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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镶白旗星耀镇设施农业产业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220535.92㎡,总建筑面积70200.00㎡,主要新建钢结构温室大棚47座,场区内填土74006.38m³、土路19472.09㎡、截水沟570.00m、网围栏2480.00m.栅栏铁艺大门2座、太阳能路灯101套、灌溉井3眼,同时建设项目所需的设备、给水、强弱电等配套工程。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现对《正镶白旗星耀镇设施农业产业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642890606@qq.com)或纸质文件邮寄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反馈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镶白旗星耀镇人民政府
地址:正镶白旗星耀镇
联 系 人:牛可欣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嘉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苏亚震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上发布。
附件: 草案--监理招标文件.pdf 自查表.pdf 草案--施工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