工种人工费的工时单价填入表 8.2-1。计日工人工费为

该表中的单价与实际耗用的人工工时的乘积。

(2)表 8.2-1 中的单价除了包括生产工人的工资、工资性津贴和属于生产工人开支范围

的各项费用外,还应包括分摊的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和税金等一切费用和利润。、

(3)实际耗用的人工工时按生产工人抵达工作地点进行指定的工作开始至下工后回到

原出发地点为止计算,但不包括用餐和工间休息时间。生产工人指直接从事计日工工作且能

胜任该岗位工作的生产工人和与班组一起直接参加生产的班组长,不包括其他人员。

5.6.3 材料费

(1)投标人应将用于计日工的各种材料费单价填入表 8.3-1。材料费为该表中的单价与

材料实际净用量的乘积。

(2)表 8.3-1 中的单价除了运往工地仓库或堆料场的材料供应地售价、运杂费和采购保

管费外,还应包括分摊的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和税金等一切费用和利润。从工革

仓库或堆场运至使用地点的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不包括在上述单价内,应按计日工人工

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用规定另行结算。

(3)结算按材料实际净用量计算,单价中应已包含施工损耗。

5.6.4 施工机械使用费

(1)投标人应将用于计日工的各种施工机械使用费单价填入表 8.4-1。施工机械使用费

为该表中的单价与实际使用台时数的乘积。

(2)表 8.4-1 中的单价除包括机械折旧费、修理费、保养费、机上工费和动力燃料

费、牌照税、车船使用税、养路费等外,还应包括分摊的其它直接费、间接费、

其它费用和税金等一切费用和利润。(3)实际使用台时数为施工机械使用地点进行计

日工工作的实际工作时间和机械返回工地停放场的途中时间。

- 145 -

表 5.6-1 计日工人工单价表(格式)

编号

工 种 名 称

单价(元/工时)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 146 -

表 5.6-2 计日工材料单价表(格式)

编号

材料名称及规格

单位

单价(元)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 147 -

表 5.6-3 计日工施工机械使用费单价费(格式)

编号

施工机械名称及型号规格

单价(元/台时)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 148 -

第六章 图 纸

1. 图纸目录

序号

图名

图号

版本

出图日期

备注

- 149 -

2. 图纸

- 150 -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渠道衬砌工程

渠道衬砌工程必须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及《渠

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GB/T 50600-2020)等规范标准和行业标准。

支渠衬砌:采用单层钢丝网片现浇混凝土衬砌形式,衬砌结构采用梯形断面

形式,渠坡衬砌混凝土厚度 10cm,渠底厚度 15cm,单层钢丝网片Φ4.4 / 5×100

×100mm 置于上层(保护层厚度 3cm);钢丝网片用 U 型钢马镫支撑,马镫规格为

厚度 2.0mm,焊接面宽度 3cm,支撑面宽度 5cm,渠坡上高度 7cm,渠底高度

12cm,马镫纵横布置间距 0.5m(封顶板与渠底一排、渠坡根据坡长按 0.5m 间距

布置)。混凝土结构下铺设密度 30kg/m3,厚度 7cm 的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最

底层铺设 0.5mm 聚乙烯膜。渠道每隔 4m 分缝(切缝机切缝),缝宽 2.5cm,缝内

下部渠坡填 7.5cm、渠底 12.5cm 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板、上部采用 2.5cm 厚双组

份聚硫密封胶封盖。渠道封顶宽度 0.25m。渠道设计堤顶宽度为 2~2.5m,超过设

计堤顶和路宽部分按设计整平。

衬砌渠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 C30、

抗冻等级为 F200、

抗渗等级为 W6。

斗、农渠衬砌:采用单层钢丝网片现浇混凝土衬砌形式,衬砌结构采用弧形

底梯形断面形式,衬砌混凝土厚度 9cm,单层钢丝网片Φ4.4×100×100mm 置于上

层(保护层厚度 3cm);钢丝网片用 U 型钢马镫支撑,马镫规格为厚度 2.0mm,焊

接面宽度 3cm,支撑面宽度 5cm,高度 6cm,马镫纵横布置间距 0.5m(封顶板与渠

底一排、渠坡根据坡长按 0.5m 间距布置)。混凝土结构下铺设密度 30kg/m3,厚

度 5cm 的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最底层铺设 0.5mm 聚乙烯膜。渠道每隔 4m 分缝

