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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
成效监测服务
招 标 文 件
(标段编号:N*开通会员可解锁*91501001002)
招标人:翁牛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晟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 年 9 月
目 录
第一卷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6
第二卷 ..................................................................41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42
第三卷 ..................................................................4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5
1
第一卷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赤峰市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成效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峰市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已由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翁牛特旗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赤峰市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
2.2 标段名称:赤峰市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成效监测服务;
2.3 建设地点:赤峰市翁牛特旗;
2.4 招标规模:计划总治理任务 7 万亩,其中:人工造灌木面积 7 万亩,工程固沙 7 万亩(与
人工造灌木结合面积 7 万亩);
2.5 计划投资:142.5 万元;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8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检查验收及成效监测的相关工作,检查验收是对所有建设任
务全部进行验收,需要提交正式验收报告及附表。成效监测是通过定位监测、野外调查、试验等手
段调查项目成效情况,对比项目实施前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变化,并提交正式成效
监测报告及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由中国
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
上职称;
3.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 9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
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3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投标(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书
和网站截图,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行为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赤峰市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分为 2 个标段同时招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同一投标人
可自行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按标段顺序中标(即:如已在第一标段成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则不能在其他标段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的“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
库及 CA 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 4.6)。
4.3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9 月 22 日 23 时
59 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
sso/default/login_bidder),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4 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
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
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 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 CA 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 CA 锁导
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信息入库及 CA 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ywjy/jylc/cabl/#)(技术支持电话:0476-
8288829、*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业绩与信誉等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无虚假内容,
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中标候选人的以上资料将在中标公示时一并公示,
4
接受社会监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9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
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6.2 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
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
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
密时限为 30 分钟。(业务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翁牛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翁牛特旗乌丹镇少郎河大街北侧
联系人:季语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内蒙古中晟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玉龙街道水榭花都小区 B001-1 号楼
联系人:陈瑶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主管监管:翁牛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翁牛特旗乌丹镇少郎河大街北侧
联系人:刘磊
5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别提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
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上显示的招标公告是根据系统固有选项生成的,存在
个别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不一致的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以本招标文件为准。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翁牛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翁牛特旗乌丹镇少郎河大街北侧
联系人:季语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内蒙古中晟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玉龙街道水榭花都小区 B001-1 号楼
联系人:陈瑶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赤峰市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
1.1.4.1
标段名称
赤峰市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成效监测服务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赤峰市翁牛特旗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计划总治理任务 7 万亩,其中:人工造灌木面积 7 万亩,工程固沙
7 万亩(与人工造灌木结合面积 7 万亩);
1.2.1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检查验收及成效监测的相关工作,检查验收是对
所有建设任务全部进行验收,需要提交正式验收报告及附表。成效
监测是通过定位监测、野外调查、试验等手段调查项目成效情况,
对比项目实施前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变化,并提交
正式成效监测报告及附表
1.3.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信誉
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林
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
须具有林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6 年 1 月至今至少连续 3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按以下任意
一种方式提交均可:①提供可在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养老保险缴
纳信息,并同时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查询信息的用户名
及密码或验证码或二维码;或②提供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
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则提供投标人
与其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务合同及人社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本项
目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且不
存在资质证书挂靠和在其他单位任职行为(投标人出具承诺书,项
目负责人本人签字)。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
