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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管网水质
检测设备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B*开通会员可解锁*90201001
标段(包)编号:B*开通会员可解锁*9*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人:牙克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和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2026 年 09 月
目 录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6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牙克石市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开通会员可解锁*902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牙克石市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 牙克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复建设,招标
人为 牙克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
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牙克石市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牙克石市老城区
2.3 招标规模: 改造总供水规模为 3.0 万 m
³/d。
(1)改造 DN400PE 中压供水管线 8292m,改造 DN300PE 中压供水管线 2892m,改造 DN200PE 中压供水管线
2347m;
(2)改造大用户终端计量装置 279 套,其中 DN200 计量装置 2 套,DN150 计量装置 3 套,DN100 计量装置
22 套,DN80 计量装置 39 套,DN50 计量装置 123 套,DN40 计量装置 90 套。
(3)建设供水管网分区计量设施和供水管网压力监测系统,共 39 套测流设施,其中 DN600 计量设施 5 套,
DN500 计量设施 8 套,DN400 计量设施 6 套,DN300 计量设施 14 套,DN200 计量设施 6 套;压力监测设施 65
套;
(4)配套管网维修、维护及水质检测设备。
2.4 项目计划投资:5821.23 万元
2.5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B*开通会员可解锁*9*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段名称
牙克石市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管网土建施工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给水工程
合同估算价
(万元)
4954.840757
工期(日历
天)
747
标段编号
B*开通会员可解锁*9*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段名称
牙克石市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管网水质检测设备
招标范围
货物-机械、设备类-电子元器件及专用设备-其他专用电子设备及仪器
合同估算价
(万元)
268.0080
工期(日历
天)
60
标段编号
B*开通会员可解锁*9*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段名称
牙克石市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范围
工程-监理-市政工程-给水排水
合同估算价
(万元)
68
工期(日历
天)
74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一、管网土建施工标段:
2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
单(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资质在有
效期内),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
(内建行函〔2024〕4 号),若投标人暂未换领新版资质证书,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其他人员:拟派驻本项目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国家、地区、行业有关规范进行配备。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前一年内任意 1 个月有效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材料及和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无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
明)。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7、业绩要求:近三年完成过类似本工程的施工经验和业绩。
8、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查封的;
注 1:中标单位在施工进场后,行政监管部门对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注 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中标在施项目中变更的,需提供项目经理变更材料及目前无在建承诺(后续
若发现项目经理有其他在施工期内的中标项目,以投标文件提供变更材料为准,补交材料无效。);二、管网水质检测设备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
单(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
能力;
2、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4、所投涉水产品须具备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设备需提供第三方 CMA 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5、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7、业绩要求:近三年完成过供水项目水质检测仪器设备供货业绩。
8、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查封的;
3
三、监理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至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
失信名单(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监理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资质在有效期
内),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内
建行函〔2024〕4 号),若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资质在有效期内);
3、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本项目中标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最多担任不超过 3 项本项
目所在地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同时担任其他地区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5、其他人员:投标单位在满足项目及相关行业要求的前提下,自行配备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专业监理
工程师。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前一年内任意 1 个月有效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材料及和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无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
明)。
6、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7、业绩要求:近三年完成过类似本工程的施工监理经验和业绩。
8、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查封的;
3.3 其他要求: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 内 蒙 古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4
7. 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市政工程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 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牙克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牙克石市兴安西街 50 号联 系 人:苗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内蒙古和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路公园世家铭座 B 座 7 楼联 系 人:胡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业监管:牙克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牙克石市兴安西街 50 号联 系 人:许女士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 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 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开通会员可解锁*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牙克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苗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内蒙古和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项目名称
牙克石市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1.1.4.1
标段名称
牙克石市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管网水质检测设备
1.1.5
建设地点
牙克石市老城区
1.2.1
资金来源
申请上级资金及本级配套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经落实
1.3.1
建设规模及内容
改造总供水规模为 3.0 万 m
³/d.
(1)改造 DN400PE 中压供水管线 8292m,改造 DN300PE 中压
供水管线 2892m,改造 DN200PE 中压供水管线 2347m;
(2)改造大用户终端计量装置 279 套,其中 DN200 计量装置
2 套,DN150 计量装置 3 套,DN100 计量装置 22 套,DN80 计
量装置 39 套,DN50 计量装置 123 套,DN40 计量装置 90 套。
(3)建设供水管网分区计量设施和供水管网压力监测系统,
共 39 套测流设施,其中 DN600 计量设施 5 套,DN500 计量设
施 8 套,DN400 计量设施 6 套,DN300 计量设施 14 套,DN200
计量设施 6 套;压力监测设施 65 套;
(4)配套管网维修、维护及水质检测设备。
(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1.3.2
供货期
签订合同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1.3.3
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采购清单、技术标准及服务要求等。
1.3.4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
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
6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2、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5、所投涉水产品须具备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设备需提供
第三方 CMA 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6、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8、业绩要求:近三年完成过供水项目水质检测仪器设备供货
业绩。
9、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查封的;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4
资格审查方式及审查资料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资质原件。投标人应自行在投标截止
时前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要求将营业执照、银行开
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照原件电子版制作在投标文件中。投
标人在投标截止后再行上传信息或补充、更改信息均视为无
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评标委员会审核和评审时
以投标人系统内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对其投
标文件信息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
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审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
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办网站“信用中国”相关信用
记 录(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4)企业财务及业绩资料(财务及业绩资料只作为评标得分
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如因未踏勘或对场地不熟悉
导致影响项目施工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
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
7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 15 日前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
统”发出,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查看,该澄清文
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含补遗文件),否则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1.14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
资料
检测报告、认证证书、技术白皮书、说明书、产品彩页等证
明文件。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工程量清单(如有)、变更公告(如有)、澄清及答疑文件
(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0 日前
投标人应仔细查阅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
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
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
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提问”模块以匿名方式要求招标人
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
清的时间
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hlbrsggzyjyw/i
ndex.html)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
投标人承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
改的时间
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hlbrsggzyjyw/i
ndex.html)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
投标人承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评标阶段的答疑和澄清文件(如有)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指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 (如 2025 年度未经审计
则提供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成立时间晚于本时间要求的,
提供自成立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8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
要求
近 3 年,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2
报价方式
总价报价。即投标报价中包含但不限于设备的生产供货、包
装、运输、装卸、检测、验收、质保及售后服务(中标人需
配合施工进度进行安装、调试)、利润、税金等的全部相关
费用。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单位公章其内容必须与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名称一
致。
(2)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规
定在指定签字位置亲笔签署姓名(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部分
可由本人亲笔签字后扫描并粘贴至签字位置。)并在指定位
置加盖单位公章,电子锁内有法人代表签字的,可用电子锁
内签字加盖在指定签字位置。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内蒙古)”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在内蒙