(切缝机切缝),缝宽 2.5cm,缝内下部填 7.0cm 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板、上部

采用 2.0cm 厚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封盖。渠道封顶宽度 0.25m。渠道设计堤顶宽度

为 1.45m,超过设计堤顶和路宽部分按设计整平。衬砌渠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

C30、抗冻等级为 F200、抗渗等级为 W6。

毛渠现浇砼衬砌:采用单层钢丝网片现浇混凝土衬砌形式,衬砌结构采用弧

形底梯形断面形式,衬砌混凝土厚度 8cm,单层钢丝网片Φ4.4×100×100mm 置于

上层(保护层厚度 3cm);钢丝网片用 U 型钢马镫支撑,马镫规格为厚度 2.0mm,

焊接面宽度 3cm,支撑面宽度 5cm,高度 5cm,马镫纵横布置间距 0.5m(封顶板与

- 151 -

渠底一排、渠坡根据坡长按 0.5m 间距布置)。混凝土结构下铺设密度 30kg/m3,

厚度 5cm 的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最底层铺设 0.5mm 聚乙烯膜。渠道每隔 4m 分缝

(切缝机切缝),缝宽 2.5cm,缝内下部填 6.0cm 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板、上部

采用 2.0cm 厚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封盖。渠道封顶宽度 0.15m。渠道设计堤顶宽度

为 0.7m,超过设计堤顶和路宽部分按设计整平。衬砌渠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 C30、

抗冻等级为 F200、抗渗等级为 W6。

毛渠预制砼衬砌:本次预制 U 型渠道,采用 7cm 厚钢丝网混凝土全断面衬砌,

单层钢丝网片Φ5×100×100mm 置于上层(保护层厚度 3cm),预制渠槽 2m 一节,

接缝处粘贴 5mm 厚×5cm 宽密实硅胶止水带。渠底设置 3cm 厚挤塑聚苯乙烯保温

板,渠槽最底层全断面铺设 0.5mm 聚乙烯膜。封顶宽度 0.15,渠道设计堤顶宽度

为 0.7m,超过设计堤顶和路宽部分按设计整平。衬砌渠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 C35、

抗冻等级为 F250、抗渗等级为 W6。

①聚乙烯膜性能指标

根据本地区气温、气候条件,结合施工工艺,防渗材料采用 0.5mm 厚聚乙烯

膜,性能指标及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工合成材料 聚乙烯土工膜》

(GB/T17643)的规定。聚乙烯膜力学性能指标见表。

聚乙烯膜力学性能表

技术项目

性能

密度(g/cm³)

≥0.94

拉伸断裂强度(纵、横向)(N/mm)

≥10

断裂伸长率(纵、横向)(%)

≥600

拉伸屈服强度(纵、横向)(N/mm)

≥7

直角撕裂负荷(纵、横向)(N)

≥56

抗穿刺强度(N)

≥120

渗透系数(cm/s)

<10-13

尺寸稳定性(%)

±2.0

低温冲击脆化性能

通过

②钢丝网片性能指标

钢丝网片的性能应满足《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GB/T50600-2020)

- 152 -

的要求,机编钢丝网的钢丝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工程机编钢丝网用钢丝》

YB/T4221 的规定,机编钢丝网及组合体产品尺寸及偏差、镀层、网面的力学性能

和耐久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工程用机编钢丝网及组合体》YB/T4190 的规定。

钢丝网片技术性能指标见表。

机编钢丝网网孔尺寸及允许偏差表

网孔型

网孔尺寸(mm) 网孔尺寸偏差

(mm) 钢丝直径(mm)

结构形

备注

M10

100

-4

+12

4 / 5

网片

③双组份聚硫密封胶性能指标

双 组 份 聚 硫 密 封 胶 应 符 合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 聚 硫 建 筑 密 封 胶 》 ( JC/T

483-2022)的规定。双组份聚硫密封胶物理性能指标见表。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物理性能表

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50LM

1

密度(g/cm3)

1.6g/cm3(规定值

±0.1)

下垂度 N 型(mm)

≤3

2

流动性

流平性 L 型

光滑平整

3

表干时间(h)

≤24

4

适用期(h)

≥2

23℃

≤0.4

5

拉伸模量(Mpa)

-20℃

≤0.6

6

弹性恢复率(%)