(1)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所列情形(投
标文件中附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报名后至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以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的截图为准,截图需明确显示截取时间,承诺书格式自
拟);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接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10 日前,投标人应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
项目交易系统”,在“网上提问”模块以书面匿名方式将提出的问
题发出,以便招标人在澄清期内澄清。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
出的时间及形式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发出,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均可查看,该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需重新
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含补遗文件),否则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
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3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补遗、答疑及附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生成的招标文件正文之外的附件)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 日前,投标人应仔细查阅和检查招标文
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以
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前,登录
“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在“提问 ”模块以匿名方式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
出的形式
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 日前
形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
出,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查看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
□无
☑有,本标段最高限价:142.5 万元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本项目符合减免投标保证金情形:1.属于政府投资且单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0 万元及以下项目,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
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免缴保证金
信用承诺函”)。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行为的;
(3)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证明材料的;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
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或
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实质性内容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
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
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
审查资料未提供、提供不全或模糊无法辨认的按无效标处理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资格审查不要求,如有可按第三章 评标办法要求提供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情况的时间
要求
资格审查不要求,如有可按第三章 评标办法要求提供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
及仲裁情况的时
间要求
/年/月/日至/年/月/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A
(2)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标人在与招标人
签订合同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
件一式五份
3.7.3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 (1)投标人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资料应齐全、清晰可辨;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B)
证件要求
(2)投标人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如需另外补充说明
的投标人应将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公告或通知等附在投标文件
内;
(3)若投标人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实行证件电子化管理,则提供可通
过二维码查询的电子证书,但二维码必须清晰,否则现场无法识别导
致不予认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3
(B)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
章要求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
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可签字
后扫描上传
4.1.1
(B)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上传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内蒙古)”制作并经过“CA 锁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10 月 9 日 09 时 00 分
4.2.2
(B)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
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
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书不予退还
□是,退还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 登录地址: h
ttps://219.148.175.179:9443/ BidOpening)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确定方式: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
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或由招标人评委和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
(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专家总人数的
2/3。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的人数
按照综合得分高者排序的原则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
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介
公示期限:3 日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不超过 3 名
□是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上银行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1)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方式递交:
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信
息合同签订前由招标人提供。
(3)以银行、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方式递交:
中标人开具的保函金额应与履约保证金金额一致,须出具无条件的、
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保函。如为银行保函应由地市级及以上国家
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支行开具
履约担保退还:承包人于本合同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 28 日内办理相关
手续。
□不要求
8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翁牛特旗林业和草原
局依法实施的监督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
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本项目采用全过程网上招投标。
1、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
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若
未使用最新补遗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 投标
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需提供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在内蒙古自治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如有答疑文件,则使用最新的答疑文
件) 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
3、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单位需递交使用 CA 锁加
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办理 CA 锁,否则将无法正
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以登录电子招
投标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
的提交状态办理入库注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投标人按照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