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https//ggzyjy.nmg.gov.cn/msym/hlbrsggzyjyw)投标人
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
版加密投标文件的,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SourceFrom=Ztb&ZtbSoftXi
aQuCode=0822&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SoftGuid=afd
56623-5a65-41e3-993a-48cfa2cc2b15&RootGuid=a7b335b5-
2d2a-4323-a16c�e204c351557f&softtypecode=03
投标文件份数: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文件,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间,所有投标单位需递交 3 份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
版投标文件为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本,投标人不
需再另外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结束后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送
至代理公司处。投标人需对纸质版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如纸质投标文件与评标系统中投标文件不一致,则投标人承
担一切法律后果。
4.1.2
投标文件封套及密封要求
不要求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应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9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
场 , 应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 登 录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相关事宜详
见
操
作
手
册
,
登
录
网
址
: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点击操作手册下
载。
注:《关于全区统一工程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线试运行的
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在使用新系统前,应认真阅读《全区统
一工程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网址为 https:/
/ggzyjy.nmg.gov.cn/msym/hlbrsggzyjyw/bszn_4294/jylc_
4295/(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
南-操作指南)。新系统使用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名称为“内
蒙古自治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注意和原系统的投标文
件制作工具区别使用。否则因此原因导致影响投标,后果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相关事宜详见
操作手册,登录网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点击操作手册下
载。
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1.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
密、查看唱标、确认报价、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
2.如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
后 30 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撤回投标文件;
3.如一个项目中的多个标段同时开标,请投标人在电脑前耐
心等待依次开标,中途不得离开,因投标人不在电脑前而错
过解密、确认报价等环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4.投标人在使用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
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
册、各类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
10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
随机抽取 5 人及招标人代表 2 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
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前 3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7.3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类似本项目的供水
行业水质检测仪器设备供货业绩。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小写:2680080 元
大写:贰佰陆拾捌万零捌拾元
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所
有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该项目将重新招标。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0%,且可能低
于该投标人个别成本履约的,投标人应作出必要的澄清、说
明,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合理性、主要设备价格和人工费
用等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报价低于成
本。
10.3
“暗标”评审
供货实施方案是否采用
“暗标”
评审方式
采用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供货实施方
案(技术暗标部分)编制要求”编制供货实施方案。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
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
子版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内蒙古)”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在内蒙
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
版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
的,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
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
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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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网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注:其他地区 CA 证书是否能跟呼伦贝尔地区全面互通,请提前与北京 CA 服务网点、内蒙古
一证通 CA 服务网点和内蒙古 CA 服务网点确认,办理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友好五街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东区,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和 *开通会员可解锁*,否则因
此原因导致影响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7
中标公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
以公示。
10.8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
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
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
特别说明
1.标段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所报标段招标控制价,有意扰乱市场的,经查后严肃处理。
3.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两家单位共用同一人编制投标文件,视为串通投
标,其所投的全部标段按无效标处理。
10.10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11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
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
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2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旗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3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
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
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
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4
其他补充内容
10.14.1
1、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存在差异,请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如上传的 word 版招标文件与加密招标文件出现不一致,以加密招标文件为准,或与招标
12
人联系,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
3、
招标文件中未提到的其他事宜应按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
yjy.nmg.gov.cn/msym/hlbrsggzyjyw/index.html)中发布的办事指南、流程及制度中规定的
内容执行。
4、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
信记录,若投标人提供虚假的“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
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
10.14.2
招标人承诺的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进场后按进度支付,竣工验收合格 7 天后支付至货
款总价款的 97%,剩余 3%一年后支付,乙方发货时需同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0.14.3
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原件。招标文件中所指原件,均为投标人自行上传至诚信库的电子扫
描件。投标人应对其诚信库内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
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配置电脑系统及参与不见面开标的全流程,由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签到或解密及未能正常参
与不见面开标流程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及后果。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配置电脑系统及参与
不见面开标的全流程,由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签到或解密及未能正常参与不见面开标流程的,
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及后果。
10.14.4
否决投标条款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上传;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5.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上相
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
加密或者上传;
6.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其记录的编辑计价软件序列号相同,或者记录的
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上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
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7.投标文件的记录上传 IP 地址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委托
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未按规定记录软硬件信息的,或者记录的软硬件
信息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验证认定为被篡改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9.投标文件存在以上禁止情形或被认定属于禁止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否决该投标。
10.14.5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10.14.6
1.投标人须保证业绩的真实性,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有权对其投标文件中所附业绩进
行现场核实,若发现造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其违规行为上报至建设
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等有效期届满后仍有效的须附主管部门印发的相关文件。
3.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及信用信息库系统上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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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全区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一处注册、处处使用”,避免重复注册、重
复录入。从 2022 年 01 月 04 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及信用信息库(以下简
称“主体信息库”)在自治区本级进行试运行,并逐步在全区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入库流程:
1)已入库的市场主体
已入库的市场主体,使用已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互认系统,通
过 CA 互认系统跳转到“主体信息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更新、完善并确认提交。
2)未入库的市场主体
①.已办理数字证书的市场主体。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互认系统,
通过 CA 互认系统跳转到“主体信息库”注册相应的主体信息。
②.未办理数字证书的市场主体。先按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办理数字证书,再使用数字证书登
录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互认系统,通过 CA 互认系统跳转到“主体信息库”。
3)具体操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系统操作手册》。
(2)入库信息及维护要求:
1)主体信息库内所有上传资料要求内容清晰,方便查看难以识别的不能作为有效信息。
2)各类入库信息、证书、财务报告、业绩获奖情况等如有新增、变更须自行比对确认与原
件内容一致后扫描上传入库。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须明确主体信息库的使用。
4)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未能及时同步主体信息库有关信息、资料,导致投标资格
审查未能通过或评标评审专家对评分点不予计分等情况的,责任自负。
5)中标人应尽快补充、完善主体信息内业绩资料等(包括中标通知书、已签订的合同、竣
工验收证明等的上传和自行比对核验工作),以避免影响下次投标。
6)在主体信息库试运行期间,若对库内信息有修改、补充和完善,请对自治区主体信息库
和原业务系统主体库内容同步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3)其他事项:
1)请各交易主体按照要求诚信入库,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注册主体自行承担。
2)主体库登录地址:http://111.56.38.66:8084/PSPBidder/memberLogin
10.7
监督单位:牙克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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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供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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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 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为准备和参加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
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2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
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
