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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507212026090801001002的招标文件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9-11
发布于
内蒙古呼伦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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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呼伦贝尔农垦那吉屯农牧场有限公司

1000 吨烘干塔及附属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二标段:烘干塔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标段编号:K*开通会员可解锁*9*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单位:呼伦贝尔农垦那吉屯农牧场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乐九建工程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日期:2026 年 09 月 11 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3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66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78

第六章、图纸 ..........................................79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80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81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详 见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呼 伦 贝 尔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平 台 地 址 :

(https://ggzyjy.nmg.gov.cn/msym/hlbrsggzyjyw/)上发布的公告。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呼伦贝尔农垦那吉屯农牧场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那吉屯农场

联系人:曲晓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乐九建工程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市阿荣路 80 号二楼

联系人:王乐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项目名称

2026 年呼伦贝尔农垦那吉屯农牧场有限公司 1000 吨烘干塔及附属

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

2026 年呼伦贝尔农垦那吉屯农牧场有限公司 1000 吨烘干塔及附属

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烘干塔设备采购

1.1.5

项目建设地点

呼伦贝尔农垦那吉屯农牧场有限公司第三连(队)。

1.2.1

资金来源

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 1177.52 万元,其中:建筑工

程费 118.71 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948.9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52.36 万元,预备费 57.50 万元。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经落实

3

1.3.1

招标范围

二标段:建设 1 座 1000 吨烘干塔及附属设施烘干塔设备采购(含

安装)等,具内容体详见招标清单。

1.3.2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 248 日历天内检测、安装、调试完毕。

质保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计划供货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以合同签订为

准)

本项目基础施工标段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10 月 26 日(具体开工以合同签订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7 年 5 月 30 日(具体竣工以合同签订为准)

上述计划工期、计划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

实际工期按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执行。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本标段须具备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 标 人 在 国 家 信 息 中 心 主 办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报告;(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机械设备

销售等相关内容。

2、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财务要求:近 3 年,财务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4

5、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

n)查询信用报告;(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

询),并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的;

②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注 1:财务、业绩要求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接受以下联合体。

1.4.4

资格审查方式及审查

资料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资质原件。投标人应自行在投标截止时前按

照本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要求将相关证照、人员证书、财务、业绩

原件电子版在投标人系统内投标人信息管理里上传提交平台系统自

动见证。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自动进行公

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再行上传信息或补充、更改信息均视为无效,

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评标(评审)委员会(谈判、磋商、询

价、洽谈小组)审核和评审时以投标人系统内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自

动关联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公布的相关

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其“主体信息”内相关信息应的真实性、合法

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审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

5

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3 ) 投 标 人 在 国 家 信 息 中 心 主 办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报告(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备注:

企业财务、业绩资料等(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

资格审查标准)。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允许(专业安装部分)

1.12

偏离

☑设备参数不允许负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及答疑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天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

修改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内蒙

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

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

招标文件在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

6

形式

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在网站上以变更公告或带有

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公布通知,所有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所有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

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人接受的评标阶段对投标文件作出的答疑、澄清、说明或补正

文件(如有)

3.3.1

投标有效期

120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开具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

inance/index)全程在线开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在投标保证金有

效缴纳截止时间前出函,并放在投标文件中,未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

间前出函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开标系统未显示已出函的将视

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

投标人应对其提交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成立时间晚于

本时间要求的,提供成立后即视为有效)。

7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

要求

(1)单位公章其内容必须与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规定在指

定签字位置亲笔签署姓名(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部分可由本人亲笔签

字后扫描并粘贴至签字位置,CA 锁内有法人签字的,可用 CA 锁内签

字加盖在指定位置),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内蒙古自治区投

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

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逾期

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1、开标仪式结束后,所有投标人需提供胶装成册后的纸质“投

标书”1 正 1 副(“投标书”必须与上传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文

档投标内容一致,正副本可以直接打印软件版内带章投标书,以上文

件必须胶装成册),送至或邮寄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指定地点

(邮费自理)。

注:2、其他地区 CA 证书是否能跟呼伦贝尔地区全面互通,请提前

与第三方数字认证服务企业确认,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否则因此原因导致影响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3.《关于全区统一工程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8

各潜在投标人在使用新系统前,应认真阅读《全区统一工程交易电子

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网址为

https://ggzyjy.nmg.gov.cn/msym/hlbrsggzyjyw/bszn_4294/jylc

_4295/(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操作

指南)。新系统使用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名称为“内蒙古自治区投标

文件制作软件”,请注意和原系统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区别使用。否

则因此原因导致影响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响应文件由投标人使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

作生成并加密。

4.2.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详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应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

ogin.html)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

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操作指南)点击操作手册下载。注:

《关于全区统一工程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各潜在

投标人在使用新系统前,应认真阅读

《全区统一工程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网址为

9

https://ggzyjy.nmg.gov.cn/msym/hlbrsggzyjyw/bszn_4294/jylc

_4295/(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操作

指南)。新系统使用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名称为“内蒙古自治区投标

文件制作软件”,请注意和原系统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区别使用。否

则因此原因导致影响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应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

gin.html

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网址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办事指南-操作指南)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