蒙古)”模块要求导入相关内容便于评标时评审。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5、投标单位应及时更新入库信息及时上传最新的文件。
6、制作过程如有疑问及时查看软件中帮助文件。
注意:除系统原因或不可预见原因所有投标人皆不能解密外,投标人
严格按系统要求时间解密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解密的解密阶段提
前结束,如在规定时间内发生问题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或系统技术人
员,超时未解密的或解密不成功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方案内容是否采用
“暗标”评审方式
□否
☑是,“暗标”编制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0.2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
不得擅自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
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
意,并不得擅自提供给第三人。
10.4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
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
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
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
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
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
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5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委托人要求”和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和“承包人”,在
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招标文
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
统”
10.6
其他不可抗力说明
在投标截止时间,开评标期间因停电原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
统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错误造成不可逆转的评审过程等不可抗
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等原因,造成本项
目无法继续进行下去的情况发生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招标,投标人自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行承担相关风险,招标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10.7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
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
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
当依法重新招标。
10.8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
内容
(1)因本项目要求提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
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所以后期发生异议、投诉等情形,按以
下要求认定:招标文件中所提“在施建设工程”是指未进行五方主体
竣工验收的工程,以五方主体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部分项目不涉及五
方主体验收,则以实际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增加现场管理人员的,中标单位须按
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人要求进行配置。
(3)在投标截止时间,评标期间,因停电原因、内蒙古自治区工
程项目交易系统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错误造成不可逆转的评审
过程等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等原
因,造成本项目无法继续进行下去的情况发生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招
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招标人无须承担相应责任。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的招
标代理合同,由招标人支付。
(5)各投标单位资格后审所应提交的资料无需提供原件。中标后
如经查证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伪造证明材料,取消其中标资格,
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为招标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对应有关
法律法规处理。
(6)如部分地区已采用电子化管理证件,企业或个人证书均须提
供有主管部门已电子化管理的扫描件,如果扫描无效或失败的其证书
不予认可。
14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成效监测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
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
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不
良记录且直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仍未修复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近一年指本项目开标前 365 日历日至开标日,近二年、近三年依此类推。
1.5 费用承担
16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
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
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
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技术部分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
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
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
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相关信息,未及时获知澄清
内容而导致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
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18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
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
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异议与答
复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
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异议。
2.4.2 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 2.2 款、
第 2.3 款规定办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服务费报价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技术部分;
(7)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全过程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3.2.2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结合自身因素,进行自主报价。
19
3.2.3 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中的“服务费报价表 ”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4 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且必须小于最高限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或大于、
等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 ”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服务费报价
表 ”的汇总表,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
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
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
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向招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
(4)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
通知书实质性内容。
20
(5)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证明材料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符合评标办法中资格评审标准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中标单位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均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7.6 本项目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投标文
件制作工具(内蒙古) ”模块要求导入相关内容,便于评标时评审。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
信息库导入的数据应保证为企业最新数据。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须进行密封和标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不予受理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并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