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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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
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答疑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
对招标文件予以回答。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以招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发布时间为准。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
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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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供货实施方案;
(6)项目管理机构;
(7)拟分包计划表;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
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
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
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 中标结果公告后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平台系统内办理退还,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
存入账户,如因投标人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围标、串标和出租出借资质等非法行为并经核实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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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
可证等材料。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根据
国家法律法规,完工证明不是竣工验收的依据,投标人提供业绩应为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业绩)。具体年份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应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
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并附法院或仲
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对近年发生
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明知(“信用中国”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查询不到但确存在的与履行施工承
包合同有关的案件败诉案件投标人应明知)),如因投标人原因未附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加密投标文件,
制作软件并由投标人点击“同步诚信库”按钮,同步诚信库相关信息。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
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
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
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盖章确认。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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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被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招标人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提交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不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转出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
(5)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包括投标函、工程量清单报价),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上限的;
(7)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
价,且在开标前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8)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
质量标准的;
(10)满足不了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技术标准要求的;
(11)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作出响应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3)投标文件中未清晰标明投标单位全称、账户、账号的。
(14)项目经理未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职称证书的除外);
(15)投标文件中有调价函的。
(16)投标人被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的,其中认定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以下几种情形: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在本次活动中不同公司使用同一造价工程师
或造价员编制投标报价及工程量清单部分);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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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7)其他法律法规等阐明的。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及要求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采用网上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系统内电子化初审、详细评审(打分,包括投标报价得分),以
评标系统内初审、详细评审为准。评标委员会必须核对评标系统内自动核算、汇总结果,如不一致请及时
与电子监察室人员联系,由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核实处理是否为系统问题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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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
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
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
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
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
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
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
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招标人认为有必要重新招标的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
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2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
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密封递交至 (详细地址)
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附件:质疑问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4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5
附表三: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
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因采用电子开评标,附一至附三相关内容由系统内自动生成,以上附件以系统内为准。
2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信用记录查询情况
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供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供货清单
符合“供货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供货实施方案: 50 分投 标 报 价: 40 分商 务 部 分: 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70%+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30%①有效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 标 报 价 和 评 标 委 员 会 认 为不 合 理 的 投 标 报 价 不参与有效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计算);②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五家时,计算有效投标人有效报价的
27
平均值时不 去 掉 最 高 值 和 最 低 值 ; 计 算 公 式 A( 有效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A1+A2+…An)/n(An为某有效投标报价,n为有效个数。)③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五家时去掉 K 个最高报价和 K 个最低报价,K 值的计算公式:k=(n-1)/5(n 为有效个数,计算结果去尾取整)
,
计算公式 A(有效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
=(A1+A2+…A(n-2k))/(n-2k)(An 为某有效投标报价,n-2k 为有效个数。)注:以专家现场评标时有效投标人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
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6分)
投标文件的内容完整、编制合理、有针对性的得 6-4 分(4≤得分≤6),内容基本完整、编制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得 4-0 分(0<得分<4),内容不完整、编制不合理、不具有针对性的得 0 分(得分=0)。
设备的发运方案及进度计划是否切实合理、可行(16分)
1、设备的包装、发运方案详细明确得 16-8 分(8≤得分≤16),基本详细明确得 8-0 分(0<得分<4),不详细、不明确不得分(得分=0)。2、进度计划方案切实合理、可行得 8-4 分(4≤得分≤8),基本合理、可行得 4-0 分(0<得分<4),不合理、不可行不得分(得分=0)。
对 供 货 期 限 的 保 证 措 施(10 分)
对供货期限的保障措施完善的得 10-5 分(5≤得分≤10);对供货期限的保障措施基本完善的得 5-0 分(0<得分<5);供货期限的保障措施不完善或者未提供不得分(得分=0)。
产品运输质量及安全防护
措施(10 分)
产品运输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具体、针对性强,产品运输组织方案完善的得 10-6 分(6≤得分≤10);产品运输质量,安全防护措施较具体、针对性较强,产品运输组织方案较完善的得 6-0 分(0<得分<6);产品运输质量,安全防护措施简单、无针对性,产品运输组织方案不完善的不得分(得分=0)。
2.2.4
(1)
供货实施方案(暗标)
(50 分)
售后服务承诺(8 分)
售后服务承诺细致、服务体系完备,产品安装技术指导等方案可操作性强得 8-5 分(5≤得分≤8);售后服务承诺、服务体系、产品安装技术指导等方案一般的得 5-0 分(0<得分<5);售后服务承诺、服务体系、产品安装技术指导等方案不细致不完备不得分(得分=0)。
偏差率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2)
投标报价
(40 分)
投标报价得分
(40 分)
投标报价满分 40 分,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70%+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3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 40 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 1%扣 0.6 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减少 1%扣 0.3 分(不足 1%的按比例计算),最多扣 5 分。(注: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2.2.4(3)
商务部分
(10 分)
类似项目业绩(7 分)
投标单位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属于政府财政投资项目,业绩必须具备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二项缺一不可);属于非政府投资项目,业绩必须具备供货合同;有一项得 3.5 分,最多得 7 分。
28
(业绩有效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 1:合同必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缺少设备清单页该业绩不予计分。注 2:类似项目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类似本项目的供水行业水质检测仪器设备供货业绩。
财务情况(3 分)
近三年,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 (如 2025 年度未经审计则提供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必须包含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上述三表齐全每提供一年得 1 分,最高得 3 分。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所有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年份三表均齐全即得 3 分,如已成立满两年但只提供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得 1 分,如成立不满一年提供验资报告即得满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应自行在投标截止时前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要求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照原件电子版制作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再行上传信息或补充、更改信息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评标委员会审核和评审时以投标人系统内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对其投标文件信息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2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
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
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供货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供货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评
标委员会审核和评审时以投标人在诚信库提交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信用信息栏公布相关信息为
准。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
决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供货实施方案(暗标)未按规定要求编制。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
30
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供货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
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
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
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
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
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1
附件 A:评标详细程序
评标详细程序
A0.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 3 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
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
A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
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
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 熟悉文件资料
A2.3.1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
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