确认报价、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

2.如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 30 分

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撤回投标文件;

3.如一个项目中的多个标段同时开标,请投标人在电脑前耐心等待

依次开标,中途不得离开,因投标人不在电脑前而错过解密、确认报

价等环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在使用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

10

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注意事

项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

评标专家组成形式: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九

条和第十条规定;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自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 5 人及招标人代表 2 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评分前 3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注: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

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

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3.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收取

金额:中标金额的 10%,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合同协议书签订之前

提交。

递交形式:以合同为准

退还方式:保函形式的项目验收合格后失效。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

其合同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业绩

本项目业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本项目相似或相近的烘

干塔相关设备销售项目业绩。

10.2 招标控制价

11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包括设备原价,调试费,安装费,

运输费,保管费,装卸费,税金,保险费、培训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招

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其投标将被否决;所有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该项目将重新招

标。

10.3“暗标”评审

是否采用“暗标”评

审方式

☑采用

注:技术暗标评审时,如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暗标格式检测功

能,检测发现不符合技术标暗标格式问题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检测

结果进行人工复核,最终结论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

投标文件技术标(暗

标)编制要求

技术方案(技术暗标部分)编制要求

(一)暗标的编制要求

1、纸张要求:标准 A4 纸张。

2、封面设置及盖章要求: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封面,统

一使用黑体一号字体(黑色),顶行居中对齐,不得加入空格,

页边距四边均为 2 厘米,不能出现签章或签字,封皮无需增

加页码。

3、标题排版要求:暗标文件页面行距为固定值 28 磅,页边距

四边均为 2 厘米。不编制页码、页眉、页脚。暗标文件一级

标题(“一、” “二、”“三、”…)采用三号宋体加粗字

体,对齐方式为左对齐,不缩进,大纲级别选择为 1 级,其

余均为正文部分,除表格内容外全文不允许出现空格。

12

4、正文部分(包含二级及以下标题)字体采用四号宋体,不

得做加粗、倾斜等处理,不允许字符间距缩放,对齐方式为

两端对齐。 正文部分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 2 个中文字符,段

落其他各行不作缩进处理。正文中各段落、图表间不允许留

有 空 行 、 空 页 。 二 级 标 题 为 1 、 2 、 3 、 ... , 三 级 为

1.1、...2.1、...,四级标题为 1.1.1、...2.1.1、...(序

号需以顿号结尾例 1.1、)以此类推。

5、图表排版要求:图表大小、字体要求:图表均采用 WPS Word

文字处理软件黑白绘制,不得手写、手绘。图表居中放置,

所有边框采用 0.5 磅黑色单实直线,图表标题(名称)文字

采用黑色四号宋体,两端对齐,缩进两个字符,图表单位两

端对齐从右向左缩进两字符放在表格右上角。图表内文字采

用黑色五号宋体,行距为 28 磅,进度图横道线使用 2 磅线条。

6、其他排版要求:颜色要求:正文标题、字体、图表及图表

内文字使用黑色。编写软件及版本要求:使用 WPS 办公软件

编制 ;技术方案页数:不得超过 1000 页;除满足上述各项

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

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

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备注:“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

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尽可能简化编制和装订要求,上文中

默认内容请勿删除。

注意事项:

1、制作技术标(暗标)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八

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十一、技术方案”给定的封面和目录内容

13

及顺序制作;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

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

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

评标

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

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

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操作指南)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10.7 特别说明

10.7.1

(1).标段缴纳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数量不足三家,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2).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所报标段招标控制价,按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两家单位共用同一人编制投标文件,视为串

通投标,其所投的全部标段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

工程量,以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工程量不一致的,其所投的标段按无效投标处理。

14

(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

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以及其

他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的;以及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统一格式标准编制,

构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为无效投标,由评审委员会审查认定并予以否决

投标处理。

10.7.2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科学合理、简洁明晰,杜绝重复冗余现象发生。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

方案不超过 1000 页。

10.8 中标公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不少于 3 日。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10.9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

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

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10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1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

“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

15

“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2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

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3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

件的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

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

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4 其他补充内容

10.14.

1

招 标 文 件 中 未 提 到 的 其 他 事 宜 应 按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呼 伦 贝 尔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网 站

(https://ggzyjy.nmg.gov.cn/msym/hlbrsggzyjyw/)“重要通知栏目查询和查看文件”中

发布的办事指南、流程及制度中规定的内容执行。

10.14

.2

合同形式:固定总价

招标人承诺的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30%作为预付

款,付款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项目进度款按以下节点支付: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总

价的 50%,付款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待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内容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总

价的 97%,付款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本阶段支付时间以全

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无息支付;

16

(4)剩余合同总价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设备正式运行满 2 年后无质量问

题,由发包人予以无息支付。

(5)具体内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10.14.