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在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后 30 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
互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登录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按照“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操作流程进行开标、唱标、开标结果
确认;
(4)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过程中提出,
直至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2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
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 ”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
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3 招标人或招标人评委发现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的,应当及时提醒、劝阻并向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6.3.4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后,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标后,因有
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但评标委员会认定剩
余有效投标单位仍具有竞争力的,可以继续进行评标。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有权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
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重点关注评标委员会是否按照文件规定
23
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是否存在对客观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评分畸高、畸低现象,是
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是否依法通知投
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是否存在随意否决投标的情况。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中标候选人公示包括以下内容: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服务期, 以及无效标情况;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鉴于现行评审程序,对于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信业绩,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候选人
公示时无法全部区分加分部分和未加分部分资信业绩。对于无法区分的,所公示的资信业绩为投标
人在投标文件中编制的所有资信业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
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
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
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
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有权查证预中标人的现场人员证件及荣誉
业绩资料原件,如经查证预中标人存在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证明材料的现象,取消其中标资格,没
24
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为招标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按照有关法规处理,并告知监管部门。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
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
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
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
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
7.7.4 如第一中标候选人自愿放弃中标,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
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未给招标人带来损失,根据实际情况,中标人候选人可不承担
责任。
8. 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25
(3)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4)第一中标候选人或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按本章 7.5 中标通知第一款的规定,招标人认定重新招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8.3 终止招标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将及时发布公告。已经发售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
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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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评标专家应当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勤勉地履行专家职责,按时参加评标,严格遵守评标
纪律,评标专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对其他评委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
加不当影响;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
处;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透露评
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和评标项目;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不得
泄露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故意拖延评标时间,
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得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报酬或者其他好处;严禁组
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微信群、QQ 群等网络通信群组。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
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
的,应当按本章第 2.4 款、第 5.3 款、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后,方可向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的规定
27
进行。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注意事项
(1)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
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若未使用最新补遗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需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如有答疑文件,则使用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
(3)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无纸化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需递交使用 CA 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
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办理 CA 锁,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
标人可以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状
态。办理入库注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15685710,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投标人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模块要求导入相关内容
便于评标时评审;
(5)投标人应及时更新入库信息及时上传最新的文件(尤其是开户许可证入库的填写的账号是
否一致);
(6)制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及时查看软件中帮助文件。
2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3.1.4
中标候选人排
序方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2
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系统
自动清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自动清标,清标结果以评标委员
会最终认定结果为准,如清标过程中认定属于无效标中任意
一项则其投标无效,不再进入下一环节评审
2.1.0
技术部分评审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编制技术部分文件,如发现未
按技术暗标部分编制要求”编写,则视为其投标无效,不再
进入下一环节参加初步评审。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
函附录签字盖
章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
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
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2.1.1