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
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
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
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标底(如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
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
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4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A2.4.1 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
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
32
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
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
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A2.4.2 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
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
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
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
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
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A2.4.3 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
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
启。
A3 初步评审
A3.1 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
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2 资格评审
A3.2.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
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A3.2.1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更新
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其中:
(1)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
准,否则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2)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
查标准,其中以评分方式进行审查的,其更新的资料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后,
其得分应当保证即便在资格预审阶段仍然能够获得投标资格且没有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其他资格预
审申请人构成不公平,否则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A3.3 响应性评审
A3.3.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3.2 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的“拦标价”,凡投
33
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拦标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拦标价的
情形)。
A3.3.3 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2 款载
明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
审(适用于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情形)。
A3.4 否决投标的判断
A3.4.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 3.1.2 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
章附件 B 中集中列示。
A3.4.2 本章附件 B 集中列示的否决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
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3.4.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 B 中规定的否决
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被否决。
A3.5 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
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A3.6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 3.3 款的
规定执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 价格折算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本章附件 C 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以及算术错误修
正结果,对投标报价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
A4.2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根据本章第 3.2.4 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A4.3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根据本章第 3.3 款的规定进行。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
34
A5.1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1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1
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 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第 7.1 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
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A5.1.2 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5.3 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3.4.2 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
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否决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
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1 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适用于对供货实施方案进行暗标评审的)
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3 款要求对供货实施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七
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供货实施方案的编制有暗标要求,评标委员会需对供货实施方案进行暗标
评审的,则评标委员会需将供货实施方案(暗标)评审提前到初步评审之前进行。供货实施方案评审
结果封存后再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完成
后再公开暗标编码与投标人名称之间的对应关系。
A6.2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2.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
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35
A6.2.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
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A6.3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A6.3.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3.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
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A6.4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作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6
附件 B:否决投标条件
否决投标条件
B0.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B1.否决投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B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B1.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
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5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
能通过资格评审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B1.6 在供货实施方案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B1.7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B1.8 有招标文件中任一提到可以否决投标情形的。
……
备注:如果工程所在地管理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文件说明否决投标
情况的,应增加“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格式,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
标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
3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内容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8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包单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39
设备采购合同
采购方(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互利的原则,为
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 项目 标段采购事宜,签订本合
同,双方均应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及价格
1.1 本合同货物单价固定,具体单价细目详见下表。
序
号
设备名称
厂家/牌
号/商标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 价
(元)
合价(元)
(含税)
技术
质量
要求
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为 %(本价格已包含)。供应商为 (一般/小规模)纳税
人
含增值税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
备注:乙方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价格、材质证明、合格证、检
验报告,如不按要求提供,甲方有权拒付该批次货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2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根据本合同单价据实结算;若甲
方增加数量或需要变更规格型号的,双方须另行签订采购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超过本合
同总价的货款。
1.3 上述单价、合同总金额、最终结算总价都已包括货物价款、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
卸费、过江过路过桥费、管理费、利润、风险以及因出售该货物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包
40
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
险费用;以及不合格调换费用等其他所有相关 服务费用。需要经安装、测试、调试才能满足本合同
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的,该 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已包括了安装、测试、调试直
至满足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
第二条 质量要求
2.1 本合同项下的供应材料均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材料均应符合本工程设计规范以及图纸要求。
2.3 本工程对本供应材料的特殊要求和说明: 。
第三条 供货时间、 供货方式、交货地点、检验、包装 、联系人、收货人
3.1 交货日期: 。甲方联系人应以书面、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传真等
方式通知乙方发货。乙方在收到甲方发货通知后,应根据合同要求及甲方发货通知及时发货。
3.2 交货地点(工程所在地): 。
3.3 乙方应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负责卸货、码堆的义务,并承担物资丢失、毁损的风险。甲
方收货人员与乙方委托的交货人共同清点数量并进行验收。
3.4 乙方应为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人员、机械、车辆等办理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相关手续并做好
相应的环保措施,由此造成的事故或罚款、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5 乙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
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补偿甲方及第三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6 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
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7 检验:对初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
运离现场;如需要通过检验才能确认不合格的货物,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对于以上部分或者全部
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调换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并按不合格产品价值的 %赔偿甲方。若乙方未
能及时调换的,甲方按照迟延供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3.8 甲方在接收乙方所供材料时,只对货物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通过验收不代表甲方认可
货物质量,在甲方使用乙方所供材料过程中,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所有质量问题。如在使
用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的,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3.9 甲乙双方指定联系人及权限
41
双方文件、资料送达联系人如下:
甲方联系人(指定收货人): (身份证号: ) 手机号码: ;
乙方联系人(指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 ) 手机号码: ;
甲方联系人权限:负责向乙方联系人发出供货通知,负责对材料数量、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并
签收送货单作为双方核对供货量的依据。非本合同中甲方联系人签收的送货单,视为甲方未收到相
应材料,对甲方不具有效力,甲方不予付款。甲方联系人仅有对乙方送货单中数量予以确认的权利,
对货物价款以及最终结算单没有确认的权利。
乙方联系人权限:按照甲方联系人发出的供货通知的要求,乙方组织安排供货并提供符合国家
标准及甲方要求的材料产品。
第四条 结算和支付
4.1 货款结算采用以下方式:
4.1.1 合同签订后设备进场后付款 7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及人员培训支付 90%,
检验数据准确支付至货款总价款的 97%,剩余 3%一年后支付,乙方发货时需同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
票。
乙方根据甲方收货联系人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制作结算单,甲方核对完毕后,由甲方指定人员
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其他任何人签字确认都无效。供货完毕
后,按前述程序办理最终结算手续(需双方盖章确认方为有效),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
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最终结算单是甲乙双方货款支付的凭证。
4.1.2 结算单应注明当月采购的数量、规格型号、单位及金额,如有退货的,应注明退货的数
量、单价、金额。