3

1.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合同》向招标人收取。

10.16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通过网上提出异议的投标人,为

确保能够及时回应,避免影响参与投标,请在提出后 24 小时内电话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17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和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

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

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

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 资格审查方式及审查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1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

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概不退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

任何责任。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执行。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

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

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

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及时以匿名方式向招

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回答。所有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

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相关版块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

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20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

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另册);

(6)图纸(另册);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答疑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当

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匿名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回

答。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21

天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指定版块澄清。如果

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

时间,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

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

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4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

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文件在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在网站上以变更公告或带有编

号的补遗书形式公布通知,所有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所有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内蒙

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

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2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五、投标保证金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拟分包计划表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材料

十一、技术方案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

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

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

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过内蒙古自治

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指定版块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

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

23

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

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

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

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

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

承建的工程在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营管理等方面获奖证明文件

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并标明序号。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24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

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

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

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

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

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编制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人员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报价及工程量清单部

分的人员须具备建设工程造价员及以上资格。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法人盖章的地方,投

标人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

的个人电子印章。

(2)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规定在指定

签字位置签署姓名(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部分可由本人亲笔签字后扫描并

粘贴至签字位置)。

(3)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可将造价人员执业印章及造价人员

亲笔签字扫描并粘贴至所需盖章及签字位置。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

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被拒绝或按无

效投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是从

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或转出的;

(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予以密封、装订的;

(7)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包括投标函、工程量清单报价),内容不全

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上限的;

(9)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

26

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在开标前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

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0)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或授权委托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11)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签章进行远程签到的;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13)满足不了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技术标准要求

的;

(1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5)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作出响应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6)投标文件中未清晰标明投标单位全称、账户、账号的。

(17)项目负责人未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职称证书

的除外);

(18)投标文件中有调价函的。

(19)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部分单项报价之和与投标总报价不一致的;

(20)投标人被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的,其中认定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以

下几种情形: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其他法律法规等阐明的。

27

(22)电子招投标否定投标条款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上传;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e.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

信息各有一条以上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f.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其记录的编辑计价软件序

列号相同,或者记录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

各有一条以上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g.投标文件的记录上传 IP 地址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

定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h.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未按规定记录软硬件信息

的,或者记录的软硬件信息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验证认定为被篡改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i.投标文件存在以上禁止情形或被认定属于禁止情形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否决该投标。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及要求

5.1.1、招标人在本章第 4.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28

5.1.2、一个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投标。

5.2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应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

ml

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操作指南)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

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确认报

价、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

2.如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 30 分钟

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撤回投标文件;

3.如一个项目中的多个标段同时开标,请投标人在电脑前耐心等待依

次开标,中途不得离开,因投标人不在电脑前而错过解密、确认报价等环

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在使用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

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注意事项以及

其他相关使用规定。

5.3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29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

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

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

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

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采用网上招标的,评标(评审)委员会在评标系统内进行电子化初审、

详细评审(打分,包括投标报价得分自动计算)。评标(评审)委员会必

须核对评标系统内自动核算、汇总结果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请及时与电子

监察室人员联系,由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核实处理是否为

系统问题。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

30

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

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

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

31

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

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

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

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

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

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

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

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

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

(一)唱标记录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

工期

备注

签名

招标人编制的标底(如果有)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注:因采用电子评标,附表相关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以上附表以系统内为准]

33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

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

址)。

附件:质疑问卷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因采用电子评标,附表相关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以上附表以系统内为准]

34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因采用电子评标,附表相关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以上附表以系统内为准]

35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因采用电子评标,附表相关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以上附表以系统内为准]

36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确定(中标

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因采用电子评标,附表相关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以上附表以系统内为准]

37

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因采用电子评标,附表相关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以上附表以系统内为准]

38

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

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

备注:允许备选投标方案时,本附表应当作为本章“投标人须知”的附件,由招标人根据招标

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附的评审和比较方法,对备选投标方案是否或在多大程

度上可以偏离投标文件相关实质性要求、备选投标方案的组成内容,装订和递交要求等给予具体规

定。

[注:因采用电子评标,附表相关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以上附表以系统内为准]

39

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备注: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包括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的,本附表应当作为本章“投标人须知”

的附件,由招标人根据各地和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给予规定。

[注:因采用电子评标,附表相关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以上附表以系统内为准]

40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1

形式评

……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

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证或为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

执照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

具备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

户信息

2.1.2

资格评

信用记录查询情况

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报告;(评标

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供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2.1.3

响应性

评审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41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技术方案:45 分

商务部分:5 分

投标报价:5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

评标基准价=A×70%+B×30%,其中,A 为招标控制

价,B 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即评标基准价

为招标控制价的 70%与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

均值的 30%之和。(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

理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1)当 n(有效投标人,下同)<5 时,计算所有

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2)当 5≤n<9 时,计算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

价去掉 1 个最高、1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

(3)当 9≤n<13 时,计算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

报价去掉 1 个最高、2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

(4)当 13≤n<17 时,计算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

报价去掉 2 个最高、3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

(5)当 17≤n<21 时,计算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

报价去掉 3 个最高、4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

(6)当 n≥21 时,计算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

去掉 4 个最高、5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

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42

整体供货方案

(10 分)

