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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4)投标人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5)1.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2.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6)供应商出具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7)“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8)到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全部为查询图)(9)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B类安全考核证书,且无在建的其他项目。(10)、供应商联系单(格式自拟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企业名称、邮箱等)注:(1)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网站截图提供复印件盖公章的即可),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3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报名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