4.1.3 乙方应为 (小规模/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新三证合一(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做为合同的附件。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
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数量”、“单价”、“税率”等信息必须与实际结算单一致。
4.1.4 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
期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 7 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4.1.5 其他结算约定: 。
4.2 货款支付方式: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种支付方式
4.2.1 按结算货款金额支付:
42
(1)货款按月结算后,在次月 日前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 %;
(2)供货完毕且双方完成最终结算后,在次月的 日前支付至最终结算款项的 %;
(3)剩余货款在最终结算完成以后的 个月内付清。
4.2.2 按项目进度节点支付:
(1)施工至 ,支付已结算金额的 %;
(2)施工至 ,支付已结算金额的 %;
(3)施工至 ,支付已结算金额的 %;
(4)本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以后,支付至全部款项的 %。剩余款项在竣工验收通过以后的
月内付清。
4.2.3 其他支付方式: 。
4.3 货款支付的其他约定
4.3.1 支付方式:一般可采用电汇、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或者银行转账汇
款支付,如需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4.3.2 乙方收取尾款时应向甲方出具承诺书及结清证明。
4.3.3 乙方承诺: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
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付材料款。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的,乙方同意甲方变更或延迟支付设备结
算款的安排,并愿意协助甲方共同向业主进行资金催讨。
4.3.4 甲方禁止项目部及任何人员以甲方或以甲方分公司或以甲方项目部对外借款或者支取任
何款项,如乙方或乙方有关人员以任何形式将款项出借或支付或返还给甲方项目部及任何人员,则
不论该等款项是否实际用于甲方工程,均与甲方无关,该行为均属于乙方与相关人员个人之间的经
济关系,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亦不得要求甲方以货款抵偿。乙方应按照实际发生的货款
和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收取货款,收款时应核对当期甲方应付款金额。
4.4 以上付款义务,首先由甲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当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付款时,甲
方不再承担支付义务。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第五条 违约责任
43
5.1 乙方迟延交货的,应每日按合同当批次总价的 %计算违约金,若迟延交货导致甲方损失
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停工期间的现场人工工资、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费用,以及第三方向甲
方主张的工期延误赔偿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迟延支付货款,乙方不得以此
为由中断或迟延后续供货。
5.2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甲方可要求更换,若乙方更换导致逾期交货的,应按照本
条第 1 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甲方损失;若乙方无法更换的,则乙方应按照不符合约定部分价款
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5.3 经实际使用,乙方所供设备达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并赔偿
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5.4 乙方如累计超过 天无法按时供货,或者乙方交付的不符合合同约定货物达到本合同暂定
总价的 %的,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停止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选其他供应商,乙方
应支付本合同价款的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5 除本合同约定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根本性违约的,应支付本合同总价的 %的违约金,
同时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 合同解除
6.1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解除。
6.2 甲方与业主的合同不论何种原因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
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6.3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原因,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后,双方首先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呼伦贝尔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8.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
为准。
8.2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特别约定事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44
甲 方
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乙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45
第五章 设备供货清单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另附
46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一般要求
1. 项目概况
1.1 本项目为牙克石市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管网水质检测设备采购,供货内容包含项目
所需水质检测仪器、配套附件、耗材等全部内容,包含供货、包装、运输、装卸、现场配合安装调
试、检验、培训、质保及全部伴随服务。
1.2 交货地点:牙克石市招标人指定项目现场。
1.3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配合本项目土建施工进度完成现场
安装调试工作。
1.4 本项目地处高寒地区,设备、仪器、包装箱、管路、耗材均应可以适应本地冬季低温、昼
夜温差大环境条件,投标人投标阶段视为已充分踏勘、了解现场环境、气候条件,相关风险全部包
含在投标总价内。
2. 设备总体质量与合规要求
2.1 投标人所提供全部设备、仪器、附件、耗材均应为全新原厂正品、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不接受翻新、返修、改装、二手设备。整机、配件、耗材生产制造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2.2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设备/部件,必须提供对应型号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仪器
设备需提供第三方 CMA/CNAS 机构出具产品检测报告,批件、报告型号必须与投标设备型号保持一
致,不接受套用其他型号批件。
2.3 所有电气设备满足国家电气安全标准,供电制式 AC220V/50Hz,具备漏电、过压、过载保
护。
2.4 投标报价为到场总价,包含设备本体、配套配件、专用工具、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
装卸、卸货、现场搬运、就位、调试、检验检测、培训费、税金、质保期全部服务、高寒地区防护
措施等全部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2.5 不允许提供贴牌、组装配套冒充原厂整机产品;若为经销商投标,中标后须提供设备制造
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供货及售后保障证明文件。
2.6 设备整体、元器件、试剂耗材须满足 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及相关现行国家、行业标准。
3. 包装、运输与交货
47
3.1 所有设备必须采用原厂标准防潮、防震、防低温包装;针对北方长途运输、冬季低温环境,
包装应具备防冻、防撞击防护措施,防止运输过程出现冻损、变形、损坏。
3.2 包装外部清晰标注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重量、防雨、易碎、向上等标识;每台设备包
装箱内附带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说明书、配件清单。
3.3 中标人全权负责货物运输、装卸、现场卸货搬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承担运输途中全部毁
损、灭失风险。到货后共同开箱清点,如出现破损、缺失,由中标人无偿更换补齐,由此产生的工
期延误由中标人承担。
3.4 设备到货时,中标人须通知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共同开箱验收;未经共同开箱,招标人
有权不予确认收货。
4. 安装、调试与现场配合
4.1 本标段主要为设备供货,中标人须派遣原厂技术人员到项目现场,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完成
仪器就位、接线、通电调试、整机联调,直至设备各项指标达到技术文件要求,可以正常投入使用。
4.2 仪器设备安装调试须考虑本项目高寒工况,对管路、采样部件做好防冻、保温相关调试设
置;调试完成后出具设备调试记录。 4.3 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耗材、辅料全部由中标人提供并包含
在投标报价内。 4.4 中标人应配合监理、建设单位开展设备检查、测试工作,提供必要技术支持。
5. 技术资料交付要求
设备完成供货调试同时,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完整资料(纸质版 + 可编辑电子版),至少包
含:1)全套中文操作手册、维护维修手册;2)每台设备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3)涉水产品
卫生许可批件、CMA 检测报告;4)设备配件清单、耗材清单; 5)设备调试记录表;6)设备图纸、
接线图;7)厂家售后服务联系单。
所有资料型号与供货设备必须一一对应,资料不全招标人可不予组织竣工验收。
6. 项目验收
6.1 验收分到货开箱验收、安装调试完成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6.2 开箱验收:核对设备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合格证、随箱配件;数量型号不符、外观
损坏,中标人限期无偿更换。
6.3 竣工验收:设备完成安装调试,连续稳定运行,各项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满足招标文件、
合同及国家规范要求,资料齐全完整,招标人组织监理单位共同开展竣工验收。
6.4 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限期整改、更换设备,直至验收合格,全部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8
7. 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7.1 设备质保期不少于 12 个月,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范围内设备元
器件故障,中标人提供免费维修、免费更换配件,不收取上门费、配件费。
7.2 故障响应:接到招标人故障通知后,2 小时内技术响应,24 小时内到达本项目现场处理故
障。如无法现场修复,须提供备用替代设备,保障项目使用。
7.3 质保期内,中标人每年至少提供 1 次上门巡检维护服务,对仪器做校准、性能核查,提交
巡检维护记录。
7.4 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应承诺提供设备终身维修,仅收取配件成本费;须保证仪器关键配件、
试剂耗材持续可供应。
7.5 提供 7×24 小时电话技术咨询支持。
8. 人员培训
8.1 中标人须在现场调试完成后,对招标人运维管理人员提供免费现场实操培训。
8.2 培训内容包含:设备原理、开机关机操作、日常参数查看、常规校准、简单故
障识别与排查、耗材更换、日常维护保养。
8.3 培训完成后,提供培训签到表、培训课件。确保使用人员能够独立操作、完成日常维护。
9. 投标文件响应要求
9.1 投标人投标文件须逐条响应本招标文件全部技术要求,提供产品技术彩页、说明书截图、
证书批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9.2 投标所提供的全部证书、报告、批件必须真实有效;若中标后核查发现虚假材料,招标人
有权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
9.3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必须条件,不设置排他性品牌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性能指标不
低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10. 适用标准规范
设备供货、检验、验收执行下列现行有效国家、行业标准(含更新版本,新版本执行新版本):
1)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3)HJ 相关水质监测仪器行业技术规范
4)涉水产品相关卫生安全评价规范
5)仪器电气安全、电磁兼容相关国家强制标准。
49
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化验设备
一、系统描述
净水厂化验室设备包含全自动吹扫捕集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仪、两虫检测系统、
全自动流动注射、全自动固相萃取仪等。
二、供货内容
化验设备应选用名优品牌,具体内容包括本工程实验室化验设备及附件(操作系统和所有必须
的应用软件等)的供货和安装。
投标人必须按本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提供组成完整的、满足设计要求的系统和化验设备的各项
技术参数,使用可靠。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出厂前的一切检验证书,证明其是合格产品。
三、货物表
序号
仪器名称
单
位
备注
备注
1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台
1
2
吹扫捕集
台
1
3
固相微萃取仪
台
1
4
高效液相色谱仪
台
1
5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台
1
6
两虫检测系统
台
1
7
全自动流动注射
台
1
8
液液萃取仪
台
1
9
全自动微波消解仪
台
1
10
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
台
1
四、规范及标准
所有化验设备技术和质量标准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满足 GB/T5750-2023 水质检测标准方法。
50
五、验收标准
1、开箱清点:在指定区域,双方人员共同开箱,依据合同供货和装箱清单逐一清点主机、附件、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纸质文件确保数量、型号、规格完全一致。
2、外观检查:仔细检查仪器主机、配件有无划痕、凹陷、碎裂等物理损伤
3、性能验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规定的指标进行验收(如:检出限、
灵敏度、温度、时间、定量、回收率等)。
4、文档移交:项目最终验收时,需要将货物移交清单、仪器安装调试合格报告、仪器验收合格
报告、用户培训签到记录表、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售后承诺书等文件移交至用户,并签署交接文
件
六、设备详细参数
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1、应用范围:用于液体样品中微量或痕量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可用
于有机物的确认
1.2、气相色谱部分
1.2.1 系统性能指标:保留时间重现性:<0.0008min,峰面积重现性:<0.3% RSD
1.2.2 柱温箱:温度控制精度:0.1℃,程序升温:32 阶/33 平台,最高升温速率:125℃/min
1.2.3 电子压力控制器:压力范围:0~1050kPa(152psi),全程压力控制精度: 0.001psi,最大
分流比:12500:1
1.2.4 分流不分流进样口:最高操作温度:400℃,可升级为反吹模式,兼容柱前,柱中以及柱后
反吹,进样口及色谱柱支持一键检漏,支持即时连接锁扣
1.3、质谱部分
★1.3.1 离子源:
1.3.1.1 无线式组装离子源,离子源应便于快速拆装和维护,设计应能有效减少交叉污染,离子
源温度独立可控,最高不低于 350℃;减少维护。
1.3.1.2 具备除源加热器之外的独立透镜加热器、独立的 RF 透镜
1.3.1.3 精确调节的灯丝发射电流最大可到 350
µA
1.3.1.4“离子光学通道需采用偏轴设计,有效去除中性粒子干扰,确保低浓度定量准确性。
1.3.2 四极杆质量分析器
1.3.2.1 质量范围:1.2 –1100 u
51
1.3.2.2 电离能量范围:最低可设置 3ev
1.3.2.3 分辨率:全质量范围内单位质量分辨
1.3.2.4 扫描速度:20000 u/s
1.3.2.5 采集速率:SIM 模式,采集速率≥240 scans/sec,全扫描模式(扫描范围≥125u),
采集速率≥97 scans/sec
1.3.2.6 气质接口:可调的气质接口温度最高 400℃ ,可有效的将化合物,包括高沸点化合物
从 GC 传递到质谱仪
1.3.2.7 灯丝:
双灯丝设计,一体化的、同方向、并有灯丝透镜保护的双灯丝组件设计,有效调节发射电流,
灯丝具有透镜保护,不受样品电离时的污染,提高灯丝使用寿命,双灯丝同时支持 EI 模式和 CI 模
式。
★1.3.3 检测器系统:
1.3.3.1 检测器系统需具备高动态范围和灵敏度,在 EI 全扫描模式下,进样 1μL 1pg/μL 八氟
萘,质量数 272 处信噪比(RMS)≥1500:1,动态范围>10⁷
1.3.3.2 提供宽达 9 个数量级的电子动态范围
1.3.3.3 真空系统: 空气冷却的高真空大抽速分子涡轮泵
1.3.3.4 单入口分子涡轮泵抽速为 66L/s(He)
1.3.3.5 前级机械泵抽速为 3.3 m3/h
1.3.3.6 EI 全扫描,1pg/
µL 八氟萘 进样 1µL,扫描范围 50-300u,S/N ≥ 1500:1 (mass
272,RMS)
1.3.3.7 仪器检出限(IDL)≤ 10 fg,
1.4、数据采集及数据处理
1.4.1 具有棒状、轮廓及和单位质量数扫描模式采集数据,提供全扫描、选择离子扫描和全扫描
/选择离子扫描交替扫描 (>100 组),可对每段扫描的扫描速度、扫描范围、离子极性、棒状图或轮
