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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ZJNMG-ZCHW-20251138)
公示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一、评标情况
【1】15标段:断路器消缺材料购置: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北京国电天元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2.223900万元,质量无,工期/交货期/服务 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前;
中标候选人第2名:江阴市金宇电热电器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2.403927万元,质量无,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
中标候选人第3名:湖南捷讯通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2.052600万元,质量无,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 (北京国电天元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志鹏,/;
中标候选人 (江阴市金宇电热电器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英菲,/;
中标候选人 (湖南捷讯通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小朋,无;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要求:
中标候选人 (北京国电天元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要求:无;
中标候选人(江阴市金宇电热电器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要求:无;
中标候选人(湖南捷讯通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要求:无;
详见时件
1:详见时件;
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ecp.impc.com.cn:21002/portal/#/)、《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nmgygcg.ejy365.com/) ;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汇金道
联系人:董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ehvzbb@vip.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5号兴业成大厦10楼
(符名)
200
Form 200
联系人:董少敏 唐燕娇 蒿鑫 苏娴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 zj03072022@126.com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 2025年第十一批(追加)集中采购断路器消缺材料
及防寒材料补充购置(15标段:断路器消缺材料购置)三次
以下内容禁止转载或擅自修改编辑后发布,否则将依法追究侵权人侵犯著作权法律责任。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 2025年第十一批(追加)集中采购断路器消缺材料及防寒材料补 充购置(15标段:断路器消缺材料购置)三次(项目编号:ZJNMG-ZCHW-20251138、批次编号: CJ-2025-11(追加)、标段号:15)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 荐的成交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1日。
| 标 殿 급 | 标段名称 | 成交 候选 人排 序 | 成交候近人 名称 | 投标报价 (万元) | 质量 (真实性 承诺) | 交货日期 | 响应招标 文件要求 的资格能 力条件情 沉 | 评标情 玩 综合 排序) | ||
|---|---|---|---|---|---|---|---|---|---|---|
| 断路 断路器消 器消 缺材 缺材料购 딸 粒狗 置 | 第一 | 北京国电天 元电气科技 有限公司 | 32. 223900 | 满足询比 米购文件 要求 | 2026年1 月 20日前 | 满足询比 采购文件 要求 | 综合排序 第一 | |||
| 15 | 第二 | 江阴市金宇 申热申器有 限公司 | 32. 403927 | 满足询比 采购文件 要求 | 2026年1 月 20日前 | 满足询比 采购文件 要求 | 综合排序 第二 | |||
| 第三 | 湖南捷讯通 电力技术有 限公司 | 32. 052600 | 满足询比 采购文件 要求 |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 满足询比 米购文件 要求 | 综合排序 第三 | ||||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
| 15 | 断路器消缺材 料 购置 | 上海筱诺电力设备 有限公司 | 响应文件中《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部分货物单 价超出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且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 两个报价,即电子交易系统中的报价与响应文件中不一致 | |||||||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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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 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zj03072022@126.com(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1)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1.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 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目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2.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 行。
3.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 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 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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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