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供电公司包头市九原区瀚海110千伏变电站新建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水务集团)设备材料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2-05
发布于
内蒙古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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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供电公司包头市九原区瀚海110千伏变电站新建10千伏线路 送出工程(水务集团)设备材料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BHZB-HW-202505076)

公示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评标情况

【1】柱上断路器、隔离开关、绝缘子、电缆附件等: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山东德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451699万元,质量无,工期/交货期/服务 期:0天;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山东德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1,无;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要求:

中标候选人 (山东德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要求:无;

一、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 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其他 li

1:详见附后;

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nmgztb.com.cn/);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五、联系人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地址:包头市

联系人:刘阳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 binghuibt@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瑞兴苑11栋1单元202室

包头供电公司包头市九原区瀚海110千伏变电站新建10千伏线路送出

工程(水务集团)设备材料招标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BHZB-HW-202505076)

以下内容禁止转载或擅自修改编辑后发布,否则将依法追究侵权人侵犯著作权法律责任。

包头供电公司包头市九原区瀚海110千伏变电站新建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水务集团) 设备材料招标项目(项目编号:BHZB-HW-202505076)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 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标 贸 号 标段名称 中 标 候 选 人 排 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万元) 质量 (真实 性承诺) 工期 (交货 期) 响应招标文 件要求的资 格能力条件 情况 评标情 记 (综合 排序)
1 柱上断路 器、隔离开 关、绝缘子、 电缆附件等 山东德源电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14. 451699 满足招 标文件 要求 满足招 标文件 要求 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 综 管排 字:
内蒙古起航电力设备有 限公司 14.975402 满足招 标文件 要求 满足招 标文件 要求 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 综合排 序第二
第 11 河北华能源电力设备有 限公司 16. 542617 满足招 标文件 要求 满足招 标文件 要求 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 综合排 序第三
序号 标段号 供应商名称 否决原因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 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 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binghuibt@163.com;异议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受理异议时间:上午9:00-12:00、下 午14:30-17:30,周六日节假日不休息)。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第1页共2页

(1)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 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 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 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进行 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 一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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