廓图的采集、发射电流、检测器增益,指定调谐文件进行控制。
1.4.2 必须支持如下扫描模式:全扫 (FS), 特征离子扫描(SIM),定时-选择离子扫描
(Timed-SIM),可进行全扫描,选择离子扫描,全扫/选择离子扫描同时进行(FS/SIM), 定时-选择
离子扫描(Timed-SIM),全扫/定时-选择离子扫描同时进行(FS/Timed-SIM)
1.4.3 仪器调谐包含定制化的灵敏度阈值,根据灵敏度自动选择调谐类型
52
1.4.4 数据处理系统: 智能/自动/手动调谐,数据采集,数据检索,分析结果报告,定量分析
及谱库检索功能
1.4.5 同一软件可以双向连接(仪器控制和数据采集)气相色谱和气质联用仪
1.4.6 仪器方法,处理方法统一包含在序列里,无需单独建立仪器方法和处理方法文件夹,方
便数据备份以及快速引用。
1.4.7 在查看正在运行或已运行完成的样品队列时,无需打开色谱文件,即可通过缩略图查看
样品色谱图
1.4.8 可查看序列中任意的色谱图、质谱图、校正曲线、方法设置和结果。当处理方法参数发
生变化时,无需重新手工执行积分处理,所有相关的图会即时自动更新
1.4.9 图形化功能:在查看数据时,可直接将数据转化为直观的图形(如折线图、棒状图、饼
图、气泡图等)进行查看,也可将图形置于报告中。数据的图形形式(如折线图、棒状图、饼图、
气泡图等)可以直接复制粘贴到微软的 Office 系列软件中。
1.4.10 审计追踪:打开色谱数据时,可在同一窗口中查看色谱图与进样时的仪器工作日志,记
录仪器的每一个执行的参数
1.4.11 具备用户管理、审计追踪以及访问控制功能。根据使用要求,可以设置人员的权限以及
访问组。每个帐号可以拥有多个权限,可以属于多个访问组
1.4.12 数据查询:通过查询功能可用于搜索符合一个或多个条件的进样,用户只需选择或输入
样品的特定参数,软件就可以快速列出符合条件的所有样品。支持十个以上的参数组合查找,以及
模糊查找与动态查找
1.4.13 一键诊断功能,迅速查看异常信息
1.4.14 一键维护功能。可对进样口,气相检测器一键降温
1.4.15 eWorkflow 功能。可生成文件类型为 eWorkflow 的文件,单一文件即可包含仪器方法,
处理方法,报告模板,视图模板,PDF 文档。方便方法的快速转换
1.4.16 可同时发送多个序列,并可预设每个序列的自动运行时间,并可指定序列发生错误时运
行特定的仪器方法
1.4.17 在序列运行时可随时停止序列,并可选择立即停止或运行完当前样品或运行完当前序列
后停止
1.4.18 已采集的样品可通过更改样品的状态重新进行采集,无需新建一个样品
53
1.4.19 软件自带蒸发体积计算器,以便用户计算在不同压力和进样口温度下溶剂的蒸发体积,
防止衬管过载的发生,同时设置更合理的进样口参数
1.4.20 具有二级内标计算功能,应对二噁英、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等物质的检测,无需借助
excel,即可计算目标物含量、净化内标回收率等
1.4.21 可在谱图中显示进样口压力、隔垫吹扫压力、分流流量、灯丝电流等随进样时间的变化
情况
1.5、配置清单:
质谱主机、测试标液、电源线、气相色谱主机、分流不分流进样口、质谱分析软件一套、气质
耗材包、2ml 透明小瓶,100 个/盒、ISQ 灯丝,两根/盒、色谱柱一根、电脑及打印机一套、氦气(集
中供气)管路 1 套
2、吹扫捕集仪
2.1 主要用途
用于样品中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检测,应用于水和土壤中的挥发性有机物 VOC
分析,也可用于食品、生物样品等基质中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等。
2.2、样品位数:≥30 位;
2.3、开机自检,故障报警和提示,自动定位、校准样品盘;
2.4、进样阀、样品传输管、除水阱和捕集管脱附区,四路均单独加热控温;
2.5、设定好分析程序,按下运行键自动完成全部样品分析;
2.6、可同步启动 GC、GCMS 色谱数据处理工作站;
2.7、带有样品自动搅拌功能,支持 50-500 转/分钟连续可调;
2.8、采用闪蒸式热脱附流程可以得到窄的色谱峰形;
2.9、样品传输管和进样阀有自动反吹功能,避免了不同样品的交叉污染;
2.10、配有同步国内外 GC、GCMS 的启动线接口,可连接国内外的 GC、GCMS;;
★2.11、样品通过除水阱,防止水汽进入捕集管中,减少水蒸气对 GC、GCMS 的影响;
2.12、设备采用边缘顶压进样系统,自带样品传感器,进样流程精度高、稳定性强。
2.13、背光样品观测技术,可直接观测样品的处理动作,便于优化做样方法。
2.14、除水阱温度控制范围:室温—250℃ 以增量 0.1℃任设 加热功率约 100W;
★2.15、阀进样系统温度控制范围:室温—250℃ 以增量 0.1℃任设 加热功率约 200W;
54
2.16、样品传送管线温度控制范围:室温—250℃ 以增量 0.1℃任设 加热功率约 600W;
2.17、采用电子制冷、恒温控制、常温捕集和闪蒸式热脱附流程可以得到窄的色谱峰形;
捕集管脱附温度控制范围:室温~350℃ 以增量 0.1℃任设;峰值加热功率约 800W;
2.18、样品温度控制范围:室温—90℃ 以增量 0.1℃任设 加热功率约 200W;
2.19、温度控制精度:±1℃ ;
2.20、温度控制梯度:±0.1℃;
2.21、吹扫流量:0~100ml/min (连续可调);
2.22、反吹流量:0~200ml/min (连续可调);
2.23、配置要求:
全自动吹扫捕集装置主机 1 台,冷阱管 1 根,吹扫瓶 100 套,气质转接头 1 个,配件 1 套
3、固相微萃取仪
3.1、采用深孔金属浴对样品进行加热,传热效率高,传热稳定,同时避免油/水沾壁和水汽对
实验的影响,延长萃取纤维头使用寿命。
3.2、数字控温,最高加热温度可达 340℃;最大转速可达 1500rpm。
★3.3、金属浴加热孔位:≥6 位 60ml 顶空瓶加热位。
3.4、金属浴加热高度:≥100mm。
3.5、高清晰 LCD 显示屏同时显示实际温度和转速。
3.6、当盘面温度超过 420℃时,自动停止加热。
3.7、停止加热后当盘面温度超过 50℃时,在关机状态下(不拔电源),会进行盘面温度过热提
醒。
3.8、可外接温度传感器 PT1000,精确控制样品温度,控温精度达±0.2℃。
3.9、具备远程操控功能,可连接电脑,传输数据。
3.10、仪器配置:手动固相微萃取仪主机(含安装支架和温度探针)1 台,固相微萃取自动手柄
1 根,6 位金属浴加热模块 1 个,固相微萃取探针(75μm PDMS/DVB/CAR,3 根/盒)
4、高效液相色谱仪
4.1、输液泵
通道数量:4 个
流量范围:0.001~10.000 mL/min,步进 0.001 mL/min
55
最大压力:70Mpa (700 bar, 10100 psi)
压力波动:<0.2 MPa or <1%
流量准确度:±0.1%
流量精密度:<0.05% RSD or <0.01 min SD
梯度准确度:±0.5%(全流域范围内)
梯度精密度:< 0.15%SD
泵清洗系统:主动式单独流路清洗柱塞
液滴计数器:自动监控泵漏液情况和泵清洗液情况
溶剂脱气:内置 4 通道脱气机
混合器体积:标配 400μL
4.2、自动进样器
样品瓶位:下述任意 4 个托盘和或孔板(符合 SBS 规格):
• 54×12 mm OD 进样瓶(≤ 1.5 mL)
• 96×6、7 和 8 mm OD 进样瓶 ( ≤ 1.2mL)
• 16×15 mm OD 进样瓶(≤ 4 mL)
• 9×22.5 mm OD 进样瓶(≤ 10 mL)
• 孔板(96 孔和 384 孔,深孔式和浅孔式)再加上 12 个 9×22.5 mm OD 进样瓶位
进样方式:流经针环模式,无样品损失,无残留
进样体积:0.01~100μL
进样准确度:± 0.5%
进样量精度:<0.25% RSD
交叉污染:0.0004%
最大耐压:70Mpa (700 bar, 10100 psi)
进样周期:< 8s
UDP 用户自定义进样,可实现去溶剂效应,在线稀释和在线衍生功能
进样线性:r>0.99999(咖啡因水溶液)
自动化特点
条码读取托盘:空段检测,样品拖盘/孔板识别,库存管理
可调系统梯度延迟体积范围:0~230uL 连续可调(最小可调单位 1uL)
4.3、柱温箱
56
4.3.1 安全性能:2 个门具有防止误开门功能,内置液体泄露传感器,快速冷却按钮。
4.3.2 控温原理:帕尔贴结合空气循环模式、直热模式,即双模式温控。
4.3.3 温控范围:5~85℃
4.3.4 温度准确度:±0.5℃
4.3.5 温度稳定性:±0.05℃
4.3.6 容量:最多 2 支色谱柱,最长 30cm
4.3.7 升温速率:典型值 5 min 从 25℃ 升温至 40℃
4.3.8 降温速率:典型值 15 min 从 50℃降温至 20℃
4.3.9 预留额外的两个六通阀或七通阀位置,可用于在线样品前处理等应用
4.3.10 管线接头:不锈钢或 MP35N 材质,耐压 1000bar 以上,零死体积接口,无需工具手旋拧
紧方式,接头与任意主流厂商色谱柱完全匹配不漏液。
4.3.11 温度精度:0.1℃
★4.4、检测器
4.4.1 紫外检测器:
原理:双波长,可变波长
光源:氘灯
频带宽度:6 nm 在 254 nm
通道数量:2 个
波长范围:190-750 nm
波长准确度:± 1 nm
波长精确度:± 0.1 nm
线性范围:2.5 AU 时 <5%(通常 2.5 AU 时 <3%)
数据采集频率:125Hz(单通道),5Hz(多通道)
自动校正:D-alpha 线法自校正,氧化钬滤光器验证
噪声: 254 nm 下 <±2.5μAU(单通道);在 254 nm 和 280 nm 下 <±10μAU (通常 <±7μ
AU)(多通道)
漂移:<0.1 mAU/h 在 254nm 下
停泵扫描:支持
4.4.2 荧光检测器:
57
光源:闪烁氙灯
脉冲频率: 支持高能模式(300Hz)、标准模式(100Hz)、长寿命模式(20Hz)
扫描模式:激发、发射、同步扫描
激发波长: 200~880nm
发射波长: 265~900nm
带宽:激发和发射都是 20nm
通道数:1 个
波长准确度:±2 nm
波长精密度:±0.2 nm
最大数据采集频率:100Hz
灵敏度:拉曼 S/N: >550 ASTM 标准全灯寿命范围内;S/N: >2100 当扣除背景噪声时
流通池温控:室温+15 ℃ to 50 ℃
激发发射波长切换时间:小于 250ms
★4.5、软件:
4.5.1 仪器控制:可以控制多个仪器厂商的多种 HPLC、 LC 和 GC 仪器,实现完全的双向控制、
广泛的命令选项和详细的事件追踪。可以双向连接(仪器控制和数据采集)原厂生产的紫外检测器、
二极管阵列检测器、荧光检测器、电雾式检测器、单级质谱以及串级质谱等液相检测器,也可双向
连接(仪器控制和数据采集)原厂生产的离子色谱、气相色谱和气质联用仪。
4.5.2 缩略图:在查看已运行完成的样品队列时,无需打开色谱文件,即可通过缩略图查看样品
色谱图,实现快速浏览
4.5.3 图形化功能:在查看数据时,可直接将数据转化为直观的图形(如折线图、棒状图、饼图、
气泡图等)进行查看,也可将图形置于报告中;无需将数据导出到 Excel 里进行图形化处理
4.5.4 导入与导出:可将数据导出为通用色谱数据格式(AIA、TXT、CSV 和 GAML 等)。
4.5.5 数据报告:集成了电子表格功能,无需特别培训即可掌握报告模版、自定义变量的编辑。
支持单个报告和综合报告。报告模板可包含多项内容,例如积分、校准、峰分析、审计追踪等。支
持多种格式(PDF、Excel 等格式)的输出。
4.5.6 内置分析方法验证、溶出度计算以及含量均匀度测试的模板,无需借助第三方软件即可直
接得到结果。
58
4.5.7 支持 EP、JP、USP 以及 ChP 的系统适应性参数计算,并可基于预定的参数、计算结果等
进行判断,得到通过或者失败的结论后进行指定的相应操作,例如插入进样,重新运行整个样品队
列或者选择部分样品进行重新进样等;也可以无条件地执行特定操作
4.5.8 软件的方法设置功能,可以在 0~230uL 体积范围内任意调节系统梯度延迟体积(GDV)功
能。
4.5.9 支持自动进样器自定义进样功能,实现在线衍生,在线稀释,大体积进样,解决溶剂效应
等功能。
4.6、配置清单
四元泵 1 个、自动进样器 1 个、柱温箱 1 个、FLD 检测器 1 个、FLD 标准流通池 Bio1 个
、FLD 标品 1 套、VWD 检测器 1 个、VWD 标准流通池 sst1 个、电脑及打印机 1 套、色谱分析软件
1 套、通用型 C18 色谱柱 1 根
5、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5.1、功能要求:用于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等液体样品中痕量有机物萃取和浓缩。尤其适合
于萃取大体积液体样品中痕量有机污染物质。为气相、液相色谱或质谱仪器的样品前处理制备系统,
能够很好的嵌入整个前处理流程,提高前处理的效率,能够达到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T 5750-202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CJ/T 141-2018《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检验方法》中
检测项目的要求。同时可以处理水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药物残留等。
★5.2、 样品通道数:≥6 个,可同时自动处理≥6 个样品,同时完成以下自动化步骤:活化、
上样、淋洗、干燥、洗脱、洗脱液在线无水硫酸钠在线脱水、喷淋润洗样品瓶、浓缩红外定容、在
线溶剂置换。
5.3 萃取柱规格:可使用 3mL、6mL、12mL、20mL 等规格固相萃取柱,也可使用 25mm 和 47mm 萃
取膜。无论是使用固相萃取柱还是固相萃取膜,都可以实现 6 个通道的并列操作。
5.4 ≥6 套计量泵正压连续无间断上样,(即 1000mL 水样,在 10mL/min 的流速下,100 分钟完
成水样全部过柱)。(提供≥6 套计量泵图片证明)
5.5 计量泵流速范围:≥0.1mL/min~90.0mL/min;
5.6 计量泵流量精度:≤±1.0%。
5.7 上样瓶喷淋润洗模组数量:≥6 套,可将瓶壁粘附的待测物采用 6 个喷淋嘴进行润湿,喷淋
嘴高度可调,溶剂可选,体积,流速可调。
5.8 多通阀切换溶剂种类:≥8 种。
59
5.9 柱/膜干燥方式:真空吸引、氮气吹扫与真空泵吸引相结合方式,真空泵自动启停。
5.10 柱/膜干燥压力范围:≥0-30psi,运行过程电子自动调压。
5.11 有浸泡洗脱功能:洗脱溶剂按少量多次注入固相萃取柱。每次注入洗脱溶剂时, 溶剂能按
照软件设定的时间和体积静止在填料中不会掉下来,让溶剂和填料充分交换,提高回收率和重现性。
5.12 有专门放置无水硫酸钠柱的端口,使用标准商品无水硫酸钠柱,洗脱液须是在在机械压力
下通过无水硫酸钠小柱,且能用氮气将中的无水硫酸钠小柱中溶剂吹脱,保证柱中无溶剂残留。
5.13 洗脱液流径要短:不使用在线无水硫酸钠脱水功能时,洗脱液从固相萃取柱末端直接滴入
收集管,洗脱液的整个流径过程不经过任何切换阀和连接管路,减少死体积,避免交叉污染和目标
物的损失。
5.14 具有两排或两排以上可自动移动的收集管放置位置,仪器无需暂停就能实现分步洗脱。
5.15 密闭浓缩腔,浓缩上盖旋转角度≥90°,盖上上盖后浓缩腔自动封闭,浓缩时防止外界空
气进入浓缩腔体。
5.16 收集和浓缩最大体积≥25mL,并具备 1.0ml、20mL 定容刻度。
5.17 浓缩腔前方无遮挡,可清晰观察洗脱体积在 0-20ml 的范围内的液体波动情况,便于判断
氮吹气流大小是否合理。
5.18 收集管架浓缩加热范围:≥10-50℃,温度精度±1℃。
★5.19 自动溶剂置换:浓缩上盖具备≥6 套独立溶剂加液针,置换溶剂通过独立加液针加入浓
缩杯中,不通过固相萃取柱。
5.20 浓缩梯度:≥4 梯度程序,压力范围≥0-30psi,运行过程电子自动调压。
5.21 红外定容模块:≥6 套红外定容模块,自动定容于 1mL 刻度。
5.22 设备管路可用甲醇、丙酮、乙酸乙酯、二氯甲烷等任何色谱醇溶剂清洗。
5.23 废液流路:≥3 路废液排放流路。
5.24 主机内嵌≥13 英寸触摸屏操作,可直接在触摸屏上编辑固相萃取方法和控制仪器运行。
5.25 基于 Windows 系统软件,也可使用键盘鼠标辅助编辑固相萃取方法。
5.26 叠机功能:上一批洗脱液在浓缩时,仪器也可做下一批样品的活化、上样、淋洗、洗脱等
步骤。
5.27 仪器断电或出现故障等中途突然中断实验时,会自动记录中断前实验步骤进行到哪一步,
精确记录已经进了多少体积的溶剂或样品,重启仪器时能继续接着做之前未完成的实验,无需重头
开始。
60
5.28 仪器配置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主机(含内置 13 英寸控制屏) 1 台,6 通道密封浓缩模块(内置在 SPE 主机
内) 1 套,6 通道在线红外定容模块(内置在 SPE 主机内)1 套,高精度计量泵 6 个, 3 通道排废
系统 1 套, 6mL 萃取净化模块 1 套,6 通道样品瓶喷淋润洗模块 1 套,1L 溶剂瓶套件 8 套,1L 样
品瓶套件 6 套,25mLPP 材质红外定容收集管 16 根,二排洗脱收集架 1 个,固相萃取方法编辑软件
1 套
6、两虫检测系统
6.1、全自动两虫便携富集系统(浊度<20NTU 水样)
6.1.1 配套小程序,通过通讯模块实现远程通讯,可显示设备运行参数及报警信息,获取取样定
位等信息;
6.1.2 一键设置过滤量,10L、50L;
6.1.3 配备便拆装锂电池,续航时长≥5 小时,电量显示;
6.1.4 高强度军工级便携式拉杆箱,便于运输周转;
6.1.5 富集流速:0-2.0L/min;
6.1.6 配备多种接头,方便现场取样;
6.1.7 压力传感器:0-0.5MPa;
6.1.8 过滤器材质:316L 不锈钢+钛合金过滤片;
6.1.9 自动检测过滤压力,具备换膜提醒;
6.1.10 配备冷藏箱、滤膜盒等配件。
6.1.11 两虫分离纯化染色设备
6.2、两虫自动平衡水平离心机
6.2.1 离心机参数:最高转速 5000r/min,最大相对离心力 5030xg;转速精度±10r/min;
最大容量 4*500mL;时间设置范围 1-99min59s;整机噪音<65db;
6.2.2 电源:AC220V 50HZ 10A;整机功率 750W;
6.2.3 具有 0-9 十档减速,满足不同场景需求(无减速~强减速);
6.2.4 离心机配置:配备 4*500mL、4*3*50mL 和 4*7*15ml 离心管套件,4*500mL 时最大离心速
度 4000r/min,最大离心力 3220xg;
6.3、涡旋振荡器
61
6.3.1 无极调速,最高转速 3000rpm;
6.3.2 可涡旋 15mL、50mL 离心管;
6.3.3 硅质底座,外型小巧,低噪防震,适合高速震荡使用。
6.4、无油隔膜真空泵
6.4.1 抽气速率:0-10L/min(抽气速率可无级调速),可连续工作 24h;
6.4.2 真空泵:0MPa-0.075MPa;
6.4.2 电子保护:过载保护、过温保护、短路保护;
6.4.3 噪音:<40dB。
6.5、真空过滤装置
6.5.1 用于 25mm 滤膜过滤,配备 250mL 溶液接收瓶;
6.5.2 过滤砂芯直径 25mm,砂芯孔径 10μm;
6.5.3 溶剂过滤器耐酸碱、耐高温、密闭性好、安装方便、过滤快速。
6.6、全自动两虫识别系统
6.6.1 研究级一体式全自动无限远校正光学显微镜,可作明场(BF)、荧光(FL)等观察方式的
观察。
6.6.2 放大倍数:40X—1000X;
6.6.3 物镜:无穷远平场半复消色差荧光专用物镜,满足两虫及常规观察需求;
4X NA=0.13
10X NA=0.3
20X NA=0.5
40X(弹簧) NA=0.75
100X(弹簧、油) NA=1.3
6.6.4 荧光垂直照明装置:LED 光源,稳定可靠,寿命长;
6.6.5 系统成像视野范围内光强均匀;转盘式荧光滤光模块,能够同时对各种染色的标本进行成
像。
6.6.6 原装进口 USB3.0 高分辨率 CMOS 全局高速相机;
6.6.7 显微镜运动控制程序:提供 XY 轴载物台电动控制、Z 轴自动复位、支持手动对焦、多种
模式扫描、图像拼接、目标定位、结果分析等功能;
62
6.6.8 两虫自动图像识别系统:针对“两虫”特点,采用嵌套循环逐像素扫描识别图片,对干扰
性质杂质进行有效过滤,在 FITC/DAPI 光源下,基于大数据利用积卷神经网络技术识别两虫类别;
★6.6.9 全自动显微镜智能识别系统可升级至发现两虫存在,系统自动记录两虫坐标位置,并且
可回溯至虫体进行人工复查;
★6.6.10 两虫专用玻片标准化制备工装一套。
6.7、配置清单:全自动两虫过滤富集系统 1 个、两虫水样耗材包 1 套、两虫滤膜包 1 套、两虫
工具包 1 套、两虫压片工装 1 个、两虫离心机 1 台、全自动显微镜 1 套。
7、全自动流动注射
7.1、利用流动注射(FIA)的原理:蠕动泵将样品、反应试剂以稳定的流速输送至封闭的分析
管路,试剂与样品在混合圈中反应,在一定条件下,样品与显色试剂在管路内混合反应生成可显色
物质,进入流通检测池在特点波长下检测生成物的吸光强度,从而确定样品中待测物浓度。
7.2、仪器用途
本仪器可用于测定水中的氰化物\总氰化物、阴离子、挥发酚等各类成份。
7.3、仪器组成
仪器为模块化独立一体机配置,可配置多个检测模块同时工作,每个独立检测模块包括一个 40
位以上的非外置、不可拆分圆盘式自动进样装置(提供一体机厂家实物图片,提供国家级专业部门
出具的整体式网控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的技术使用的证明文件),一个 10 通道以上蠕动泵,一套
化学分析流路,一个双光束检测器及与化学分析流路配套的温度控制器、控制电路等。除工作站软
件外,模块间无共用装置。检测模块与工作站软件通过网线接口进行数据传输。仪器无需使用压缩
气体,所有化学分析流路使用 FEP 全化学惰性透明管, 无翻边管路接头。为了减少仪器做样环境的
污染,仪器可放置在通风厨内。要求单台一体机检测模块尺寸不得大于:长 70cm,宽 24.5cm,高 42cm.