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供货时间符合采购

人要求;(2)供货人员配置合理齐全; (3) 装卸及运

输工具完备; (4)冬雨季防护措施; (5)有无备选供

货方案(6)设备到场后,安装前的储存等。

1、方案切实合理、可行得 10-7 分;

2、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得 6-3 分;

3、方案较差得 2-1 分;

4、未提供不得分。

安装方案

(15 分)

安装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安装时间及时,交

货时间地点符合要求; (2)技术人员及安装工人配置

合理齐全; (3)安装设施完备; (4)切实可行的安保

措施; (5)应急预案等。

1、方案切实合理、可行得 15-10 分;

2、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得 9-5 分;

3、方案较差得 4-1 分;

4、未提供不得分。

安装安全专项方案

(10 分)

安装安全专项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组

织机构(2)保证体系及人员安全职责(3)安全技术

措施、(4)质量保证措施(5)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措施等

1、方案切实合理、可行得 10-7 分;

2、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得 6-3 分;

3、方案较差得 2-1 分;

4、未提供不得分。

2.2.4

(1)

技术

评分标

准 45

验收方案(5 分)

1.货物的验收方案详细明确得 5-4 分;

2.货物的验收方案详基本详细明确得 3-2 分;

3.货物的验收方案较差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43

售后服务方案

(5 分)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售后服务内容;

(2)售后服务期限;(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解决问题

时间;(4)培训方案;(5)维修维护能力。

1、方案切实合理、可行得 5-4 分;

2、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得 3-2 分;

3、方案较差得 1 分;

4、未提供不得分。

2.2.4

(2)

商务

部分(5

分)

类似业绩

(5 分)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本项目

相似或相近的烘干塔相关设备销售项目业绩,每个业

绩得 2.5 分,最多 5 分。(投标人/投标产品生产厂

家均可,以销售合同为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本项目相似或相近的烘干

塔相关设备销售项目业绩。

偏差率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

基准价

2.2.4(3)

报价

部分

(50 分)

投标报价得分

(50 分)

投标报价满分 50 分。

打分方法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得 50 分,比评标基准价

低 1%减 1 分,比评标基准价高 1%减 1 分(不足 1%按

比例计算),最高扣 5 分。

废标条件

详见本章附件 B:否决投标条件

投标人应自行在投标截止时前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要求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相关证照原件电子版在投标人系统内投标人信息管理里上传提交平台系统自动见证。投标人在投标

截止后再行上传信息或补充、更改信息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评标(评审)委

员会(谈判、磋商、询价、洽谈小组)审核和评审时以投标人系统内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自动关联

投标人主体库内的相关信息和投标人在主体库提交系统自动见证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其主体库内

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44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科学合理、简洁明晰,杜绝重复冗余现象发生。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方案不超过 1000 页。

4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

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

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

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46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

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

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8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

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

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方案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

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

47

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

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

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

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

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8

附件 A:评标详细程序

评标详细程序

A0.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 3 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

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

A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

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

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

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 熟悉文件资料

A2.3.1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

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

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

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

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49

A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

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及招标控制价、工程所在地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

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4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A2.4.1 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

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

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

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

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

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A2.4.2 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

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

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

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

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

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

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

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A2.4.3 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

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

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

A3.初步评审

A3.1 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

50

件进行形式评审。

A3.2 资格评审

A3.2.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

A3.3 响应性评审

A3.3.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

A3.3.2 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高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招标控制

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A3.4 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技术方

案、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因素进行评审。

A3.5 否决投标的判断

A3.5.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 3.1.2 项中规定的条

件),在本章附件 B 中集中列示。

A3.5.2 本章附件 B 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

文部分包括的否决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

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3.5.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 B 中

规定的否决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被否决。

A3.6 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

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A3.7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

51

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 3.3 款的规定进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 价格折算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本章附件 C 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以及算

术错误修正结果,对投标报价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

A4.2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根据第 3.2.4 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将被否

决。

A4.3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 3.3 款的规定进行。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A5.1 汇总评标结果

投标报价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汇总评标结果。

A5.2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2.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

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排列,根据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1 款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否决其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1 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

所有有效投标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

52

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A5.2.2 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

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5.3 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对有

效的投标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A5.4 编制及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3.4.2 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

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

下内容: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评

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经评审的

投标人名称以及排序,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其相关证

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获得加分的具体业绩、信誉等,投标承诺,所

有被否决的投标以及否决原因,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事项纪要。

评标专家须针对每一份投标文件技术方案的评审以及打分情况做出详细书面说明,

并作为评标报 告的组成部分。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

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

可暂停。

A6.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

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A6.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53

A6.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

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A6.3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

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7.补充条款

……

54

附件 B:否决投标条件

否决投标条件

B0.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

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B1 否决投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B1.1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B1.2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3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

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4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

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B1.5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B1.6 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B2.电子招投标废标条款

B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B2.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B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上传;

B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B2.5 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

一条以上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

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B2.6 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其记录的编辑计价软件序列号相同,

55

或者记录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上相同,且

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

密或者上传;

B2.7 投标文件的记录上传 IP 地址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

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B2.8 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未按规定记录软硬件信息的,或者记

录的软硬件信息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验证认定为被篡改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

投标;

B2.9 投标文件存在以上禁止情形或被认定属于禁止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否决该投标。

B2.10 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

徽标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的;以及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统一

格式标准编制,构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为无效投标,由评审委员会

审查认定并予以否决投标处理。

......