形式评审标
准
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
准
不存在禁止投
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
形
投标报价
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4 款载
明的招标控制价
2.1.3
响应性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29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技术部分(暗标)部分:42 分;
投标报价:35 分;
商务部分:23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
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A×70%+B×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 A
为招标控制价,B 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当 n(有效投标人个数)<5 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
的算术平均值为 B;
②当 5≤n<7 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1 个最低价
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
③当 7≤n<9 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2 个最低价
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
④当 9≤n<11 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3 个最低价
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
⑤当 11≤n<13 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4 个最低
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以此类推。
注: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
投标的投标人。
2.2.3
投标报价的偏
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1)
技术评分标
准
服务方案概述
(6 分)
针对本项目特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成效监测方
案、项目技术路线、总体布局、效益评估等内容合理、先
30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进、经济、具有可实施性;(方案包含本项内容得基础分 4
分;评委根据评审标准在基础分上酌情评审,本项最高得 6
分)
质量及保障措
施(6 分)
质量及保障措施:质量保证体系科学合理、措施完善可行;
(方案包含本项内容得基础分 4 分;评委根据评审标准在基础
分上酌情评审,本项最高得 6 分)
进度及保障措
施(6 分)
进度及保障措施:进度安排合理、措施具体可行、具有可实
施性;(方案包含本项内容得基础分 4 分;评委根据评审标准
在基础分上酌情评审,本项最高得 6 分)
工作重点、难
点分析
(6 分)
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内容先进、合理可行、重点难点分析
透彻;(方案包含本项内容得基础分 4 分;评委根据评审标准
在基础分上酌情评审,本项最高得 6 分)
人员安排
(6 分)
人员安排:人员安排合理、各专业岗位配备齐全;( 方案包
含本项内容得基础分 4 分;评委根据评审标准在基础分上酌
情评审,本项最高得 6 分)
车辆和检查监
测仪器设备投
入情况
(6 分)
车辆和检查监测仪器设备投入情况:拟投入的车辆和检查监
测仪器设备满足本项目需要;(方案包含本项内容得基础分 4
分;评委根据评审标准在基础分上酌情评审,本项最高得 6
分)
验收方案
(6 分)
验收方案:项目验收方案明确、分项验收、初验及终验安排
科学合理;(方案包含本项内容得基础分 4 分;评委根据评审
标准在基础分上酌情评审,本项最高得 6 分)
(42 分)
(1)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不对评分进行修正。
(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区间范围内对各投标人的技
术部分进行评分。评标委员会主任应对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是否在规定
的区间范围内进行核查,对于不在招标文件规定区间的评分,评标委员会主
任应将其退回并要求重新进行评审,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区间范围内再进
行汇总,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3)投标人应根据现有的资料,编制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部分,以简单
31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明了、符合施工需要为宜,技术部分页码应控制在 200 页以内。评标过程
中,评委有权对其超出 200 页以外部分不进行评审。
2.2.4
(2)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35 分)
投标报价
(35 分)
(1)通过评标委员会初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为有效
投标报价,有效报价得基础分 35 分。
(2)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比较,每下浮 1%扣 0.5 分,最多
扣 2 分;每上浮 1%扣 0.5 分,最多扣 2 分(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资源配置
(11 分)
1、项目负责人(3 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或草原或林草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
称得 3 分,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得 0 分;
2、人员(除项目负责人)配备情况(8 分):
1)具有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每有
一人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8 分,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得 0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 2026 年 1 月至今至少连续 3 个月加盖社
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或在人社部
门网站上查询的缴纳养老保险相关信息(将参保信息查询、社
保缴费查询打印并加盖投标企业单位公章),如为退休人员提
供退休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同一个人具有多个职称只计一
个最高分】
2.2.4
(3)
商务部分评
分标准
(23 分)
投标人项目业
绩
(12 分)
投标人近三年承接过同类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 4 分,最高
得 12 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得 0 分
同类项目业绩为防沙治沙或生态修复或营造林工程成效监测
业绩;
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业绩起算日期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近一年指本项目开标前 365 日历日至开标日,近
二年、近三年以此类推)
备注:
32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投标人无须提供资格评审要求的资料以及业绩资料原件,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复印件或扫
描件,由评委审核。(投标文件中资格评审资料不提交或提交不齐全,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
文件中评审业绩加分部分资料如不提交或提交不齐全,则不予加分。)
2.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同类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可以是文件的主要页,业绩合同的主要页须体现
各单位名称、项目概况、合同金额、盖章页等重要信息。
3.职称是指由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或具备职称认定及评审资格的各类部门评审
(或认定)的职称。
4.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5.近一年指本项目开标前 365 日历日至开标日,近二年、近三年以此类推;上一年度指本项
目开标日前的上一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上二年度、上三年度以此类推。
6.投标企业须如实提供资格证明资料及评审业绩。对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证明材料的企业和
个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为招标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记入赤峰市建
设行业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系统,同时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33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
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
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
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0 电子交易系统清标、技术方案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评分因素:见评标细则;
(2)投标报价评分因素:见评标细则;
(3)商务部分评分因素:见评标细则。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细则。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方法:见评标细则。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部分评分因素:见评标细则;
(2)投标报价评分因素:见评标细则;
(3)商务部分评分因素:见评标细则。
3.评标程序
34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内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
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
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0%,评标委员会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合理性、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和人工费用等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