7.4、性能指标
7.4.1 不同检测模块包括相应的进样器、在线加热、比例阀稀释装置、消解、蒸馏、冷凝、萃取、
还原等全部系统,都在检测模块主机上实现,不需要额外配置。
★7.4.2 检测模块主机内置比例阀在线稀释系统(氰化物\总氰化物、阴离子、氨氮、挥发酚),
检测项目同时能够在线单点自动配置标准曲线,在线自动稀释高浓度样品,不使用注射泵。每个点
稀释与检测样品时间相同,不额外增加稀释时间不延长样品分析时间或分析周期(稀释系统内置于
主机内,不得内置于进样器或额外配置稀释装置)。
★7.4.3 流路设计应便于观察反应状态且具备防泄漏措施。
63
7.4.4 检测项目模块详细参数:
7.4.5 分析项目:挥发酚(化学流路板与水平面夹角≥ 30°)方法原理:在线蒸馏 4-氨基安替
比林光度法、特别要求:膜分离在线蒸馏装置、内置比例阀在线稀释装置
线性范围:0.001-0.2mg/L;
MDL: < 0.0003 mg/L;
精密度:≤ 1%;
样品分析频率:20 样/小时;
准确度:≤ 3% 。
7.4.6 分析项目:总氰化物/氰化物(化学流路板与水平面夹角≥ 30°)
方法原理:在线蒸馏异烟酸-巴比妥酸光度法、特别要求:膜分离在线蒸馏装置、内置比例阀在
线稀释装置、在线消解模块
线性范围:0.001 -0.2mg/L ;
MDL:< 0.0005mg/L ;
样品分析频率:20 样/小时;
精密度:≤ 1%;
准确度:≤ 3% 。
7.4.7 分析项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化学流路板与水平面夹角≥ 30°)
方法原理:在线萃取亚甲基蓝光度法、特别要求:双在线膜分离装置、内置比例阀在线稀释装
置;
线性范围:0.025 -1.0mg/L (最高 10.0mg/L 分段测量);
MDL:< 0.010 mg/L ;
样品分析频率:20 样/小时;
精密度:≤ 1%。
7.5、系统功能
7.5.1 本仪器的各个检测模块可独立工作,无需配置主机或自动进样装置等其他配件。软件工作
站最多可连接 16 个同系列检测模块同时工作。同系列检测模块同时工作时,除工作站电脑外,无其
他共用装置,彼此之间完全独立。
7.5.2 每个检测模块都包括一个内置的 42 位以上自动进样装置,其中载流位置两个,10ml 样品
位置 40 个以上,50ml 样品位置 2 个以上。
64
7.5.3 每个检测模块都包括一个专用的蠕动泵, 10 个管位以上,泵速由计算机设定,蠕动泵为
整体压块式设计,无需用户单独调节蠕动泵压片的松紧。
7.5.4 每个检测模块都包括一个专用的电动六孔阀,六孔阀上的六个孔位两两相通,通过电机带
动转换位置,六孔阀上连接有样品环,用于注入一定体积的样品到连续流动的载流中。
7.5.5 每个检测模块都包括一个专用的检测器, 检测器为双光束设计,通过窄带滤光片分光,不
同的系列分析仪可以使用相同的滤光片,也可使用不同的滤光片,滤光片更换方便。检测器使用
400-1100nm 的卤钨灯作为光源,还包括一个流通式比色皿,光程 10mm。
★7.5.6、检测模块具有恒温系统。可配置电加热器,温度可通过电脑进行控制,温度控制区间
为室温到 220℃,温度精度
0.1℃,数字显示。
7.5.7 全中文操作软件,可控制 1-16 个检测模块同时工作。可在 winxp/win7 以上的操作系统工
作,可同时显示所有同系列检测模块的实时谱图及过往图谱,可一边进行测试一边进行以往数据的
查看及处理。仪器软件易于操作,能够进行多窗口同时操作,操作界面全部为中文。
7.5.8 该仪器配套的化学分析管路为 FEP 全化学惰性透明管理,无需气泡生成及消除装置,仪器
带有脱气装置(提供国家级专业部门的证明文件)。
7.5.9 使用进口三卡头泵管,通过调换泵管的不同卡头位置来延长泵管的使用寿命,降低运行成
本。
7.6、配置清单
氰化物\总氰化物模块一体机 1 套,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模块一体机 1 套,挥发酚模块一体机 1 套,
电脑(含软件)及打印机 1 套,附件包 1 套,试剂包 每个模块 1 套共计 3 套。
8、全自动液液萃取仪
8.1、设备描述:
实现多路分液漏斗的垂直振摇萃取提取工作。
8.2、萃取方式采用垂直振荡模式,混合力强。振荡过程稳定可靠,不共振、不滑动。
8.3、萃取模式多样化控制,定时振荡、间隔振荡等满足用户萃取需求任意模式。
8.4、参数设定采用彩色触摸屏操控,具备启动、停机缓冲保护、无级变速振幅平稳,能够实现
智能操作过程。
8.5、萃取容器固定夹具卡扣式锁紧,耐腐模具化,弹力缓冲,运行牢固不脱落。
8.6、振荡萃取为强力静音模式,非轨道摩擦、滚轮或轴承上下运动方式,长期运行噪音小。
65
8.7、静音密闭振荡,过程自动放气,无需人员值守,所产生的有毒气体集中转移排放,降低实
验过程二次伤害。
8.8、参数描述:
萃取方式:静音垂直强力振荡方式
萃取放气:自动识别容器内气压放气(分液漏斗)
萃取强度:50~350r/min
萃取数量:6 样品
萃取时间:0~99 小时 59 分可以设定间隔振荡
萃取次数:0-99 次可选
容器体积:50-1500mL
废气处理:收集后转移排放
电压功率:220V/50Hz;150W
8.9、配置清单:
液液萃取仪主机一套、分液漏斗夹具一套、自动排气系统一套、总废气收集管一套、随机资料
一套。
9、全自动微波消解仪
9.1、总体要求:一款微波消解仪适用于实验室各类样品中主量及微量元素和有机污染物等分析
的前处理消解的智能型 14 位高通量微波消解/萃取仪。
9.2、≥80ml 进口聚四氟乙烯消解罐, 保证 0.5 克样品的安全快速消解。
★9.3、配置中红外全罐扫描测温控制系统,以保证样品受热均匀,工作时转子与主机 之间无
任何连线,实时显示和控制所有消解罐内的温度,控温范围:室温-300 ℃,监测精度 0.1℃,蓝色
液晶显示屏实时显示温度曲线
9.4、配置全罐压力监控系统,控压范围:0-10MPa,蓝色液晶显示屏实时显示压力数值
9.5、可以实现微波高压消解,微波萃取,微波 COD 消解,氨基酸等多种消解模式,支持 EPA 和
ASTM 标准
9.6、每批同时处理 1-14 个样品,采用先进顶部磁控管安装,微波发射加热技术,多个样品同
时消解均匀性更好
9.7、可配置 1-16 位 60 毫升容量消解罐,也可不更换主机的情况下,升级成 14 位,满足更多
样品的消解需求
66
9.8、消解罐采用抗酸(盐酸、硝酸、王水、氟氢酸等)、碱的具备高强度、耐高温及耐腐蚀特
性,容量 80ml,化学稳定性好,最高耐温度 300℃
9.9、消解外罐材质:消解罐外罐应具备高强度、耐高温、耐腐蚀、耐冲击及良好的化学惰性,
材质需保证在微波场中稳定工作且不屏蔽微波,以确保消解均一性和操作安全性。投标人应提供材
质说明及安全承诺
9.10、消解罐外罐及盖子材质需具备高强度、耐高温及耐腐蚀特性,避免屏蔽微波,导致消解
罐受热不均匀,具体材质由投标人根据安全标准自行承诺
★9.11、消解罐转盘采用不屏蔽微波的全塑材料,耐腐蚀,上下双层结构,可以整体移动,操
作方便,外罐固定在转盘上。
9.12、微波门体为双层全不锈钢材质,不得采用塑料和玻璃等材质,有效防爆和防微波泄露作
用。
9.13、炉腔配备大功率排风系统,各种反应可在通风,安全和易于观察的环境下长时间连续进
行。
9.14、配置要求:
工业级微波加热炉 主机 1 台、TFM1700 材料≥80ml 消解内罐总成 14 个、喷涂 PFA 防腐材料的
PEEK 材料外罐 14 个、中红外全罐温度传感器 1 套、全罐压力控制系统(装入主机)1 套、使用说明
书 1 本、其他工具附件等 1 套。
10、原子荧光总量分析技术指标
10.1 检出限(D.L.):As、Pb、Se、Bi、Sn、Sb、Te、Hg 均小于 0.01 μg/L;采用冷原子法
的 Hg 及 Cd 小于 0.001 μg/L;Ge 小于 0.05 μg/L;Zn 小于 1.0 μg/L;Au 小于 3.0 μg/L。
10.2 精密度(重复性):RSD < 0.7%。
10.3 线性范围:大于三个数量级。
10.4 原子荧光总量分析性能要求
10.4.1 主机采用内置式无残留蒸气发生反应系统,具备在线清洗功能,杜绝交叉污染,节约样
品和试剂用量,并配机械动力排除废液。
10.4.2 采用密闭式气液分离装置,化学反应完全、气液分离效果良好,运行稳定。
10.4.3 配备多通道蠕动泵(不少于六通道),各通道可独立调节,分析速度快、进样稳定。
10.4.4 具备通道间干扰与直流漂移自动扣除功能,提高双道测量中小信号的准确度及仪器的长
期稳定性。
67
10.4.5 配有多通道光谱化学分析装置,用于超低含量微量元素样品的测定。
10.4.6 空心阴极灯采用恒流驱动、脉冲供电方式,发射强度高、使用寿命长。
10.4.7 进样针具备自动清洗装置,无需人为清洗,杜绝交叉污染。
10.4.8 具备单点配置工作曲线及自动稀释高浓度样品的功能。
10.4.9 ★ 配备外置式火焰观察窗,可实时监控氩氢火焰状态,便于操作人员对实验过程进行
监控。
10.4.10 屏蔽式石英原子化器采用可调节的稳定化设计,保证氢化物气体燃烧稳定,原子化器
基座耐腐蚀。
10.4.11 ★ 可选配自动进样器,样品位数满足大批量样品连续分析需求,软件自动切换,支持
运行中随时添减被测溶液而无需停机,进样针具备自动清洗装置,并设有专用清洗位。
10.4.12 配备尾气有害元素捕集阱,可有效去除尾气中汞蒸气等有害气体,降低对操作人员的
危害。
10.4.13 整机可升级或扩展为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用于元素形态和价态的分析。
10.5、元素形态分析技术性能要求
10.5.1 可对样品中的砷、汞、硒、锑等元素进行形态(价态)分析。
10.5.2 ★ 形态单元应集成分离单元、柱温控制、紫外消解、多通进样阀等功能,并具备柱温
实时显示;可采用一体化或模块化集成设计。
10.5.3 总量分析与形态分析采用双化学反应系统,可自动实现两者之间的快速切换,无需使用
者手工连接或插拔管路。
10.5.4 紫外消解单元应密闭,确保紫外光无泄漏;紫外与非紫外模式可随意切换,无需更换流
路。
10.5.5 具有紫外工作模式及柱温控制指示灯,便于显示工作状态。
10.5.6 内置微型高压液相泵,可单独对高压泵进行脱机操作和检测。
10.5.7 扩展有液相进样器接口(如 RS232 / RS485 等通用接口),以实现液相进样器的一体
化控制。
10.5.8 形态单元的试剂引入部分采用多通道大蠕动泵,每个通道能单独调节。
10.5.9 总量分析与形态分析采用双蒸气发生系统,以提高分析效率、减少交叉污染。
10.5.10 配备专用形态分析软件,实现一体化控制,保证出峰时间一致,提高测量稳定性。
10.6、液相分离单元技术指标
68
序号
项目
技术要求
10.6.1
输送系统
具有主动和辅助活塞的双柱塞输送泵
10.6.2
泵头规格
泵头体积及流速范围满足形态分析需要;材质采用耐腐蚀材
料(如钛、PEEK、不锈钢、陶瓷等)
10.6.3
柱塞反冲
标配
10.6.4
溶剂接触材料
陶瓷、宝石、PEEK 和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
10.6.5
流速范围
0.001 ~ 9.999 mL/min(以实际泵头规格为准)
10.6.6
流量精度
< 0.1%(1 mL/min,12 MPa)
10.6.7
残留脉冲
< 2%(1 mL/min,甲醇:水 = 8:2,12 MPa)
10.6.8
系统保护
Pmin 和 Pmax 可调
10.6.9
最大运行压力
不低于 40 MPa(依泵头材质规格确定)
10.6.10
控制接口
RS232、LAN 等通用通讯接口
10.7、元素形态分析功能技术指标
10.7.1 检出限(以相应形态计)达到以下要求:As(III) < 0.04 ng,DMA < 0.08 ng,MMA <
0.08 ng,As(V) < 0.2 ng;Hg(II) < 0.05 ng,MeHg < 0.05 ng,EtHg < 0.05 ng,PhHg < 0.5
ng。
10.7.2 单个样品主要形态的分析时间 < 10 分钟。
10.7.3 精密度:RSD < 5%。
10.7.4 线性范围:大于三个数量级。
10.7.5 相关系数:> 0.999。