56

附件 C:评标价计算方法

评标价计算方法

C0 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1.3 和 3.2.1 项的规定对投

标人投标报价进行折算以计算评标价。

C1 算数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

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C1.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1.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

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C2 报价得分计算

C2.1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C2.2 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C2.3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7

附表 A-1: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专家证号码

签到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注:因采用电子评标,附表相关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以上附表以系统内为准]

58

附表 A-2:形式评审记录表

形式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

2

3

4

5

6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因采用电子评标,附表相关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以上附表以系统内为准]

59

附表 A-3:资格评审记录表

资格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序号

评审因素

1

2

3

4

5

6

7

8

9

10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因采用电子评标,附表相关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以上附表以系统内为准]

60

附表 A-4: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序号

评审因素

1

2

3

4

5

6

7

8

9

10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因采用电子评标,附表相关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以上附表以系统内为准]

61

附表 A-5:技术部分评审记录表

技术部分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代码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

1

2

3

4

5

6

7

8

得分合计 A

(满分)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因采用电子评标,附表相关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以上附表以系统内为准]

62

附表 A-6: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记录表

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代码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

1

2

3

4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合计 B

(满分)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因采用电子评标,附表相关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以上附表以系统内为准]

63

附表 A-7:投标报价评分记录表

投标报价评分记录表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名称

项目

投标报价

偏差率

投标报价得分 C

(满分)

基准价

标底(如果有)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采用分项报价分别评分的,每个分项报价的评分分别使用一张本表格进行评分。招标人应参照本表格式另行制订投标报价评分汇总表供投标报价评分结果汇总使用。相应地,招标人应当调整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的格式,投标函中应分别列出投标总报价以及各个分项的报价,以方便开标唱标。

[注:因采用电子评标,附表相关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以上附表以系统内为准]

64

附表 A-8:其他因素评审记录表

其他因素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代码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分

……

……

……

……

其他因素得分合计 D

(满分)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因采用电子评标,附表相关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以上附表以系统内为准]

65

附表 A-9: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代码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代码

1

技术方案

A

2

项目管理机

B

3

投标报价

C

4

其他因素

D

详细评审得分合计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日 期:

[注:因采用电子评标,附表相关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以上附表以系统内为准]

66

附表 A-10:评标结果汇总表

评标结果汇总表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或代码)及其得分

评委序号和

姓名

1:

2:

3:

4:

5:

6:

7:

各评委评分

合计

各评委评分

平均值

投标人最终

排名次序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 期:

[注:因采用电子评标,附表相关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以上附表以系统内为准]

6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示范文本)

68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卖方:

买方: 呼伦贝尔农垦那吉屯农牧场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69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卖方:

买方: 呼伦贝尔农垦那吉屯农牧场有限公司

卖、买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公开招标的标段编号: 号的 (项目名称) 招标

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

定,并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2026 年呼伦贝尔农垦那吉屯农牧场有限公司 1000 吨烘干塔及附属设施

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烘干塔设备采购

二、货物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及金额(见第三部分附表)

合同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固定总价合同,不因人力、市场价格波动以及卖方错报、漏报等因素调整。

三、供货期: (制作完成后自行保管,无保管费)安装时间由招标人

根据土建施工进度确定后 日内完成。

四、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买卖双方约定按照买方货物需求时间节点提前 日内到货,卖方负责将本合同规定的

货物现货交付买方指定地点验收,货物运送,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及其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货物在途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交货地点:呼伦贝尔农垦那吉屯农牧场有限公司第三连(队)

五、买方依据卖方的投标文件设备清单上的参数要求验收。买方验货后如有异议,必须

在收货后十日内通知卖方,并附验收(商检)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但在质保期内质

量问题索赔通知时限不受十日约束。

六、交货时卖方将货物全部备齐由买方验收。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30%作为预付款,付款前承包人需向

发包人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项目进度款按以下节点支付: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

总价的 50%,付款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待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内容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

总价的 97%,付款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本阶段支付时间以

全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无息支付;(注:设备安装须结合本项目土建施工情况及设备自身

70

情况统筹安排,中标人负责设备的预留预埋件安装指导工作、安装、调试、试车、验收等工

作,并保证预留预埋件安装位置达到安装要求,待土建施工具备安装条件后,中标人按招标

人要求进场实施安装。)

(4)剩余合同总价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设备正式运行满 2 年后无质量

问题,由发包人予以无息支付。具体内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八、货物质量要求及卖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合格。

