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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模块化消防站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回民区中山路海亮誉峰商住楼南侧;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模块化消防站建设项目,主要对场地进行场地平整316.45平方米,基底钎探324.23平方米,土方挖方及弃置350.24立方米;设置筏板钢筋混凝土基础(HRB400钢筋配筋12@150mm单层双向钢筋网)324.23平方米。地基承载力按180kPa设计,通过预埋钢板焊接与上部模块刚性连接。拆除现状绿地围栏56.7米,拆除现状路沿石35平方米,拆除现状路灯3个、宣传栏1个、导视牌1个;进出站路面场地硬化面积150平方米;设置绿化绿篱30米,种植乔木6株;DN50给水管60米,DN150消防给水管60米;DN300污水管60米,DN300雨水管60 米,成品3米化粪池1座;电力电缆80米。配套消防联动系统1套,应急广播系统1套,工业排风扇2台,视频监控系统1套,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分别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及监理标段。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模块化消防站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及监理标段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139.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
邮编:01001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49号
联 系 人:陈艳荣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内蒙古绅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
联 系 人:刘京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139.com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单位名称:内蒙古绅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