10.8、供货配置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说明
10.8.1
原子荧光光度计主机
1 套
含内置式蒸气发生进样系统
10.8.2
总量分析自动进样器
1 套
支持自动清洗、随时添减样品
10.8.3
专用编码空心阴极灯
2 支
满足主要元素测定需求
69
10.8.4
微型高压液相泵
1 套
形态分析用
10.8.5
多通进样阀
1 套
如六通阀
10.8.6
内置高效在线紫外消解系统
1 套
密闭无泄漏
10.8.7
柱温箱系统
1 套
双柱温箱
10.8.8
色谱柱
1 支
砷/汞专用色谱柱(按需求配置)
10.8.9
形态分析数据工作站(软件)
1 套
总量与形态一体化控制
10.8.10
标准配件及消耗品
1 套
含管路、连接件等
10.8.11
品牌商用计算机、打印机
1 套
满足软件运行及数据输出
10.9、其他通用要求
10.9.1 供货方应提供完整的安装、调试、验收及现场培训服务,并提供符合要求的操作手册和
技术资料。
10.9.2 仪器应提供合理期限的质保服务,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及技术支持。
10.9.3 本技术需求中未明确之处,应以满足使用功能、达到相应性能指标为原则,且不得指定
特定品牌、型号或排他性结构形式。
70
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
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其它相关的规范及行业标准如有新发布的最新规范标准,则按新规范标准执行。
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技术要求规范进行施工。
7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牙克石市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管网水质检测设备
商务部分
投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
标段(包)编号: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73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拟分包计划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材料
74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招
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 元
RMB¥: 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
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供货日期开始本工程
的供货和安装调试,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
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
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日期: 年 月 日
75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条款内容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姓名:
2
供货期
日历天
3
缺陷责任期
4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5
分包
见分包项目情况表
6
逾期竣工违约金
元/天
7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8
质量标准
9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见价格指数权重表
10
预付款额度
11
预付款保函金额
12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13
质量保证金额度
14
投标有效期
……
……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
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76
(三)投标报价汇总表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单位
数据
备注
总价
元
大写: 元
¥: 元
质量标准
供货期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7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
法人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
78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
称)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79
四、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按规定,已于 年 月 日采用 方式递交了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担保。请
贵方予以核实。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电子扫描件
80
五、已标价设备供货清单
说明:已标价设备供货清单按第五章“设备供货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
件的已标价设备供货清单包括第五章“设备供货清单”有关设备供货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
的内容。
81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职务
姓名
职称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书号
专业
养老
保险
身份证号
备注
注: 1.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业主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82
七、拟分包计划表
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
日期: 年 月 日
八、资格审查资料
拟选分包人
序号
拟分包项目名称、
范围及理由
拟选分包人名称
注册地点
企业资质
有关业绩
备注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83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
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材料原件电子扫描件。
84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
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年度
说明
查看
85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业绩证明材料以评标办法要求为准,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
只
填
写
一
个
项
目
,
并
标
明
序
号
。
86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描述
备注
备 注 : 本 表 后 附 合 同 协 议 书 原 件 电 子 扫 描 件 。 每 张 表 格 只 填 写 一 个 项 目 , 并 标 明 序 号 。
87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
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如没有就直接填写 ‘无’。
88
九、其他材料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89
供货实施方案(技术暗标部分)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暗标)实行“暗标”评审,此部分封面及正文部分均采用“投标文件格
式”中所提供的格式;均为“暗标”评审部分。
技术标“暗标”部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对“暗标”评审的格式等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1、纸张要求:标准 A4 纸张。
2、封面设置及盖章要求: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封面,统一使用黑体一号字体(黑色),顶行居中
对齐,不得加入空格,页边距四边均为 2 厘米,不能出现签章或签字,封皮无需增加页码。
3、标题排版要求:暗标文件页面行距为固定值 28 磅,页边距四边均为 2 厘米。不编制页码、页眉、
页脚。暗标文件一级标题(“一、” “二、”“三、”…)采用三号宋体加粗字体,对齐方式为左
对齐,不缩进,大纲级别选择为 1 级,其余均为正文部分,除表格内容外全文不允许出现空格。
4、正文部分(包含二级及以下标题)字体采用四号宋体,不得做加粗、倾斜等处理,不允许字符间
距缩放,对齐方式为两端对齐。 正文部分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 2 个中文字符,段落其他各行不作缩
进处理。正文中各段落、图表间不允许留有空行、空页。二级标题为 1、2、3、...,三级为
1.1、...2.1、...,四级标题为 1.1.1、...2.1.1、...(序号需以顿号结尾例 1.1、)以此类推。
5、图表排版要求:图表大小、字体要求:图表均采用 WPS Word 文字处理软件黑白绘制,不得手写、
手绘。图表居中放置,所有边框采用 0.5 磅黑色单实直线,图表标题(名称)文字采用黑色四号宋
体,两端对齐,缩进两个字符,图表单位两端对齐从右向左缩进两字符放在表格右上角。图表内文
字采用黑色五号宋体,行距为 28 磅,进度图横道线使用 2 磅线条。
6、其他排版要求:颜色要求:正文标题、字体、图表及图表内文字使用黑色。编写软件及版本要求:
使用 WPS 办公软件编制 ;供货实施方案页数:不得超过 500 页;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
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
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注:以上要求如有任意一项违背一律按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做无效投标处理。
90
供货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