卖方对货物提供质保期(注:厂方或卖方承诺的),保养期内非因买方的人为因素而出

现的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卖方负责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卖方

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质保期 贰 年后,由双方商定事宜。

产品保修:在设备正式运行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免费保修 贰 年, 贰 年质保期后卖

方收取成本费用和人工费用给予买方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

九、违约责任:

1.卖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

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卖方向买方偿付货物总值的 30%违约金。

2.卖方逾期交付货物的,卖方向买方每日偿付价款总额的 3‰的违约金。

3.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非因买方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货物的质量问题,不能负责调换

或退货并承担相关费用的,买方有权拒付质量保证金,质保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卖方仍须

承担全部损失费用。

4.卖方提供的设备不能满足生产使用的,卖方须调换至满足买方使用的设备,调换所发

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5.以上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延误生产损失

费用、窝工费、第三方索赔费、行政处罚、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评估费、保全费、货物往

返运费、装卸费等。

十、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到阿荣旗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本项目按照中标价格的 10%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形式。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合同协议书签订之前。

退还方式:保函形式的项目验收合格后失效。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招标人

71

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2、设备采购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卖方应承担有关政策性调价和市场价格变化而发生的风

险,以及不因卖方错报、漏报等因素调整,由此所增加的费用买方不再支付。

3、本合同工期与建设项目土建工程配合施工,如果土建工程未能按期完工导致设备未能

安装,履行顺延,卖方应承担有关政策性调价和市场价格变化而发生的风险,由此所增加的

费用买方不再支付。

4、合同履行期间,各方应按照本合同填写的地址、电子邮箱,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催

告其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等;本合同填写的住所是所有法律文书的接收地址。如果地址发生

变更,应向相对方发出正式通知,否则不影响正式送达效力。

5、要求卖方所提供的设备满足投标报价基础上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买方、卖方及监理

三方共同满意的优质产品。

本合同一式陆份,卖方贰份、买方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公章)

地址:

卖方:(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手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手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72

第二部分 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买方:具有购买设备主体资格和支付材料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卖方:指按合同提供货物、服务的生产厂商或经销企业。

(3)监理人:指由买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本项目的监理人由买方选定。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缔结的合约,并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的

形式记录在案,包括合同条件、中标通知书、协议书、附件以及其它明确列入中标通知书或

协议书中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做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

文件。

(3)投标文件:指卖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

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购货清单及其它文件。

(4)中标通知书:指招标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即买方因卖方提供合同中的货物和履行其义务而向其支付的价款总额

(人民币)。

(2)费用:设备厂价、从工厂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以及所有对货物应征收的已

付或将要支付的各类税费。

(3)货物:指按合同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

(4)合格的货物:指通过制造、加工及包装,其基本特性用途和使用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及

有关规范要求的设备。

(5)服务:指提供技术服务以及按合同卖方所应履行的其它义务。

(6)标准: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标准应与本标书技术规格中阐明的技术标准一致。

1.4 其它词语

(1) 原产地

生产货物的地方,货物通过制造、加工及包装后即变成得到商业化承认的产品,产品的

基本特性、用途和使用与生产前有本质的差异,其技术指标和性能必须满足国际标准、国家

标准及有关规范要求。

73

(2)交货地点:为合同中规定的地点。

(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4)天:指日历天。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

3 语言文字和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3.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

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解

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及其附件(含双方协商同意的补充及修改文件等);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

(4)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及附表

(5)技术条款

(6)规格偏差表

(7)货物需求一览表

(8)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及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5 履约担保

5.1 履约担保证金

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合同协议书签订之前提交买方同意

的银行履约保函,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 10 %。

5.2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形式。

退还方式:保函形式的项目验收合格后失效。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招标人

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5.3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卖方应保证履约保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由卖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结束前一直有效。项目

验收合格后 14 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卖方。

74

5.4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6 联络

6.1 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

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

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6.2 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 6.1 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

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

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7 专利权

对于在本地区使用货物或其任何部分,卖方应保障买方免受第三方有关侵犯专利、商标

或工业设计的索赔和诉讼,保障买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有

关费用。

8 包装、运输安全

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详细说明,所供应的货物将根据标准的铁路货运和汽运(及铁路和汽运

混合运输)保护措施包装,此类包装应适于内陆长途运输和多次装卸,并且防挤压、防高温、

防震以及防不文明的装卸,以便货物在不受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平安到达交

货地点,卖方应对由于其不完全或不适当的包装所造成的损坏和丢失负责。

9 装运通知

卖方应在装货完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打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

规格、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运载车次(辆)及其起运时间。

10 保险

10.1 与本合同有关的卖方人员生命财产、货物和运输车辆保险由卖方负责办理并支付一

切费用。

10.2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第三者责任险及其它有关保险均由卖方负责。

10.3 付款

付款以人民币并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30%作为预付款,付款前承包人需向

发包人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项目进度款按以下节点支付: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

75

总价的 50%,付款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待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内容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总

价的 97%,付款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本阶段支付时间以全

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无息支付;(注:设备安装须结合本项目土建施工情况及设备自身情