≥80

7

定伸粘结性

无破坏

8

浸水后定伸粘结性

无破坏

9

冷拉-热压后粘结性

无破坏

10

质量损失率(%)

≤5

11

28d 浸水后定伸粘结性

无破坏

- 153 -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物理性能表

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50LM

12

低温柔性(-40℃)

无裂纹

④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物理力学性能指标

保温板均采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保温板,其物理力学性能见表。

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物理力学性能表

密度

(kg/m3)

体积

吸水

导热系数

[W/

(m·K)]

体积

吸水率

(300 次

冻融

循环后)

导热系数

(300 次

冻融

循环后)

[w/

(m.k)]

压缩

强度

(压缩

10%)

(Kpa)

尺寸

稳定性

(72℃±2℃

48h)

(%)

30

1.5%

≤0.030

≤3.0%

≤0.032

≥150

≤1.5

二、建筑物工程

(1)设计标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灌溉工程永久性

水工建筑物级别,设计灌溉流量小于 20 m3/s,大于等于 0.15 m3/s,主要建筑物级

别为 4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5 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 5 级。根据《水利水电

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及《防洪标准》(GB50201-2014)建

筑物防洪标准为 10 年一遇,30 年一遇洪水校核,考虑到建筑物上游来水可控,

且无防洪任务。

(2)设计主要依据规范

1)《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规制规程》(SL/T619-2021)

2)《防洪标准》(GB50201-2014)

3)《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4)《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16)

5)《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标准》(GB51247-2018)

- 154 -

6)《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

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17)

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

9)《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3)混凝土浇筑

建筑物砼采用 0.4

m3 搅拌机搅拌,水平运输采用人工胶轮车运输,1.1kW 插入

式振捣器振捣。

混凝土浇筑前应详细检查有关准备工作:地基处理情况,模板、钢筋、预埋

件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原材料,如水泥、粗细骨料、水等是否符合国家

的现行标准规之及设计要求,并应做好记录。混凝土的拌和时间应根据塌落度确

定,一般不宜少于 1.5min。从拌成到开始浇筑,根据经验,以不超过 45min 为宜。

混凝土温度一般控制范围在 15℃左右,夏季施工时,当外界气温高于 30℃时,要

求砼出仓温度低于 15℃。砼浇筑期间,如表面泌水较多,应及时采取减少泌水的

措施,仓内的泌水必须及时排除。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带走灰浆。施工时应

严格按操作规程,以防出现麻面、蜂窝、露筋、空洞、裂缝等。混凝土浇筑时,

如遇降雨但又无防雨措施,则应停止浇筑。混凝土的养护及拆模期限都要严格按

照有关规范规程执行。

- 155 -

第三卷

- 156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57 -

临河区 9.3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

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施工第 标段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158 -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材料

- 159 -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标段名称)施工 标段施工招

标 文 件 的 全 部 内 容 , 愿 意 以 人 民 币 ( 大 写 ) 元

(¥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

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90 天(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我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附原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其原件真实有效。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近五年履约情

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 160 -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经理

1.1.2.4

姓名:

2

工期

1.1.4.3

天数:

日历天

3

缺陷责任期

1.1.4.5

2 年

4

转包、违法违规分包

4.3.4

不允许

……

……

……

……

……

……

……

……

- 161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

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 162 -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

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 标段施

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 163 -

四、投标保证金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已于

年 月 日,将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注注:此表后须附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

的通知》(银发〔2019〕41 号),对于已经取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地区的供应商可不提

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

存款账户信息》)。

附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

- 164 -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编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应该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并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项、4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要求”逐页盖

章签字或盖章。

- 165 -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序号

姓名

职务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备注

注:附证件原件扫描件。

- 166 -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

料等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

证、职称证、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等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

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参加社保的有

效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①附证件原件扫描件。

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更换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资

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人员时,需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项目经理要求常驻施工现场,

如项目经理更换为非本企业注册的项目经理或不常驻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发现后将从施工单

位缴纳的履约担保金中扣除违约金 10 万元整。(此项内容在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载

明)

- 167 -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 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附证件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需保证本表中信息的真实性。如发现投标人提供

虚假信息(如联系方式等),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 168 -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最近三个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

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2.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金额及其来源(附证明材料)。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 169 -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1

2

3

....