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
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36
附件 1:废标条件
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技术部分(暗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
(5)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
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6)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3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就 (项目编号: ) 中工
作内容与成果要求,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工程投资:
第二条合同文件构成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2.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本工程适用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6.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其他合同文件;
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第三条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
1、服务内容:
2、成果数据格式:
3、预期指标及成果:
4、质量检查要求:
38
第四条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
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
成果交付地点:
第五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须及时提供本次检查验收及成效监测中所需的相关基础资料给乙方;
(2) 甲方须及时解决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基础资料错误或问题;
(3)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状况,对不能保障项目进度和质
量的人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
(4) 甲方对乙方在工作中的质量、安全有权进行监督和管理;
(5) 甲方派遣相关工作人员参与项目,对项目完成进度、质量有权进行监督 ;
(6)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有关费用,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行本次检查验收及成
效监测工作。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需保证成果符合成果质量要求,如有质量问题,乙方需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
行整改;
(2) 乙方对本项工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资料应予以保密,项目结束后不得留有任何资料,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数据,否则甲方可终止本项目合作,造成损失
的,甲方依法追究乙方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在服务期内,乙方负责解答甲方人员提出与本项目有关的问题。
(4)服务期结束后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费使用的说明和明细表,保证项目 经费
使用合规合法,并全部用于项目实施。
甲乙双方应本着积极协作、相互配合的态度进行本项工作,在工作中如有异议应协商解
决。
第六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39
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 小 写 ) 元。
2.付款方式:按施工进度第一年完成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40%,第二年完成验收后支付合同
金额的 30%,第三年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的 30%。
第七条保密责任
1.为本项目顺利实施,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数据、资料,及乙方利用本项目形成的所有数
据、资料,都属于保密内容,仅限乙方为完成本项目使用,禁止向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
露、提供,且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2.如甲方发现乙方存在泄密责任,甲方有权终止本项目合作,并向乙方追回经费,同时甲
方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知识产权
1.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工程实施中,
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
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利用本项目部分或全部数据、模型、资料等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进
行任何对外项目合作或成果产出,包括但不限于论文发表、学位论文撰写、专著出版、科技奖
申报、完成其他项目等,都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公开使用,否
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成果或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
知识产权的诉讼。
4.甲方对数据、资料等脱密处理后,乙方可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使用本项目形成的数据、
资料。具体使用范围及使用方式在书面同意书中明确。
第九条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
任。
1.乙方违约责任
40
(1)因乙方原因,逾期交付工程检查验收及成效监测成果的违约金:每拖延一天赔偿相
应检查验收及成效监测费的 0.2%,经甲方宽限期后乙方仍不能完成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终
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本合同额的 30%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成果的违约金的上
限:本合同额的 30%。
(2)乙方提交成果文件不合格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没有超出未支付费用数额
的,由未支付费用据实抵偿,超过未支付费用的,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及赔偿责任,并承担本合同
额的 30%违约金。
(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检查验收及成效监测任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本合同额的 30%违约金。
(4) 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规定的任务并提交相应成果的违约责任: 甲方有权单方面
取消合同,要求乙方退回全部经费,并承担本合同额的 30%违约金。
2.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没有及时提供基础数据(或者基础数据有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的
延期不认定为乙方责任,工期顺延。
(2)因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 甲方逾期支付费用的违约金: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起诉。
第十一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根据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和质量,所有项目均须依次通过三次验收。
具体安排为:2026 年启动的项目,于 2026 年底前完成第一次验收(初验),2027 年完成
第二次验收(含初验不合格补验及跨年度续验部分),2028 年完成第三次验收(终验);2027
年启动的项目,于 2027 年完成初验,2028 年及以后分别完成第二、三次验收。每年度验收完
成均需在当年 12 月 1 日前出具验收报告,并附检查验收小班调查表、验收汇总表、每个小班
近景远景照片各一张,以及矢量数据等材料。
41
质量检查要求:检查验收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达到设计质量标准。成
效监测参照相关技术规程和招标人提出的具体要求。
第十二条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
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二)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第十三条其他
1.本项目质保期 3 年,在质保期内,发现成果出现质量问题, 由乙方负责处理完善,但
因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
任,并在三天内向对方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
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3.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由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并按处理结果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果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者交通事故等,
由乙方妥善解决, 甲方无责任。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1.乙方因拖延支付其人员工资或事故赔偿金,导致第三人诉讼(信访) 甲方, 甲方垫付款
的,由乙方按照甲方垫付款的 2 倍赔偿给甲方。
2.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诉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甲方聘请律师费、诉讼费、诉讼保全费
等全部实际支出的费用。
合同文本一式 6 份, 甲方 3 份,乙方 3 份, 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42
第二卷
43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
1.服务内容:对赤峰市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所有建设任务进行检
