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弦核南昌高新区能源关键材料制备及产业化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 2026-07-29 访问量:
发布时间:
202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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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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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江西弦核南昌高新区能源关键材料制备及产业化应用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330038

项目名称: 江西弦核南昌高新区能源关键材料制备及产业化应用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联创光电科技园内
建设单位: 江西弦核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南昌航大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位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联创光电科技园内,属新建性质,年生产高温超导磁控单晶炉成套设备1000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处理工艺,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按环评要求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等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抛光清洗废水、抛光钝化清洗废水经车间处理设施预处理;废气处理塔废水、碱性清洗废水、镀铜钝化清洗废水、地面拖洗水经有机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与活化清洗废水、镀铜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以及处理后抛光清洗废水、抛光钝化清洗废水一并进入膜处理系统处理;膜处理系统产生的浓水与除油废槽液、活化废槽液、镀铜钝化废槽液经蒸发干燥预处理系统处理;蒸发干燥预处理系统冷凝水与膜处理系统出水一并最终进入生产废水处理回用系统处理,回用于碱液喷淋和纯水制备,不外排。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初期雨水经过混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废水总排放口排放。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贮存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四)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防渗、防腐措施,防止项目运营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运行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规定开展了公众参与
合作机会