- 170 -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171 -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172 -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序号

名称

类别

数量(件)

每个案件名称

备注

劳务(劳动)纠

纷类

1

民事案件(诉讼)

其他类

附相关法律

文书

劳务(劳动)纠

纷类

2

民事案件(仲裁)

其他类

附相关法律

文书

说明:1、招标单位在中标候选人名单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 2023 年 1 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与其他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如发生任意一项未如实填写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顺延选定中标人。1、附相应法律文书可附原件或复印件或相关网站打印截图。2、附法律文书情况:附原告、被告情况,本院认为及判决部分情况即可。

- 173 -

八、其他材料

(一)关于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兑现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承诺书

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兑现维护农民工权益,我公司承诺,我公司若中标,将与入场

工人签定劳务合同。实行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制度。并为农民工办理银行卡,定期向建设单

位提供农民工工资表发放情况复印件及银行小票,以便建设单位监督。

我公司承诺如发生弄虚作假,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建

设单位可从我公司的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的

发放,同时完全理解并同意建设单位中止合同。

我公司承诺如发生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今后将自动放

弃参与临河区农田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或同意限制我公司参加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田建设服

务中心项目的投标资格。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 174 -

(二)各类信息截图

1、近三年内(2023 年 1 月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

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信息截图)。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的投标人查询截图;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的查询截图。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查询截图,

- 175 -

(三)关于遵守《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

知》相关规定的承诺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7 条约定,我公司就本次高标准农田项目合作履

约事宜,作出如下不可撤销承诺:

1. 全面履约合规。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

农牧建发〔2025〕545 号)文件中所有涉及我公司的条款,确保资质合规、人员配置达标,

项目全流程符合监管要求。

2. 强化过程管理。项目实施期间,将持续加强自身资质动态维护与项目团队人员管理;

严格遵循以工代赈工作规范,所有分包行为均履行正式报批程序,坚决杜绝违法分包、转包

等违规行为。

3. 承担违约后果。若我公司未遵守上述承诺,或存在违反前述《通知》规定的任何情形,

自愿接受相关处罚,并独立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及项目相关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加盖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176 -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

施工组织设计

- 177 -

技术暗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必须采用暗标,任何一页均不得标注与投标人有关的名称(含人员名

称)或印记,不得有明示或暗示的标记。

1、纸张要求:标准 A4 纸张。

2、封面设置及盖章要求:本项目不设置统一的技术部分封皮和目录,投标人无需上传技术部分封

皮和目录,技术部分不能出现签章或签字。

3、标题排版要求:暗标文件页面行距为固定值 28 磅,页边距四边均为 2 厘米。不编制页码、页眉、

页脚。暗标文件一级标题(“一、” “二、”“三、”…)采用三号宋体加粗字体,对齐方式为

左对齐,不缩进,大纲级别选择为 1 级,其余均为正文部分,除表格内容外全文不允许出现空格。

4、正文部分(包含二级及以下标题)字体采用四号宋体,不得做加粗、倾斜等处理,不允许字符

间距缩放,对齐方式为两端对齐。 正文部分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 2 个中文字符,段落其他各行不

作缩进处理。正文中各段落、图表间不允许留有空行、空页。二级标题为 1、2、3、...,三级为

1.1、...2.1、...,四级标题为 1.1.1、...2.1.1、...(序号需以顿号结尾例 1.1、)以此类推。

5、图表排版要求:图表大小、字体要求:图表均采用 WPS Word 文字处理软件黑白绘制,不得手写、

手绘。图表居中放置,所有边框采用 0.5 磅黑色单实直线,图表标题(名称)文字采用黑色四号

宋体,两端对齐,缩进两个字符,图表单位两端对齐从右向左缩进两字符放在表格右上角。图表

内文字采用黑色五号宋体,行距为 28 磅,进度图横道线使用 2 磅线条。

6、其他排版要求:颜色要求:正文标题、字体、图表及图表内文字使用黑色。编写软件及版本要

求:使用 WPS 办公软件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页数:不得超过 500 页;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

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

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备注:“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尽

可能简化编制和装订要求,上文中默认内容请勿删除。

注: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如不符合上述暗标编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评分除超过 500

页 扣 1 分 外 , 其 他 条 款 不 符 合 按 0 分 处 理 。 暗 标 格 式 问 题 咨 询 电 话 : 国 泰 新 点 软 件 刘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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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8 -

(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 179 -

(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已使用台时数

用途

备注

- 180 -

(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181 -

(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

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 182 -

(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

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 183 -

(六)临时用地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位置

需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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