查验收,提交正式验收报告及附表。通过定位监测、野外调查、试验等
手段监测项目成效情况,并提交正式成效监测报告及附表。
2.成果数据格式:PDF、shp、word、excel、jpg
3.预期指标:赤峰市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检查验收及成效监测
指标设置
类别
检查验收指标
成效监测指标
人工造林
核实面积、合格面积、按照设计施工、成活
率、抚育、管护情况
郁闭度(乔木) 、盖度(灌木) 、
保存面积、保存率
工程固沙
核实面积、合格面积、按照设计施工、障
体保存完好率、保苗率、管护情况
障体保存完好率(机械沙障) 、保苗
率(生物沙障) 、疏透度(孔隙度)
、障间积沙量、障体功能稳定性
4.质量要求:
检查验收:根据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和质量,所有项目均须依次通过三次验
收。具体安排为:2026 年启动的项目,于 2026 年底前完成第一次验收(初验),
2027 年完成第二次验收(含初验不合格补验及跨年度续验部分),2028 年完成第
三次验收(终验);2027 年启动的项目,于 2027 年完成初验,2028 年及以后分
别完成第二、三次验收。每年度验收完成均需在当年 12 月 1 日前出具验收报告,
并附检查验收小班调查表、验收汇总表、每个小班近景远景照片各一张,以及矢
量数据等材料。
成效监测标准:林业建设项目(人工造林、工程固沙)抽取小班数量和
面积:每项建设内容(人工造林)小班数在 0-20 个,最低抽取 5 个小班(不
足 5 个,全部抽取);小班数在 21—100 个,最低抽取 10 个小班;小班数
44
在 101—150 个,最低抽取 15 个;小班数在 150 个以上,最低抽取 20 个小
班。封山育林全部抽取。
工程固沙小班数在 0-50 个,最低抽取 10 个;小班数在 200 个以上最低
抽取 30 个。每项建设任务抽取面积不低于总面积 20%,抽取乡镇比例不低于
50%。建设任务完成第二年开始同一样地连续监测 2 年。
每个旗县每项建设任务抽取面积不低于总面积 20%,抽取乡镇比例不低
于 50%。每个样地 3 个样方。建设任务完成第二年开始同一样地连续监测 2
年。
验收结果完全反映项目真实情况,监测结果真实可信。
45
第三卷
4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温馨提示:
(1)因投标制作软件中“资格审查资料 ”模块要求同步诚信库,所以各投标人在制作投
标文件前,请完善诚信库中相关信息。
(2)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给定投标文件格式的模块,以给定的格式制作投标文件,招标
文件中给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仅作参考。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未给出固定投标文件格式的,以
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格式制作投标文件。
(3)应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划分的模块上传相应内容,未按对应模块上传,导致的一切
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部分投标文件无对应模块的,统一上传至“封面 ”模块中,并为在该模块
上传的内容建立目录,以便评审。
(4)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给出的模块,投标人可上传空白 A4 纸幅
扫描件,并标注“招标文件未对此项做要求 ”字样
47
封 面
(标段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48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投标保证金
四、服务费报价表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技术部分
七、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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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
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
标总报价,服务期限: ,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如有);
(4)服务费报价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技术部分;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天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50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2
投标报价
/
元
3
投标内容
/
4
服务期限
/
5
质量标准
/
6
投标有效期
/
7
权利义务
/
响应本标段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8
...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5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52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53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约定条款。如果
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 7 日内将招标文件约
定的投标保证金 1.59 万元(小于最高限价 2%)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弄虚作假法律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54
四、服务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投标人名称
服务费
¥:
大写: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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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其中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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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内容
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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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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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 毕业于 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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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暗标)编制
1.纸张要求:标准 A4 纸张。
2.颜色要求:正文标题、字体、图表及图表内文字使用黑色。
3.封面设置及盖章要求: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封面,统一使用黑体一号字体
(黑色),顶行居中对齐,不得加入空格,页边距四边均为 2 厘米,不能出现签章或签字,
封皮无需增加页码。
4.排版要求:暗标文件页面行距为固定值 28 磅,页边距四边均为 2 厘米。不编
制页码、页眉、页脚。暗标文件一级标题(“一、” “二、”“三、”…)采用三号
宋体加粗字体,对齐方式为左对齐,不缩进,大纲级别选择为 1 级,其余均为正文部
分,除表格内容外全文不允许出现空格。
正文部分(包含二级及以下标题)字体采用四号宋体,不得做加粗、倾斜等处理,
不允许字符间距缩放,对齐方式为两端对齐。正文部分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 2 个中文
字符,段落其他各行不作缩进处理。正文中各段落、图表间不允许留有空行、空页。
二级标题为 1、2、3、......,三级为 1.1、1.2、......2.1、2.2、......,四级标
题为 1.1.1、1.1.2、......2.1.1、2.1.2、......(序号需以顿号结尾例 1.1、)以
此类推。
5.图表大小、字体要求:图表均采用 WPS Word 文字处理软件黑白绘制,不得手
写、手绘。图表居中放置,所有边框采用 0.5 磅黑色单实直线,图表标题(名称)文
字采用黑色四号宋体,两端对齐,缩进两个字符,图表单位两端对齐从右向左缩进两
字符放在表格右上角。图表内文字采用黑色五号宋体,行距为 28 磅,进度图横道线使
用 2 磅线条。
6.编写软件及版本要求:使用 WPS 办公软件编制 ;
7.施工组织设计页数:不得超过 200 页;
8.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
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备注:“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尽可能简化编制和装订要
求,上文中默认内容请勿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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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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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资料
(一)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我公司愿意针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项
目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业绩、人员资料、陈述均是真实的、准
确的。若有不实,我公司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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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单位自行承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所列情形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在此声明,我单位 (投标人名称)不存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
须知 1.4.3 任一情形。
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一旦中标,取消我单位中
标资格并没收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发生相关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如签订合同后发现则取消其合
同,扣留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
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