况统筹安排,中标人负责设备的预留预埋件安装指导工作、安装、调试、试车、验收等工作,

并保证预留预埋件安装位置达到安装要求,待土建施工具备安装条件后,中标人按招标人要

求进场实施安装。)

(4)剩余合同总价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设备正式运行满 2 年后无质量

问题,由发包人予以无息支付。具体内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11 货物产地

合同中的产品及其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货物必须是卖方生产的产品,所有费

用的支付,仅限于对本合格产品及其服务费用的支付。

12 货运单据

卖方应提供厂家销售发票、货运单及买方的收货单以获得货款。

13 价格调整

设备采购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卖方应承担有关政策性调价和市场价格变化而发生的风险,

由此所增加的费用买方不再支付。

14 买方对货物数量的更改权。

在授予合同时和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有权在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列明的范围内增减供

货需求表所列的货物及其服务的数量,变更的范围为招标文件所列每一种规格(或型号)总供

货量±25%,在此范围内无须改变单价、条款和条件。

15 技术资料

在合同生效后 5 天之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四份该货物的技术资料,例如:目录表、产

品性能说明书、使用及保质说明等。

16 供货及质量保证

工程所需的设备必须是卖方生产的产品,供货时应附设备检验合格证和产品合格证(复印

件),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在使用和养护得当的前提下,

货物在其保证期内性能优良;买方在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仓库或地点,下同)接货时,必须

办理交接手续,对设备进行检验,如果经检验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问题,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

卖方应在 5 天之内负责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并承担调换所发生的费用,如由此而延误工期,

卖方应承担造成的损失。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如果双方对不

76

合格产品仍有争议,则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7 检验

17.1 执行合同前,卖方应根据国家规定,到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产品质量的全面检验,

并将检验报告附入合同文件中。

17.2 卖方在交货之前应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做详细而又全面的检验并

出具证明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但不能视作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等的最终检验证

书。

17.3 买方保留货物在生产、发货过程中到生产厂进行质量检查的权利,验证质量是否合

格。如买方放弃到生产厂检验或进行发货检验时,卖方也不得因此而不履行规定的责任。

17.4 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后,卖方要会同由买方指定的设备专业检测部门对货物的质

量、规格、数量及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并在检验结后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

或两者与规定不一致,买方有权拒绝接货或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向卖方提出索赔。

17.5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的规定不符或者货物在第 16 条所规定的保质期内被

证实有不合格产品,无论是潜在缺陷,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不合适的材料还是其它原因,买方

应安排商检部门进行一次调查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7.6 本条 17.1、17.2、17.3 及 17.5 相关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17.4 条所述经检验货物

为不合格产品时,相关检验费用亦应由卖方承担。

18 优质服务

卖方对其材料做出优质服务的承诺属于合同条件的内容。

19 交货时间

19.1 在签订合同前,卖方要根据买方要求的供货进度、时间,分阶段列出具体的供货时

间、数量安排。各时段的具体交货数量由买方根据采购及安装期提前 7 天提出,卖方应无条

件地组织好货运工作。

19.2 买卖双方签订供货合同后 5 天内,由卖方和买方协定设备供货,并抄送监理人,按

签订的计划供货需求表供货。

19.3 卖方提供的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买方,由此增加的费用和相关责任,

由卖方承担。

19.4 买方要求提前交货时,买方应提前 7 天通知卖方,卖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

任何费用。

20 交通运输

20.1 卖方的运输货物(材料)车辆行驶所需的场内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

77

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20.2 卖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管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

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由此造成道路或桥梁及公共设施的损坏或损失均由卖方

承担。

20.3 卖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对通往交货地点的道路情况进行考察,确保安全运输,由

此造成的货物或车辆损失由卖方自己承担。

21 严禁贿赂

严禁对本合同有关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贿赂和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若发现

任何上述行为,买方和卖方均应进行追查和处理,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22 迟交罚款

卖方应根据买方规定的日期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按

时交货,买方应在卖方同意支付罚金的条件下允许推迟交货日期。

23、不可抗拒因素

如果合同的其中一方因为战争、火灾、洪水、台风或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导致不

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应根据这些因素的影响相应地延长,受影响的一方应在最短

的时间内用电报传真或电传告知另一方,并在 7 天以内用电报或电传给另一方寄一份由有关

当局发的人力不可抗拒证明书,如果持续 30 天以上,双方应协商解决继续履行合同的事宜问

题并在合理的期限内达成协议。

24 税收

24.1 卖方应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交纳其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24.2 对卖方雇员所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应由卖方交纳。

24.3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应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25 索赔

25.1 如果货物不合格的责任在于卖方的话,买方将在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向卖

方提出索赔要求,卖方应在买方的同意下,以下述一种或几种方式解决索赔问题:

25.2 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把被退货物的款额退还买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

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储存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被退货物发生的其

它必要支出。

25.3 用规格、质量及性能上符合合同规定的新货物替换不合格产品,并承担买方由此担

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第 16 款延长替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25.4 如果卖方在接到买方索赔要求后 30 天以内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被看做被卖方所

78

接受,买方可着手取得赔偿金额或者使用合格的替代品,其费用由卖方负责。

26 仲裁或诉讼

26.1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均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调解开始后 10 天内还无法解决,须提请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26.2 买、卖双方应在签署合同时,由买方提出公正、权威的仲裁机构,双方确认并签订

仲裁协议。

26.3 如双方未能在 26.1 规定的期限内友好解决所发生的争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

议提交协议中规定的人民法院解决。

26.5 诉讼期间,除了被诉讼的部分,合同应继续得到履行。

27 因违约而引起的合同终止

27.1 买方在不对违约的任何其它补救方式抱有偏见的情况下,可用书面违约通知的形式

告诉卖方完全终止合同或部分终止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限内和按 23 款延长的期限内交货。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义务并且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30 天内不

采取任何补救措施。

27.2 如果买方根据 27.1 条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买方可以按照自己认为适当的条件和

方式购置与未交货物大体相同的货物,卖方应负担买方购买此类货物的所超费用,然后,卖

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被终止的部分。

28 因破产而引起的合同终止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力清偿债务,买方可在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并且不

给予卖方补偿:但是此类合同终止不会损害或影响任何已给或将会给买方带来效益的起诉权

或补救措施。

29 转让及分包合同

除非有买方的书面认可,卖方不得全部或部分地转让其合同履行的义务。

30 合同的生效以及其它

3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以及买方收到卖方的履约保证金起生效。

30.2 本合同正本一式柒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人五份,卖方人执二份。

30.3 本合同有效期到卖方对其供应的货物及服务的保证结束时终止。

30.4 经双方同意如需修正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双方应签订书面修改书并成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1 合同工期要求

79

31.1 本合同工期与建设项目土建工程配合施工,如果土建工程未能按期完工导致设备未

能安装,履行顺延,卖方应承担有关政策性调价和市场价格变化而发生的风险,由此所增加

的费用买方不再支付。

第三部分 附表

二标段:烘干塔设备采购附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性能参数

单位

数量

80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81

第六章、图纸

图纸详见附件(如有)

82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

83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84

(标段名称)

投标文件

标段(包)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85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五、投标保证金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拟分包计划表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材料

十一、技术方案

86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

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

币(小写)¥: 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他金额,

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

日期实施,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

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

的投标有效期 天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

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元)。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

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87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标段名称)

序号

条款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经理

姓名:

2

供货期

日历天

3

缺陷责任期

4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5

分包

6

逾期竣工违约金

7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

8

质量标准

9

预付款额度

10

预付款保函金额

11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12

质量保证金额度

13

……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

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8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

单位

数据

备注

总价

大写:元

小写¥:元

质量要求

供货期

日历天

项目经理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人像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国徽面)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组成联合体,则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填写此表。

90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

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

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人像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国徽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人像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国徽面)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91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

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

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

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

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

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

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

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

下: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

作量分摊。

92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

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

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93

五、投标保证金

银行汇款回执出具的证明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扫描件

94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说明:按下表及“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

二标段:烘干塔设备采购附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

性能参数

单位

数量

偏离情况

注: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

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95

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6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职务 姓名 职称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备注

97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 1: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工程任

项目经理

毕业学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附:扫描件:

序号

证书名称

查看

98

附 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岗位名称:

姓名:

年龄:

性别: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执业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

附:扫描件:

序号

证书名称

查看

99

八、拟分包计划表

拟选分包人

拟分包项目名

称、

范围及理由

拟选分包人名

注册地

企业资

有关业绩

备注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

年 月 日

100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

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01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度

说明

查看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102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备注:1、本表后附业绩证明材料以评标办法要求为准,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履约情况

备注

103

(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备注:1、本表后附业绩证明材料以评标办法要求为准,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履约情况

备注

104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应在此处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

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电子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如没有就直接

填写“无”。

105

(六)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如没有就直接填写“无”)。

2、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

3、其他

备注: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

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

录。应当结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定义的范围填写。

2、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投标人近年所承接工程和已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

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

点说明非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果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等等。

106

十、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材料及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107

十一、技术方案

注解:本页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方案统一封面,封面页暗标要

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自行删除本页

红色字体部分相关内容。

108

目录

一、整体供货方案

二、安装方案

三、安装安全专项方案

四、验收方案

五、售后服务方案

“目录”页说明:本页为技术方案“目录”页(以下简称“本

页”),本页暗标格式编制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目录页按本页给定的内容统一编制。

2、本页统一采用三号宋体加粗字体,其中“目录”对齐方式为:

顶行居中对齐,其他内容对齐方式为:左对齐不缩进。

3、本页行距为固定值 28 磅,页边距四边均为 2 厘米。

4、本页为招标文件给定的目录页,技术方案暗标部分顺序为:封

面--目录--正文部分,其中“封面页”、“目录页”独立成页,目录

页后为正文部分。

注 1:封面页及正文部分暗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 2:红色字体内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自行删除本页红色字

体部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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